1、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范文(精选13篇)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篇1为切实加强我项目部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和办公室负责监督,全体人员共同执行。2、项目部安全部应与辖区内公安系统、消防系统保持密切联系。3、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水、防盗。4、未经项目部机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不准乱拉乱接电线。5、不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超负荷用电。6、每位职工都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7、各部门在使用各
2、种用火用电设备时必须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8、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9、项目部安全部和办公室对各部门和各宿舍进行监督,并且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和治理活动。10、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尤其注意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11、项目部安全部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包括新职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需要其它部门协作的应及时各部门进行联系。13、本项目部职工上下班及节假日加班、值班,必须认真检查安全状况。对于因工作疏忽或人为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公司防火防
3、盗安全制度 篇2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
4、(二)公司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四)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
5、专人负责。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公司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
6、落实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三)消防水源情况;(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二)严禁在安全
7、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未经办公室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办公室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第三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8、。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第五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第六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
9、”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办公室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第九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
10、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办公室门实施。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11、;(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第五条 奖惩办法:(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
12、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6.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防盗制度:公司防盗工作,
13、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第一章 职 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第二章 防盗要求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一)、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事业处财会部门保险柜存放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
14、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二)、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三)、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二)、各部门、科室的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
15、当指定专人负责(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仓库、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公司监控室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第四章 奖 惩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对有下列情形
16、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第五章 附 则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篇3一、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消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及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值班室内不得使用电炉子取暖。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生火、
17、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二、春节期间防盗安全保护措施春节期间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人手,安排好值班。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加强对仓库钥匙的管理,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施工电梯等处工器具及电缆线的管理,同时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加锁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由于施工现场面积较大,出入口较多,因此现场除正大门外,其余各门都必须锁好并加封条,正大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此
18、外夜间值班时,应加设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对所有停用的施工机具的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全部拉闸断电,并锁好总配电房及各级配电箱门,交由留守的专职电工保管。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
19、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的现场用电安全。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管理现场留守值班人员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
20、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篇4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实行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措施,树立全员的防火意识。二、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校保卫科负责监
21、督实施。三、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2、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四、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1、保卫科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所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派专人把手)并通知有关部门定时解决.2、管理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五、校内师生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
22、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顾,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4、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5、不得在学生宿舍区内点燃明火,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乱堆乱放,严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6、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7、楼梯、楼道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篇5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本工程的顺利施工,依照国家消防条例,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工程的场地、工程的实际特点等,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措施: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教育,提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
23、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2、建立健全组织: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工地有专职防火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形成公司、处、工地安全防火体系。3、加强对消防器具的配备:在地面临时设施周围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箱、铁铲、消防水桶等设防设及工具,指派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及工具供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4、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和员工住宿区,严禁烧电沪、煤油炉,施工现场中需要动用气割、气焊和电焊及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5、监督检查: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监督检查。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
24、度 篇6第一节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国将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见表7.5.1.1。第二节仓库的主要防火要求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
25、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
26、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
27、须采取降温措施。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
28、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篇7第一条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全公司火种的安全管理要求:1进入公司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将酌情进行教育,甚至罚款处理,揭发有功的人员奖给予奖励;2若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喷灯、熬炼、风镐、开凿等作业,必须按三级动火安全规程办
29、理有关手续。第三条易燃危险区域的照明、电线和电动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的要求,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第四条易燃危险区域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要报安全部门批准后,按安全规定进行架设,并应限期拆除;第五条区域内高大建筑物或设备装置,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的槽灌区等,都应装设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和测定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第六条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和贮槽等较大金属物件,都应装设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第七条禁止在装卸易燃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验和将金属物品投入槽内;检测获取杨影在装卸完毕后经过适当静止才能
30、进行;第八条禁止使用绝缘管件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第九条禁火区域内,严禁储存易燃物品:如机械润滑油,应储藏在规定的地点,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丝应集中方在带盖的铁桶内,并经常进行清理;第十条严禁在高温设备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灯泡、开关箱等下面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热酿成火灾;第十一条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工棚,搭建的地点、面积、结构和使用时间报告生产部,仅批准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第十二条各作业区、班组内放置的消防灭火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三班倒岗位,应将消防器材作为交接班内容,无故损坏和乱用消防器材,应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固定
31、灭火装置,应由保卫消防管理员配合使用部门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动车操作;第十四条各部室对所辖范围内的消防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栓周围3米严禁堆物,消防栓周围的道路必须始终保持畅通;第十五条凡基建、大修、技术措施等项目中涉及公司防火防爆问题,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生产部和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讨论审批,具体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区消防大队审核批准后,才能施工。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篇8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仓库建筑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32、和验收仓库的建成。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二、储存管理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
33、额。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
34、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
35、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公司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篇9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 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 责任者:各部、各车间4、 程序:4.1一般要求: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
36、备、工具及衣服等。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4.1.8
37、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4.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4.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
38、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4.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4.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4.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4.1
39、.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4.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4.1.21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4.1.22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
40、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4.2.1防爆泄压。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4.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4.2.1.5 安全
41、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4.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4.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4.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4.2.2控温、控压。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4.2.3防止氧含量超标。4.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
42、,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4.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4.2.4防火措施。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4.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4.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3、4.2.5防静电放电。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4.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4.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4.2.5.1.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4.2.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4.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4.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4.2.5.
44、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4.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4.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4.2.6贮运设施4.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4.2.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
45、设施。4.2.6.3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4.2.6.4 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4.2.6.5 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4.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4.2.7物料排放。4.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4.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4.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