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第二章教师课堂教学职责第三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该遵守师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着装得体,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言行文明。第四条教师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教学内容。第五条教师在第一堂课,应简要介绍本课程的概
2、况、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及在期末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等,并对学生的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对课堂纪律做出明确的规定。第六条教师应全身心投入课堂教学,注重教学艺术,提高教学水平,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教学技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保证教学效果。身体健康没有特殊情况的,不能坐着给学生授课。第七条不得以播放影视片等代替正常的课堂教学。根据教学要求,确实需要放映影视资料时,播放时长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第八条使用多媒体或其他设备教学时,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遇停电或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坚持用其它方式讲课,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不得停课或让学生自习。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有
3、关部门反映。第九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管理职责,维护课堂秩序。对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吃东西等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批评教育。第十条教师应严格学生考勤。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勤,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要如实记载,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对于出勤率较低或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或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第十一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教学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并应至少在上课铃响5分钟前到达上课教室,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或提前下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第十二条教师上课时必须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有教学需
4、要的除外),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与教学无关的电话,不得吸烟,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第十三条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学督导及学校规定人员的听课,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安排的教学质量检查。第十四条有关教师课堂教学的任课资格、教学准备、讲授要求、辅导答疑、布置及批改作业等其它各类具体要求,按照X学院教学工作规范中相关条款执行。第三章学生课堂纪律要求第十五条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一般应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按旷课处理。不得请他人代自己上课,不得代替他人上课。第十六条学生言行举
5、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衣着应整洁得体,不得穿过于暴露服装进入教室;禁止穿拖鞋、赤脚进入教室;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及将食物带进教室;杜绝在课堂内睡觉或谈笑喧哗。第十七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信及娱乐设备从事与上课无关的活动,并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闭或调为静音(课程教学有需要的除外)。学生有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教室时,必须取得教师的同意。第十八条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积极思考、主动发言。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回答。有问题或申请发言时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第十九条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合理进行预习、复习,认真完成作业。第二十条学生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有意见,课后可直接与
6、教师进行沟通,也可以向相关教学单位、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等部门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第二十一条课前、课间休息或课后,学生应主动帮助教师擦拭黑板,保持黑板清洁。学生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第二十二条学生必须爱护教室内各类教学设施,不得挪动、损坏教学设施,严禁在课桌椅、墙壁等教学设施上涂画、张贴。第四章课堂教学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加大教学质量监控力度,保障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教务处相关人员、教学单位领导、教学督导人员等要经常深入课堂对师生的课堂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不断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二十四条各教学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课堂教学督查实施细则,开展常规性督查活动,并建立课堂教学督查档案。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课堂教学的管理,若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