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海事大学杲庆林船舶操纵:在人/船/环境系统中,操船者在一定外界环境条件影响下,利用船舶本身的操纵性能,借助辅助操纵手段,以达到保持或改变船舶运动状态的目的而进行的必要观察、分析、判断、指挥、实施的全过程总称为船舶操纵。大洋中操纵;沿岸操纵;浅窄水道及港内系离泊操纵。1.船舶变速运动性能;2.船舶旋回性能;3.航向稳定性与保向性;4.船舶操纵运动方程(K/T指数);5.船舶操纵性能试验;6.IMO船舶操纵性衡准。1.螺旋桨的运用;2.舵设备的运用;3.锚设备的运用;4.系泊设备的运用;5.拖船的运用。1.风的影响;2.流的影响;3.受限水域(水深和航道宽度);4.船间效应。1.进出港时操船;
2、2.港内掉头;3.靠、离泊操纵;4.锚泊操纵;5.大型船舶操纵;6.其他靠离、泊操纵1.狭水道中的船舶操纵;2.桥区水域的船舶操纵;3.岛礁水域的船舶操纵;4.分道通航制和船舶交通管制水域的操纵;5.冰区水域的船舶操纵。1.海浪的知识;2.船舶在风浪中的摇荡运动;3.大风浪中操船。1.船舶碰撞;2.船舶搁浅;3.船舶火灾;4.人命救助;5.国际航空和航海搜寻救助手册;6.海上拖带。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10马尼拉修正案第一章 总则(第1条到第3条);第二章 驾驶与航行规则第一节 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行动规(第4条到第10条)第二节 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第11条到第18条)第三节
3、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第19条)第三章 号灯和号型(第20条到第31条)第四章 声响和灯光信号(第32条到第37条)第五章 豁免(第38条)(四个附录)第一条 适用范围1.特殊规定(地方规则)与规则的关系;2.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技术细节);3.分道通航制(规则第十条)。第二条 责任背离行动的条件:为避免紧迫危险或特殊情况1.地方规则的限制;2.环境的限制;3.当事船舶条件限制;4.规则的未尽之处;5.他船违反规则行动;6.“协议背离”11.互见 只有当两船中的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看到时,才应认为两船在互见中。1.目的:2.原理:3.着落点:4.适用:5.理解:6.例外:1)大小船之
4、间;2)低层雾的影响。第一节 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时的行动规则1.保证海上航行安全的三要素:1)保持正规瞭望;2)使用安全航速;3)正确判断碰撞危险。2.避免碰撞的行动:早、大、宽、清“不应妨碍”1.追越局面;2.对遇局面;3.交叉相遇局面;4.让路船的行动;5.直航船的行动;6.船舶间的责任。1.机动船应做好随时操纵的准备;2.雾中转向避让的限制;3.雾中如何用车避让?1.作用:1)判断船舶的大小、种类、动态(工作性质);2)判断碰撞危险;3)查核避让行动的有效性等。2.一般规定(适用范围、定义、能见距离);3.各种船舶显示的号灯和号型。1.作用;2.一般规定(定义、声号设备的配置);3.操纵和警告声号;4.能见度不良使用的声号(雾号);5.招引注意的信号;6.遇险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