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增值税检查方法增值税检查方法2一、纳税人的检查一、纳税人的检查(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的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的分类: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的分类: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一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一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2、,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二是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二是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税人纳税 3新条例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新条例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
3、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在5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含本数,下同)的;的;(2)除本条第一款第()除本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上述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上述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
4、50%以上。以上。4 财税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号第六条规定,“一般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额也不予以退税。5 两种倾向:两种倾向:增值率高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隐瞒收入增值率高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隐瞒收入 增值率低的选择一般纳税人,想办法扩大收入增值率低的选择一般纳税人,想办法扩大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在认定
5、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也是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也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6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按照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依销售额依照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照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6、票。7(二)承包与承租经营:(二)承包与承租经营: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对承租或承包的企业、承包人为纳税人。对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单位和个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应作为增值税纳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应作为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税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强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强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8常见问题: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按常见问题: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
7、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办理税务手续,以出租人或发包人的名义进规定办理税务手续,以出租人或发包人的名义进行经营,逃避纳税义务行经营,逃避纳税义务。检查方法:检查出租人、发包人财务账簿中检查方法:检查出租人、发包人财务账簿中“其他其他应收款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经营费用经营费用”等账户,审核是等账户,审核是否有承包费和租金收入,进而确定承租或承包的否有承包费和租金收入,进而确定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企业、单位和个人。根据其提供的纳税人名称进行调查质证,审核出租根据其提供的纳税人名称进行调查质证,审核出租人、发包人与承租或承
8、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签人、发包人与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签订的承包、承租合同或协议,核实实际经营人,订的承包、承租合同或协议,核实实际经营人,审查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否有独审查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否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是否独立核算,并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是否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确认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确认其是否存在逃避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其是否存在逃避行纳税义务的行为。9(三)扣缴义务人(三)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
9、纳税款以代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10(四)双定户的检查(四)双定户的检查 规定:总局令规定:总局令【2006】16号号:定期定额户: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定期定额户当期
10、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检查方法:实地检查出库单并缴清税款。检查方法:实地检查出库单据,汇总核实销售额。据,汇总核实销售额。案例:案例:小规模纳税人超出定额未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超出定额未申报纳税11二、征税范围的检查二、征税范围的检查(一)视同销售行为的检查(一)视同销售行为的检查(二)混合销售的检查(二)混合销售的检查(三)兼营行为的检查(三)兼营行为的检查12(一)基本规定与特殊规定(一)基本规定与特殊规定 基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
11、或者提供基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加工是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特殊规定:见教材特殊规定:见教材P51,主要涉及期货、典主要涉及期货、典当、缝纫、银行销售金银、预制件、软件当、缝纫、银行销售金银、预制件、软件产品、融资租赁等业务的确定产品、融资租赁等业务的确定13(二)视同销售行为(二)视
12、同销售行为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八大视同销售行为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八大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3、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异地另一机构、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异地另一机构用于销售用于销售(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用于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用于投资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将自
13、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14 用于销售用于销售 国税发国税发【1998】137号文规定: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号文规定: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是指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委托代销期限规定委托代销期限规定:财税:财税【2005】165号特别规定:号特别规定: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
14、代销清单前已收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注意:以外购的货物用于注意:以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是不得抵扣,发生上述行为的已经抵扣的应进项转出费
15、的是不得抵扣,发生上述行为的已经抵扣的应进项转出15视同销售案例视同销售案例1某企业将账面成本为某企业将账面成本为200000元的库存商品直接捐赠元的库存商品直接捐赠给某希望小学,该批产品的市场价格为给某希望小学,该批产品的市场价格为240000元。元。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捐赠支出 200000 贷:库存商品贷:库存商品 200000 税务处理:税务处理:08年四川地震灾区的捐赠规定:年四川地震灾区的捐赠规定:财税财税2008104号号 161常见涉税问题常见涉税问题(1)委托代销业务不按规定申报纳税。)委托代销业务不按规定申报纳税。(2)受托代销业务未申报
16、纳税。)受托代销业务未申报纳税。(3)不同县(市)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未申)不同县(市)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未申报纳税。报纳税。(4)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未视同销售申报纳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税。(5)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他人,未视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他人,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同销售申报纳税。172.检查方法检查方法将原材料、库存商品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与生产成本、将原材料、库存商品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与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发
17、生额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发生额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将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以及外购的企业是否存在将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以及外购的货物用于特定方面应当视同销售而未视同销售的货物用于特定方面应当视同销售而未视同销售的情况。情况。对委托代销业务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检查。对委托代销业务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检查。审核委托代销业务的真实性,核实纳税人是否将审核委托代销业务的真实性,核实纳税人是否将直销业务作为委托代销业务进行核算从而拖延纳直销业务作为委托代销业务进行核算从而拖延纳税业务时间。税业务时间。审查收到清单后是否及时结转销售;审核商品发审查收到清单后是否及时结转销售;审核商品发出时
18、间,判断发出代销商品是否超过出时间,判断发出代销商品是否超过180天,核天,核实有无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不计销售的问题。实有无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不计销售的问题。18视同销售案例视同销售案例 货物移送外地货物移送外地是否一定要视同销售?是否一定要视同销售?容易出现视同销售的行业容易出现视同销售的行业 消费品发放给职工消费品发放给职工 产品形成自己的固定资产产品形成自己的固定资产 问题问题:样品、纪念品、:样品、纪念品、“买一赠一买一赠一”?19例、某服饰专卖店为一般纳税人,为纪念店庆例、某服饰专卖店为一般纳税人,为纪念店庆5周周年,年,6月份举办大型纪念月活动,规定买一套套月份举办大型纪念
19、月活动,规定买一套套装送一件衬衫。套装零售价格装送一件衬衫。套装零售价格1000元每套,成本元每套,成本价价500元;衬衫的成本为元;衬衫的成本为70元每件,零售价元每件,零售价200元元每件。当月实际售出套装每件。当月实际售出套装400套,送出衬衫套,送出衬衫400件。件。会计处理:借:现金(银行存款)会计处理:借:现金(银行存款)40万元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 34.188万元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增值税(销项)5.812万元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22.8万元万元 贷:库存商品贷:库存商品套装套装 20万元万元 贷:库存商品贷:库存商品衬衫衬
20、衫 2.8万元万元 税务处理?税务处理?20视同销售案例视同销售案例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购置一台专用设备,经与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购置一台专用设备,经与厂家咨询需设备购置、安装等费用共计家咨询需设备购置、安装等费用共计60万元。该企万元。该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认为企业有技术进行自己生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认为企业有技术进行自己生产制造,于是购进各种设备所需材料,由辅助生产产制造,于是购进各种设备所需材料,由辅助生产车间进行加工制造。车间进行加工制造。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468000 贷:银行存款等贷:银行存款等 468000借:在建工程自建工程借:在建工程自建工程
21、528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468000 生产成本辅助(工资、福利等)生产成本辅助(工资、福利等)60000借: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528000 贷:在建工程贷:在建工程 528000问题:企业的处理有没有涉税问题?问题:企业的处理有没有涉税问题?21(三)混合销售行为(三)混合销售行为一般规定:条例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一般规定:条例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凡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
22、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体经营者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看(看主体性质)主体性质)以上内容涵盖了三类法人:一是从事货物的生产、以上内容涵盖了三类法人:一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二是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二是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
23、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三是其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三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他单位和个人。22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财税字税字1994第第26号)第号)第4条第(一)项,对条第(一)项,对“以从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务”作出了明确规定: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作出了明确规定: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特例
24、:特例:(94)财税字)财税字026号:号: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国税发国税发 2002117号文:同时号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一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资质;(二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
25、中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23混合销售的检查混合销售的检查常见涉税问题:常见涉税问题:发生混合销售行为,人为地将应税劳务作为营业税项目申发生混合销售行为,人为地将应税劳务作为营业税项目申报缴纳了营业税。报缴纳了营业税。主要检查方法主要检查方法(1)查阅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了解企业的经)查阅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有无混合销售营范围,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有无混合销售业务。业务。(2)检查)检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账户,核实混合
26、销售行为中非应税项目是否一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核实混合销售行为中非应税项目是否一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有无将一项混合销售业务分割成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有无将一项混合销售业务分割成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分别核算的情况。分别核算的情况。(3)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重点审核其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供建筑业劳务的,应重点审核其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证书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业施工(安装)资质证书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查阅总包或分包合同中是否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合同,查阅总包或分包合同中
27、是否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款。24 如果不符合国税发如果不符合国税发2002117号文件规定的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其取得的混合销售收入应全额征收条件,其取得的混合销售收入应全额征收增值税。如果符合条件,建筑业务收入征增值税。如果符合条件,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还应审核建安预决算书和货物收营业税,还应审核建安预决算书和货物的销售价格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压低混合的销售价格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压低混合销售中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价格,提高销售中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价格,提高非应税劳务价格,从而少缴税款的问题。非应税劳务价格,从而少缴税款的问题。25 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真实的案例:钢结构企业老总的抱怨:
28、我多交税了?钢结构企业老总的抱怨:我多交税了?法规链接:法规链接:2002117号文号文26新增值税条例中关于混合销售的规定新增值税条例中关于混合销售的规定 实施细则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实施细则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额:(
29、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7(四)兼营行为的检查(四)兼营行为的检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一并征收增值税。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
30、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与个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非应的单位与个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但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但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28基本原则:分开核算、分别纳税,不分别核基本原则:分开核算、分别纳税,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算或者
31、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主要问题:将本属于混合销售的行为人为分主要问题:将本属于混合销售的行为人为分开核算开核算检查方法:审核企业的部门设置情况和检查方法:审核企业的部门设置情况和“其其他业务收入他业务收入”以及费用类账户的内容,判以及费用类账户的内容,判断是否存在兼营与混合销售的情况,其次,断是否存在兼营与混合销售的情况,其次,审核企业的核算方式,判断其核算是否符审核企业的核算方式,判断其核算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合税法规定。案例:正确区分增值税案例:正确区分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混合销售与兼营29 实施细则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七条
32、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劳务的销售额。改变了原细则中关于改变了原细则中关于“不分别核算或者不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应税劳务一并征收一并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的增值税。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
33、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的规定。的规定。新增值税条例中关于兼营的规定新增值税条例中关于兼营的规定30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零、零税率税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均为均为17%。重点关注适用重点关注适用13的税率的产品范围的税率的产品范围P56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税率为零,但国务院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如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天然牛黄、麝香、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等。铜及铜基合金、白
34、金等;糖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6、4三、适用税率的检查三、适用税率的检查31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特殊规定(1)财税字)财税字19944号:号:从从1994年年5月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二)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二)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
35、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瓦、石灰;(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生产的墙体材料;(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文)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文)32(2)财税字)财税字199414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以比照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和部分建材等商品水,可以比照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和部分建材等商品的征税规定,可按
36、的征税规定,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国税发)国税发200037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混凝土,自的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混凝土,自2000年年1月月1日起按日起按照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4)国税发)国税发1993154号文: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号文: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货物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向税务机关申报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7、,回其机构所在地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的征收率征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5)国税发)国税发199820号文:自号文:自1998年年1月月1日起,未持有日起,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其机
38、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的征收率征税,并可处以税,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33适用4征收率(1)国税发)国税发1998104号文:从号文:从1998年年7月月1日起,商日起,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6下调为下调为4。(2)财税字)财税字2002第第029号文:从号文:从2002年年1月月1日起,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否为增
39、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
40、车、摩托车、游艇,按照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半征收增值税。34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常见问题:有意混淆不同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高税率常见问题:
41、有意混淆不同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高税率货物按低税率货物申报纳税;货物按低税率货物申报纳税;检查方法:采用实地观察法,调查了解实际生产经营检查方法:采用实地观察法,调查了解实际生产经营货物的具体品种、货物的性能、用途、配料、工艺货物的具体品种、货物的性能、用途、配料、工艺流程等,结合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查其申报的流程等,结合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查其申报的税率是否正确;采用比较分析法,计算不同税率货税率是否正确;采用比较分析法,计算不同税率货物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并与上期或以往年物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并与上期或以往年度的比例对比。度的比例对比。案例:案例:高税低报高税低报新条例中,小
42、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为新条例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为335四、销项税额的检查四、销项税额的检查36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第十九条)。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
43、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销售应税劳务,为提
44、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当天;发生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第四条第(三三)项至第项至第(八八)项所列视同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检查(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检查372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财税财税2005165号文: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号文: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
45、发出代销商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视同销售实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38常见问题:常见问题:委托代销超过委托代销超过180天不确认收入(查委托代天不确认收入(查委托代销明细账,是否有长期挂账的现象)销明细账,是否有长期挂账的现象)预收货款销售货物发出不确认收入预收货款销售货物发出不确认收入 故意推迟收入确认时间,人为调节利润故意推迟收入确认时间,人为调节利润(税收政策变动前后等)(税收政策变动前后等)检查方法:根据销售合同
46、、货物发出的单据,检查方法:根据销售合同、货物发出的单据,确定纳税人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确定纳税人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检查仓库实物账,并与货物出运凭证核对,检查仓库实物账,并与货物出运凭证核对,确认货物的出库和出运时间,判断是否存确认货物的出库和出运时间,判断是否存在滞后入账的情况。在滞后入账的情况。39 预收货款销售货物发出不确认收入:预收货款销售货物发出不确认收入:案例案例 故意推迟收入确认时间,人为调节利润故意推迟收入确认时间,人为调节利润(税收政策变动前后、利润考核指标的考(税收政策变动前后、利润考核指标的考虑等)虑等)讨论讨论:购物卡的销售确认时间:购物卡的销售确认时
47、间40 条例第十九条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发票的当天 细则第三十八条细则第三十八条 规定的变化:规定的变化:(一)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一)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为无书面合同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货物发出的当天;(二)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二)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
48、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新增值税条例中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41 案例:案例:某石油经销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给甲某石油经销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给甲公司公司93号汽油号汽油100吨,收到甲公司出具的六吨,收到甲公司出具的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一张35万元,银行汇票万元,银行汇票一张一张1万元(利息),对于收到万元(利息),对于收到1万元,正万元,正确税务
49、处理是(确税务处理是()。)。A作为返利,进项税转出作为返利,进项税转出B冲减财务费用冲减财务费用C作为延期付款利息,并入销售额征税作为延期付款利息,并入销售额征税D作为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存货跌价准备C42相关税收政策相关税收政策条例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条例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
50、不包括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在内: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财税财税【2005】165号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