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合作模式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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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电站开发模式光伏电站开发模式(初稿)一、工程合作模式介绍一、工程合作模式介绍工程项目合作模式主要有:1、BOT模式2、BT模式3、其它光伏电站合作模式:1)居间模式 2)ABCD模式:中利科技与苏州协鑫青海50MW及包头 30MW光伏电站项目合作 3)PGO组织 4)东方日升与中广核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 注:按照合作方在项目前期、建设、经营、转让四个注:按照合作方在项目前期、建设、经营、转让四个不同阶段介入划分。不同阶段介入划分。二、二、BOTBOT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实质上是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一个典型的BOT

2、项目参与人有政府、BOT项目公司、投资人、银行或财团以及承担设计、建设和经营的有关公司。1、BOT项目公司 BOT项目公司是BOT项目的执行主体,它处于中心位置,所有关系到BOT项目的筹资、分包、建设、验收、经营管理体制以及还债和偿付利息都由BOT项目公司负责,以及同设计公司、建设公司、制造厂商以及经营公司打交道。二、二、BOTBOT2、投资人 投资人是BOT项目的风险承担主体,他们以投入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3、银行或财团 银行或财团通常是BOT项目的主要出资人,负责为项目提供贷款。二、二、BOTBOT: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案例: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案例 2013年6月5日,江苏旷达公告称,4

3、日公司与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拟收购山东力诺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青海力诺注册资本1.8亿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及电站的运营。目前在青海德令哈市已投资建成运行一期30MW光伏电站(注:该项目2011年12月份验收通过)。注:一期注:一期30MW项目,青海力诺作为投资方和建设方,项目,青海力诺作为投资方和建设方,项目在青海力诺建成经营约一年多后转让给江苏旷达。项目在青海力诺建成经营约一年多后转让给江苏旷达。详细见附件详细见附件1: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三、三、BTBT 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即Build-Tr

4、ansfer(建设转让),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投资人投资和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转让)。三、三、BT:BT: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案例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案例 在2013年6月5日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的公告中,收购的青海力诺二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已经建成,处于竣工验收和申请并网阶段。注:二期注:二期20MW项目,青海力诺是投资方和建设方,项目,青海力诺是投资方和建设方,在项目验收和申请并网阶段确定了收购方,即向江苏旷达在项目验收和申请并网阶段确定了收购方,即向江苏旷达转让项目。转让项目。详细见附件详细见附件1: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江苏旷达收购青海力诺三、三、BT

5、BT:顺风投资收购海润光伏光伏电站案例:顺风投资收购海润光伏光伏电站案例 2013年7月5日,海润光伏公告与顺风投资的战略合作:“一、一、公司与顺风投资签订了项目收购及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就该公司在国内已开发的499MW光伏电站项目通过股权转让、合资等方式进行合作。其中已取得项目所在地省级发改委核准批文和入网许可且已签订EPC合同并在建设中的项目共20MW,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且已成立项目公司的待建项目共210MW,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但尚未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共269MW。三、三、BTBT:顺风投资收购海润光伏光伏电站案例:顺风投资收购海润光伏光伏电站

6、案例 二、公司将230MW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转让给顺风投资,仅保留5%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对价等于与拟转让股权比例相对应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三、公司就479MW光伏发电项目与顺风投资签订了项目EPC合作协议,合同金额约41.9亿元,完成所有项目周期预计约18个月。”注:海润光伏注:海润光伏230MW光伏电站项目转让给顺风投资光伏电站项目转让给顺风投资是提前锁定了收购方。是提前锁定了收购方。详细见附件详细见附件2:海润光伏与顺风投资:海润光伏与顺风投资499MW 附件附件3:海润光伏与顺风投资:海润光伏与顺风投资230MW光伏电站收购光伏电站收购 附件附件4:海润光伏与顺风投资:海润光伏

7、与顺风投资269MW进展进展(海润光伏负责项目(海润光伏负责项目EPC)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原以做光伏电站EPC为主,为拓展业务,现采用居间模式居间模式开展光伏电站开发合作。十一科技与南京辰天签订居间协议,委托南京辰天在项目前期调研寻找合适的光伏电站项目并办理前期手续,按照约定向南京辰天支付项目开发费用;十一科技对南京辰天寻找的项目进行初评并经投资方深圳茂硕认可后,与深圳茂硕签订合作意向。深圳茂硕与南京辰天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深圳茂硕为大股东),南京辰天以项目公司名义按时完成项目手续申报,确保项目按时并网发电,在项目建成后南京辰天将股权转让给深圳茂

8、硕;十一科技为技术支持和EPC总包方。详细见附件详细见附件5:深圳茂硕:深圳茂硕-十一科技-南京辰天电站南京辰天电站EPC三方协议三方协议 附件附件6:光伏电站合作框架:光伏电站合作框架-模板模板 附件附件7:开发介绍:开发介绍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居间模式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居间模式中利科技(002309)2014年12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利腾晖的全资子公司常熟中利腾晖光伏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联合持有的常州新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苏州协鑫,转让价格为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利腾晖的全资子公司常熟中利腾晖光

9、伏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拟将其联合持有的常州中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交易完成后,苏州协鑫将拥有位于青海共和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100%所有权(批复2014年6月13日公告青发改函2014278号,项目一项目一),及包头市白云区30MW光伏发电项目100%所有权(项目正在进行筹建,项目二项目二)。详细见附件详细见附件8:中利科技与苏州协鑫青海:中利科技与苏州协鑫青海50MW股权转让股权转让 附件附件9:中利科技与苏州协鑫包头:中利科技与苏州协鑫包头30MW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中利腾晖负责项目(中利腾晖负责项目EPC)四、其他光伏

10、电站合作案例: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ABCDABCD模式模式中利科技与项目一项目一公司(青海项目)股权及转让关系如下: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ABCDABCD模式模式中中利利科科技技中中利利腾腾晖晖100%腾腾晖晖销销售售100%常州新天常州新天 海南电力:拥有青海共和县海南电力:拥有青海共和县50MW100%所有权所有权100%90%10%苏州协鑫苏州协鑫 转让股权 转让股权中利科技与项目二项目二公司(包头项目)股权及转让关系如下: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ABCDABCD模式模式中中利利科科技技中中利利腾腾晖晖100%腾腾晖晖销销售

11、售100%常州中晖常州中晖 包头中利:拥有包头白云包头中利:拥有包头白云30MW100%所有权所有权100%90%10%苏州协鑫苏州协鑫 转让股权 转让股权四、四、PGOPGO(一)(一)2013年8月22日,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国电光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电蒙电新能源”)、保利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保利新能源”)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四十八研究所(“四十八所”)在北京发起成立“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hotovoltaic Green-Ecosystem Organization,简

12、称PGO),同时签署了六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PGO的宗旨:互利共赢、优势互补、全面合作,就光伏电站项目展开全方位合作,推进光伏发电事业健康持续发展。PGO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做开发的,有做建设的,有做运营维护,有做融资平台,还有接入方案,系统检测的,形成互补型的生态组织。主要分工如下:四、四、PGOPGO(二)(二)第一家发起人国电光伏为EPC的建设商,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一体化建设以及电站相关技术培训,形成电站设计、安装建设、调试及电站质量规范。第二家发起人招商新能源作为招商局旗下专业从事投资、开发及运营太阳能电站的平台,发挥其在投融资和电站经营方面的优势,成为太阳能电站的主要投资方和经营主

13、体。第三家发起人国电集团下属的内蒙古电力公司,它是目前国电集团下属运营电站最多的公司之一。第四家发起人国电南瑞,主要提供接入解决方案,电器设备,包括逆变器,另外还承担一部分EPC分包项目。第五家起人四十八所提供设备和EPC分包运营,另外它也有比较强的融资能力。第六家发起人保利新能源是保利科技的子公司,主要是涉及对外项目,包括一些部队项目的开发。四、四、PGOPGO(三)(三)2013年9月26日,PGO组织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的65MW(兆瓦)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是国电蒙电新能源与内蒙古奈伦集团合作项目。国电光伏作为EPC总包公司,对双方确认的发电量进行担保,收购方招商新能

14、源在项目达到交收条件的前提下收购已并网的光伏电站项目。东方日升(300118)2013年7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就在宁波、湖北、江西进行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和投资建设事宜签订了100兆瓦光伏电站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中广核拟占项目公司80%股份,公司拟占项目公司20%股份。注:该模式主要为合作成立项目公司模式注:该模式主要为合作成立项目公司模式 详细见附件详细见附件10:东方日升与中广核:东方日升与中广核100MW(东方日升负责供应项目组件)(东方日升负责供应项目组件)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

15、: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东方日升东方日升&中广核中广核公告同时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就在湖北郧县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湖北郧县40兆瓦高效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部分签订了湖北郧县40兆瓦高效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协议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注册资本800万元。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公司拟增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增资后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中广核拟增资项目公司80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80%股份,控股子公司郧县日升拟增资项目公司20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20%股份。注:该模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广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注:该模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广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 详细见附件详细见附件11:东方日升与中广核:东方日升与中广核40MW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四、其他光伏电站合作案例:东方日升东方日升&中广核中广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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