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讲第六讲 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第1页,共128页。一、主要法律一、主要法律第2页,共128页。秦律秦律 秦孝公元年(前秦孝公元年(前361)商鞅携带)商鞅携带法经法经入入秦,于孝公三年主持变法。秦,于孝公三年主持变法。在变法过程中,在变法过程中,商鞅将商鞅将法经法经六篇改为六六篇改为六律律,即,即盗律盗律、贼律贼律、囚律囚律、捕捕律律、杂律杂律、具律具律,从而奠定了秦律的,从而奠定了秦律的基础。基础。第3页,共128页。秦始皇根据维护统治的实际需要,从以水德秦始皇根据维护统治的实际需要,从以水德主运,主运,“事皆决于法事皆决于法”的思想出发,又将商鞅以的思想出发,又将商鞅以来的律令
2、加以补充、修订,形成了统一的内容更来的律令加以补充、修订,形成了统一的内容更为缜密的为缜密的秦律秦律,并颁行于全国。,并颁行于全国。故李斯云故李斯云“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起”,又云,又云“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章”。第4页,共128页。秦始皇在秦律的基础上秦始皇在秦律的基础上“一法律一法律”、“定刑名定刑名”,在政治统一的同时实现了全国,在政治统一的同时实现了全国法律的统一。法律的统一。第5页,共128页。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简共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简共1155枚,残片枚,残片80枚,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枚,法律部分
3、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法条六百条。第6页,共128页。第一种:第一种:秦律十八种秦律十八种,共,共202简,位于墓主身简,位于墓主身体右侧,简长体右侧,简长27.5厘米,宽厘米,宽0.6厘米。厘米。第7页,共128页。包括包括田律田律、厩苑律厩苑律、仓律仓律、金布律金布律、关市律关市律、工律工律、工人工人程程、均工均工、徭律徭律、司空司空、置吏置吏律律、效效、军爵律军爵律、传食律传食律、行行书书、内史杂内史杂、尉杂尉杂、属邦属邦等等18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
4、及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手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第8页,共128页。田律田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厩苑律厩苑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仓律仓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金布律金布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关市律关市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工律工律: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均工均
5、工: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工人程工人程:手工业生产定额的法律。:手工业生产定额的法律。徭律徭律:徭役征发的法律。:徭役征发的法律。第9页,共128页。司空司空:规定司空职务的法律。:规定司空职务的法律。军爵律军爵律:军功爵的法律。:军功爵的法律。置吏律置吏律:设置任用官吏的法律。:设置任用官吏的法律。效效: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传食律传食律:驿站传饭食供给的法律。:驿站传饭食供给的法律。行行:公文传递的法律。:公文传递的法律。内史内史:内吏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的法律。:内吏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的法律。尉杂尉杂:
6、廷尉职责的法律。:廷尉职责的法律。属邦属邦: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第10页,共128页。第二种:第二种:效律效律:共:共61简,位于墓主腹部,简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长27厘米,宽厘米,宽0.6 厘米。标题写在第一支简厘米。标题写在第一支简的背面。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作的背面。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作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皮革等军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皮革等军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量衡的制式、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量衡的制式、误差作了明确规定。误差作了明确规定。第11页,共128页。第三种:第三种:秦律杂
7、抄秦律杂抄:共共42简,位于墓主腹部,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简长27.5厘米,宽厘米,宽0.6厘米。包括:厘米。包括:除吏律除吏律、游士律游士律、除弟子律除弟子律、中劳律中劳律、藏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牛羊课、傅律傅律、屯表律屯表律、捕盗律捕盗律、戍律戍律等墓主人生前抄录的等墓主人生前抄录的11种律文,其中与军事相种律文,其中与军事相关的律文较多。关的律文较多。第12页,共128页。第四种:第四种: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共:共210简,位于墓主颈部简,位于墓主颈部右侧,简长右侧,简长25.5厘米,宽厘米,宽0.6厘米。以问答厘米。以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及律文的意图所作形式对
8、秦律的条文、术语及律文的意图所作解释,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主要是解释解释,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主要是解释秦律的主体部分(即刑法),也有关于诉讼秦律的主体部分(即刑法),也有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程序的说明。第13页,共128页。第五种:第五种:封诊式封诊式:封诊式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封诊式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案例。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案例。第14页,共128页。共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厘米,宽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简文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简文分分25
9、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治狱治狱、讯狱讯狱、封守封守、有鞫有鞫、覆覆、盗自告盗自告、捕捕、盗马盗马、争牛争牛、群盗群盗、夺首夺首、告臣告臣、黥妾黥妾、迁子迁子、告子告子、疠疠、贼贼死死、经死经死、穴盗穴盗、出子出子、毒毒言言、奸奸、亡自出亡自出等,还有两个小标题等,还有两个小标题字迹模煳无法辨认。字迹模煳无法辨认。第15页,共128页。争牛案争牛案 某里公士甲和士伍乙一起带牛一头到县廷争某里公士甲和士伍乙一起带牛一头到县廷争讼,牛是黑色母牛,系有长套绳,并有角。告曰:讼,牛是黑色母牛,系有长套绳,并有角。告曰:甲、乙都认为是自己丢失了牛,请求县廷
10、裁决。甲、乙都认为是自己丢失了牛,请求县廷裁决。县令当即让令史检查牛的牙齿,发现牛已六岁;县令当即让令史检查牛的牙齿,发现牛已六岁;再分别询问甲、乙二人牛的齿数,由此判断出牛再分别询问甲、乙二人牛的齿数,由此判断出牛应归属于谁。应归属于谁。(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封诊式)第16页,共128页。二、主要法律形式二、主要法律形式第17页,共128页。(一一)律律 “律律”是朝廷就某一专门事类正式颁布的是朝廷就某一专门事类正式颁布的法律,是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比较稳定的行为法律,是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比较稳定的行为规范。规范。商鞅改商鞅改“法法”为为“律律”后,后,“律律”便成便成为秦的主要
11、法律形式。它由此而成为中国古为秦的主要法律形式。它由此而成为中国古代法的代表形式。代法的代表形式。第18页,共128页。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律简的出土,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律简的出土,(记载有(记载有田律田律、仓律仓律、金布律金布律、除吏律除吏律等等29种秦律)都称律而不称法,种秦律)都称律而不称法,说明律是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说明律是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第19页,共128页。(二二)令、命、制、诏令、命、制、诏 “令令”,即诏或诏令,是君主或皇帝针,即诏或诏令,是君主或皇帝针对一时之事而以命令形式发布的法律文件对一时之事而以命令形式发布的法律文件(秦朝称为制和诏),它同(秦朝称为制和诏)
12、,它同“律律”一样也是一样也是秦朝经常使用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但其效秦朝经常使用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但其效力高于律,可以改变律的规定。力高于律,可以改变律的规定。如杜周所说如杜周所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令带有很令带有很强的现实性。强的现实性。第20页,共128页。秦始皇统一天下,更定名号,君主称为秦始皇统一天下,更定名号,君主称为“皇帝皇帝”,并规定皇帝的,并规定皇帝的“命为命为制制,令为,令为诏诏,天子自称,天子自称朕朕”。第21页,共128页。令、诏大致都是因事而临时发布的。此令、诏大致都是因事而临时
13、发布的。此后后,“制制”与与“诏诏”成为皇帝命令的专称成为皇帝命令的专称,不,不仅使之与其他人发布的命令区别开来,而且更仅使之与其他人发布的命令区别开来,而且更赋予其最高威严,使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赋予其最高威严,使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皇帝的诏令成为中国古代最基本的和效皇帝的诏令成为中国古代最基本的和效力最高的法律形式,诏令可以改变法律的规力最高的法律形式,诏令可以改变法律的规定。定。第22页,共128页。(三三)式式 “式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书写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案件的准则以及书写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
14、文件;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文件;“式式”在文字上指在文字上指“准则准则”、“标准标准”、“范例范例”、“模式模式”或或“格式格式”之意。之意。出土秦律中有出土秦律中有封诊式封诊式。第23页,共128页。(四四)法律答问法律答问这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这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有普遍的约束力。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共有共有187条。条。第24页,共128页。(五五)程、课、廷行事程、课、廷行事程是章程、程式、规章的简称。程是章程、程式、规
15、章的简称。“人程人程”是程中的一种,也称是程中的一种,也称“员程员程”。秦墓律简中秦墓律简中工人程工人程,是关于官营手工,是关于官营手工业生产定额的规章。业生产定额的规章。第25页,共128页。课是关于考核、检验的专门法规。课是关于考核、检验的专门法规。秦墓律简中有秦墓律简中有牛羊课牛羊课即关于考核畜即关于考核畜牧官吏对牛羊畜养的法规。牧官吏对牛羊畜养的法规。第26页,共128页。廷为朝廷、郡廷、县廷,廷为朝廷、郡廷、县廷,行事即其审判事行事即其审判事例例。最高司法官廷尉的判例,更具权威。最高司法官廷尉的判例,更具权威。出土秦墓竹简的出土秦墓竹简的法律答问法律答问中有许多引中有许多引用用“廷行
16、事廷行事”的事例,证明判例特别是廷尉的的事例,证明判例特别是廷尉的判例为秦朝法律形式之一。判例为秦朝法律形式之一。第27页,共128页。三、法律主要内容三、法律主要内容第28页,共128页。(一一)刑事法规刑事法规1.罪名罪名(1)盗窃罪盗窃罪 秦律继承了李悝秦律继承了李悝法经法经中中“王者之政,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莫急于盗贼”的原则,把惩治盗贼作为它的的原则,把惩治盗贼作为它的主要打击方向。主要打击方向。盗窃罪中从重加重的有:盗窃罪中从重加重的有:合谋为盗罪,见合谋为盗罪,见知不举反而分赃罪知不举反而分赃罪等。等。第29页,共128页。(2)杀人罪杀人罪 分为:分为:贼杀贼杀,即蓄谋杀人;,
17、即蓄谋杀人;盗杀盗杀,即抢劫杀人;以上均为故杀。,即抢劫杀人;以上均为故杀。斗镣斗镣,即斗殴致人于死,多为过失。,即斗殴致人于死,多为过失。擅杀罪擅杀罪,多为尊对卑,主对奴,处刑最轻。,多为尊对卑,主对奴,处刑最轻。第30页,共128页。(3)降敌罪)降敌罪 降敌会给统治者造成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损降敌会给统治者造成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损害,故秦律给以严厉的制裁。害,故秦律给以严厉的制裁。史记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列传索引索引“秦律,降敌者,秦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诛其身,没其家”,甚至夷及三族,甚至夷及三族。第31页,共128页。(4)叛乱、谋反、不道罪)叛乱、谋反、不道罪 由于这些行为对秦统治者具有
18、极大的危险由于这些行为对秦统治者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因而刑律采取严厉镇压的态度。性,因而刑律采取严厉镇压的态度。如惠文王诬称如惠文王诬称“商鞅反商鞅反”、“车裂商君车裂商君以徇以徇”。第32页,共128页。(5)诽谤朝廷罪)诽谤朝廷罪 史记史记高祖本纪高祖本纪:秦法:秦法“诽谤者族诽谤者族”、“以古非今者族以古非今者族”。秦律甚至有。秦律甚至有“腹诽腹诽”之法,之法,心里骂皇帝也受族诛。心里骂皇帝也受族诛。第33页,共128页。(6)藏书罪)藏书罪 汉书汉书景帝纪景帝纪张晏注:秦律,张晏注:秦律,“敢有挟敢有挟书者族书者族”。第34页,共128页。(7)渎职罪渎职罪 即由于职务上的作为或不作为而
19、造成危害即由于职务上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危害的行为,它侵害的客体是以国家利益为形式的的行为,它侵害的客体是以国家利益为形式的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历来的刑罚是严厉的。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历来的刑罚是严厉的。秦刑律中官吏渎职罪的范围是广泛的,目的秦刑律中官吏渎职罪的范围是广泛的,目的在于提高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巩固君主专制,在于提高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巩固君主专制,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加强对人民的统治。第35页,共128页。渎职罪有:司法官吏贪赃枉法罪、受贿罪、渎职罪有:司法官吏贪赃枉法罪、受贿罪、不直罪、纵囚罪、失刑罪、见知不举罪,经济管不直罪、纵囚罪、失刑罪、见知不举罪,经济管理方面的玩忽职守罪
20、,如仓库管理的失职,徭役理方面的玩忽职守罪,如仓库管理的失职,徭役管理的失职,量器衡器不准确罪,官器物管理不管理的失职,量器衡器不准确罪,官器物管理不善罪、会计失误的刑事责任、利用职权以官马私善罪、会计失误的刑事责任、利用职权以官马私卒经商谋取暴利罪、手工业、采矿业、漆园管理卒经商谋取暴利罪、手工业、采矿业、漆园管理不善的刑事责任、畜牧业管理不善的责任等,其不善的刑事责任、畜牧业管理不善的责任等,其他渎职罪如官吏不务正业罪、官吏执行职务过当他渎职罪如官吏不务正业罪、官吏执行职务过当罪、官吏丢失符印罪、官吏弄虚作假罪、废格朝罪、官吏丢失符印罪、官吏弄虚作假罪、废格朝廷命书罪、主守盗罪等。廷命书罪
21、、主守盗罪等。第36页,共128页。从官吏渎职罪,可以看出秦王朝是很重从官吏渎职罪,可以看出秦王朝是很重视吏治的,秦律充满着对官吏职务上责任的视吏治的,秦律充满着对官吏职务上责任的规定,既具体又明确,既有行政的也有刑事规定,既具体又明确,既有行政的也有刑事的惩罚,从申斥、罚甲、罚盾以至予以谪、的惩罚,从申斥、罚甲、罚盾以至予以谪、戍、流放、徒刑、肉刑等刑罚。戍、流放、徒刑、肉刑等刑罚。秦朝强调官吏职务责任的目的是为了提秦朝强调官吏职务责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官吏的责任心和办事效能,使之忠于封建高官吏的责任心和办事效能,使之忠于封建朝廷。同时也说明秦朝的法律是相当发达、朝廷。同时也说明秦朝的法律是相
22、当发达、完备的。完备的。第37页,共128页。门扇不紧失粮案门扇不紧失粮案 这是战国时秦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案成例。这是战国时秦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案成例。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载:载:“实官户实官户扇下致,禾稼能出。廷行事赀一甲扇下致,禾稼能出。廷行事赀一甲。”即凡粮食仓房的门扇不紧密,导致谷物从里即凡粮食仓房的门扇不紧密,导致谷物从里面漏出者。按成例,罚有关人员相当一副铠甲的面漏出者。按成例,罚有关人员相当一副铠甲的钱。钱。第38页,共128页。(8)诈伪罪)诈伪罪 诈欺和伪造诈欺和伪造在现代刑法中是两个罪,在秦在现代刑法中是两个罪,在秦律中没有区别的。律中没有区别的。计
23、有:户籍、徭役方面的诈欺罪;谎报计有:户籍、徭役方面的诈欺罪;谎报军情罪;诈增劳绩岁数罪;伪造官印罪等。军情罪;诈增劳绩岁数罪;伪造官印罪等。第39页,共128页。(9)匿奸罪)匿奸罪 史记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列传“商君之法商君之法”、“不告奸不告奸者腰斩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罪匿奸者与降敌同罪”。第40页,共128页。(1010)斗殴伤害罪)斗殴伤害罪 秦刑律规定:凡在斗殴中秦刑律规定:凡在斗殴中“决人耳决人耳”,“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者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者”,论耐。如将,论耐。如将对方捆起来对方捆起来“尽拔其须眉尽拔其须眉”,完为城旦。使,完为城旦。使用兵器斗殴者较一般械斗为重,如用兵器
24、斗殴者较一般械斗为重,如“拔剑拔剑伐伐”,那怕是,那怕是“斩人发髻斩人发髻”,也要完城旦。,也要完城旦。秦刑律与其后的封建法律不同,规定丈夫秦刑律与其后的封建法律不同,规定丈夫殴妻子与斗伤凡人同罪。殴妻子与斗伤凡人同罪。第41页,共128页。(11)乏徭罪)乏徭罪 徭役和租税一样都是封建剥削的形式,徭役和租税一样都是封建剥削的形式,是封建国家赖以生存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封建国家赖以生存的不可缺少的条件。秦律中有秦律中有徭律徭律专章,足证秦对徭役专章,足证秦对徭役的重视。的重视。第42页,共128页。(12)逃亡罪)逃亡罪 出土秦律有:伪造证件逃亡罪、携公物逃亡出土秦律有:伪造证件逃亡罪、携公物
25、逃亡罪、隶臣妾在服刑中逃亡,为人妻逃亡、协助秦罪、隶臣妾在服刑中逃亡,为人妻逃亡、协助秦人逃亡出秦国,对逃亡者要分别处赀罚、笞刑以人逃亡出秦国,对逃亡者要分别处赀罚、笞刑以至肉刑。至肉刑。第43页,共128页。(13)诬告罪)诬告罪 秦恐诬告会造成混乱,因此规定诬告罪。秦恐诬告会造成混乱,因此规定诬告罪。又规定又规定“告不审告不审”以区别于诬告,以免妨害以区别于诬告,以免妨害“告奸告奸”。二者的界限在于故意与过失二者的界限在于故意与过失,诬告为故意,诬告为故意,反坐;告不审为过失。反坐;告不审为过失。第44页,共128页。秦律还秦律还“告盗加赃告盗加赃”,就是故意夸大犯罪情,就是故意夸大犯罪情
26、节,以陷人于重罪,亦属故意陷害,从重论处。节,以陷人于重罪,亦属故意陷害,从重论处。还规定还规定准许囚犯检举揭发准许囚犯检举揭发,但如系诬告,但如系诬告,本人之罪如轻于诬告之罪,以诬告之罪罪之。本人之罪如轻于诬告之罪,以诬告之罪罪之。这些规定保护了这些规定保护了“正当正当”的告发,又可的告发,又可减少由诬告造成的混乱,对维护统治秩序有减少由诬告造成的混乱,对维护统治秩序有益,为后来封建刑法所遵循。益,为后来封建刑法所遵循。第45页,共128页。(14)不孝罪)不孝罪 维护以父权为中心的家长制是封建刑法的主维护以父权为中心的家长制是封建刑法的主要任务,正如要任务,正如为吏之道为吏之道所说所说“父
27、慈子孝,父慈子孝,政之本也政之本也”,所谓,所谓“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第46页,共128页。2.刑罚刑罚(1)笞刑)笞刑 古已有之,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的古已有之,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的轻刑,是秦代经常使用的一种刑罚方法,使轻刑,是秦代经常使用的一种刑罚方法,使用比较广泛,以笞击的数量不同而分为用比较广泛,以笞击的数量不同而分为“笞笞十十”、“笞三十笞三十”、“笞五十笞五十”、“笞百笞百”等,大多针对轻微犯罪而设,也有的是减刑等,大多针对轻微犯罪而设,也有的是减刑后的刑罚。后的刑罚。第47页,共128页。(
28、2)徒刑)徒刑 是在罪犯论处后,由专门机关拘系,剥夺是在罪犯论处后,由专门机关拘系,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将犯人监禁在一定场所,强令罪犯人身自由,将犯人监禁在一定场所,强令服一定时限劳役的刑罚。根据史籍和出土秦律,服一定时限劳役的刑罚。根据史籍和出土秦律,秦代徒刑种类较多,且多与肉刑相结合。秦代徒刑种类较多,且多与肉刑相结合。第48页,共128页。(3)流放刑)流放刑 包括包括迁刑和谪刑迁刑和谪刑,都是将犯人迁往边远,都是将犯人迁往边远地区的刑罚,其中谪刑适用于犯罪的官吏,地区的刑罚,其中谪刑适用于犯罪的官吏,但两者都比后世的流刑要轻。但两者都比后世的流刑要轻。(4)肉刑)肉刑第49页,共128页
29、。(5)死刑)死刑 弃市弃市。所谓杀之市,与众弃之。所谓杀之市,与众弃之。戮戮。第50页,共128页。戮尸刑戮尸刑 晋邢侯与雍于争晋邢侯与雍于争鄐(鄐(ch)而田,久而无成。士而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恶而掠美为昏
30、,贪以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夏书曰:曰:昏、墨、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雍子与叔鱼于市。(左传左传昭公十四年)昭公十四年)第51页,共128页。磔磔,即,即“裂其肢体而杀之裂其肢体而杀之”。腰斩腰斩,“斫头曰斩,斫腰曰腰斩斫头曰斩,斫腰曰腰斩”,次,次于枭首。于枭首。第52页,共128页。车裂车裂;亢亢,又作坑,即活埋;,又作坑,即活埋;定杀定杀,即将患疾疫的罪人抛入水中或生,即将患疾疫的罪人抛入水中或生埋处死;埋处死;枭首枭首,“枭
31、谓斩其首而悬之也枭谓斩其首而悬之也”,即处死,即处死后悬其首级于木上示众。后悬其首级于木上示众。第53页,共128页。具五刑具五刑 即即“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可见具五刑是适用于被处族刑之犯罪者可见具五刑是适用于被处族刑之犯罪者本人的刑罚,它是对磔刑的发展,也是后世本人的刑罚,它是对磔刑的发展,也是后世凌迟刑的萌芽形式。凌迟刑的萌芽形式。第54页,共128页。(6)羞辱刑)羞辱刑 耻辱刑作为徒刑的附加刑。耻辱刑作为
32、徒刑的附加刑。“髡髡”(剃光犯人的头发);(剃光犯人的头发);“耐耐”、“完完”(这两者是一刑二称,指(这两者是一刑二称,指仅剔去胡须和鬓毛,而保留犯人的头发)。仅剔去胡须和鬓毛,而保留犯人的头发)。第55页,共128页。(7)经济刑经济刑 主要是主要是“赀赀”,赎刑也可归入这一范畴。,赎刑也可归入这一范畴。“赀赀”是秦代用经济制裁来惩治官吏的一是秦代用经济制裁来惩治官吏的一般失职和民人的一般违法行为的独立刑种,包括般失职和民人的一般违法行为的独立刑种,包括三种:三种:一是一是“赀甲赀甲”、“赀盾赀盾”,纯属罚金性质;,纯属罚金性质;二是二是“赀戍赀戍”,即发往边地作戍卒;,即发往边地作戍卒;
33、三是三是“赀徭赀徭”,即罚服劳役。,即罚服劳役。第56页,共128页。赀刑的执行,当事人按期如数缴纳,否赀刑的执行,当事人按期如数缴纳,否则视为欠则视为欠“公债公债”,所谓,所谓“有罪以赀赎及有债有罪以赀赎及有债于公于公”。可以用为官府服劳役的方式偿还,并按。可以用为官府服劳役的方式偿还,并按日计酬,秦律称此为日计酬,秦律称此为“居居”或或“居作居作”。第57页,共128页。(8)族刑)族刑 夷三族亦称夷三族亦称“夷宗族夷宗族”,即指从主犯上溯,即指从主犯上溯三世至祖父、下延三世及孙的男性世系亲属集三世至祖父、下延三世及孙的男性世系亲属集团。团。第58页,共128页。(9)谇)谇(si)说文解
34、字说文解字:“让也让也”,即责让、斥,即责让、斥责、训斥。责、训斥。这是秦对犯赀罪以下官吏的惩处,相当这是秦对犯赀罪以下官吏的惩处,相当于某些现代国家刑法中的于某些现代国家刑法中的“训戒训戒”。谇在秦律中适用范围很广,多用于官吏谇在秦律中适用范围很广,多用于官吏的失职行为。的失职行为。第59页,共128页。(10)废)废 即舍弃、废弃不用的意思。由于秦朝非即舍弃、废弃不用的意思。由于秦朝非常重视经济效益和对经济管理官吏的考核,常重视经济效益和对经济管理官吏的考核,对那些庸碌无能之辈,经常考核不及格者,对那些庸碌无能之辈,经常考核不及格者,废弃不用。废弃不用。官吏被废,终身不得叙用。任废官为吏官
35、吏被废,终身不得叙用。任废官为吏者犯罪。者犯罪。第60页,共128页。(11)籍没)籍没 又称又称“收收”,本意为捕,即逮捕罪人,即,本意为捕,即逮捕罪人,即由于亲属犯罪,妻子等被牵连后为官奴婢。由于亲属犯罪,妻子等被牵连后为官奴婢。第61页,共128页。3.定罪量刑原则定罪量刑原则(1)同罪异罚的封建等级原则)同罪异罚的封建等级原则(2)重刑轻罪与盗贼从重原则)重刑轻罪与盗贼从重原则第62页,共128页。(3)连坐缘坐原则)连坐缘坐原则 连坐连坐就是基于地理条件(如邻里)和职务关就是基于地理条件(如邻里)和职务关系而连带负刑事责任。系而连带负刑事责任。缘坐缘坐则是基于亲属关系的株连。则是基于
36、亲属关系的株连。秦代的连坐主要有秦代的连坐主要有全家连坐全家连坐、什伍连坐什伍连坐、军队中士卒连坐军队中士卒连坐、官吏间连坐官吏间连坐四种。四种。第63页,共128页。(4)诬告反坐原则)诬告反坐原则(5)数罪并罚与从一重处并用)数罪并罚与从一重处并用 秦以后,汉、唐法律基本上都采取从一重处秦以后,汉、唐法律基本上都采取从一重处原则,唯独在秦律中则是数罪并罚与从一重处并原则,唯独在秦律中则是数罪并罚与从一重处并用。用。第64页,共128页。(6)区分故意与过失)区分故意与过失甲盗乙分赃案甲盗乙分赃案 秦简秦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有例有例:“甲盗,赃值千甲盗,赃值千钱,乙知其盗,受分赃不盈一钱,问乙
37、何论?钱,乙知其盗,受分赃不盈一钱,问乙何论?同论同论”,“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知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知盗,乙论何也?毋论盗,乙论何也?毋论”。第65页,共128页。甲盗乙不觉案甲盗乙不觉案 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载:载:“甲盗甲盗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何也?毋论。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何也?毋论。其见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其见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即:甲盗窃,赃物不足一钱,前往乙家,乙即:甲盗窃,赃物不足一钱,前往乙家,乙没有察觉甲盗窃。案发后,司法机关将甲乙一起没有察觉甲盗窃。案发后,司法机关将甲乙一起捕获,经审理,认定甲是盗窃罪
38、判处刑罚;乙没捕获,经审理,认定甲是盗窃罪判处刑罚;乙没有论罪。但是法官认为如果乙知情而不捕抓甲,有论罪。但是法官认为如果乙知情而不捕抓甲,就应判罚一盾的钱物。就应判罚一盾的钱物。第66页,共128页。秦简秦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甲告乙盗牛若贼伤甲告乙盗牛若贼伤人,今乙不盗牛、不伤人,问甲何论?端(故意)人,今乙不盗牛、不伤人,问甲何论?端(故意)为,为诬人;不端,为告不审为,为诬人;不端,为告不审”。第67页,共128页。(7)法官的刑事责任原则)法官的刑事责任原则 法官枉法渎职,故意出入人罪,自西周法官枉法渎职,故意出入人罪,自西周以来就是要追究刑事责任。以来就是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答问法
39、律答问:“论狱,何谓不直?何谓纵论狱,何谓不直?何谓纵囚?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是谓不直。囚?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是谓不直。当论而弗论,及偒其狱,端令不直,论出之,是当论而弗论,及偒其狱,端令不直,论出之,是谓纵囚谓纵囚”。第68页,共128页。断狱断狱“不直不直”、“纵囚纵囚”都是要追究法都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司法官用刑不当,过失为律责任的。司法官用刑不当,过失为“失刑失刑”罪,处理从轻;故意则为罪,处理从轻;故意则为“不直不直”罪,处理罪,处理从重。从重。(8)金钱赎罪原则)金钱赎罪原则第69页,共128页。(9)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刑事责任年龄原则 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法律确
40、认或规定对犯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法律确认或规定对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刑事责任年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应根据人的自然本质对自己行为龄的规定,应根据人的自然本质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险性的认识能力来决定。的社会危险性的认识能力来决定。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第70页,共128页。从云梦秦简从云梦秦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看,秦律以身高看,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判定是否成年,“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五”的习惯,身高不足六尺为未成年人,不的习惯,身高不足六尺为未成
41、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真正负完全刑事责任,则是负刑事责任。但真正负完全刑事责任,则是在在男子身高六尺五寸男子身高六尺五寸(150厘米)、厘米)、女子身高女子身高六尺二寸六尺二寸(140厘米)以上。厘米)以上。连坐罪则无所谓年龄限制。连坐罪则无所谓年龄限制。第71页,共128页。甲盗牛案甲盗牛案 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载:载:“甲盗牛。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何论?当完城旦。甲何论?当完城旦。”即:甲盗牛案发时甲身高六尺,刚够负刑事即:甲盗牛案发时甲身高六尺,刚够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囚禁一年;年后再加度
42、量,身责任的年龄,所以囚禁一年;年后再加度量,身高已六尺七寸,已超过成人标准,所以司法机关高已六尺七寸,已超过成人标准,所以司法机关以盗牛罪判处甲城旦刑。以盗牛罪判处甲城旦刑。第72页,共128页。(10)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原则重处罚原则教唆未成年者杀人案教唆未成年者杀人案 此案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此案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载:载:“甲谋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何论?当磔。”第73页,共128页。案情:甲主谋教唆身高
43、不到六尺的未成年者案情:甲主谋教唆身高不到六尺的未成年者乙盗劫杀人,分到十钱,案发后甲、乙均捕获。乙盗劫杀人,分到十钱,案发后甲、乙均捕获。地方司法机又请示:如何论处甲。中央司法机关地方司法机又请示:如何论处甲。中央司法机关批复:甲应依法判处碎尸。批复:甲应依法判处碎尸。第74页,共128页。(11)自首减免刑罚,消除犯罪后果减免)自首减免刑罚,消除犯罪后果减免刑罚原则刑罚原则司寇盗钱自首案司寇盗钱自首案 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法律答问有载:有载:“司司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何论?当耐为隶臣,或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何论?当耐为隶臣,或曰赀二甲。曰赀二甲。”即:刑徒司寇盗窃即:刑
44、徒司寇盗窃110110钱后就去自首,审判钱后就去自首,审判时法官判其耐为隶臣,有的法官主张应判赀罚二时法官判其耐为隶臣,有的法官主张应判赀罚二甲。甲。第75页,共128页。(12)累犯、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加重的)累犯、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加重的原则原则 第76页,共128页。(13)刑事责任的时效原则)刑事责任的时效原则 即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时间上的效力,或即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时间上的效力,或者刑法规定的关于刑事追诉权或刑罚执行权者刑法规定的关于刑事追诉权或刑罚执行权在一定期限内有效的制度。在一定期限内有效的制度。第77页,共128页。关于刑罚执行权的时效关于刑罚执行权的时效 秦代实行秦代实行连
45、坐和戮尸连坐和戮尸的刑罚,这就必然产的刑罚,这就必然产生一个犯罪者本人虽已死亡,对其遗体及其亲属生一个犯罪者本人虽已死亡,对其遗体及其亲属和邻伍是否仍须惩罚的问题。和邻伍是否仍须惩罚的问题。秦律区别不同的犯罪,分别论处,反罪,秦律区别不同的犯罪,分别论处,反罪,虽本人已死,戮尸、连坐;对一般刑事犯罪,虽本人已死,戮尸、连坐;对一般刑事犯罪,已死者不予追究,即失去时效。已死者不予追究,即失去时效。第78页,共128页。大赦使刑法失去对赦前犯罪的追诉权大赦使刑法失去对赦前犯罪的追诉权 赦免往往是针对一般犯罪,对统治危害大的赦免往往是针对一般犯罪,对统治危害大的犯罪,虽逢赦不免。一般犯罪的追溯权也因
46、大赦犯罪,虽逢赦不免。一般犯罪的追溯权也因大赦而中止。而中止。官吏在职时如犯官吏在职时如犯“废令废令”、“犯令犯令”罪,即罪,即使调任离职也要严加追究,没有时效限制。使调任离职也要严加追究,没有时效限制。“废令废令”:“曰为而弗为曰为而弗为”。“犯令犯令”:“曰勿为而为之曰勿为而为之”。第79页,共128页。(二二)民事法规民事法规1.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主体 依据身高来评判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未成依据身高来评判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法律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并到官府登记年人的法律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并到官府登记方为有效。方为有效。但从史料看,民事主体只有在冠礼以后但从史料看,民事主体只有在冠礼
47、以后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第80页,共128页。秦代举行冠礼以身高为标准。男子身高秦代举行冠礼以身高为标准。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以上,女子身高六尺二寸以上,是六尺五寸以上,女子身高六尺二寸以上,是成年成年应傅应傅(指到官府登记)的标准,也是成(指到官府登记)的标准,也是成年冠礼的标准,更是民事主体具有完全行为年冠礼的标准,更是民事主体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标志。能力的标志。第81页,共128页。(1)皇帝)皇帝 是最完全的民事权利主体。是最完全的民事权利主体。(2)有爵者、士伍或百姓)有爵者、士伍或百姓 这是具有完全权利能力的民事权利主体。他这是具有完全权利能力的民事权利主体。他
48、们有完全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婚姻权利,还们有完全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婚姻权利,还有单独立户的权利。有单独立户的权利。第82页,共128页。(3)商贾、赘婿、后父)商贾、赘婿、后父 这是有限制权利能力的民事权利主体。这是有限制权利能力的民事权利主体。第83页,共128页。(4)隶臣妾)隶臣妾 是有限制权得能力的民事主体。是有限制权得能力的民事主体。(5)人奴妾和官奴婢)人奴妾和官奴婢 这是完全不具有权利能力的人。这是完全不具有权利能力的人。第84页,共128页。2.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权利客体 秦朝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对于物有了区别。秦朝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对于物有了区别。“主物主物”与与“从物
49、从物”、“原物原物”与与“孳孳息物息物”等,虽然全部尚无明确的概念,但实等,虽然全部尚无明确的概念,但实际上分得相当清楚。际上分得相当清楚。第85页,共128页。如,关于如,关于“主物主物”与与“从物从物”,秦简,秦简法律法律答问答问载载:“十伍甲盗窃一羊,羊颈有索,索值十伍甲盗窃一羊,羊颈有索,索值一钱,问何论?议不过羊一钱,问何论?议不过羊”。“羊羊”为为“主主物物”,“索索”为为“从物从物”。在一般民事流转中,从物要与主物一同在一般民事流转中,从物要与主物一同流转。流转。第86页,共128页。关于关于“原物原物”与与“孽息物孽息物”,秦律杂秦律杂抄抄牛羊课牛羊课中规定中规定:“牛大牝十,
50、其六无子,牛大牝十,其六无子,赀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无子,赀赀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无子,赀啬夫、佐各一盾啬夫、佐各一盾”。这是把母牛、母羊视为能够孳生和收益这是把母牛、母羊视为能够孳生和收益的的“原物原物”,才不惜借助于法律强制手段去,才不惜借助于法律强制手段去谋取谋取“天然孳息物天然孳息物”的利益。的利益。第87页,共128页。3.所有权所有权(1)所有权的分类)所有权的分类 秦朝存在两类所有权,即国家所有权与秦朝存在两类所有权,即国家所有权与家户私有权。家户私有权。第88页,共128页。(2)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关于所有权的取得,关于所有权的取得,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