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终奖金发放方案(试行)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三)考勤、绩效考核时间为2010年01月01日至2011年01月28日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工作时限(X) 年终奖金3个月 X 6个月 当月工资的30%
2、6个月 X 12个月 当月工资的50%12个月 X 24个月 当月工资的90%24个月 X 当月工资的110%三 发放方式(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四 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五 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六 附则(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