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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实务保险实务 课件课件教学项目一教学项目一 风险与风险管理风险与风险管理引导案例 人的一生可能面临许多风险。人一出生,就开始有风险,但所遭受的风险概率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如果遭遇某种风险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我们还能坦然视之,可以忽略;但如果风险概率提高到万分之一,就必须小心谨慎了;如果只有几百分之一甚至是几分之一呢?我们还会无动于衷吗?你能确定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在你的头上吗?下面这份风险概率资料可能揭示人的一生的风险指数。引导案例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发生概率受伤1/5难产(行将生育的妇女)1/6车祸1/12心脏病突然发作(如果您已超过35岁)1/77在家中受伤1/80受到致命武器的攻击

2、1/260死于心脏病1/340家中成员死于突发事件1/1700死于中风1/1700患乳腺癌(女性)1/2500死于车祸1/5000染上艾滋病1/5700被谋杀1/11000死于突发事件1/12900自杀:女性/男性1/20000/1/5000死于火灾1/50000溺水而死1/50000自己不吸烟而配偶吸烟,二手烟污染而死于肺癌1/60000案例分析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风险就像空气充斥在我们的周围,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发展,风险的种类也日益增多。风险是无时无刻不客观存在着的。知识目标风险的基本概念风险的特征和构成要素风险的不同种类划分风险管理的含义风险管理

3、的流程和步骤风险管理的方法能力目标能够准确描述风险的概念和特征能够识别不同种类的风险能够掌握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能够掌握管理风险的具体方法教学提纲1.1.全面认识风险全面认识风险2.2.认识风险管理认识风险管理教学提纲2.2.认识风险管理认识风险管理1.1.全面认识风险全面认识风险全面认识风险 所谓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即出现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正面效应就是收益,负面效应就是损失。保险是通过其特有的处理风险的方法,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即当被保险人由于偶然事件的发生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

4、险金。因此,保险理论上的风险是指偶然事件的发生引起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含义 一是风险是偶然发生的事件,即可能发生但又不一定发生的事件;二是风险发生的结果是带来损失,即经济的或非经济的利益的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减少;三是事件发生所引起的损失程度是不确定的,即风险在发生之前,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程度是不确定的,人们难以准确预期。风险的特征 (一)风险具有客观性(二)风险具有普遍性(三)风险具有损失性(四)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五)风险具有可测定性(六)风险具有可变性风险的结构 (一)风险因素 1、物质风险因素 2、道德风险因素 3、心理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三)损失风险的结构 风险因素

5、风险事故损失引起或增加导致风险按照性质划分 (一)纯粹风险(二)投机风险风险按照产生原因划分 (一)自然风险(二)社会风险(三)政治风险(四)经济风险(五)技术风险风险按照对象划分 (一)人身风险(二)财产风险(三)责任风险(四)信用风险风险按照产生环境划分 (一)静态风险(二)动态风险风险按照影响程度划分 (一)基本风险(二)特定风险教学提纲2.2.认识认识风险管理风险管理1.1.全面认识风险全面认识风险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和个人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风险管理的含义 1、风险管

6、理应遵循不同的经营管理目标和策略;2、系统、全面、动态的风险分析;3、风险管理不应仅仅关注纯粹风险和静态风险;4、组织架构和整体思维并重;5、风险管理的范围已由个人和企业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风险管理的分类 1个人风险管理。5国际风险管理。3企业风险管理。4国家风险管理。2家庭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流程设立管理目标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测量主观风险评价选择管理方法实施效果评价一、设立管理目标一、设立管理目标 (一)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1、经济目标。2、安全系数目标。3、合法性目标。4、社会责任目标。(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1、生存目标。2、持续经营目标。3、获利能力目标 4、收益稳定

7、目标。5、发展目标。6、社会责任目标。二、进行风险识别二、进行风险识别 1、风险清单分析法 2、流程图分析法 3、财务报表分析法 4、问卷识别法 现场调查法 损失统计法 环境分析法三、风险评估测量三、风险评估测量 致命风险;重要风险;一般风险。四、主观风险评价四、主观风险评价 定性风险评价;定量风险评价;综合风险评价五、选择管理方法五、选择管理方法 控制型风险管理方法;目的是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目的是以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发生损失的成本,即对无法控制的风险所做的财务安排。六、实施效果评价六、实施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决策总是

8、与未来的不确定性相联系的,所以应该将风险管理的实施结果,反馈到上述各个阶段,对风险管理方式的实用性及有效性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管理决策与目标的差异程度,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进行调整,以实现风险管理目标、达到风险管理的最佳效果。控制型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型风险管理方法 (一)风险回避(二)风险控制 1、损失预防 2、损失抑制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 (一)风险自留 1、主动的风险自留 2、被动的风险自留(二)风险转移 1、非保险转移(1)通过合同转移风险(2)通过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3)通过公司法人化转移风险。(4)委托保管 2、保险转移风险与保险的关系风

9、险与保险的关系 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3、保险是风险管理传统且有效的措施 4、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1、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的对象都是风险 2、风险管理与保险的估测科学基础相同 3、风险管理与保险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一天,一艘停泊在该城河边装有1万吨化肥的货船突然冒出了淡淡的白烟,烟雾迅速变得越来越浓烈,黑色的浓烟和红色的火舌瞬时腾空而起。船员想利用船上的设施扑灭大火,但无计无事,火势很快从一个船舱蔓延到两外两个船舱。当消防队员赶到时,烟火已经蔓延到了大半条船。消防员布置了十几只水枪

10、向船舱内猛射,然而火势有增无减。船上的输油管道因受热而先后爆炸,大量油料外泄,更是火上加油,形成一片火海。这条船上装载的是硝酸铵农药,硝酸铵在高温条件下会发生化学反应成为爆炸品,近乎于炸药,火势如不能及时扑灭,万吨硝酸铵的爆炸威力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消息传开,岸上的人们纷纷逃离,城市秩序大乱,政府当局一时也找不到良策。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由于火势失控引起了爆炸,爆炸产生的震波和冲击使得大批高楼像玩具积木般地轰然倒下。城外几十个大型油库在冲击波的作用下,一个接一个地瘪了下去,然后又引起了一场更大规模的爆炸。烟和火主宰了这座城市,逃难的市民堵塞了所有通往郊区的公路,似乎世界末日已经来临。大火烧了几天几

11、夜,才渐渐熄灭。事后,该国政府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这起火灾起因进行了周密详细的调查,最后的根源锁定在一名普通的船员身上。经调查,是这名船员在吸烟后,不经意间将尚未熄灭的烟蒂扔进了装载着硝酸铵的船上引起的。一只烟蒂就这样毁了一座城市,给无数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巨大的灾难往往起源于一时的疏忽,损失的发生恰恰来源于微小的因素。本案中,正是由于这名普通的船员一时的疏忽大意,认为一只小小的烟蒂不会有什么危险,才最终酿成了大祸。本案中风险因素是心理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保险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

12、损失程度的因素。该项风险属于纯粹风险、社会风险、财产风险、动态风险、特定风险。通过本案,我们应当牢记:对于任何情况,我们都不能疏忽大意,风险管理的意识必须时刻保留在头脑之中。保险实务保险实务 课件课件教学项目二教学项目二 保险概述保险概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金金 融融 系系梁梁 涛涛20201212年年0707月月引导案例张强和李娜结婚已经3年,由于收入都不算高,目前他们还买不起房子。于是他们与许多夫妇一样选择租房,并为买房攒钱。不幸的是,有一天他俩不在家的时候,小偷闯入了他们的房子,偷走了摄像机、贵重衣物、珠宝首饰以及家中的现金,几乎将结婚时的贵重财产洗劫一空,损失总计4万多元。

13、他们没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只好自己承担了这些损失,使得他们买房的目标受到了很大挫折。什么地方出问题了?夫妇俩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就是在他们的财务计划中没有给予风险和保险足够的重视。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曾经说过:“如果我能办到,我一定把保险这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以及每一位公务人员的手册上,因为我深信:通过保险,每一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以免除遭受万劫不复的灾难。”案例分析 在我们繁衍生息的世界上,无论科学技术多么发达,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力量多么强大,因自然、社会、人为等因素造成的损害总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为了应付各种原因造成的灾害事故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人们在长期的生

14、产和生活实践中总结出许多预防的措施。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事故造成的巨大损失,企业、家庭或个人首先渴望的是获得物质补偿以恢复生产和稳定生活,这样就逐步形成了保险这种经济活动。知识目标 保险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保险的基本特征和种类 可保风险必须满足的条件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能力目标 能够准确描述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能够掌握纯粹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必须满足的条件 能够判断一项活动是否是保险 能够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保险进行分类 能够辨析保险与类似制度的异同教学提纲1.1.初步认识保险初步认识保险2.2.了解保险的分类了解保险的分类3.3.了解保险的发展了解保险的发展教学提纲1.1.初步认识

15、保险初步认识保险2.2.了解保险的分类了解保险的分类3.3.了解保险的发展了解保险的发展保险的含义保险的含义 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从经济的角度来讲,保险是一种经济关系,是分摊损害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意义上解释,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可保风险的含义可保风险的含义 (一)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二)风险的

16、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三)风险应该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四)风险导致的损失应当具有严重性(五)大量标的保险标的不能同时遭受损失(六)风险具有可测定性保险的构成要素 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中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建立。保险的特征保险的特征 (一)经济性(二)互助性(三)法律性(四)科学性保险与储蓄保险与储蓄 (一)性质不同(二)目的不同(三)权益不同(四)运行机制不同保险与赌博保险与赌博 (一)机制不同(二)目的不同(三)社会后果不同保险与救济保险与救济 (一)提供保障的主体和保障对象不同(二)权利和义务不同(三)保障开始的前提和保障的可靠性不同(四)提供保

17、障的资金来源不同保险的职能保险的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1、分散风险职能 2、经济补偿职能(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1、融资职能 2、防灾防损职能保险的作用保险的作用 (一)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经营 2、有助于企业加强自身的经济核算 3、有助于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 4、有助于安定人们的生产生活 5、有助于保证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保障受害的第三者的利益(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有利于保障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 2、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不断发展 3、有利于推动科技进步 4、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增加外汇收入 5、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教学提纲1.1.初步认识保险初步

18、认识保险3.3.了解保险的发展了解保险的发展2.2.了解保险的分类了解保险的分类保险按照标的不同划分保险按照标的不同划分 (一)财产保险(二)人身保险(三)责任保险(四)信用保证保险保险按照实施方式不同划分保险按照实施方式不同划分 (一)强制保险(二)自愿保险保险按照承保风险不同划分保险按照承保风险不同划分 (一)单一风险保险(二)综合风险保险保险按照承保方式不同划分保险按照承保方式不同划分 (一)原保险(二)再保险(三)重复保险(四)共同保险保险按照经营目的不同划分保险按照经营目的不同划分 (一)政策保险(二)商业保险(三)社会保险教学提纲1.1.初步认识保险初步认识保险2.2.了解保险的分

19、类了解保险的分类3.3.了解保险的发展了解保险的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一)共同海损是海上保险的萌芽(二)船货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雏形财产保险的起源与发展财产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118年冰岛成立的互助社 1666年9月2日,英国伦敦发生大火 1667年,一个名叫尼古拉斯巴蓬的牙科医生独资开办了一家专门承保火灾保险的营业所 1710年,英国查尔斯波文创办了伦敦保险人公司 美国于1752年由本杰明富兰克林在费城创办了第一家火灾保险社人身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人身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6世纪,又发展承保旅客被海盗绑架而需支付赎金以及船上船员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都

20、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英国数学家和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于1693年根据德国布雷斯劳市1687-1691年的市民按年龄分类的死亡统计资料,编制了一张生命表,为现代人寿保险奠定了数理基础。1762年,辛普森和多德森组织创办的公平保险社正式营业,首次将生命表用于计算人寿保险的费率旧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旧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 (一)外商保险公司垄断时期(二)民族保险业的诞生和兴起(三)民族保险业的发展时期(四)抗日战争时期的民族保险业新中国保险事业创立和发展新中国保险事业创立和发展 (一)整顿改造旧的保险业,建立人民保险事业(二)人民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三)新中国保险事业发展的新阶段保险业的发展趋势保险

21、业的发展趋势 一、保险市场自由化一、保险市场自由化 二、保险业务国际化二、保险业务国际化 三、从业人员专业化三、从业人员专业化 四、保险管理现代化四、保险管理现代化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1、电视机厂保证在1年内对电视机的质量负责。2、轮胎生产厂家承诺对一种新的充气轮胎在50000公里内的路面故障进行保修。3、新住宅建筑商承诺对房屋的结构缺陷保修10年。4、票据的联合签署人同意在原始债务人无法偿债的情况下偿还贷款。5、一大群房主同意共同补偿今年由于火灾引起的房屋损失。6、政府规定参加工作的公民退休之后可以得到最低的生活保障金。7、政府向受灾地区的灾民进行经济和物质的供应。8、居民把资金存入银行到期取

22、得本金及利息。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根据所学知识深刻理解保险的概念及其本质,正确地把握保险的构成要素,将保险与类似制度进行比较,从而把握保险的特征。所以以上各项活动均不是保险。保险实务保险实务 课件课件教学项目三教学项目三 保险基本原则保险基本原则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金金 融融 系系梁梁 涛涛20201212年年0707月月引导案例2011年1月1日,郭晓仁将其所有的丰田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一年,保险金额30万元。2011年4月13日,被保险人将该车出卖给张晓云并移转占有。买卖合同约定:张晓云当日向郭晓仁支付现金20万元,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再补足余

23、款。由于种种原因张晓云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2011年5月21日保险车辆与他车相撞,损失15万元。张晓云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张晓云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赔。郭晓仁遂以被保险人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车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郭晓仁对车辆具有保险利益,判决保险公司向郭晓仁承担赔偿责任。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表明:保险的基本原则上保险学理论的核心内容,这些原则不仅是保险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保险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原则,许多合同条款甚至法律、法规遗漏的难题,都要依据这些基本原则来解决。本案中郭晓仁具有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知识目标 保险

24、利益原则的内容和作用 可保利益的构成条件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 近因原则的内容及认定方法 损失补偿原则的具体内容 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原则的内容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保险利益原则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能够将采取最大诚信的原因向客户解释清楚 能够在保险展业过程中很好的贯彻最大诚信原则 能够运用近因原则判定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能够运用损失补偿原则计算赔款金额 能够在理赔实务中很好的运用代位求偿等派生原则课程提纲1.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2.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3.3.近因原则近因原则4.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课程提纲2.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3.

25、3.近因原则近因原则4.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1.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也称为可保利益,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或者认可的利益。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一)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二)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三)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指的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的可保利益,

26、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可保利益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持保险合同效力的重要条件。贯彻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贯彻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一)作为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二)可以防止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三)可以避免赌博行为的产生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所有权(二)财产经营权、使用权(三)财产承运权、保管权(四)财产抵押权、留置权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一)人身关系(二)亲属关系(三)雇佣关系(四)债权债务关系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

27、一款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课程提纲1.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3.3.近因原则近因原则4.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2.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则从产生至今已经有两个多世纪,成为保险业的

28、基本准则,特别是在海上保险合同中要求的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确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确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一)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二)保险合同的规范性和附和性决定了保险人也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告知与陈述 1、无限告知 2、有限告知(二)保证(1)确认保证(2)承诺保证(1)明示保证(2)默示保证(三)弃权与禁止反言告知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告知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 1、投保人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如果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是因过失、疏忽而致,即前述的漏报和误告,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

29、合同,对在合同解除之前发生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欺诈,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在保险人解约之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物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同时也不退还保险费。告知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告知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 3、投保方未就保险标的物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的法律责任。这是针对财产保险而言的,当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物危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若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对危险程度增加而导致的

30、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的法律责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告知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告知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 1、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履行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该责任免除条款无效。2、保险人在保险业务活动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方,或者拒不履行保险赔偿义务,或者阻碍投保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投保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不构成犯罪的,由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3、保险人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非法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它利益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保险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保证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保证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 无论是明示保证还是默示保证,保险活动中约定的保证事项均为重要事项,它是订立保险合同的条件和基础,因而各国立法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遵守保证事项的要求极为严格。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

32、造成损害,保险合同即告失效,或保险人拒绝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而且除人寿保险外,保险人一般不退还保险费。保证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保证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 对于下列几种情况,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破坏保证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解除保险合同:(一)因客观环境变化致使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事项;(二)因国家法律、法令、行政规定等变更,致使被保险人不能履行保险事项,或履行保证事项导致违法;(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破坏保证是保险人事先弃权所致,或保险人发现破坏保证行为仍保持沉默,亦视为弃权。课程提纲2.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1.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4.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3.3.近因原则近

33、因原则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的含义 所谓近因,是一种能动有有效的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为直接、最为有效、或是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反之,引起保险标的物损失的间接的、不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称为远因。导致保险标的损失发生的近因,如果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人就应承担赔偿损失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人就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所谓的近因原则。近因的确定方法近因的确定方法 (一)顺序法(二)逆序法近因原则的应用近因原则的应用 (一)单一原因致损近因的判定(二)多种原因同时致损近因的判定(三)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四

34、)多种原因间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课程提纲2.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3.3.近因原则近因原则1.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4.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丧失的经济利益,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损失补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损失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二是损失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保险人的赔偿额不仅包括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价值,还包括被保险人花费的施救

35、、诉讼等费用。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 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保险人损失赔偿责任的限度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可保利益为限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1、人身保险的例外 2、定值保险的例外 3、重置价值保险的例外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一、代位追偿原则 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也称作代位求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意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

36、于第三者侵权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者取得向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 坚持代位追偿原则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坚持代位追偿原则同样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代位追偿原则是对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充和完善,所以代位追偿原则与损失补偿原则同样只适用于各种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权利代位 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

37、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权利代位 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物上代位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物上代位通常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物上代位 保险人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的。所谓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38、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采用。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书面提出。第二,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第三,委付不得附有任何条件。第四,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重复保险分摊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个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重复保险分摊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一)比例责任分摊方式(二)限额责任分摊方式(三)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某项财产的保险金额总和是60万元,投保人与甲、乙两家保险公

39、司订立合同的保险金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此即为重复保险。假定在此保险有效期内,该财产发生火灾损失40万元,则甲、乙两家保险公司运用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应如何分摊赔偿责任?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采用比例责任分摊方式:甲保险公司承担的赔款4050(50 30)25(万元)乙保险公司承担的赔款4030(50 30)15(万元)即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各承担25万元和15万元的赔款,赔款总额为40万元,正好等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假如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丙保险公司应承担40万元的赔偿责任,丁保险公司应承担30万元的赔偿责任。现按照限额责任分摊方式计算:丙保险公司承担的赔款4040(40

40、 30)22、857(万元)丁保险公司承担的赔款4030(40 30)17、143(万元)即丙公司承担赔款22、857万元,丁公司承担赔款17、143万元,两家保险公司赔款总和也是40万元。保险实务保险实务 课件课件教学项目四教学项目四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金金 融融 系系梁梁 涛涛20201212年年0707月月引导案例 齐女士花了4万元钱从北京购买了一辆新车购置价人民币15万元的二手桑塔纳汽车,不料使用了刚刚一年就在自家楼下被盗。因为齐女士给这辆汽车投保的是不定值保险,按照相关保险条款计算下来,保险公司应付给齐女士的金额超出了4万元钱。因保险公司不认可这种计算方

41、法,齐女士将其告上了法庭。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赔偿齐女士保险车辆被盗损失人民币42960元,超过其当初的购车款。案例分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齐女士与被告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履行了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后,被告理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相关计算标准,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为投保时新车购置价人民币15万元减去折旧金额15万元64.2%的价格,应为人民币53700元。再依据盗抢险条款第4条第3 款“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的规定,被告保险公司应赔付给原告的金额为5

42、370080%即人民币42960元。知识目标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 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即其主体、客体和内容 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履行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能力目标 能够准确描述保险合同与一般商业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能够识别保险合同的不同分类 能够掌握保险合同签订的操作流程 能够掌握保险合同的不同履行方式 能够运用各种方法处理保险合同的相关争议教学提纲1.1.全面认识保险合同全面认识保险合同2.2.签订履行保险合同签订履行保险合同教学提纲2.2.签订履行保险合同签订履行保险合同1.1.全面认识保险合同全面认识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

43、保人之间订立的,关于财产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经济合同,它是保险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依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等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保险事件发生时,承担支付保险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三)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四)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五)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按照保障的风险责任来划分 1、单一风险合同 2、综合风险合同 3、一切险合同按照保障的保险标的划分按照保障的保险标的划分 1、特定保险合同 2、总括保险合同 3、流动保险合同 4、预约保险合同按照标的

44、价值是否确定划分按照标的价值是否确定划分 1、定值保险合同 2、不定值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价值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价值的关系来划分的关系来划分 1、足额保险合同 2、不足额保险合同 3、超额保险合同按照保险人是否转移保险责任来按照保险人是否转移保险责任来划分划分 1、原保险合同 2、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数量来按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数量来划分划分 1、单保险合同 2、复保险合同按照多份保险合同之间的从属关按照多份保险合同之间的从属关系来划分系来划分 1、主保险合同 2、附加保险合同按照合同性质不同划分按照合同性质不同划分 1、补偿性合同 2、给付性合同按照合同承保标的

45、不同划分按照合同承保标的不同划分 1、财产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 3、责任保险合同 4、信用保证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 (一)投保单(二)保险单(三)保险凭证(四)暂保单(五)预约保险合同(六)保险批单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投保人。2、保险人。(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2、受益人。(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1、保险代理人 2、保险经纪人 3、保险公估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保险公估人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 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所

46、保障的也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基于保险标的所产生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是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保险保障的对象,是保险利益(即保险合同的客体)的物质载体。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重要记载事项(二)保险基本条款(三)扩展责任条款(四)限制责任条款(五)保证条款重要记载事项重要记载事项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脸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8、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时间、地点。保

47、险基本条款保险基本条款 1、保险责任范围。2、除外责任。3、保险金额的计算。4、投保人的义务。5、赔偿金额的计算。6、保险赔付办法。7、其他事项。教学提纲1.1.全面认识保险合同全面认识保险合同2.2.签订履行保险合同签订履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二)公平互利原则(三)协商一致原则(四)自愿订立原则(五)境内投保原则(六)公共利益原则保险合同的签订保险合同的签订 (一)要约 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通常保险合同的要约是由投保人提出的。(二)承诺 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通常由保险人做出。当投保人递交填好的投保单后,经保险人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一般都予

48、以接受,即承保。一般而言,保险合同经过保险人的承保之后即告成立,而保险人承保的表现形式即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生效(一)保险合同的生效(二)保险合同的无效(二)保险合同的无效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1、如实告知的义务 2、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3、出险通知的义务 4、积极施救的义务 5、提供单证的义务 6、危险程度增加通知的义务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1、支付保险赔款的义务 2、说明保险条款的义务 3、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 4、保守商业保密的义务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二)保险合同客体的变更(三)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的

49、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 1、保险期限届满。2、合同履行完毕。3、保险标的灭失。(二)提前终止提前终止 1、危险程度增加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程度增加通知的义务,保险人在得知此情况后,可以主张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种价格承保的。导致保险人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危险责任,则保险人可解除合同。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该行为属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此时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保险人可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加强防范措

50、施,也可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未履行义务为由解除合同。保险合同争议的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 2、意思解释原则 3、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 1、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2003年12月29日,某公司以2万美元免税购置美国产别克系列林荫大道91款二手轿车一辆,办理牌照后,即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承保后,出具了机动车辆保险单。保险单载明:投保汽车重置价值30万元;保险金额3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3年12月29日至2004年1月4日。经有关汽车经销部门估价国内购置该种车新车最低市价至少应在60万元以上。综合实训综合实训 200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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