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洪江市国土资源工作业务培训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一、为什么要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一、为什么要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1、乱占耕地建房屡禁不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移民搬迁户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地质灾害搬迁户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农村村民未经批准超面积占用耕地建房。城市规划区内为获得高额补偿抢建乱建。2、洪江市人大2013年开展对国土资源部门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3、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湘政办发201411号)二、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二、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
2、处宅基地,其宅基地和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 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 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向集体
3、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号。三、规范管理宅基地审批新的规定三、规范管理宅基地审批新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和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房,1、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
4、工作日内办结。这个时间包括规划、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2、用地计划和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管理,采用增减挂钩方式对空心村、旧宅基地及其他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周转出的指标经确认后,可用于村民建房,不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也避免了计划指标的不足。同时,农民可自行复垦或开发的零星分散耕地,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并纳入年度地籍变更后,可用于农民建房占补平衡。具体工作市人民政府另下文规定。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除权证工本费以外,禁止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收取行政事业性、服务性费用,也就是说除耕地占用税外,以前我们收取的耕地开垦费、代办服务费、测绘费,从2014年元月份开始一律不能收取。应当符合乡
5、(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 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三、规范管理宅基地审批新的规定三、规范管理宅基地审批新的规定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 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
6、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号。四、怎样规范宅基地的用地审批?四、怎样规范宅基地的用地审批?(一)村民建房用地选址 对符合用地审批条件,应指导村民合理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可采取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和荒地,并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占用耕地建房的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很少。掌握的原则是:尽量与村庄靠近,或附近
7、已有其他村民居住。且充分征求村组意见公示无异议的也可。绝不能在一大片基民农田区域内审批用地。四、怎样规范宅基地的用地审批?四、怎样规范宅基地的用地审批?(二)村民建房用地申请 1、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用地:因无住房或现有住房用地面积明显低于规定标准,需要新建住房或扩大住房用地面积的;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村庄及乡镇建设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向中心村、乡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居的。2、农村村民申请住房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村庄、乡镇建设规划的;将原有宅基地及地
8、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等非生活居住用途后,再次申请住房用地的;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原有住房用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3、有旧宅基地的农村村民申请新建住宅的,必须退出旧宅基地。在用地申请时,与所在村委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合同,确保按期拆除旧房。建房户交出旧宅基地后,由国土所与村委会验收确认,凭确认书办理土地使用证。(三)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提交的资料三)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提交的资料 1、宅基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的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件;3、农民建房用地申请报告;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5、村民会议结果情况和公示结果的书面材料、
9、说明;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四)、填写审批表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四)、填写审批表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用地申请报告、用地申请报告 需说明建房户的基本情况,建房地点、地类;村委会必须签署意见,盖公章。2、呈报表的家庭成员构成、呈报表的家庭成员构成 申请建房该户户主的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主。不要填写与该申请建房户主不在一个户口本的成员。填写审批表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3、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查意见表、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查意见表 原有宅基地的搬迁,需填写土地证号,面积。无宅基地的需在“说明”栏填写无宅基地。填写审批表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4、村民建住宅用地踏勘结论、村民建住宅用地踏勘结论 需按踏勘人员
10、下方备注栏要求填写 转让的还需填写原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填写审批表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5、建房处实地平面图、建房处实地平面图 标明方向,一般以上面为北方。四至地形、地类、权属要注明清楚。填写审批表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移民搬迁户完善用地手续的问题1 1、送变电项目、送变电项目 分别是牌楼长阳铺输电线路、贵州三板溪输变电线路、黔东电厂500千伏线路2 2、高速建设项目、高速建设项目 分别是邵怀高速公路、怀通高速公路、209国道扩建、溆塘连接线、209绕城线、池黔公路、托口电站进场公路3 3、水电站建设项目、水电站建设项目 分别是洪江水电站、铜湾电站等一、涉及移民搬迁的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乡镇初步调查摸底共上报699户,面积108273.81平方米,经规划用地股初步核实,属重点项目搬迁户的计320户,其中有拆迁协议的232户,无协议但界址桩号涉及搬迁的有88户,面积共计46632.19平方米,与乡镇上报的数据相差甚远。二、乡镇调查摸底情况1、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移民搬迁户用地手续操作办法。2、乡镇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涉及辖区内移民搬迁户的核查工作,局机关由征拆事务所杨龙盛和用地股杨婷负责协调配合,时间要求在3月底以前完成。三、下一步开展的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