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资金类合同文本适用与填写流动资金类合同文本适用与填写莆田分行法规部莆田分行法规部主讲:郑朝昇主讲:郑朝昇一、文本种类与适用范围一、文本种类与适用范围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2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3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循环额度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4透支业务合同人民币法人账户透支业务;5外币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合同外币法人账户透支业务。6融资业务特别约定 对于上述业务以外且纳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的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或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如我行相关制度要求其适用银监会办法,则经办行在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同时,应签署融资业务特别约定。应特别注意,
2、融资业务特别约定只能与上述业务合同同时签署,不能单独使用。一、文本种类与适用范围一、文本种类与适用范围 我行办法将国内贸易融资纳入流贷范畴,主要包括国内信用证融资(备货融资、应收款买断、赎单融资)、国内保理、应收帐款(交易类)质押融资、订单、保单融资等。执行办法: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贸易融资类和法人账户透支等,但其中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日间法人账户透支、根据交易习惯有特定资金划转路径的产品,如基于借款人应收账款的贸易融资产品(保理、交易类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国内信用证议付等),可不执行办法中关于“贷款发放与支付”的规定 不执行办法: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表外授信业务等二、合同文本主要特点二、合同文
3、本主要特点1、“贷款人受托支付”专门条款合同文本(除透支业务合同、外币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合同外)设置了该专门条款。2、“资金回笼账户”专门条款3、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均具有明确的合同依据主要体现为借款人承诺、借款人义务、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账户使用与监管、财务指标、债权危及和救济措施等方面。4、增强灵活性部分条款进行了留空白处理。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一)、借款用途(一)、借款用途银监会办法T3: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T9: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第二条第
4、二条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甲方应将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本合同项下借款具体用途、还款来源等情况,见附件1“借款基本情况”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附件1:借款基本情况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具体用途:本处应填写指借款具体用途,如购置原材料、交纳房租水电费、支付工资等,并可以此为依据认定借款人是否挪用借款。还可以用于偿还借款人债务(自身负债、他行贷款、本行贷款)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二)、财务指标的约束:(二)、财务指标的约束:银监会办法T22: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四
5、)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第五条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支付贷款的发放与支付第五条第五条 一、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一、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与旧版合同相比增加了以下三项):7.甲方的财务指标持续符合附件2“财务指标约束条款”的要求;8.甲方已依照本合同约定在贷款发放前提交相关资料;9.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并符合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附件2:财务指标约束条款甲方的财务指标,应持续满足以下限制:如资产负债率、或有负债率等在提前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后,乙方有权对上述限制进行修改。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五条第五条 二、借款支用计划
6、二、借款支用计划 (二)借款支用计划如下:1.年月日至 年月日之间 金额;2.年月日至 年月日之间金额_-_;(三)按甲方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四)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特别关注:关于特别关注: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0192019年经济资本计量方案年经济资本计量方案的说明的说明(建总发(建总发20192019238238号)号)一、信用风险经济资本计量调整一、信用风险经济资本计量调整(一)将表外贷款承诺纳入计量范围,强化表外业务资本约束(一)将表外贷款承诺纳入计量范围,强化表外业务资本约束具体参照监管资本计算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要求的方法,对一年期以上的表外贷款承诺1
7、计量经济资本占用。主要包括(1)已签定贷款合同但尚未向客户发放贷款的余额,(2)循环信用额度及法人帐户透支额度未用部分。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受托支付(三)、受托支付“贷款发放与支付条款”,特别是“我行受托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本合同的重中之重!银监会办法T24: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我行权利与监管要求的合一银监会办法T20 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
8、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T2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T4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借款人与建设银行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评级为A级(小企业为a+级)以下;(二)授信额度项下单笔贷款(包括承诺性可循环额度项下单笔用款)具有用途单一、支付对象明确特征,且单笔支付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三)根据专项产品制度,需要直接付给
9、受益人的贸易融资产品。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五条第五条 五、甲方需要提供的资料五、甲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甲乙双方选择适用下列第项【选填(一)或(二)】关于甲方提供资料的约定:(一)(对于信用评级不低于A级(小企业为a+级)的借款人,或信用评级虽然在A级(小企业为a+级)以下但并非与我行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的借款人 选填本项)1.只要符合下列第种情形:(1)单笔借款支用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该笔支用项下有任何一笔计划对外支付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2)则甲方最迟应在单笔借款支用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1)甲方签章的贷款转存凭证和甲方签章的支付结算凭证;(2)交
10、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劳务、资金合同和/或发票等能够证明借款资金明确用途的书面或电子文件资料);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 2.除上述第1项所约定情形之外,或乙方审查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料后认为可以采取本条第七款所约定的甲方自主支付的,甲方最迟应在单笔借款支用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1)与拟发放贷款相对应的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格式见附件3);(2)甲方已签章的贷款转存凭证;(二)(对于与我行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评级为A级(小企业为a+级)以下的借款人选填本项)无论单笔借款支用金额如何,甲方最迟应在单笔借款支用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1)甲方签章的贷款转存凭
11、证和甲方签章的支付结算凭证;(2)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劳务、资金合同和/或发票等能够证明借款资金明确用途的书面或电子文件资料);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本条填写注意事项:.经办行选填本款第(二)项的,则应特别注意,在填写本条第六款第1项时,必须选择第1(2)项。.在上述选择完成后,经办行应相应地对第(一)项或第(二)项进行认真填写,对于没有选择适用的另一项,应使用“此栏空白”章。.选择适用本款第(一)项的,经办行如需针对此类借款人另行约定适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情形,应在本款第(一)1(2)项的横线处填写,并务必在本款第(一)1项填“(1)或(2)”。同时应特别注意:填
12、写内容应与本条第六款第1(3)项的内容保持一致;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五条第五条 六、乙方受托支付六、乙方受托支付1.乙方受托支付的适用情形 只要单笔借款支用符合下列第种情形,即应采取乙方受托支付,即:甲方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甲方交易对象。甲方不得将上述贷款资金自行支付给交易对象或其他任何第三方。(1)单笔借款支用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该笔支用项下有任何一笔计划对外支付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乙方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后认为符合支付对象明确的特征;对于信用评级不低于A级(小企业为a+级)的借款人,或信用评级虽然在A级(小企业为a+级)以下但并非与我行新
13、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的借款人,经办行应该选填(1))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2)无论单笔借款支用的金额如何,均采用乙方受托支付;(对于与我行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评级为A级(小企业为a+级)以下的借款人,经办行应该选填(2)。)(3)(对于信用评级不低于A级(小企业为a+级)的借款人,或信用评级虽然在A级(小企业为a+级)以下但并非与我行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的借款人,经办行如需在本项第(1)种情形之外另行约定适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情形,应在本款第1(3)项的横线处填写,并务必在本款第1项填“(1)或(3)”。同时,经办行应特别注意:该处填写的内容务必与本条第五款第(一)1
14、(2)项的横线处填写内容一致。)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本款填写注意事项本款填写注意事项.经办行如果不需要针对此类借款人另行约定适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情形,必须在本款第(一)1项填(1)。.无论选择适用本款第(一)项还是本款第(二)项,经办行需要借款人另行提交其他资料的,均可在相应的空白处进行填写。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五条第五条 六、乙方受托支付六、乙方受托支付 5 5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不符合借款具体用途、信息之间存在冲突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或未能及时支付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按以下约定处理:(1)由此造成的
15、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或未能及时支付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对于该部分贷款资金,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提现)进行处分;(3)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的要求履行重新提供资料、更正资料等义务;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五条第五条 九、支付方式变更九、支付方式变更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变更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受托支付适用情形(例如调整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变更单笔借款支用的支付方式等:1.甲方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2.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3.其他乙方认为需要
16、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情形。乙方变更支付方式的,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乙方的要求履行重新提交资料等义务。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六条第六条 账户使用与监管账户使用与监管一、贷款发放账户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账户按照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第一次贷款发放之前,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的发放和支付。2.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账号:)。二、资金回笼账户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资金回笼账户或将已在乙方开立的现有账户(账号:)作为资金回笼账户。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 2
17、.甲方应以(选填“月”或“季度”)为周期,定期向乙方汇总报告资金回笼账户资金进出情况。甲方最迟应当于每一周期最初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汇总报告上一周期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注:资金回笼帐户与贷款发放账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同一或分别开立)注:资金回笼账户的相关规定 1、银监会办法:T31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2、我行办法:T38资金回笼账户原则上应在经办机构开立,且应尽量要求该账户专门用于办理该笔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支付、回款与还款,或在建设银行“对公一户通”下开立活期分账户实现上述专门功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分别开立贷款发放账户、资金
18、回笼账户。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3.乙方有权对该账户回笼资金进出进行管理,具体而言,资金回笼账户应满足以下第项要求:(1)账户内资金的平均存量:(2)回笼资金的到位时间:(3)甲方整体销售回款进入账户的比例:(4)账户内资金对外支付的单笔限额:(5)账户内资金对外支付的单日限额:(6)对该账户签约网银的限制:(7)账户内资金对外支付需经乙方同意:(8)该账户应专门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回款与还款,不得用于其它用途(9)(10)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11)依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9、 二、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大额融资(即总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乙方债权。具体参与方式为以下第项:1.甲方进行上述活动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2.乙方安排甲方大额融资;3.甲方的资产出售价格、对象应符合以下约定:4.5.乙方认为应当采取的其他方式。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 条款说明:这是办法及我行办法明确要求的借款合同应当约定的内容。例如,本条第二款的“乙方有权参与甲方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乙方债权。”即属于银监会办法第三十四条及我行办法第五十六条的明确规定
20、。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三、流贷主要条款解析第十条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乙方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乙方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四、乙方救济措施(相对旧版合同增加三项)(二)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的条件;(三)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八)、4拒绝甲方处分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回笼账户)中相应金额的存款;(可供选择)注:上述第(二)(三)项救济措施,是根据银监会办法第二十九条及我行办法第五十二条的明确要求而做出的约定。附件附件3“3“用款计划用款计划”与附件与附件4“4“自主支付情况汇总自主支付情况汇总”这两个附件无需在签订合同时填写,应由借款人在合同履
21、行过程中如实填写并及时向经办行提供。四、四、融资业务特别规定融资业务特别规定1 1、融资业务特别约定、融资业务特别约定(1)适用范围上述四个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透支业务合同)适用业务以外的且纳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的其他业务(2)与业务合同同时签署,不能单独使用 2 2、融资业务特别约定融资业务特别约定条款及填写条款及填写融资业务特别约定第三条设置了选项:“甲乙双方选择(选填“适用”或“不适用”)本协议第四条关于融资发放与支付的特别约定。”经办行在填写本条款时,如果相关业务应执行我行办法关于贷款发放与支付的规定,应选填“适用”。如果相关业务不执行我行办法关于贷款发放与支付的规定,应选填“不适用”。四、四、融资业务特别规定融资业务特别规定设置该选项的理由如下:我行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根据交易习惯有特定资金划转路径的产品,如基于借款人应收账款的贸易融资产品(保理、交易类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国内信用证议付等),可不执行本办法关于贷款发放与支付的规定。”换言之,签署融资业务特别约定的业务,虽然都需要适用银监会办法及我行办法,但并不一定执行我行办法关于贷款发放与支付的规定,因此在设置合同条款时特采取上述处理方法。感谢各位领导与同仁感谢各位领导与同仁谢谢你的阅读v知识就是财富v丰富你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