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冶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防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保障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稳定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总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有关领导、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第二章 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全管理职责。(一)董事长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二)贯彻执行党和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三)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整体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督促执行层认真履行安全责任,有效开展安全工作。(四)负责审批集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五)在项目、资金和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时,应考虑安全工作。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一)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部署工作时,要同时总结部署安全工作。(二)负责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保证目标管理和安全控制指标的实现。(三)发挥各级
3、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保证监督作用。(四)组织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等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安全管理人员任免情况告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七)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第六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一)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和审核批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在计划、布
4、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三)主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方向性要求,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四)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决定。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有效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五)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六)审核批准集团公司年度安全技改技措计划,落实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八)在新、改、扩建项目中,贯彻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
5、定。(九)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十)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十一)对集团公司经理层副职和下属单位行政正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事故单位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按绩效给予奖惩。(十二)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安全管理职责。(一)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负责党群系统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工作。(二)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任务
6、和措施,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支持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共青团开展青工安全生产活动。(四)负责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思想问题,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五)负责考核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党委(总支)负责人安全工作绩效。第八条 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一)协助总经理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四)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和
7、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五)主持审查年度安全技改、技措计划。(六)负责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七)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集团公司分管设备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协助总经理主管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三)对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职工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职责。(四)对因设备、建(构)筑物本身原因或管理不力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组织领导设备主
8、管部门加强对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标准、规定的识别和落实;组织有关制度、规程的审查和落实。(五)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保证购置的各种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六)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电气、机械、起重、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七)负责组织编制新、改、扩建项目和主体设备大修工程中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八)对大、中修工程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对外包工程的“安全准入”要求负总责。(九)负责考核设备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第十条 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一)贯
9、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协助总经理主管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三)按照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四)负责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核工作。(五)对生产岗位劳动分级、按标准配备足够的安全合格的操作人员负总责。(六)负责职工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事项的管理工作。(七)负责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八)负责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九)负责考核人事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分管经营销售副总经理安全管理
10、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协助总经理主管经营销售系统安全工作。(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三)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经营、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四)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燃料、设备、材料、备件等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负责经营、销售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六)负责考核经营、销售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件、会议
11、和董事长、总经理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监督在用和新建项目的生产设备、设施、工艺、设计的本质安全状况。(二)在组织科研、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以及相关的设计、改造与施工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研究、评估和新技术的应用。(三)要求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把好本质安全关,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改造落后生产环节,消除不安全因素。(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各类事故调查分析会议。(五)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效能监察,对
12、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三)委派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审查处理。(四)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职责。(一)监督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尽快解决,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积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总经理提出的重大安全事项、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四)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第三章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五条 安技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
13、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天津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考核、指导协调工作。(二)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负责编制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负责集团公司车间以上领导干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考核工作。(五)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和主体设备大中修工程中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措施、“三同时”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安全协议、措施的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六)负责安全技术工作,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
14、计划,经审批后积极组织落实,组织推广运用安全生产新技术。(七)负责安全设备、设施与职业危害警示标志的统一管理工作。(八)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用品所需费用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九)负责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分析、统计和处理工作;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的认定、鉴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十)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十二)负责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管理绩效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十三)负责总结、报告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情况。(十四)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十五)负
15、责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经验。(十六)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监督检验工作。(十七)负责检查安全管理网络建设情况,审核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十八)负责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第十六条 公安铁城分局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天津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负责管辖区域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按照天津市有关管理规定,协助天津市公安局参与集团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三)负责放射源物品、爆炸品、剧毒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的审批工作。(四)负责管辖区域
16、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五)负责防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消防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六)完成集团公司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生产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生产调度、能源介质、铁路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在生产指挥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其实效性进行验证。(三)负责生产过程中紧急状态的应急处理和事故救援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四)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以及组织协调工作。(五)负责能源介质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输送和使用符合安
17、全技术要求。(六)负责新产品生产、新项目投产的安全管理工作。(七)负责现场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八)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十八条 机动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设备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负责设备运行和检修的安全管理,使其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三)负责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各种管线等)的安装、使用、运行和检修的管理工作。配合安技处组织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监督检验工作。(四)定期组织相关专业安全检查,负责设备、设施、工程施工中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工作。(五)组织落实仪表、阀门
18、以及设备安全附件的校验要求。(六)负责组织实施设备、设施的防寒、防冻工作,以及防暑降温设备、设施的完好工作。(七)负责组织大中修工程、自营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八)负责基层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评价与考核工作。(九)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十九条 企划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审定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由于没有落实“三同时”要求所造成的隐患和事故负责。(二)负责审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措施计划。(三)负责组织实施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落实工作。(四)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第二十条
19、 财务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财务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管理使用工作。(三)负责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等所需费用的统一审批使用工作。(四)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和主体设备大、中修工程中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资金计划的分配工作。(五)负责各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六)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处的安全管理工作。(二)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负责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审批工作。(三)负
20、责工伤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四)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核及协调实施工作。(五)负责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六)负责对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工作。(七)负责制定新入厂职工的素质要求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使职工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满足岗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八)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十二条 公司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董事长、总经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督办、催办工作。(二)及时转发和呈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和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做好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专门会议的会前准备、会中
21、记录和会后纪要、决定的印发工作。(三)在总结集团公司全面工作中,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并把安全生产作为经常性的调研工作内容。(四)负责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危害、工伤政策的信访调解工作。(五)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 环保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环保能源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负责环境保护的管理。(三)开展引发职业病危害的“三废”治理工作。(四)负责职业病危害的现场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五)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六)负责放射源的使用办证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岗位职业危
22、害的检测工作。(八)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十四条 技术中心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保证采用生产工艺的合理性。(三)负责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的安全。(四)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并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五)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工艺技术规程。(六)参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并对操作技术要求的安全性负责。(七)负责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并确保按期整改。(八)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十五条 设计室安全管
23、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因设计缺陷所造成的隐患和事故负责。(二)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设计工作,并保证其符合安全设计标准、规范。(三)负责大中修及新改造项目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及时更新,确保其先进合理性。(四)负责生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编制。(五)负责生产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标注、提示工作。(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七)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会安全管
24、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工会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法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规定,参与安全生产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三)负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的保障工作。(四)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和主体设备大、中修工程中的“三同时”全过程监督工作。(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六)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竞赛,在年终评先中落实安全否决制度。(七)负责所管辖区域内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应急工作。(八)协助行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25、第二十七条 纪委、监察室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条例,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对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实施监察。(三)负责对各类事故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工作。第二十八条 组织部安全管理职责。(一)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活动。(三)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职工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四)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干部
26、安全任职资格的审核工作。(五)在年终评先、评优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第二十九条 宣传部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工作。(三)负责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教育工作。(四)做好企业稳定和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五)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和研究工作。第三十条 团委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二)组织
27、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活动,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三)负责“青安岗”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建设的组织工作,带动青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三十一条 设材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所辖范围内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审核供货方资质和采购品的各类资证,保证采购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材料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生产安全要求。(三)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器具、检测仪器和辅助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负责安全设备、设施、装置的备件采购任务,并确
28、保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四)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生产安全要求。(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六)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储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七)负责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并确保按期整改。第三十二条 社会工作部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二)对所管辖区域内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娱乐设施的安全性负责;对管辖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以
29、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三)负责生活后勤、所属各类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四)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五)负责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六)负责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并确保按期整改。第三十三条 预算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三)在预算审批中保障安全设备、设施所需资金。第三十四条 审计处安全管理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审计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财务和工
30、程有关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三)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检修工程中有关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措施工程计价的审核管理工作。(四)负责对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经济责任的离任审计工作。第三十五条 保卫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三)负责要害部门、岗位、重要目标,新、改、扩建项目和主体设备大、中修工程的现场保卫工作,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四)负责出厂车辆的检查、验证工作。(五)负责进厂原燃物料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十六条 外经处安全管理职责。(一) 贯彻执行
3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进口设备及备件安全资料的索取工作。(三)参与涉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三十七条 运销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运销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八条 燃料处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燃料采购到达厂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章 专业生产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 水电厂安全管理职责。(一) 负责对电力输配、使用、调度的专业管理,并保证安全可靠运行。(二) 负责所辖范围内电力设施的检查,并进行隐患整改。
32、(三) 按规定实施电力线路、电器设备设施的绝保试验。(四) 负责有关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五) 对电气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六)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第四十条 动力厂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煤气的日常管理、专业管理工作;负责煤气设备、设施检修、改造过程中的煤气救护工作;负责便携式煤气报警仪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负责建立天铁集团工业企业煤气管理制度和有关煤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严格实施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三)负责所属范围内煤气设备、设施检修、改造过
33、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完成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五章 各单位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一)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和会议精神。(三)依法设置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四)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五)负责审定、审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估工作。(七)主持
34、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决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八)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九)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十)贯彻落实建设工程项目中“三同时”工作,做好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验收及效果评价工作。(十一)按规定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使用。(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作出决定。(十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相关方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整体培训教育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35、。(十四)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绩效考评,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分管安全副职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汇报,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和会议精神。(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四)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主持本单位安全例会,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六
36、)建立并改进隐患排查体系,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制定本单位的检查清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有效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对各类隐患进行治理,保证生产运行安全。(七)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培训与教育计划,提升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第四十三条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参与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隐患
37、,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第四十四条 集团公司员工安全职责。(一)树立安全生产法律、道德和自我保护意识。(二)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相互监督,服从管理。(三)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技能。(四)主动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有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六)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抢救、抢险工作。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各级领导、各岗位人员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标准。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技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