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非工作时间管理办法【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适用范围】市局(公司)全体在职干部职工【管理事项】干部职工非工作时间的行为【管理作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树立和保持良好的烟草系统干部职工形象。【关联性制度】x市局(公司)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x烟监2013180号)【归口管理部门】政工科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树立和保持良好的烟草系统干部职工形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坚持五个带头,树立良好形象1、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和反对腐化堕落、封建迷信、奢侈浪费等错误思想和行为。2、
2、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治安和公共卫生、倡导文明新风。3、带头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树立文明道德风尚。4、带头遵守社区有关规定,服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管理。5、带头参加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及其它社区活动。第三条 坚守行为准则,确保廉洁自律1、严禁危害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团结,参加邪教组织,违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秩序。2、严禁向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借钱借物;严禁接受监管对象、服务对象的宴请、赠送和提供的娱乐消费活动。3、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损害烟草行业形象。4、严禁参与黄、赌、毒、迷信活动
3、。5、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企业稳定。6、严禁参与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第四条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非工作时间的活动情况,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非工作时间行为的管理。第五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建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弘扬文明新风,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第六条 开展“三心”和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正确地对待权力、金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守好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第七条 发挥各文体协会兴趣小组的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提高生活品位。第八条 开展“三走进”,开展家访、邻访,征求社区组织和物业企业意见。为更好了解干部职工非工作时间行为,设立举报电话:政工科xx,监察室xx,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群众的举报。第九条 非工作时间的行为表现是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准的重要体现,是评定干部职工德才素养的重要内容,对严格遵守非工作时间行为准则的干部职工要积极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第十条 对在非工作时间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及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依据x市局(公司)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本规定经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