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企业业报报告告与与出出口口收收汇汇核核销销 项目主要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原则注意事项 一般贸易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其他相关规定。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收取人民币的提供人民币入账凭证); 5、对于以实物作投资的出口,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和资本项 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件复印件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6、对包机贸易等形式提供核销单、报关单、购货发票(以 外币现钞或个人汇款结算的需要提供)、核销专用联/外币 现钞结汇水单或个人汇入汇款结汇水单人民币入账证明;
2、7、对政府贷款项下的一般贸易出口,提供企业的情况说明 、政府部门批件、报关单等文件以及相应的进出口银行或其 他银行给企业出具的人民币入账通知单或外汇入账通知单。 1、应通过“出口收汇核 报系统”及其他相关系 统核对出口单位报告数 据的真实性。如提交的 核销凭证或电子数据与 海关、银行传送的数据 不一致或提交的审核材 料不齐全,退出口单位 进行更正(下同); 2、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 额收汇核销; 3、对于以实物作投资的 出口,按不收汇差额核 销; 4、包机贸易形式的一般 贸易出口按规定作收汇 或不收汇核销; 5、对政府贷款项下的一 般贸易出口,以人民币 或境内收取的外汇办理 核销。 1、出口收汇
3、核销报告 表的内容应与相关电子 数据一致; 2、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手续后,应当在核销专 用联和核销单出口退税 专用联上加盖“已核销 ”印章,与其他核销资 料一并退回出口单位( 手工补录出口收汇电子 数据的,留存出口收汇 核销联)。对于分次使 用的核销专用联,应在 核销专用联上签注已核 销金额或余额后退还企 业,企业在第一次凭该 核销专用联办理核销后 将该核销专用联原件留 存归档,以后凭该核销 专用联复印件办理核销 及留存归档。出口收汇 报告表(外汇局留存联 )留存外汇局(下同) ; 3、未实行出口收汇报 告表制度的外汇局应当 做好已核销清单的签退 手续(下同); 4、不能全额收汇且差 额超过限
4、定范围的,操 作详见“出口收汇差额 核销”、“出口收汇核 销备查”(下同); 5、对于批次核销,同 一批次核销的出口贸易 方式应该一致;外汇局 审核批次核销数据时, 应当按照核销单与核销 专用联总量对应的原则 进行。 易货贸易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以下简 称“进口报关单”) ; 5、核销专用联; 6、易货合同。 1、全额易货的,按照报 关单成交总价和相应的 进口报关单成交总价抵 扣核销;
5、 2、部分易货的,按报关 单成交总价收汇核销, 差额部分以易进的进口 报关单抵扣核销。 补偿贸易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进口报关单; 5、核销专用联(出口值大于进口值时); 6、补偿贸易合同。 1、出口报关单注明金额 小于或等于进口报关单 注明金额的直接抵扣核 销; 2、出口报关单注明金额 大于进口报关单注明金 额的,对超过部分进行 收汇核销; 3、其他相关规定。 对外承包出口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件; 6、有关
6、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 收汇核销。 货样广告品A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单笔不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0 美元时提供)。 1、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 额收汇核销; 2、对单笔不收汇金额超 过等值500美元的,需提 供双方签定的有关合同 或协议,按不收汇差额核 销。 来料加工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 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首次核销时提供)。 按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 1、同
7、一合同项下的出 口首次进行收汇核销报 告时,提供经商务主管 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 由外汇局进行合同登记 ; 2、合同发生变更或终 止执行时,还应当提供 有关的证明材料。 来料深加工(来料转进料/来料转来料)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 方式为“来料深加工(0255)”、加盖有海关“验讫章” 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首次核销时提供)。 1、按工缴费办理核销; 2、来料转进料的,由
8、转 出方收取加工费收汇核 销。 进料对口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首次抵扣核销时提供 ); 6、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时提供) 。 1、全额收汇核销:按报 关单成交总价收汇核销 ; 2、进料抵扣核销:需经 外汇局事先核准,以相 应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 销。 1、对需要进料抵扣核 销的,应事先经外汇局 备案审批; 2、用于抵扣的进口报 关单需通过“中国电子 口岸-进口付汇系统” 进行核注、结案。 三资进料加工同进料对口同进料对口 进料深加工(进料转进料/进料转来
9、料)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3、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 为“进料深加工(065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 4、核销专用联(收取人民币的提供人民币入账凭证);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首次抵扣核销时提供 ); 6、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 为“进料深加工(065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 关单(进料转进料抵扣核销时提供)。 1、全额收汇核销:按报 关单成交总价核销; 2、进料抵扣核销的:需 经外汇局事先核准,以 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抵扣 核销; 3、以人民币计价的,
10、可 以人民币入账凭证代替 核销专用联进行核销, 并将进口报关单核注、 结案。 1、对需要进料抵扣核 销的,应事先经外汇局 备案审批; 2、用于抵扣的进口报 关单需由转出方所在地 外汇局通过“中国电子 口岸-进口付汇系统” 进行核注、结案。 3、其他相关规定。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首次抵扣核销时提供 ); 6、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时提供) 。 1、全额收汇核销:按报 关单成交总价收汇核销 ; 2、进料抵扣核销:需经 外汇局事先核准,以相 应的进口报关单
11、抵扣核 销。 1、对需要进料抵扣核 销的,应事先经外汇局 备案审批; 2、用于抵扣的进口报 关单需通过“中国电子 口岸-进口付汇系统” 进行核注、结案。 边境小额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边境 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我国与俄罗斯 等独联体国家边境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包机贸易外汇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以现汇结算的提供); 5、外币现钞结汇水单、购货发票(以外
12、币现钞结算的提供) ; 6、银行出具的人民币入账证明(以人 民币结算的提供,在境外贸易机构已开立人民币边境贸易结 算账户的地区,可以提供人民币资金划转证明); 7、经海关核验的携带毗邻国家货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汇入 汇款证明(以毗邻国家货币结算的提供); 8、进口报关单(以易货贸易结算的); 9、境内商业银行相应资金划转证明(从境外贸易机构在境 内银行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毗邻国家货币边境贸易专 用账户收回货款的); 10、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通过境内居民个人汇款收回外 汇货款的)。 、以现汇结算的,按 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 汇核销; 、以外币现钞结算的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和 外币现钞
13、结汇水单注明 的结汇金额核销; 、以人民币结算的,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和人 民币入账证明上的人民 币金额核销; 、以毗邻国家货币结 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 价和携带外币入境申报 单或汇入汇款证明的毗 邻国家货币金额核销; 、以易货方式结算的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以 进口货物报关单抵扣核 销; 、从境外贸易机构在 境内银行开立的经常项 目外汇账户或毗邻国家 货币边境贸易专用账户 收回货款的,按报关单 成交总价和境内商业银 行相应资金划转证明上 注明的金额核销; 、通过境内居民个人 汇款收回的外汇货款的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和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 水单上注明的金额核销 。 通过居民个人汇入汇款 收回货款
14、的,边境小额 贸易企业应当提前将拟 收入出口货款的居民个 人姓名、账户等向所在 地外汇局备案,银行凭 外汇局出具的已备案证 明,对账户做出标识。 旅游购物商品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3、购货发票; 4、核销专用联/外币现钞结汇水单人民币入账证明。 1、以现汇结算的,按报 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 核销; 2、以外币现钞结算的,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和外 币现钞结汇水单或个人 汇入汇款注明的结汇金 额核销; 3、以人民币结算的,按 报关单成交总价和人民 币入账证明上的人民
15、币 金额核销。 对台小额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加盖对台公司公章的出口专用发票; 5、注明“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收入”的核销专用联(以可兑 换货币现汇结算的提供)、外币现钞结汇水单、购货发票( 以现钞结算的提供)、银行出具的人民币入账证明 (以人民 币结算的提供)。 1、以现汇结算的,按报 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 核销; 2、以外币现钞结算的,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和外 币现钞结汇水单注明的 结汇金额核销; 3、以人民币结算的,按 报关单成交
16、总价和人民 币入账证明上的人民币 金额核销。 对台贸易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参照一般贸易方式处理 。 有权军事装备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参照一般贸易方式处理 。 无权军事装备 寄售代销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 总价全额收汇核销; 、若实际收汇与成交 总价有差异
17、,不能全额 收汇的,还应提供寄售 代销确认书。 退运货物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 1、出口未收汇退货:提供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盖有海关 “验讫章”的核销单、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注明“退运货物”的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 2、出口已收汇退货: (1)对于已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提供注明“退运货物”的 进口报关单、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 (2)对于已收汇尚未办理核销的:提供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盖 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注明“退运货物”的盖有
18、 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发生预退税的,还要同时提 供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 3、进口退货:提供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提供盖有海关“ 验讫章”的核销单、注明“退运货物”的盖有海关“验讫章 ”的出口报关单、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对于 已经办理付汇手续的退运货物还应当提供出口收汇核销专用 联。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 全额收汇核销或凭相应 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抵扣 核销。 1、用于抵扣的进口报 关单,需通过“中国电 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 ”进行核注、结案; 2、对出口已收汇退货 ,需退赔外汇的,按退 赔外汇有关管理规定办 理。 进料料件复出、进料边角料复出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
19、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5、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时提供)。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 全额收汇核销或凭相应 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 。 用于抵扣的进口报关单 ,需通过“中国电子口 岸-进口付汇系统”进 行核注、结案。 进料料件退换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3、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不收汇的提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相应的进料加工类 的进口报关单。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 全额收汇核销
20、或凭相应 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 。 保税工厂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收汇时提供) 5、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加工后货物运回且 不收汇的提供)。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 全额收汇核销或凭相应 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 。 出料加工 租赁贸易、租赁不满一年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5、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6、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租赁合同规定租赁 期满租赁设备需运回的提供)。 1、如外方为承租方的,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 金额收汇核销,若收回 的租金金额不足核销的 ,差额部分可凭退回设 备(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办理抵扣核销; 2、如我方为承租方的, 设备(货物)退运出口后 ,凭进口报关单电子底 账打印件(加盖银行业务 公章)办理不收汇差额核 销。 用于抵扣的进口报关单 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 -进口付汇系统”进行 核注、结案。 进料非对口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 全额收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