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校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以及干部任期制等有关规定,2017年任命的干部已任期届满,我院将进行新一轮干部选拔任用。为做好本次换届聘任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新要求,立足为学院科学发展选干部、建队伍、聚人才,旨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开拓创新、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
2、则;(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八)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三、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
3、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自身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反对形式主义。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有实践经验,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4、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群众威信高,正确行使权力,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二)基本资格1、担任科级干部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专业学术水平要求较高部门的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
4、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2、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现职科级干部年龄不够任满一个届期(男满五十七周岁,女满五十二周岁),原则上不予聘任;新提任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正科级男不超过五十七周岁、女不超过五十二周岁,副科级男不超过五十四周岁、女不超过四十九周岁。4、现职副科级任职三年以上(以任职文件年月为准),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具有提任正科级职务的资格。5、本科毕业并有三年以上工龄的,具有提任副科级职务的资格;硕士学位以上毕业并有两年以上工龄的,具有提任副科级职务的资格。6、特
5、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放宽任职资格必须从严掌握。四、聘任工作程序(一)现职科级干部述职考核现职科级干部任期届满考核应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本次述职采取书面述职的方式,全体科级干部围绕本人三年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述职报告,由院组织部和各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核后在办公自动化向全院公示。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现职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总体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二是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廉洁自律的总体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凡民主测
6、评中“不称职”票或“差”票超过三分之一者,并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二)现职科级干部同级调整聘任1、同级交流调整。对按规定需进行交流或回避的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人、财、物部门(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岗位连续任满两届原则上要轮岗交流。对因工作需要进行交流的科级干部进行同级岗位调整。 2、原岗位任命。对尚未达到岗位交流年限、不涉及回避等问题、且不拟进行岗位调整的科级干部,按原岗位重新任命。 3、免职、辞职和降职。现职科级干部年龄不够任满一个届期的,免去科级领导职务。因本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本人自愿辞职的干部,免去科级领导职务。对任期考核结果较差、工作
7、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科级干部,免职或降职使用。正、副科级干部同级交流调整、原岗位任命以及免职辞职降职的意见,由党政联席会统一讨论决定。(三)提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现职科级干部调整聘任结束后,对所有未确定人选的正、副科级岗位,均实行全院范围内竞争上岗。主要程序是:1、公布岗位、职数和任职资格条件。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分别确定需要竞争选拔的正、副科级岗位及相应的干部职数,并向全院公示。2、自荐和民主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根据岗位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自荐,学院组织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对自荐和民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8、。重点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全面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把干部入口关,对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干部,暂停选拔任用程序或取消提拔任用资格。4、供职竞岗。党、团、工会组织及党委职能部门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实行选任制或委任制,其他岗位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实行聘任制,由党政联席会在自荐、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研究确定参加供职或竞岗人选。5、民主测评。供职和竞岗人选作供职或竞岗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简历、现岗位主要业绩和所供职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参会范围是院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业务主任、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负责人,供职竞聘岗位所在部门的教职工,参会人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供职
9、、竞岗报告时间不超过五分钟。6、确定考察人选。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对其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参考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提拔人选考察名单。7、组织考察。院党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院纪委意见,凡有信访举报的情况必须调查核实。考察组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结论意见。8、酝酿讨论决定。党政联席会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确定拟提拔的科级干部人选。9、公示。学院对拟提拔
10、科级干部的简要情况、拟任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10、任职。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审批后,学院下发任免文件,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诫勉谈话,干部到岗上任。五、有关说明(一)实行科级干部职务任期制,本届任期三年,任期内如需对干部进行调整,院党政联席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聘任。(二)本次聘任涉及年龄计算时间统一定为2016年5月31日。(三)同等条件下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优先,医、教、研工作特别突出者优先,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者优先,支边援建、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者优先,高学历(位)者优先。(四)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中,对暂未选拔聘任到合适人选的领导岗位,可暂时空缺,其岗位职责通
11、过本科室其他岗位领导干部分工调整予以履行。 (五)年龄不够任满一个届期的干部,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的人员,离任后可回到相应岗位工作;管理岗位的人员可在原科室工作,按相应的职员职级管理并根据科室实际需要承担一定工作任务。因各种原因免职或辞职的人员,根据本人实际转到专业技术岗位或从事其他工作,待遇按院相关规定执行。(六)现职科级干部同级调整聘任和提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均按照正、副科级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进行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的聘任和调整,具体任职条件详见附件。六、工作要求(一)各党支部、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执行党委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
12、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正确对待岗位调整和变化。(二)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不准“带病提拔”干部的要求,对于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不能提拔任用;尚未查清的,暂缓提拔使用。纪检审计部门要做好相关干部的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各党支部、各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十不准”要求等规定,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现象发生,对于各种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四)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期间,原任领导干部仍对原岗位工作负全责,待新任领导到岗后,工作交接完毕方可卸
13、任或转向其他岗位。宣布任职后,新聘任的领导干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到并到岗履行职责,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次干部聘任,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涉及未明确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按上级有关文件和医院规定研究决定。附:医院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任职条件年 月 日附件: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任职条件一、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人正派,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2、业务素质:具有本专业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熟悉本专业领域最新学术动态
14、和发展,在本专业内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积极进取,勤奋敬业。3、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良好的群众基础,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具有开拓精神和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主任、副主任工作。5、现职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年龄满六十周岁的,原则上不予聘任;续聘的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如在聘期内年龄满六十周岁时则予以解聘。6、新提任业务科室主任的,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五十七周岁;(2)应是在业务科室副主任岗位工作三年以上;(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具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7、新提任业务科室副主
15、任的,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五十四周岁;(2)应是在临床一线连续工作三年以上;(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8、同等条件下,医、教、研工作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二、护士长任职条件1、个人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个人品质,有强烈的责任心,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2、业务素质:护理业务知识扎实,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本专科护理疑难问题,熟悉护理学科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3、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妥善处理各类问题的应对能力,熟悉护理管理的有关知识,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科室各项工作。4、身心健康,能胜任护士长工作。5、现职护士长年龄满五十二周岁的,原则上不予聘任;续聘的护士长如在聘期内年龄满五十二周岁时则予以解聘。6、新提任护士长的,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八周岁;(2)具有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7、新提任护士长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在本单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十年以上;(2)具有护理专业硕士学位,在本单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七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在本单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五年以上。8、同等条件下,在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12 - / 12-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