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一)工资的定义(一)工资的定义l(二)工资性项目(劳动报酬)(二)工资性项目(劳动报酬)案例:不在册职工是否有权领取年终奖金?案例:不在册职工是否有权领取年终奖金?l(三)非工资性项目(收入)(三)非工资性项目(收入)l(四)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具体要求(四)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具体要求 l(五)因职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五)因职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怎样追缴人单位应怎样追缴 才合理合法?才合理合法?l(六)用人单位依法扣减职工因个人原因而给用人单(六)用人单位依法扣减职工因个人原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否可以超出职工当月工资的位造成经济损失,是
2、否可以超出职工当月工资的20%?(一)聘任制及岗位工资(职务补贴)的定(一)聘任制及岗位工资(职务补贴)的定(二)岗位说明书(聘书)撰写(二)岗位说明书(聘书)撰写(三)末位淘汰(考核末位即淘汰)的法律性质(三)末位淘汰(考核末位即淘汰)的法律性质(一)工时制度的选择与行政审批;(一)工时制度的选择与行政审批;(二)年休假制度及工资补偿;(二)年休假制度及工资补偿;(三)各种假期工资发放标准与制度设计:(三)各种假期工资发放标准与制度设计:婚假工资、探亲假工资、产假、节育假工资、婚假工资、探亲假工资、产假、节育假工资、看护假工资、病假工资、出国(境)探亲假、丧假看护假工资、病假工资、出国(境)
3、探亲假、丧假l(一)加班工资的基数约定(一)加班工资的基数约定 案例:加班工资基数约定争议案例案例:加班工资基数约定争议案例l(二)加班工资(二)加班工资“包干包干”制度的设计制度的设计 案例:加班工资案例:加班工资“包干包干”争议案例争议案例l(三)每日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能否以补休来代替支付加(三)每日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能否以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费?班费?l(四)计件工资有哪些规定?计件制有无加班和加班费?(四)计件工资有哪些规定?计件制有无加班和加班费?l(五)安排职工加班有什么法律限制?职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五)安排职工加班有什么法律限制?职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
4、加班费?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案例:案例:“自愿性加班自愿性加班”争议案例争议案例l(六)拖欠和克扣、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六)拖欠和克扣、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付工资的法律后果 案例:职工辞职引发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争议案例:职工辞职引发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争议l(七)特别提醒的问题(七)特别提醒的问题(一)工资的定义(一)工资的定义 1、原劳动部、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若干问题的意见题的意见第第53条对工资的概念作了界定:劳动法中的条对工资的概念作了界定:劳动法中的“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是指用人单位依
5、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工资,是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职工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职工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3、有劳
6、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履行三种方式。、有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履行三种方式。l 1、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2、岗位工资:与工作岗位对应的工资、岗位工资:与工作岗位对应的工资;3、奖金:、奖金:(1)固定标准、附条件的月奖金、季度奖;)固定标准、附条件的月奖金、季度奖;(2)不固定标准、附条件的提成奖金、绩效奖金;)不固定标准、附条件的提成奖金、绩效奖金;(3)年终奖的争议处理及发放制度设计)年终奖的争议处理及发放制度设计.l l建议:建议:1.区分离职原因规定年终奖分配条件区分离职原因规定年终奖分配条件 2.改为改为“留用奖金留用奖金”等
7、名义等名义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如地区生活差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职工的物价补贴,如地区生活差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贴、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l 1、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l 2、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8、;l 3、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作服、解、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l4、按规定未纳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按规定未纳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l5、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其它专门工作报酬;、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其它专门工作报酬;l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
9、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l7、用人单位支付给购买本用人单位股票和债券的职工的股息、用人单位支付给购买本用人单位股票和债券的职工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l8、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产生的与资本相关联的股权、期权。、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产生的与资本相关联的股权、期权。l1、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职工。关于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有单位职工。关于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明确规定。l2、劳动合同中应约定明确的劳动报酬,约定不
10、明确的,、劳动合同中应约定明确的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集体合同规定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同工同酬原则执行。如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无重新协同工同酬原则执行。如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无重新协商过程。商过程。l 3、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
11、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职工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工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l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或者劳动合同约、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l 5、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l 6、工资支付的方式
12、: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工资支付的方式: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代发工资。l7、工资支付的时间:、工资支付的时间:l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应当按照确定的支付周期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应当按照确定的支付周期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拖欠。l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
13、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14、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职工工资。动合同时一次付清职工工资。l8、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人代领。l9、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工资支付台帐并保存两年以上备、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工资支付台帐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查,书面记录支付职工工资的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书面记录支付职工工资的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数
15、额,银行代发工资凭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职工签名等。证或者职工签名等。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资清单。l10、用人单位扣减职工工资必须符合法定的项目和程、用人单位扣减职工工资必须符合法定的项目和程序。序。l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职工过第十五条规定,因职工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
16、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资标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在职工个人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在职工个人的工资中按月抵扣。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一次性赔偿,工资中按月抵扣。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一次性赔偿,无法律依据。无法律依据。l2、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职工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规定的职工应承担的赔偿责任:(1)第八十六条,因职工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确)第八十六条,因职工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
17、害的;(2)第九十条,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第九十条,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造成损失的;(3)第九十条,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九十条,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4)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九十一条,职工同时与)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九十一条,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的。(5)职工履行劳动合同不当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职工履行劳动合同不当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是否承担赔
18、偿责任,无法律依人单位造成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6)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能在应支付职)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能在应支付职工的工资或有关费用中直接抵扣,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工的工资或有关费用中直接抵扣,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用人单位只能另行申诉处理。用人单位只能另行申诉处理。l3、理解和适用:、理解和适用:(1)赔偿只能在工资中抵扣,一次性赔偿无法律)赔偿只能在工资中抵扣,一次性赔偿无法律依据;依据;(2)扣除工资的前提是职工有过错,也就是基于)扣除工资的前提是职工有过错,也就是基于职工本人的原因直接导致了单位经济损失的发生;职工本人的原因直接导致了单位经济损失的发生;
19、(3)赔偿额是以直接经济损失为计算依据,不包)赔偿额是以直接经济损失为计算依据,不包括间接损失;括间接损失;(4)扣除工资行为生效的程序要件是必须书面告)扣除工资行为生效的程序要件是必须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否则不得扣除;知扣除原因及数额,否则不得扣除;(5)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工资标准。l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职工过错第十五条规定,因职工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的,用人单位
20、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准。l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突破了劳动部的规定,突破了劳动部工工资支付规定资支付规定关于关于“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超过本人工资的25%”的规定。的规定。(一)聘任制及岗位工资(职务补贴)的定义(一)聘任制及岗位工资(职务补贴)的定义 1、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用人单位与职
21、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基础条款,不对职务作出约定。聘任职务后,在劳动合同地点等基础条款,不对职务作出约定。聘任职务后,在劳动合同约定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给予对应职务相应的待遇,但劳动合同约定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给予对应职务相应的待遇,但劳动合同的基础条款仍继续有效。聘任结束或解聘后,取消相应职务待遇,的基础条款仍继续有效。聘任结束或解聘后,取消相应职务待遇,按劳动合同的基础条款执行。按劳动合同的基础条款执行。2、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和人事安排,确定聘任特定职工担、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和人事安排,确定聘任特定职工担任一定的行政管理职务,发给聘书或任免通知,确定职务、岗位任一定的
22、行政管理职务,发给聘书或任免通知,确定职务、岗位职责、聘任期先、职务工资及待遇等。职责、聘任期先、职务工资及待遇等。3、职工在聘期内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根据其所聘职务确定。、职工在聘期内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根据其所聘职务确定。4、用人单位对于实行聘任制的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用人单位对于实行聘任制的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程序可以包括填写竞岗申请表、演讲、面公开竞聘、竞争上岗,程序可以包括填写竞岗申请表、演讲、面试、考核组评议、公示等。具体实施细则,由组织人事处根据用试、考核组评议、公示等。具体实施细则,由组织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另行制订。人单位安排另行制订。(二)岗位说
23、明书(聘书)撰写(二)岗位说明书(聘书)撰写 1、列明岗位的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列明岗位的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岗位职责 2、职工本人签名确认。、职工本人签名确认。(三)末位淘汰(考核末位即淘汰)的法律性质;(三)末位淘汰(考核末位即淘汰)的法律性质;1、末位淘汰即不能胜任工作;末位淘汰即不能胜任工作;2、有证据证明考核结果的合理性;有证据证明考核结果的合理性;3、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 的程序处理:的程序处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4、不能胜任工作情形下调整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不能胜任工作情形下调整工
24、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应有合理性;位的用工自主权,但应有合理性;5、有证据证明第一次考核结果的合理性。有证据证明第一次考核结果的合理性。(一)工时制度的选择与行政审批(一)工时制度的选择与行政审批 注意行政审批的时间衔接注意行政审批的时间衔接 1、法律依据:、法律依据:(1)国务院)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有关问题的复函关问题的复函
25、(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用人单位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关于广东省用人单位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假制度的若干意见。(二)年休假制度及工资补偿(二)年休假制度及工资补偿1、法律依据:、法律依据:(1)国务院)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职工带薪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年休假实施办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问题的复函 (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动和
26、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用人关于广东省用人单位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单位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l2、条件:、条件:(1)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可以享受年休)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可以享受年休假;非全日制用工的职工没有年休假。假;非全日制用工的职工没有年休假。(2)“工龄工龄”及入职前年休假情况的确定:及入职前年休假情况的确定:职工入职时,应在入职履历表等书面材料中列明职工入职时,应在入职履历表等书面材料中列明入职前在原用人单位享受年休假情况,未申明的视为在入职前在原用人单位享受年休假情况,未申明的视为在原单位已经享受年休假或补偿。原单位已经享受年休假或补偿。若
27、职工离开原单位之后和入职之前未连续工作若职工离开原单位之后和入职之前未连续工作(以工作日为单位),不符合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条件(以工作日为单位),不符合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条件的,其享受年休假的条件的自入职用人单位之日起算。的,其享受年休假的条件的自入职用人单位之日起算。3、年休假天数、年休假天数:(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2)年休假单制度)年休假单制度4、年休假计划:、年休假计划:(1)职工在连续工作
28、满十二个月后的次年的一月向用人单位)职工在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后的次年的一月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年休假计划,列明确定的年休假时间。未提出年休假计书面提出年休假计划,列明确定的年休假时间。未提出年休假计划的,按职工本人放弃年休假处理。划的,按职工本人放弃年休假处理。(2)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整体工作安排情况决定并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整体工作安排情况决定并与职工协商变更年休假计划。变更年休假计划。(3)年休假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职工确需变更的,)年休假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职工确需变更的,须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如用人单位在职工拟定休假计划期间须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如用人单位在职工
29、拟定休假计划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可与职工协商变更并征得职工书面同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可与职工协商变更并征得职工书面同意。意。l(4)职工不能按计划休年休假的,应向用人单位书面)职工不能按计划休年休假的,应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仅支付正常工作时提出,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仅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不须支付间工资,而不须支付 额外的额外的200%的工资。的工资。l(5)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同意外,一般不
30、超过三。协商同意外,一般不超过三。l(6)职工的年休假未休或有剩余天数的,应凭现有的)职工的年休假未休或有剩余天数的,应凭现有的年休假单提出发放年休假工资。年休假单提出发放年休假工资。l5、年休假的假期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年休假的假期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男职工看护假、职工计划生育假等计入年休假的男职工看护假、职工计划生育假等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假期。l 6、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职工应休完年休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职工应休完年休假。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中
31、载明职工享受年休中载明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情况交给职工本人。假的情况交给职工本人。l1、婚假工资、婚假工资 (1)条件: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职工(男年满)条件: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职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给予婚假三天。男女双方均周岁)给予婚假三天。男女双方均为晚婚(男为晚婚(男25周岁,女周岁,女23周岁)的,可再享受晚婚假周岁)的,可再享受晚婚假十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三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十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三天,不能享受晚婚假,但初婚的一方符合条件晚婚假条件的除外。但初婚的一方符合条件晚婚假条件的除外。(2)婚假期间的工资按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婚假期间的
32、工资按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照发,但不含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基本工资照发,但不含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等。l2、探亲假工资、探亲假工资 (1)条件:)条件: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
33、遇。待遇。l (2)探亲假期期间:)探亲假期期间: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二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l (3)探亲假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照发,但不
34、含加班工资、)探亲假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照发,但不含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奖金、津贴、补贴等。3、产假、节育假工资、产假、节育假工资l(1)条件:)条件:女职工依法生育的,享受产假九十天(含产前休假十五女职工依法生育的,享受产假九十天(含产前休假十五天),剖腹产增加三十天,晚育者增加十五天(女职工天),剖腹产增加三十天,晚育者增加十五天(女职工24周岁以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计划生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计划生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三十五天。三十五天。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的女职工,给予四十二天休假。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的女职工,给予四十二天休
35、假。如分娩出死胎,或分娩中死产、或产后婴儿死亡,其产假按正常如分娩出死胎,或分娩中死产、或产后婴儿死亡,其产假按正常产假给予休假。产假给予休假。l(2)产假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即基本工资照发,不影)产假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即基本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但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职务工资、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但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职务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除外。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除外。l4、看护假工资、看护假工资 (1)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符合)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符合广东省计划生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实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
36、育第一个子女的,实行计划生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享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享受受10天看护假。天看护假。(2)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l5、病假工资、病假工资 (1)条件:)条件: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需凭用人单位诊断证明书、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需凭用人单位诊断证明书、门诊休假建议书或住院通知书等医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并办理门诊休假建议书或住院通知书等医务部
37、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并办理休病假手续。休病假手续。l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年3月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月5日至日至9月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l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l 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在二十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
38、等)的,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劳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批准,可以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劳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适当延长医疗期。l(2)病假工资标准:)病假工资标准: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l(3)深圳的地方规定:)深圳的地方规定: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l(4)工伤康复期间的工资:)工伤康复期间的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医疗终结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停工留薪期(医疗终结
39、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停工留薪期(医疗终结期)后,按病假处理。在停工留薪期(医疗终结期)后,按病假处理。6、出国(境)探亲假。、出国(境)探亲假。l(1)条件:)条件:属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眷属的职工出国(境)探望配偶及属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眷属的职工出国(境)探望配偶及父母的,四年及其以上的,可享受探亲假半年;不足父母的,四年及其以上的,可享受探亲假半年;不足4年的,可按每年的,可按每年享受一个月探亲假累计;年享受一个月探亲假累计;l父母已去世的归侨、台胞、台属职工,可以探望其在境外或在台的父母已去世的归侨、台胞、台属职工,可以探望其在境外或在台的亲兄弟姐妹,每亲兄弟姐妹,每4年
40、给假一次,假期年给假一次,假期40天;天;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眷属以外的职工申请自费出国(境)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眷属以外的职工申请自费出国(境)探望父母、配偶、子女(均需出国满探望父母、配偶、子女(均需出国满1年以上)的假期,可按每年享年以上)的假期,可按每年享受受1个月探亲假累计。个月探亲假累计。l (2)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即基本工资照发,不影响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即基本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但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职务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但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职务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除外。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除外。7、丧假、丧假 (1)条件:
41、)条件: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非直系亲属死亡具体情况,经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非直系亲属死亡的,职工不得享受丧假,按事假处理。的,职工不得享受丧假,按事假处理。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路程远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合理路程假。近,另给予合理路程
42、假。丧假仅在职工处理丧事的当年享受,不得跨年度。当年度先丧假仅在职工处理丧事的当年享受,不得跨年度。当年度先后有多名直系亲属死亡的,丧假可以重复享受。多名直系亲属同后有多名直系亲属死亡的,丧假可以重复享受。多名直系亲属同时死亡的,丧假为三天。时死亡的,丧假为三天。l(一)加班工资的基数约定;(一)加班工资的基数约定;1、根据、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是以正常第二十条的规定,是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43、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见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l【案情案情】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电工,于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电工,于1995年年7月入职。双方月入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工资800元、职务工资元、职务工资200元、岗位津贴元、
44、岗位津贴200元、劳元、劳动保护津贴动保护津贴200元;计算加班工资时以基本工资和职务元;计算加班工资时以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为基数。双方实际按此履行。申请人于工资为基数。双方实际按此履行。申请人于2009年年6月月15日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按日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按1400元元/月的标准支付月的标准支付1995年年7月至月至2009年年2月的法定节假日加月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班工资。l(二)加班工资(二)加班工资“包干包干”制度的设计:制度的设计:基本工资加固定加班工资(补贴)基本工资加固定加班工资(补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45、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虽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虽然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然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地最低工资标准
46、的除外。l【案情案情】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电工,于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电工,于1995年年7月入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入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周工作六天,每天每周工作六天,每天8小时,工资总额小时,工资总额2000元。双方实际按此履行。申请元。双方实际按此履行。申请人于人于2009年年6月月15日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日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1995年年7月至月至2009年年2月的休息日加班工资。申请人每月领取工资时工资条中仅有月的休息日加班工资。申请人每月领取工资时工资条中仅有应发工资、扣款及实发工资三项。应发工资、扣款及实发工资三项。l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
47、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工作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加定,在工作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都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只有在休息班的,都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只有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时,事后可以安排同等时间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日安排职工工作时,事后可以安排同等时间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资。l案例:加班时间争议案例案例:加班时间争议案例【案情案情】国家规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国家规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小时
48、。某用人单位安排职工每天工作某用人单位安排职工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工作5天半,即周六工作半天天半,即周六工作半天3.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为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职工认为休息日工作半天属于小时。职工认为休息日工作半天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单位则认为,每天安排的工作时间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单位则认为,每天安排的工作时间未超过未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未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未超过40小时,单位安排每周工作小时,单位安排每周工作5天天半,符合国家的规定,周六上班不算加班,不应支付加班工资。半,符合国家的规定,周六上班不算加班,不应支
49、付加班工资。l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l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
50、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职工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用人单位在职工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在职工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以外工作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作时间的工资。l1、对于一般职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必、对于一般职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必须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并且要与工会和职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须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并且要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