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精讲班第二篇 建筑防火第四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城市建筑总体布局的一般原则和影响防火间距的主要因素。熟悉防火间距的作用和防火间距不足时的防火技术措施。掌握防火间距的设置要求及建筑平面布局中重点部位、场所的设置要求。第四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不仅影响到周围的环境和人们的生活,而且对建筑自身及相邻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都有较大的影响,是建筑消防设计的一个重要内容。第四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的要求。一般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规模、建筑高度、体量及火灾危险性等,合理确定其建
2、筑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第一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一、建筑选址(一)周围环境(二)地势条件(三)主导风向第一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二、建筑总平面布局(一)合理布置建筑(二)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第一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模较大的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划分生产区、储存区(包括露天储存区)、生产辅助设施区、行政办公和生活福利区等。同一企业内,若有不同火灾危险的生产建筑,则应尽量将火灾危险性相同的或相近的建筑集中布置,以利于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便于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的工厂、仓库的生产区、储存区内不得修建办公楼、宿舍等民用建筑。第一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
3、筑物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建筑物起火后,其内部的火势在热对流和热辐射作用下迅速扩大,在建筑物外部则因强烈的热辐射作用对周围建筑物构成威胁。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火场辐射热的强度取决于火灾规模的大小、持续时间的长短,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及风速、风向等因素。通过对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防火间距,防止火灾在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相互蔓延,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条件,减少失火建筑对相邻建筑及其使用者强烈的辐射和烟气的影响。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一、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火灾时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热辐射强度是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热辐射强度与
4、消防扑救力量、火灾延续时问、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相对外墙开口面积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度和高度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但实际工程中不可能都一一考虑。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主要是根据当前消防扑救力量,结合火灾实例和消防灭火的实际经验确定的。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一)防止火灾蔓延(二)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三)节约土地资源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四)防火间距的计算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构建,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如为储罐或堆场,则应从储罐外壁或堆场的堆垛外缘算起。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二、防火间距(一)厂房的防火间距1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
5、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4-1的规定在执行表2-4-1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
6、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2-4-1的规定减少25(见图2-4-1)。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甲类厂房防火墙甲类厂房4m二墙均为不燃烧体外墙,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图241 厂房之间防火间距示意图按表241间距减少253)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El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
7、0016-2006)第7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4)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6)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以上第2)、3)条的规定。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3厂房外附设有化学易燃物品设备的防火间距厂房外附设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时,其室外
8、设备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厂房外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4-1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室外设备,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4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二)仓库的防火间距1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42的规定,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与厂内铁路装卸线的防火间距,可不受限制。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2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
9、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4-3的规定。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表241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 (单位: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名称甲类厂房乙类厂房(仓库)丙、丁、戊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单、多层单、多层高层单、多层高层裙房,单、多层高层一、二级一、二级三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类二类甲类厂房单、多层一、二级121214131214 16132550一、二级121012131012 1413乙类厂房单、多层三级141214151214 1615高层一、二级131315131
10、315 1713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丙类厂房单、多层 一、二级1210121310 12141310 12 14 20 15三级14 1214151214161512 14 1625 20四级161416 1714 16 181714 16 18高层一、二级131315131315171313 15 17 20 15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 丁、戊类单、多层一、二级12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15 13 三级14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18 15厂房四级 16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高层一、二级
11、13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15 13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 5,1025 25 25 2512 15 20 12 15 20 25 2010,5015 20 25 15 20 25 30 255020 25 30 2025 30 35 30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表2-4-2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单位: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名 称甲类仓库(储量,t)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551010 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50 裙房、其他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12、402530甲类仓库20202020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一、二级15201215三级20251520四级25302025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 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30402530厂外铁路线中心线40厂内铁路线中心线30厂外道路路边20厂内道路路边主要10次要5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不大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大于5t时,不应小于12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表2-4-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
13、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单位: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名 称乙类仓库丙类仓库丁、戊类仓库单、多层高层单、多层高层单、多层高层一、二级三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乙、丙、丁、戊类仓库单、多层一、二级1012131012 141310121413三级1214151214 161512141615四级1416171416 181714161817高层一、二级1315131315 171313151713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民用建筑裙房,单、多层一、二级251012141310121413三级251214161512141615四级2514161817141618
14、17高层一类502025252015181815二类501520201513151513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执行表243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m。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2)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6m;丁、戊不应小于4m。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3-2条给出的一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其防火间距不限。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3)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2-4-2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水间距。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THE END谢谢 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