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辦單位:教 育 部報告單位: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黃炳欽 經理 9999年度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產學合作年度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產學合作計畫申請說明會計畫申請說明會 執行單位執行單位法源依據法源依據申請作業申請作業審查作業審查作業注意事項(通過者)預期效益預期效益執行單位執行單位 協辦單位: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協辦單位: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 TEL:08-7740541/08-7740538Email:6572mail.npust.edu.tw地址:91201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網址:npust.edu.tw/dateTEL:07-6011000#1454Em
2、ail:karen910ccms.nkfust.edu.tw網址:iaci.nkfust.edu.tw/依據本部94年4月20日台技三字第0940044767C號令修正發 布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產學合作實施要點辦理。主要目的:(一)改善產企業及協助產企業解決問題。(二)結合學校資源,落實務實致用特色。(三)填補學校培育人才與產業人才需求之落差。法源依據法源依據(一)計畫之執行可確實協助合作企業解決問題。(二)本年度可確實執行並顯現具體成果,並能擴展企業與技專校院合作之深度與廣度,進而帶動產學合作之量能。推動原則推動原則 與合作內容與合作內容 以創新、研發、診斷、整併、管理、服務與人才培
3、訓等等方式為主要內容。合作內容合作內容推動原則推動原則95-9895-98年度產學合作補助經費總表年度產學合作補助經費總表94年95年96年97年98年核定件數/申請(件)224/335278/371323/515344/434300/535教育部補助款(萬元)8,3929,75610,18210,409.310502廠商投入金額(萬元)4,2555,5997,4038,251.67749.5補助款/件37.4635.0931.5230.2635.0廠商投入金額/教育部補助款50.7%57.4%72.7%79.3%73.8%申請作業申請作業申請作業流程圖補助對象&申請資格合作企業計畫限制條件申
4、請期限申請方式經費補助原則教育部推動技專院校及產業園區產學合作計畫教育部推動技專院校及產業園區產學合作計畫申請作業流程圖申請作業流程圖審查作業審查作業結案結案計畫執行計畫執行核定計畫、補助經費核定計畫、補助經費不予補助不予補助通過不通過10月份教育部函文公告申請時程。以校為單位受理申請。99年1月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公文函知通過名單及補助經費。通過者須依審查意見修正計畫,並完成與廠商簽約。以校為單位將修正後計畫和收據送部核備與請款。上網填報成效受理申請受理申請98/1098/10月中月中 98/11/20 98/11/20學校應於計劃執行期滿1個月內,分別向本部及合作企業繳交成果報告,並依本
5、部規定辦理經費核銷。期中報告期中報告99年7月底書面與電子檔繳交補助對象補助對象&申請資格申請資格補助對象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以上簡稱申請人)申請資格(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計畫主持人:計畫執行單位編制內按月支給 待遇之專任教師。共同主持人:其他公民營機構共同參與者。(二)配合之學生技專校院在學學生,至少一名。合作企業合作企業(一)指依法登記領有 *營利事業登記證 *符合經濟部認定標準所規範之事業,*在產業園區內設廠為優先。(二)合作企業參與本計畫以全程參與為原則,並配合提供適當合作資源。計畫限制條件計畫限制條件(一)每校最多可提出1010件申請案,申請案及申請補助金額以
6、該校備文檢附之申請清冊為準。(二)每一計畫至少配合一家合作企業。(三)每一計畫須有學生學生參與。(四)計畫可以跨校以團隊整合的方式實施。(五)同一計畫不得重覆向政府機關(構)申 請補助。(六)每一教師申請上限為2件,每一廠商申請上限亦為2件。經費補助原則經費補助原則(一)本部及公立學校配合款之經費運用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企業及私立學校配合款則視計畫實際需要編列運用。(二)計畫主持人得支領主持費,共同主持人不得支領主持費。(三)設備費:計畫內編列之設備歸屬學校。(四)管理費:企業應編列配合款之十五%為管理費。(五)經費配合比例原則:合作廠商以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7、學校配合款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以上,另教育部補助經費額度,視案件性質及預期成效邀請委員評分後,以補助不超不超過百分之六十五為原則過百分之六十五為原則。計畫向教育部申請之補助款上限為200萬元。(六)申請教育部補助經費,經資比以50/50為原則,如有特殊需求經常門編列以60%為上限。(七)本部補助經費部分,應依核定補助經費之經常門及資本門額度修正經費預算表,廠商出資與學校出資部分同原申請計畫之金額,不得調降。申請期限申請期限(一)申請截止日:98年11月20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請以校為單位備函正本寄教育部(含申請清冊一份),副本(含公文副本、申請清冊一份及計畫一式4份)寄99年度委辦單位-教育
8、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以郵寄方式寄至”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電話:08-7740541。(二)設立單一窗口:每校應設立窗口聯絡人,彙整該校申請案及後續有關事宜。(三)上傳計畫書如未於時間內完成,或計畫書未依期限寄達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審查。(四)計畫書須於合作企業部分附上合作企業之稅單證明(最近一期401報表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若無將視為資格不符,不接受補件,亦不予審查。(五)本計畫執行期間以一年為原則,得視計畫需要延長其結案期限。計畫書內容計畫書內容(一)計畫申請書計畫申請書:內容包括基本資料、計畫摘要、合作企業參與申請書及資料、合作背景及動機、國內外之技
9、術評估及創新、專利蒐尋、計畫架構及任務編組、創新方法、技術提升指標效益與實務應用潛力及創新經費細項等;必要時本部得要求申請人到部簡報。(二)主持人資料主持人資料:申請人及申請團隊個人資料表及有利證明文件,證明具備執行本計畫能力相關資料。(三)廠商資料:廠商資料:含合作廠商基本資料,計畫書須於合作企業部分附上合作企業之稅單證明(最近一期401報表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若無將視為資格不符,不接受補件,亦不予審查。(四)計畫效益:計畫效益:計畫書務必提及計畫執行對於合作廠商之效益。審查作業審查作業審查工作重點時程協調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於審查作業之運作成立審查小組審查原則審查程序&指標審查指
10、標及配分成績計算審查工作重點時程審查工作重點時程 申請作業產業園區產學合作申請案公告收件事宜98/10/19(一)公告收件產業園區產學合作申請說明會 98/10/26(一)申請收件截止/確認各領域審查委員98/11/20(五)審查作業匯整/查核計畫基本資料各領域審查委員進行書面/網路審查收件/審查完畢彙總成績依領域排序複審作業召開領域召集人複審會議核定計畫審查結果98/12月底審查結果公告99/01月初諮詢作業協助計畫之行政諮詢業務99/01/0199/12/31期中報告收件期中報告收件7/31前收齊書面報告,電子檔上傳至產學合作資訊網99/07/0199/07/31期中審查期中審查作業(期中
11、報告每件至少送1位委員審查)99/08/0199/08/31成果匯整管考及推廣成果彙整管考與推廣事項99/01/0199/12/31成立審查小組成立審查小組依計畫之領域特色-成立審查小組負責計畫之審查工作計畫申請領域計畫申請領域精密機械與光機電電力電子與通訊生技醫療與精緻農業文化創意與數位服務綠色能源與環境生態休閒與服務創新審查原則審查原則(一)審查委員遴聘原則 曾任或現任大專校院校長、院長或研發長資深教師。對技職教育、產學合作熟稔之資深教師。曾任或現任研究單位之研究人員。產業界具專業領域之高階主管(二)審查委員迴避與保密原則 一年內在申請補助案學校擔任專兼任教師授課者。一年內與申請補助案老師
12、有合作關係者。請各審查委員對所有相關審查資料、委員之意見或審查結果等,切勿私自保留、外流或告知第二人,以免造成困擾,或招致行政或法律責任。審查程序審查程序&指標指標 二階段審查二階段審查 (一)書面初審:請審查委員先進行書面審查作業,每一申請案由3位委員分別審查評分。(二)複審會議:依書面審查結果,邀請審查召集人召開複審會議。審查指標審查指標 須有合作廠商申請書。促進師生專業職能提升,並達到人才培育目標。達成合作企業創新、解決問題及研發等目標。1.計畫之完整性及可行性。9999年度審查指標及配分年度審查指標及配分審 查 項 目 一、計畫主持人資料(15分):1.主持人專長及資歷是否符合本計畫所
13、需-(5分)2.主持人對國內外與本計畫相關之技術評估及了解程度-(5分)3.主持人於產學合作資訊網資料與經歷填寫是否完整-(5分)二、合作企業部分(15分):1.合作企業以在產業園區內設廠為優先-(7分)a.設籍於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農業園區等產業園區之公司或工廠-7 分 b.其他廠商,依據廠商基本資料評分-15分 2.合作企業對本計畫之配合度(人力、設備支援等)-(8分)三、計畫內容部分(50分):1.計畫預期成果及研究方法與步驟是否具體可行-(20分)2.是否能協助合作企業解決問題及創新研發-(20分)3.是否能協助提升師生專業職能、培育人才-(10分)四、經費合理性(10分):
14、1.企業出資占總合作案經費比例-(5分)?a.企業出資占總合作案50%(含)以上-5分 b.企業出資占總合作案40%(含)以上-3分 c.企業出資占總合作案30%(含)以上-1分2.計畫經費編列是否合理-(5分)五、特色與成效(10分):方式A.正執行98年度產學園區計畫:1.98年度期中報告檢視-(3分)2.99年計畫特色與成效評估-(7分)方式B.未申請99年度產學園區計畫者,請依據99年度申請計畫特色與預估成效評分-(10分)成績計算成績計算每計畫邀請3位委員審查評分差距10分以3位委員平均分數計算評分差距10分最高+最低先平均後,再與中間分數進行平均計畫評等級距計畫評等級距 A A 極
15、力推薦:86分(含)以上B B 推 薦:81-85分C C 勉予推薦:76-80分 D D 不 推 薦:75分以下9999年度審查成績計算處理程序年度審查成績計算處理程序 申請教育部補助經費申請教育部補助經費100100萬以上之計畫最後審查成績須達萬以上之計畫最後審查成績須達 B B 評等評等(含含)以上成績,方予以補助。以上成績,方予以補助。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通過者通過者)與合作企業簽約經費請撥與核銷期中審查作業補助成效考核與合作企業簽約與合作企業簽約 本計畫經本部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單位與合作企業簽約。計畫執行單位應於本部核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簽約。未完成者,本部得終止該計畫。本計畫如
16、若獲得之智慧財產權除經本部認定歸屬本部所有者外,全部歸屬計畫執行單位所有,計畫執行單位負管理及運用之責,依科學技術基本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由學校與合作企業訂定契約處理申請專利、技術移轉、專利授權等事宜。若企業配合款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依有關規定原則由企業取得專利。經費請撥與核銷經費請撥與核銷(一)補助款經費請撥、支用、核銷結報,依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 要點規定辦理。(二)經費核銷方式:申請人應於計畫執行期滿一個月內,分別 向本部及合作企業繳交成果報告,並依本 部規定辦理經費核銷。期中報告審查作業期中報告審查作業期中報告格式,於99年6月起以
17、電子郵件方式統一通知各校產業園區窗口,並於公告相關格式於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請各校之計畫主持人依期限繳交期中報告。(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 iaci.nkfust.edu.tw)於99年7月底收集各計畫主持人繳交之書面報告(一份報部存查,一份由計畫辦理單位存查),電子檔期中報告則統一上傳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邀集參與計畫審查之委員參與期中報告審查,就計畫目前執行狀況,提出意見。期中報告計畫採書面與網路兩種方式,同時進行。完成審查委員之意見彙整,將意見發函各校窗口,並通知計畫主持人以為後續計畫執行參考。補助成效考核補助成效考核(一)本計畫之執行成效作為日後審核補助計 畫之重要參考依據。(二)本部將統一辦理成果發表會,成果報告 將邀請學者專家評審,計畫主持人應親 自報告,表現優異者予以獎勵。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屏東科技大學npust.edu.tw/dateTEL:08-7740538 Email:6572mail.npust.edu.tw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