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方针与法律法规煤矿安全方针与法律法规 第一节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1、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近年煤矿事故分析图近年煤矿事故分析图1、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20082008年各类型煤矿事故基本情况年各类型煤矿事故基本情况顶板顶板 10321032起起52.8%52.8%瓦斯瓦斯182182起起9.3%9.3%机电机电106106起起5.4%5.4%运输运输348348起起17.8%17.8%放炮放炮3939起起2.0%2.0%水害水害5959起起3.0%3.0%火灾火灾 1111起起 0
2、.6%0.6%其他其他 177177起起9.19.1%20082008年各类型煤矿事故基本情况年各类型煤矿事故基本情况运输,运输,400400人人,12.4%12.4%放炮,放炮,5555人,人,1.7%1.7%顶板,顶板,12221222人人,38.0%38.0%瓦斯瓦斯778778人人,24.2%24.2%机电机电109109人人3.4%3.4%水害水害263263人,人,8.2%8.2%火灾,火灾,111111人,人,3.5%3.5%其他,其他,277277人,人,8.6%8.6%2.国外(美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国外(美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日期 项目03040506070809死亡人数
3、 30 28224733181998年世界主要产煤国安全状况对比表年世界主要产煤国安全状况对比表国家国家波兰波兰南非南非印度印度俄罗斯俄罗斯美国美国中国中国产煤量/亿吨22.12.92.69.812.22死亡人数/人4548137172297508百万吨死亡率0.230.230.470.660.035.02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总的形势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总的形势总体稳定总体稳定 趋于好转趋于好转 依然严峻依然严峻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煤炭法煤炭法第一章第一章 第七条:第七条:煤矿企
4、业必须坚持安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一章 第三条: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二)(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在组织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在组织生产时,妥善安排作业,必须安全生产,必时,妥善安排作业,必须安全生产,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其具体含义如下:其具体含义如下:(1)是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要树立人)是在煤矿生产建设
5、整个过程中,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矿工的生命安全第一;是最宝贵的思想,矿工的生命安全第一;(2)是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把保护煤)是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把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3)是要求每个职工树立起安全生产意识,把)是要求每个职工树立起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第一作为生产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安全第一作为生产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贯彻落实生产方针贯彻落实生产方针 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工作的首位,做到,做到“三不生产三不生产”即:即:不
6、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是指事前必须科学预见,提前设防,防微是指事前必须科学预见,提前设防,防微杜渐,采取果断措施,防患于未然。在事故杜渐,采取果断措施,防患于未然。在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关系上,要以预防为主。消除预防与处理的关系上,要以预防为主。消除一切危及人身安全的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一切危及人身安全的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为。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者是目标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者是目
7、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和手段措施的关系。2、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安全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进行综合治安全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进行综合治理。做到理。做到管理、装备、培训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三并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搞好安全工作,上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搞好安全工作,上台节,创水平,实现总体推进。要治台节,创水平,实现总体推进。要治“三三松松”、反、反“三违三违”搞好安全检查和监察工搞好安全检查和监察工作。作。(思想松、管理松、纪律松)(思想松、管理松、纪律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3、综合治理、综合治理w 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是指适
8、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实施综合治理的必要性w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
9、元化,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的关系的关系w“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
10、方针是一个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有机统一的整体。w“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统帅和灵魂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w“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根本途径。只。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现安全第一。w“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落实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的手段和方法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 从实践中看,应做到以下从实践中看,应做到以下3点:点:1.坚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w 先进有
12、效的先进有效的管理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格和科学的安全管理,可弥补装备上的不足,能格和科学的安全管理,可弥补装备上的不足,能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w 装备装备是实施安全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是实施安全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损失。w 培训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法
13、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四不放过”w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w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w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w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第二节第二节 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 一、一、法律的本质与特征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1.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定义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法律专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定性文件。广义的法律也就是法,在我国占主流地位的观
14、点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2.法律的特征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是通过国家政权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既是由国家政权机关职能范围并按一定程序创制出来的规范性文件 (3)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3.法律的本质法律的本质 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点的基本观点,法律首先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但并非一切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法,只有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形成人人必须遵守、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行
15、为规范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法。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指导下,彻底废除国民党伪法统,以新民主主义法律为基础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它的基本特征是:阶级性、科学性相统一,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强制实施和自觉遵守相结合二、二、法律的分类法律的分类 1、根本法和普通法 这是依据法律的效力和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根本法就是宪法。2、实体法和程序法 这是依据法律的内容不同而进行的划分。实体法是关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程序法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的实现、实体义务履行而进行诉讼或仲裁所遵守的法律规范。3、一般法和特别法 这是依据法律的效
16、力的范围不同而进行的划分。4、国内法和国际法 这是依据制定法律的主权国家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5、公法和私法 这是依据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所涉及的利益不同而进行的划分。三、违法与法律制裁、犯罪及其三、违法与法律制裁、犯罪及其构成构成 违法与法律制裁 违法是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做出了法律禁止的行为。2 犯罪及其构成 凡是违反刑法危害社会而应受到刑事处罚的称为犯罪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1)犯罪的主体 2)犯罪的客体 3)犯罪的主观方面 4)犯罪的客观方面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4个方面的要件才能构成犯罪。一一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17、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煤矿安全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煤矿安全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1)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2)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生产的地方性法规;(4)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发布)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
18、府发布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第三节第三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3、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各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煤炭法实施办法、劳动安全监察条例 4、部
19、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立法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年月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1993年05月01日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其立法目的是: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坚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宗旨,从实际出发,做到劳动部门监督与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结合。国家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生
20、产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的指导思想的指导思想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该法共8章5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矿山事故的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其主要内容包括:三同时三同时w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w 同时设计w 同时施工w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
21、得上岗作业。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
22、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法煤炭法于于1996年年8月月29日第八届全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次会议通过,过,1996年年12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是中国煤炭法制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是中国煤炭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轨立了基本原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23、。道上健康发展。煤炭法煤炭法立法的目的立法的目的 煤炭法煤炭法立法的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立法的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煤炭法煤炭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该法共八章该法共八章81条。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三章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四章第四章 煤炭经营;煤炭经营;第五章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煤矿矿区保护;第六章第六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责任;法律
24、责任;第八章第八章 附则。附则。三三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该条例于该条例于2000年年11月月7日以国务院令日以国务院令第第296号颁布。号颁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是我国第一部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法规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法规。该法自。该法自2000年年12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立法的背景立法的背景 1)是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是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 2)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不适应煤矿安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不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监察工作的需要 3)是促进我国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是促进我国煤矿安全状况根本
25、好转的客观要求的客观要求 4)是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实现国际)是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实现国际接轨的需要接轨的需要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 制定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目的是:保障煤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目的是: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健康发展。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健康发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该条例该条例 共五章共五章50条。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第三章 煤矿安全监察的内
26、容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 第四章第四章 罚则罚则 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权利人员的权利 )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极其煤矿安全监)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极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及其约束机制察人员及其约束机制 煤矿安全监察的法律制度煤矿安全监察的法律制度)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制度w 这项制度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员的条件、任免办法、职责、权利、义务极其执法要求w 并特别规定了对监察员进行监督、约束和其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等条款。
27、)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制度验收制度 这一制度规定,任何煤矿从建设开始,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检查,不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这是十分重要的一项监察制度,在各项监察制度中处于中心地位)煤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煤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这是针对我国煤矿事故多发、调查处理难度大而专门设立的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和定期发布,必须建立安全监察档案。)煤矿安全监察信息与档案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信息与档案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约束制度煤矿安全监察
28、监督约束制度 这是监察机构及其监察人员能够秉公执法、政务公开,促进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制度)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制度 行政处罚制度体现了国家的利益不容侵犯,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这是保证行政执法的有效性、权威性所必不可少的 煤矿安全监察中的行政处理、处罚煤矿安全监察中的行政处理、处罚1)设置行政处罚的目的和意义)设置行政处罚的目的和意义(1)、规范煤矿建设行为(2)、规范煤矿生产行为(3)、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4)、加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2)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煤矿建设阶段的行政处罚(2)、
29、煤矿生产阶段的行政处罚(3)、煤矿安全培训方面的行政处罚(4)、违章指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5)、事故调查中的行政处罚3)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 共有共有8种:分别为:种:分别为:1 责令停止生产(施工);责令停止生产(施工);2 责令限期达到要求(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改正);3 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整顿;4 罚款;罚款;5 责令改正;责令改正;6 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7 各种行政纪律处分;各种行政纪律处分;8 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4)行政处罚的程序规范)行政处罚的程序规范w 为了保证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贯彻实施,规范煤矿安全监
30、察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和监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效实施安全监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处罚的程序规范行政处罚的程序规范 (1)属地管辖 (2)指定管辖 (3)移送管辖 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适用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下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违法或者不恰当的行政处罚行为予以改变。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出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员证。当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可以做出下列现场处理决定(1)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
31、期改正;(2)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 现场处理规范现场处理规范 非现场处罚规范非现场处罚规范 (1)调查 (2)决定 (3)送达 (4)听证 (5)履行与强制履行(四)(四)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w(一)煤矿安全规程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规程制定的目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规程制定的意义: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是强制性、科学性、的特点是强制性、科学性、稳定性和规范性
32、。稳定性和规范性。w 规程共有四编751条。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w 第一编 总则w 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二)(二)规程规程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第二编第二编 井工部分井工部分w 规定开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电气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第三编第三编 露天部分露天部分w 规范了采剥、运输、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电气及设备检修标准第四编第四编 职业危害职业危害w 规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健康得到保护w 该规程为
33、第八次修订本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化。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w“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的原则w“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的原则 w“安全具有否决权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的原则w“专管群治,全员管理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的原则w 管理、装备、培训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三并重”原则原则 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w 以技术进步为先导,管理与装备并重以技术进步为先导,管理与装备并重 事故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
34、安全条件;管理的缺陷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的缺陷人人 Man 物物 Machine 管理管理 Management环境环境Medium事故事故Accident(五)(五)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颁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法律。该法七章九十条.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5、,促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进经济发展。制定制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意义的意义w 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w 二是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w 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w 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该法共七章97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第五章 生产安全 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36、)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权。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6.建议权建议权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的义务)从业人员的义务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作业过程中,必
37、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人的六项责任的六项
38、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追究w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立法的目的 处罚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制裁安全
39、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处罚办法处罚办法共有章条共有章条 主要包括:总则主要包括: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附则。罚的执行和备案;附则。规定的行政处罚共有规定的行政处罚共有9种:种:分别为:分别为:1 警告;警告;2 罚款;罚款;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4 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5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0、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6 拘留;拘留;7 关闭;关闭;8 吊销有关证照;吊销有关证照;9 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四节第四节 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责任的追究法规责任的追究 w 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者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是法律权威慑力的具体体现。w 对于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给予刑事、行政和民事制裁,才能有效保证安全生产(一)生产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一)生产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w 采煤区队长有关的常见违法行为1)作业场所不使专用防爆设备、专用发
41、爆器或使用明火、明电照明。2)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志的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3)不按规定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检测仪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4)井下采掘作业,不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板。5)在有突水危险的地区从事采掘作业,不采取探放水措施。6)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掘作业。7)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8)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9)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10)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11)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如实进行报告和抢救。12)伪造、故意破坏事
42、故现场。1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二)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 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2.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于侵权行为而引起,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种较少见。3.行政责任 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三)煤矿安全中常见的刑事犯罪三)煤矿安全中常见的刑事犯罪 主要有主要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 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 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 循私舞弊不移交闲事刑事案件罪循私舞弊不移交闲事刑事案件罪1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
43、任事故罪w 刑法刑法规定:第规定:第134条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处3年以上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2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 与滥用职权罪与滥用职权罪w 刑法刑法规定:第规定:第397条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处3年以上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4、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处5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3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w 刑法规定:第135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下7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事故的特别规定 w 2005年年9月月3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446号令公布号令公布国国务院关于预防
45、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定 w 1、立法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立法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w 2、制定特别规定的指导思想、制定特别规定的指导思想 w 一是,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预防煤矿生产一是,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w 二是,强化源头监管,突出对煤矿生产安二是,强化源头监管,突出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全
46、事故的预防。w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w 四是,严肃惩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四是,严肃惩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行为。w 3、实施特别规定的重大意义、实施特别规定的重大意义w 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更加明确地将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更加明确地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上,深化了安全生产重在预生产安全事故上,深化了安全生产重在预防的意识,反映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防的意识,反映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范围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范围 1 5种必须排除的煤矿重大安
47、全生产隐患和应当及时种必须排除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应当及时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是:w(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w(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w(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措施的;w(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w(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w(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8、;(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w(七)超层越界开采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w(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w(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w(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艺的;w(十一)年产(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系统的;w(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
49、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w(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包的;w(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在完成改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后,未重
50、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照的:w(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二、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二、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第五条规定:“煤矿未依法煤矿未依法取得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煤炭生产许可证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矿长资格证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w(一)依法取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