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讲座材料大家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以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78条规定,企业必须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公司、专业工地、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个课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工作。 今天由我与大家一道共同完成本次公司级安全教育。本次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常识2.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3. 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4. 公司的施工特点、危险施工区域、重要危害、重要环境因素及安全防护知识5.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简介6. 公司文明施工简介7. 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管理
2、常识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和管理体制l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l 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l 正确理解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对安全问题必须十分重视,放在“第一”的位置上。当生产与安全出现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二者真正统一起来,做到“五同时”; 坚持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管理常识 (2)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则 q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q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
3、、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q 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对干部晋级、企业评优和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l 职工遵章守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生产法49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有熟练的技术,而且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否则,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混乱,对生产造成损失,给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只有每个劳动者都严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做到生产过程中“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常识 (3)职工遵章守纪的意义
4、l 职工遵章守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生产法49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有熟练的技术,而且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否则,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混乱,对生产造成损失,给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只有每个劳动者都严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做到生产过程中“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常识 (4)职工应如何遵章守纪 l 法律约束:以国家、行业现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约束个人的行为。l 制度约束: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感。l 标准约束:
5、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实现标准化,操作者和指挥者都统一到一个标准上,绝不我行我素。l 检查约束: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无论对领导、对工人都是一种良好的约束。l 监督约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监督,监督也是一种自我约束。2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主要介绍以下法律、条例: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l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l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l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70号主席令 2002-11-01实施l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6、十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共七章九十七条。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各主体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70号主席令 2002-11-01实施l 第6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l 第13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l 第21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
7、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l 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l 第30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l 第35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
8、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续)70号主席令 2002-11-01实施l 第36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l 第37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l 第38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
9、应当记录在案 。l 第41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续)70号主席令 2002-11-01实施l 第45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l 第46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l 第47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l 第48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
10、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l 第49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续)70号主席令 2002-11-01实施l 第50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l 第51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l 第90条:从业人员不服从管
11、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28号主席令 1995-01-01实施l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年月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5年1月1日实施。本法共十三章一百零七条,从法律的角度规范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及相关主体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28号主席令 1995-01
12、-01实施l 第3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l 第52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 l 第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l 第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
13、权拒绝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 续) 28号主席令 1995-01-01实施l 第58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l 第59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森林采伐、脚手架组装和拆除、高处架线、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另外,经期、孕期、哺乳期都有相关的禁忌从事的劳动:如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低温和冷水作业、有毒有害作业、高处作业等。 l 第64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
14、忌从事的劳动。l 第65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选)4号主席令 1998-09-01实施l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于1984年5月1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此法颁布后,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同时废止。l 本法共六章五十四条,从法律的角度规范了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相关单位与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选)4号主席令 1998-09-01实施l 第2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
15、火安全责任制。 l 第5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l 第18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l 第21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l 第32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
16、报警。严禁谎报火警。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节选)60号主席令 2002-05-01实施l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l 本法共七章七十九条,从法律的角度规范了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相关主体与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节选)60号主席令 2002-05-01实施l 第2条:.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
17、病。. l 第3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l 第21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l 第29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l 第32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2.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节选)第393号国务
18、院令 2004-02-01实施l 概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l 本条例共八章七十一条,规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了各主体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各主体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节选)第393号国务院令 2004-02-01实施l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19、及装修工程。 l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l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l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l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l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l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
20、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 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 主要介绍以下规程、规定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4. 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3.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节选)l 本规定由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电源200249号文件形式发布,2002年1月21日开始实施,同时原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废止。l 本规定共十五章168条,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安全技
21、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检查与评价、例行会议、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事故调查处理、奖惩都作了具体的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节选)第11条: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和其它一般事故。第27条: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
22、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节选 . 续)第28条:施工人员职责(共9条,待续):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
23、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
24、意见和防范措施。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节选 . 续)第85条:安全施工措施(节选): 1)工程项目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技术员或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
25、、机械管理和安监等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后执行。 附录A: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范围: 1.重要临时设施:如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及其管线,运输道路,油库等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房等。 2.重要施工工序:如大型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汽机扣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汽水管道冲洗主汽管吹洗,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等。 3.特殊作业:如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及金属容器内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接触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气体或液
26、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4.季节性施工:如防雷电,防风、防洪排涝,防暑降温等。 5.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 附录B: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1)超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拆装作业。 5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 6 ) 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 7 )其它危险作业。 公司职业健康安
27、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简介(主要要素)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管理体系,建立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q 方针q 目标 q 适用法律法规辨识q 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建立公司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q 建立安全、环境工作标准q 管理方案q 运行控制q 监测、测量q 事故、事件不符合及纠正预防措施3.2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第16条: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
28、级领导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4)对事故责任单位厂(局、公司)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 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第17条:发供电、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一年内发生2次人身死亡事故,或发生2次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或发生2次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水电施工企业一年内发生死亡人数超过职工的万分之四,企业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给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记过至降职处分。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节选 . 续)第21条:隐瞒人身死亡事故,对下列人员作如下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2)对发生隐瞒事故的厂(局、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9、建议给予党委书记撤职处分; 3)对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对隐瞒事故调查不力的,给予安监部门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对隐瞒事故处理不力的,公司行政正职、党委书记、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第22条:隐瞒人身重伤事故对下列人员做如下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2)对发生隐瞒事故的厂(局、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建议给予党委书记降职处分; 3)对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对隐瞒事故调查不力的,给予安监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对隐瞒事故处理不力的,给予公司行政正职、党委书记、有关分管副职通报批评处理。3.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
30、规程(简介 )DL5009.12002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l 施工现场:总平面、临建、力能管线、排水、道路、材料设备堆放及 保管等;l 防火防爆: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区动火作业、 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库避雷及防静电接地;l 文明施工: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启动验收阶段;l 施工用电:设计、用电设施、照明、接地及接零、用电管理;l 季节性施工:夏季、雨汛期施工,冬季施工;l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l 脚手架及梯子:载荷限制、搭设、脚手架及脚手板选材、梯子制作使用;l 起重与运输:起重作业、起重机械及检验、操作及指挥人员、运输及搬运、起重工具检验(绳索、吊钩、滑轮、葫芦等)。
31、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简介 )DL5009.12002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本规程还有以下内容,各位在今后的安全学习和具体工作中一定要熟知和掌握: 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修配加工,土石方工程,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及装饰工程,热机安装,金属检验,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热控设备安装,电气试验,机组试运行,拆除工程等内容。3.4 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节选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经安装、技术试验和安全检查合格第14条: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十不吊”,对可能引起事
32、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第20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分级、间隔周期和作业内容,严格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保养及检修作业规定,并做好记录;不准漏保、失修和带病使用。 第27条: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操作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 即懂 机械原理、构造、性能、用途, 会 操作、保养、排除故障。 4 公司的施工特点、危险施工区域、重要危害、重要环境因素 (1)施工特点l 主要设备沉重、高大,结构与安装技术复杂l 施工作业区集中而且场地狭小l 施工人员作业位置多变l 接触高温、高压、强辐射、易燃易爆、高电压及带电作业,危险性教大l 工程规模
33、大、技术含量高l 不安全因素多:高处作业多,重叠作业多,起重运输多,设备构件吊装多,焊接量大、明火多,施工机械多,临时设施多,预留孔洞多,外包队、临时工、农工多,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 (2)施工现场的危险施工区域l 汽机专业危险区域发电机定子吊装就位。 凝汽器就位。 除氧水箱就位。 汽机下车室就位。 发电机穿转子。 以上设备安装就位涉及到体积大、重量大,吊装运输复杂且难度、危险程度大,其各自的施工现场均是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容易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2 )施工现场的危险施工区域l 锅炉专业危险施工区域 汽包卸车、拖运、吊装就位。 锅炉水冷壁组件吊装就位。 包墙过热
34、器组件吊装就位。 过热器、再热器组件吊装就位。 烟、风、煤设备,管道安装就位。 钢架组件吊装就位。 以上设备安装就位,涉及到组件体积庞大、重量大、吊装难度大,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2)施工现场的危险施工区域l 电气专业危险施工区域 主变压器卸车、拖运及就位。 变电所设备安装。 各种电气盘、柜安装。 主变压器是火力发电厂单件设备重量最大的,一般300MW机组主变压器运输重量达300余吨。所以其卸车、拖运、就位难度相当大,其施工区域容易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及设备损坏事故。 变电所设备安装及各种电气盘柜安装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公司的施工特点、要害部位、重要
35、危害、重要环境因素 (2)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及危险区域l 热控及电气试验危险施工区域 热控设备安装:由于热控电缆桥架、表管架、表管电缆感测元件安装都在高处进行。有时受设备限制,作业位置狭窄,因此对脚手架搭设,一定要按规定要求进行,切忌图省事、侥幸心理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施工现场的危险施工区域l 焊接专业危险区域、要害部位 进行电焊作业时,如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没有必要的安全装置,则可能造成以下伤害: 1) 受电击伤害。 2) 由电焊弧光引起电光性眼炎及皮肤的灼伤。 3) 机械性外伤和烫伤。 4) 高处作业时摔伤、砸伤。 5) 熔焊受压容器或可燃容器时发生爆炸。 6) 电弧、
36、炽热物体和飞溅物引起火灾。 7) 有害气体中毒。 8) 高温中暑及在容器内焊接时造成窒息。 (2)施工现场的危险施工区域l 起重专业危险区域、要害部位 1)吊装设备使用的大、中、小型滑车组系统要按规程设计、使用。否则,容易发生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恶性事故。 2)施工现场绑扎的大、中、小型施工用脚手架,必须严格 按规程要求绑扎。否则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3)起重人员使用的各种起吊机械均不得带病工作。指挥信号要清楚明了。司机操作要准确,严禁误操作。否则容易发 生大型机械倾倒事故,设备坠毁事故、人身伤亡事故。 4)起重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中走单梁,否则容易发生高处 坠落事故。 (
37、2)施工现场的危险施工区域l 建筑专业危险区域、要害部位 1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要害部位:爬爬梯、走单梁、脚 手架和脚手板搭设、楼梯口、电梯口、垃圾口、预留口、基 坑边缘、屋面、楼面、卸料平台等周边、踏踩轻型屋面。 2容易发生起重伤害的要害部位:建筑构件吊装、安装设备和材料运输过程中,指挥、操作或绑扎的错误。 3容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要害部位:施工出入口、通道口预留孔和上料口、交叉作业的杂物、垃圾未及时清理。 4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要害部位:潮湿环境、使用电动工具。 5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区域、要害部位:木工、钢筋场、卷扬机钢丝绳和卷筒、搅拌机上料斗滑脱。 (3)公司的重要危害 触电 坍
38、塌 火灾 车辆伤害 起重伤害 机械伤害 爆炸 意外坠落 物体打击 中毒和窒息 详见公司2005年重要危害清单。 4)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 机、炉油管道酸洗废液 锅炉点火冲管产生噪声 建筑、安装油漆中废弃漆桶、刷子、手套 金属焊缝检测胶片冲洗废液 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 金属焊缝检测产生射线 系统调试产生的煤粉、灰、渣意外泄漏 机、炉油循环意外泄漏 办公、现场施工用电、用水消耗等。 详见公司2005年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v 安全围栏v 安全网v 活动支架v 孔洞盖板v 手扶水平安全绳v 临时围栏v 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v 组合式柱头托架v 废料垃圾通道v 固定式照明灯架
39、和移动式照明灯架v 配电室和配电盘v 便携式卷线盘等( 参见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图集)v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公司文明施工简介v 场容场貌v 施工区域管理v 总平面管理v 成品保护与防“二次污染”参见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实施规划 应急预案l 公司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l 项目部视具体情况可制定如下应急预案:触电高处坠落消防防汛、防涝危险化学品泄漏 食物中毒等6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1)l 简要经过:龙口电厂施工现场锅炉队二班承担着高温过热导汽管吊装施工任务。84年5月14日下午起重工李带领一名临时工与一名锅炉工负责将事先吊放到26平台的11根导汽管,用炉顶吊逐根吊至炉顶。一根管
40、子绑扎牢固后就开始起吊。当管子一头起至1左右时,另一头因被压在其它管子下面,因此引起上面的管子滑动,遂又放下,想通过摆杆把这根管子从其它管子下面抽出。当管子吊至多高时,压在上面的一根管子(重250kg)从东侧的烟道予留方孔滑下去,把正在平台工作的王(男,26岁)打落至,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原因分析:()起重工李冒险蛮干,违章起吊,致使管子下滑从予留孔落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予留孔未盖严,平台没有栏杆,当管道的存放地点、吊装方法改变后,安全措施没有跟上,是导致事故发出的主要原因。纠正预防措施:()主厂房各层平台孔洞加盖,平台边缘设栏杆或悬挂安全网,上下交插作业设
41、隔离层。()编制施工措施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不具备施工条件,不符合安规要求的不得施工。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2)l 简要经过:86年4月18日,某电厂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工地吊装小组在起吊号锅炉间28米层、连接梁就位时,发现靠近锅炉本体内侧有钢筋制作的垂直爬梯影响吊装,需要割掉。木工年从火焊工那里要过割炬自己动手割爬梯。割下的爬梯太热,年感到烫手,就将爬梯甩下,正好打在来上班的钢筋工王头部,打穿王(男,39岁,钢筋工五级,本工种工龄十六年)的安全帽和布帽,造成颅顶骨粉碎性骨折死亡。l 原因分析:)木工年不是火焊工,擅自动用火焊,已是违章作业,且又对被割物乱抛乱扔,造成落物伤人,是
42、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火焊工陆工作配合不主动,劳动纪律松懈,是发生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l 预防措施:)严禁从高空乱抛乱扔物件。)高处切割要事先将物件绑扎牢固,防止坠落伤人。)非火焊工严禁操作火焊工具。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3)l 事故简要经过:2003年11月22日早6:30,某电厂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曹安排员工对26.2米层由于整体脚手架拆除前该层框架梁上未进行散落混凝土清理区域进行清理,郭(伤者,男,24岁,农民工,2003年3月15日入场教育合格)被安排在 C、D排6#、7#柱之间煤斗梁表面进行清理。6:50左右郭身背双背式安全带到安排的地点开始清理杂物,约 9:45郭手持扫帚向后退行进行
43、清理时,从煤斗梁与框架梁交叉处坠落至19.5米层下方设置的安全网内,坠落高度离安全网最低弧点为9.1米。后立即送往该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诊断,所幸郭除外伤缝合三针外,无重大损伤。l 事故原因分析:1、在26.2米层煤斗梁处未设置水平安全绳或其它防坠落设施,伤者郭虽配戴有安全带,因没有挂点,是这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郭进行高处作业时安全警觉性差,在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且无人员监护的情况下违反基本操作常识手持扫帚向后退行作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3、郭在现场施工未受到全面的技术交底,合理的安全监督,相关领导与管理人员未能提供安全整洁的作业环境给施工人员郭等,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电话报告事
44、故的要求、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说清楚。二、应将伤者伤情的基本情况说清楚。三、最好能将伤者的姓名和单位也说清楚。四、如果是火灾要说明是什么性质的火灾。总结l 通过上面内容的学习,我们基本了解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部分法律法规和规程、规定,同时还了解了公司有关安全、环境、机械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的施工特点、要害部位、重要危害、重要环境因素。l 针对以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了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以及预防事故再发生的预防纠正措施,目的是举一反三,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l 公司级安全教育,只是三级安全教育的一个部分,只是从全局的观点阐述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方
45、针、政策,了解本单位的重要危害,相关的控制措施,具体的专业特点、安全要求、操作规程等在专业工程公司(工程处)、班组级安全教育时有针对性的学习。祝福和希望l 欢迎您来到我们施工现场参与我们的工程建设,希望您严格遵章守纪,时刻将安全放在心上。l 我们倡导“遵规守章,文明有序”的安全文化主题。l 衷心祝福您健康、平安、快乐!l 谢谢大家!重点回顾l 1、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l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凉鞋、高跟鞋、拖鞋、或带钉的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l 3、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l 4、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在高处清扫的垃圾和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