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卫健局责任清单样表(一)部门职责登记表部门名称(盖章)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处室备注1组织实施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范化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范化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
2、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办公室 医改办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1、协调推进全
3、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2、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办公室、医改办、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1、编制落实全县职业卫生防控工作,维护人民健康;2、积极开展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疫情蔓延;3、完善应急救援制度措施,积极应对突发传染病疫
4、情防控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提高应急保障能力。3、加强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提高疫苗接种服务质量。健康股4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政府规范化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一、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巩固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二、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点推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省级现代医院管
5、理制度试点建设。三、加强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县、乡、村一体化进程,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四、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2、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健康股6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监管服务工作。制定医疗机构
6、、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1、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监管服务工作。2、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3、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4、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医改办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县计划生育政策。在省级共享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人口
7、监测共享渠道和共享数据项,推进各级部门间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比对、核对工作,探索人口基础信息与卫生健康信息整合工作,发挥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基础性、服务性作用,开展区域人口监测调查研究工作,督导调研人口监测项目落实情况,完成本级人口监测分析报告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8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1、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2、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9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县保健对象
8、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10负责全县中医药发展工作,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有关工作。拟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中医科11负责老龄事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老龄办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指导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县地方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一)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网上计生协建设,推进宣传工作与“互联网+”有机融合,使网络成为引导计生群众的重要阵地、服务计生群众的重要载体。(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依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生殖健康咨询专家、师资队伍,建好生殖健康中心,青春健康俱乐部等咨询服务阵地。(三)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咨询,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四).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家庭“亲情关爱”行动,协助卫
10、生健康、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服务等政策。(五)权益维护。倾听和反映计生群众呼声,引导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宣传倡导,督促落实流动人口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关怀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七)积极推动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做好信息录入,数据汇总,资金测算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村级申报,乡级初审,县级审核工作。确保奖励扶助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室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
11、记表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牵头组织推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具体思路、配套政策和工作方案等建议县卫健局负责协调财政、人社、编办、物价等部门共同做好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的实施。1、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安办字201910号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政办函201928号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例,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牵头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偿资金拨付,研究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办法;县人社局负责探索建立
12、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并负责及时调整城镇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县编委办负责探索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物价局负责调整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公立医院稳定、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积极研究化解医院债务。县人社局负责研究拟订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价值。深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收费机制创新,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县委编办负责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实施以充分落实公立医院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逐步构建功能
13、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县发改局负责调整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储备、协调和调运,保证供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
14、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县住建局负责核准不涉及交通、水务专业工程的专项治理工程开工,按照工程建设监管程序对不涉及交通、水务专业工程的专项治理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建筑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工程建设监管程序对交通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保证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县水务局负责按照工程建设监管程序对水务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边坡工程的勘察、设
15、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县民政局组织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负责灾民基本生活救助。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l4年8月,省卫生计生委通报告,自埃博拉出血热疫区人员来石,其中河北师大有11人河北经贸大学4人。9月3日,组织辖区卫生局和学校负责人召开了联防联控协调会。其中河北师大3名来自尼日利亚的留学生因体温升高,按照相关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市第五医院给予留观治疗,经国家CDC实
16、验室核酸检测为阴性,排除埃博拉出血热。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单位,积极主动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防病知识普及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县教育局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县公安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有关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做好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县民政局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
17、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负责赈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发放及管理工作,对生活困难群体实行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督促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运送和火化工作。县财政局保证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购置经费和工作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和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
18、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管理。县文广新局(旅游局)组织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海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4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县卫健局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
19、的抽查。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原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1号)县环保局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许可;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县住建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查处。5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并对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卫生要求,或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行为,并将监督
20、检查结果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卫生部 工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2、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1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负责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和消毒合格证明,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检查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经营不合格餐饮具的,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依法监管6职业卫生监督
21、监测县卫健局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认定及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冀机编办201125号)县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实施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的管理,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县人社
22、局负责落实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工伤人员保障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保障工作。县总工会负责督导用人单位维护职业病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7学校卫生管理县卫健局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查处学校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监测;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和传染病疫情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23、防治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县教育局配合卫生等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疫情,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8重大疾病防控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开展预防控制、监测工作并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457号)县供销社加强碘盐加工和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
24、碘标准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生产供应不同含碘量的合格碘盐。县水务局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发展规划,落实水源型氟中毒村改水措施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群众普及地方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地方病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做好农村地区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人畜共患疾病的疫情监测、防控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县财政局安排地方病防治所需必要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县委宣传部研究制定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协调和指导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
25、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县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研究制订并督促落实促进艾滋病病人遗孤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青少年就学的有关政策。做好外国留学生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重大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学院校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县科技局将重大传染病重点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的疫苗、诊断试剂、治疗药品等研究开发工作。支持开展中、西医治疗重大传染病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开发工作。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交流工作。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劳务人员重大
26、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教育。县卫健局负责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的危险性评估,对精神病人纳入社区分级管理;负责对精神病人的医疗处置、评估及业务指导;负责对管理治疗人员的分级培训。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预防处置与服务管理县公安局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有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紧急处置;联合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进行排查;依法履行有关送诊和协助治疗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县民政局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人的医
27、疗保障工作。县公安局指导、协调全省各地监督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组织协调开展对跨省、市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查处。实地核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牵头制定、实施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全省批发经营、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安监局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易制毒化
28、学品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局)依法实行工商管理。县环保局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的查处。县卫健局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许可以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1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负责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等环节的许可和监管。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05529号);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05498号);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05528
29、号);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6、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县公安局负责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农业农村局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县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监督管理。1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县卫健局负责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12医疗广告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行为进行查处
30、。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34号);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县卫健局负责第一类疫苗采购、分发、预防接种和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管,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监管。13预防接种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负责疫苗的质量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监督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 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县卫健局完善定点医院制度,指导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1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县民政局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督促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各级政府主管领导牵头
31、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流浪儿童救助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交流和省际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县发改局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统筹考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救助保护设施条件。协助民政部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流动救助车使用的监督管理。县教育局支持
32、、协助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督促各地教育部门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接收工作,对职业学校接收的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条件的返乡未成年人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支持救助保护机构对不适合入校接受教育的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替代教育,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县公安局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打击整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违法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浪乞讨
33、人员,告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工作中发现的或报警求助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应及时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及时处置影响救助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各类案(事)件。县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犯、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和政府收容教养人员的教育矫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
34、年子女的排查,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防止流落街头违法犯罪。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县人社局支持、协助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指导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年龄阶段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指导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救助保护机构教师开展职称评
35、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县住建局指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救助管理机构购买乘车(船)凭证和接送流浪乞讨人员进出站等提供
36、便利。县卫健局负责全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1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县水务局负责全县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颁发城市供水的企业资质证书,对其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式对外供水的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卫健局承担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建立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B超管理、定点凭证引产管理等制度,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17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分性别的户籍
37、人口出生变动统计数据;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1.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国计生发2002111号)3.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169号)4.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号)5.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冀政办20068号)6.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
38、201265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组织定期巡查。县委宣传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为重点的宣传倡导活动,引导群众逐步消除性别偏好。县教育局努力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创造条件鼓励、帮助女孩上学;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县民政局在制定有关优先优惠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行优先原则,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县人社局努力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创造条件鼓励、帮
39、助女性就业;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县农林局在制定有关优先优惠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行优先原则,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县妇联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群众性活动。县广播电视台把握好新闻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宣传工作;县卫健局组织有关单位为流动人口做好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落实传染病防控、加强流动孕
40、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监督县乡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导县(市、区)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及时做好网络化协作工作。18流动人口管理县公安局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承担市综治办实有人口专项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1.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20号)、2.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实
41、施意见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4.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 )县教育局将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督导所属院校为本单位的流动人口办理登记手续和居住证。县民政局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工作;引导流动人口依法
42、维护合法权益。县人社局负责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劳动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监督用人单位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依法调处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的劳动争议。县卫健局相关检查项目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根据各自工作内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数据软件及网络建设,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进行质量控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作各类业务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配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做好督导、检查及评估工作。附件3: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部门名称:县卫生健康局(盖章)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1义诊活动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各种形式义诊
43、活动医政医管股、相关卫生计生机构8063088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局基层指导和妇幼健康科、局财务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及八个乡镇卫生院8063088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县妇幼院及县各级医疗机构8063088艾
44、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项目县疾控中心80630884卫生法律法规法定宣传日宣传通过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和散发科普材料,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国民健康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预防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及各级医疗卫生单位80630885卫生监督咨询服务接受涉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或涉及(可能)影响公众卫生健康权益的各类事(案)件的投诉、举报、咨询,按规定对投诉举报者予以登记并及时处理。县卫生监督所80630886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运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制作并散发群众实用、方便易得、简明扼要的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材
45、料。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80630887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8063088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传染病防治事项监管(二)学校卫生事项监管(三)爱国卫生事项监管(四)医疗卫生机构事项监管(五)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事项监管(六)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事项监管(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八)计划生育行政处罚 (一)传染病防治事项监管单位名称:县卫健局(公章)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二、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医疗卫生机构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情况。2.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3.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