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从7月7日起开放学习平台供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自主学习测试。根据要求,2021年度通过各级别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评审前提交公需科目测试合格证,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需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学习、测试工作,打印合格证。5G时代的物联网人工智能 大数据技术创新应用现状与未来发展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互联网技术与应用5G时代的物联网人工智能 大数据技术创新应用现状与未来发展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政策及
2、实践每个课件30学时,学员可结合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课件进行学习,学习测试合格计30学时。参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于2022年7月21日开始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学习和测试结束后可立即打印证书,获得公需科目继续教育30学时(不需交人社部门盖章验证,各相关职称评审部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验证)。为进一步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网络学习及学习数据、成果的管理服务,结合今年实际情况,各地、各单位接到学习、测试通知后应加大宣传力度,将公需科目学习、测试要求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学习和测试工作。从“两弹一星”谈“远大理想”5G时代的物联网人工智能 大数据技术创新应用现状与未来发展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政策及实践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政策及实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