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旅游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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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宪法常识宪法常识学习重点学习重点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国家的基本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第一节 宪法概述宪法概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二、我国宪法的历史二、我国宪法的历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已先后颁布过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

2、法,即新中国成立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三、国家的根本任务三、国家的根本任务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基本制度一、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一、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选举制度(三)选举制度(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

3、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特别行政区制度(五)特别行政区制度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基础(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组成部分(三)(三)国家对财产权的保护国家对财产权的保护第三节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

4、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也被称为宪法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也被称为宪法义务。二、公民的基本权利二、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二)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政治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四)人身自由(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五)监督权和获得国家赔偿权(五)监督权和获得国家赔偿权(六)社会经济权利(六)社会经济权利(1)财产权。(2)劳动权。(3)

5、休息权。(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5)物质帮助权。(七)文化教育的权利与自由(七)文化教育的权利与自由三、公民的基本义务三、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四节第四节 国家机构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及其组成部分一、国家机构及其组成部分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性质和地位(一)性质和地位(二)组成和任期(二)组成和任期(三)主要职权(三)主要职权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四、国务院四、国务院(一)

6、性质和地位(一)性质和地位(二)组成(二)组成(三)任期(三)任期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一)组成(一)组成(二)任期(二)任期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八、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八、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一)监察委员会(一)监察委员会(二)人民法院(二)人民法院(三)人民检察院(三)人民检察院 本章小结本章小结本章介绍了我国宪法的基本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宪

7、法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宪法的历史、国家的根本任务、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等。第二章第二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旅行社管理法规学习重点学习重点 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旅行社经营中享有的权利 旅行社经营中应遵守的规则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旅行社的概念和特征一、旅行社的概念和特征(一)旅行社的概念(一)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二)旅行社的特征(二)旅行社的特征 旅行社有两大特征,第一是企业法人,第二从事的是旅游业务。旅游业

8、务,即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相关旅游服务”包括:安排交通服务;安排住宿服务;安排餐饮服务;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服务;导游、领队服务;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等。(三)旅行社的分类(三)旅行社的分类旅行社的综合分类虽然已经取消,但行业内仍然存在着按业务分工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如组团社和地接社。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二、旅行社的业务范围二、旅行社的业务范围(一)境内旅游业务(一)境内旅游业务(二)出境旅游业务(二)出境旅游业务(三)边境旅游业

9、务(三)边境旅游业务(四)入境旅游业务(四)入境旅游业务(五)其他旅游业务(五)其他旅游业务三、旅行社的设立三、旅行社的设立(一)旅行社的设立条件(一)旅行社的设立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不少于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万元的注册资本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二)旅行社的设立程序(二)旅行社的设立程序1.申请营业执照申请营业执照2.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旅行社业务经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申请文件许可证相关申请文件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文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文件4.颁发

10、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四、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四、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一)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一)旅行社分社的设立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2)有符合要求的名称。(3)按要求增存质量保证金。2.设立程序设立程序(1)设立登记。(2)备案。(3)颁发证明。3.旅行社分社的特点旅行社分社的特点(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1.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程序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程序2.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特点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特点(1)不具有法人资格。(2)无数量限制。(3)有地域限制。(4)有经营范围的限制。五、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五

11、、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一)设立程序(一)设立程序1.审批审批2.注册登记注册登记3.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4.颁证颁证(二)经营范围(二)经营范围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旅行社变更事项的处理六、旅行社变更事项的处理第二节第二节 旅行社的经营旅行社的经营一、旅行社的经营原则一、旅行社的经营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二

12、、旅行社经营中享有的权利二、旅行社经营中享有的权利(一)自主经营权(一)自主经营权(二)合理收费权(二)合理收费权(三)要求旅游者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三)要求旅游者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四)特定情况下调整或变更行程安排的权利(四)特定情况下调整或变更行程安排的权利(五)特定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五)特定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六)申诉、起诉和索赔的权利(六)申诉、起诉和索赔的权利三、旅行社经营中应遵守的规则三、旅行社经营中应遵守的规则(一)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一)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二)安排的活动内容符合规定(二)安排的活动内容符合规定(三)诚信服务(三)诚信服务1.发布真实、准确

13、的信息2.诚实、合理报价3.安排符合条件的导游和领队4.诚信委托(四)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四)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五)严格履行合同(五)严格履行合同(六)依规安排购物与自费项目(六)依规安排购物与自费项目(七)引导文明旅游(七)引导文明旅游(八)依法规范内部管理(八)依法规范内部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旅行社的监督管理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一、旅行社的监督管理部门及职责一、旅行社的监督管理部门及职责(一)旅游行政部门对旅行社的管理(一)旅游行政部门对旅行社的管理(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管理(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管理(三)旅游行业组织的监督管理(三)旅游行业组织的监督管理二、旅行社

14、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是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具有从事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凭证。许可证的管理许可证的管理1.统一印制2.换发、补发的规定3.许可证的明示4.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三、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三、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含义(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含义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用款项。(二)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二)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1.缴存现金缴存现金2.提供银行担保提供银行担保(四)

15、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四)保证金的使用范围1.旅行社因违约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2.旅游者预交的旅游费用出现损失3.需要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4.已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五)保证金的管理(五)保证金的管理1.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归属保证金及利息都由缴纳保证金的旅行社所有。2.质量保证金的补足质量保证金的补足3.保证金的降低和退还保证金的降低和退还第三章第三章 导游管理法规导游管理法规学习重点学习重点 导游的从业条件 导游的权利 导游的执业规范第一节第一节 导游的从业条件导游的从业条件一、什么是导游一、什么是导游导游,是指依照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

16、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二、导游的分类二、导游的分类(一)按业务分工进行分类(一)按业务分工进行分类地陪、全陪和领队(二)按是否全职进行分类(二)按是否全职进行分类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三)按使用的语言分类(三)按使用的语言分类中文导游和外语导游(四)按技术等级分类(四)按技术等级分类初级导游、中级导游、高级导游和特级导游三、导游的从业条件三、导游的从业条件一是取得导游证,二是受旅行社委派。四、领队的从业条件四、领队的从业条件(一)取得导游证(一)取得导游证(二)相应的学历、语言和从业经历条件(二)相应的学历、语言和从业经历条件(三)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并受旅行社委(三)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并受旅

17、行社委派派第二节第二节 导游管理制度导游管理制度一、导游管理机构一、导游管理机构(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二)旅游企业(二)旅游企业(三)旅游行业组织(三)旅游行业组织二、导游资格考试制度二、导游资格考试制度(一)考试的组织和管理(一)考试的组织和管理(二)报名条件(二)报名条件(三)考试内容和方式(三)考试内容和方式(四)资格证书的发放(四)资格证书的发放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一制证,统一编号,终身有效。三、导游执业证书制度三、导游执业证书制度(一)导游证的申领条件(一)导游证的申领条件 1.取得导游资格证取得导游资格证 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

18、旅游行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业组织注册“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是指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依法成立的导游协会、旅游协会成立的导游分会或者内设的相应工作部门。(二)导游证的核发(二)导游证的核发1.提出申请提出申请2.受理受理3.核发核发4.导游证的形式导游证的形式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导游在执业过程中,电子导游证应当能够随时被查阅。同时,导游还应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1.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申请人患有甲类、乙类传染性疾病3.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4.申请人3年内

19、被吊销过导游证(四)导游证的管理(四)导游证的管理 1.导游证的有效期导游证的有效期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但导游证的有效期只有3年。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再次提交有关材料。2.导游证的变更导游证的变更3.导游证的撤销导游证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撤销申请人的导游证。(1)给本来就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了导游证。(2)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了导游证。4.导游证的注销导游证的注销导游证被注销后,一旦重新符合执业条件,申请人可重新申请取得导游证。四、导游执业保障制度四、导游执业保障制

20、度(一)签定劳动合同(一)签定劳动合同(二)执业安全保障措施(二)执业安全保障措施导游应避免在高速公路或者危险路段站立讲解。(三)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制度(三)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将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并根据导游执业情况每年度更新一次。(四)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四)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1.旅游主管部门的培训旅游主管部门的培训(1)培训内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导游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和文明服务等。(2)培训方式。可以是培训班的形式,也可以是专题讲座和网络在线培训等形式。(3)培训时间。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4)

21、培训费用。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导游培训不得向参加人员收取费用。2.旅游行业组织和旅行社的培训旅游行业组织和旅行社的培训旅游行业组织和旅行社等应当对导游进行包括安全生产、岗位技能、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等内容的岗前培训和执业培训。五、导游等级考核制度五、导游等级考核制度(一)考核评定的原则(一)考核评定的原则(二)导游人员等级划分(二)导游人员等级划分导游人员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4个等级。(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1.中级导游员考核中级导游员考核2.高级导游员考核高级导游员考核3.特级导游员考核特级导游员考核第三节第三节 导游的权利和执业规范导游的权利和执业规范

22、一、导游的权利一、导游的权利(一)人身权(一)人身权(二)劳动报酬权(二)劳动报酬权(三)职责履行权(三)职责履行权(四)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四)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五)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五)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的权利二、导游的执业规范二、导游的执业规范(一)携带、佩戴执业证件(一)携带、佩戴执业证件(二)认真履行职责(二)认真履行职责(三)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三)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四)正确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四)正确及时处置突发事件(1)报告。(2)施救。(3)调整行程。三、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三、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导游领队人员对旅游者健康、文明旅

23、游的引导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律法规。(2)风俗禁忌。(3)绿色环保。(4)礼仪规范。(5)诚信善意。第四章第四章 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法规学习重点学习重点 消费者的含义 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第一节第一节 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消费者与旅游者一、消费者与旅游者(一)什么是消费者(一)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1)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可以是购买、使用商品,也可以是接受服务;(2)消费者的消费目的是满足生活上的需要,为生产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不属于消费者行为。(二)消费者与旅游者的

24、关系(二)消费者与旅游者的关系旅游者也是消费者,旅游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旅游服务是为满足个人生活上的需要,其行为也是消费者行为,同样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但旅游者又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消费者,其权益还受旅游法的保护。二、国家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二、国家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立法保护(一)立法保护(二)行政保护(二)行政保护(三)司法保护(三)司法保护三、社会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三、社会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协会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因此它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谋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四、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四

25、、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一)以销售者为赔偿主体(一)以销售者为赔偿主体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二)以销售者、生产者为赔偿主体(二)以销售者、生产者为赔偿主体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三)以服务提供者为赔偿主体(三)以服务提供者为赔偿主体(四)以变更后的企业为赔偿主体(四)以变更后的企业为赔偿主体(五)以营业执照的使用者、持有者为赔偿(五)以营业执照的使用者、持有者为赔偿主体主体(六)以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为(六)以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为赔偿主体赔偿主体(七)以

2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平(七)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为赔偿主体台提供者为赔偿主体(1)承担赔偿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则成为赔偿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2)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3)承担相应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

27、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八)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为赔偿主体(八)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为赔偿主体(1)如果不能提供发布广告的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则由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赔偿责任;(2)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九)以商品或者服务的推荐者为赔偿主体(九)以商品或者服务的推荐者为赔偿主体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

28、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节第二节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一、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一)安全保障权(一)安全保障权(二)知悉真情权(二)知悉真情权(三)自主选择权(三)自主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四)公平交易权(五)损害赔偿请求权(五)损害赔偿请求权(六)受尊重权(六)受尊重权(1)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得到尊重;(2)旅游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3)旅游者的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七)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七)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八)监督权(八)监督权二、旅游消费者的义务二、旅游消费者的义务

29、(一)文明旅游(一)文明旅游(二)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二)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三)如实告知个人健康信息(三)如实告知个人健康信息(四)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四)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五)不得非法滞留和擅自分团、脱团(五)不得非法滞留和擅自分团、脱团第五章旅游合同法规学习重点学习重点 合同当事人的订约资格 旅游合同的内容 旅游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中的免责事由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和旅游合同概述合同和旅游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一)合同的含义(一)合同的含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特征合同有

30、下面几个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三)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分类(1)根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要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2)根据双方当事人权利的取得是否付出相应代价,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3)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可将合同分为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二、旅游合同概述二、旅游合同概述(一)旅游合同的含义(一)

31、旅游合同的含义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及旅游经营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旅游合同的特征(二)旅游合同的特征(1)合同的当事人。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任何一个旅游者或单位,但合同的另一方只能是旅行社。(2)合同的标的。旅游合同的标的限于旅游服务。(三)旅游服务合同和包价旅游合同(三)旅游服务合同和包价旅游合同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三、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原则三、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1)订立合同时平

32、等,任何一方都不能把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强加给另一方;(2)履行合同时平等,合同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承担合同责任时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因过错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自愿原则(二)自愿原则(1)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自主决定订立或不订立某一合同;(2)有权选择另一方当事人;(3)有权决定合同内容;(4)有权选择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5)有权依约变更或解除合同;(6)有权选择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调、调解、仲裁或起诉等)。(三)公平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信原则(四)诚信原则(五)合法性原则(五)合法性原则(六)法律约束力原则(六

33、)法律约束力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旅游合同的订立旅游合同的订立一、合同当事人的订约资格一、合同当事人的订约资格依法成立的旅行社都有订立合同的能力,前提是合同的内容不能超越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但旅游者就比较复杂,并不是所有的旅游者都能成为合同当事人。旅游者要成为旅游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每个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对旅游者的订约资格带来影响。(二)民事行为能力(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能够独立有效地实施民事

34、法律行为的地位或资格。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类旅游者可以独立订立旅游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能独立订立旅游合同,即使订立了也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获利益的旅游合同。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签订旅游合同,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三)电子商务当事人的订约资格(三)电子商务当事人的订约资格在电子商务中,参与其中的当事人都推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除非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旅游合同的形式二、

35、旅游合同的形式(一)书面形式(一)书面形式1书面形式的含义书面形式的含义2.书面形式的载体书面形式的载体比较常见的书面形式是合同书和信件。目前,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短信、电报、电传、传真等)因其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内容,也越来越成为合同中常用的书面形式。3.书面形式的优缺点书面形式的优缺点书面形式之所以成为合同的主要形式,是因为其有不可替代的优点。(1)清晰地载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增强当事人的责任感;(2)履行合同过程中方便随时查询,有助于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3)有助于合同管理机关进行管理;(4)发生纠纷后易于举证、便于分清责任。但书面形式也有缺点,主要体现在

36、签订程序较为复杂,往往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4.旅游合同什么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旅游合同什么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旅游法第58条就明确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否采取书面形式由当事人约定。考虑到书面形式的优缺点,那些重要的合同、关系复杂的合同、金额大的合同、不能立即履行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二)口头形式(二)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的合同之所以广泛存在,是因为其有巨大的优点。其最重要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提高商品流转效率。但口头形式的合同缺点也很突出,其最大缺点是无文字

37、依据,难以明确权利义务划分。而一旦发生纠纷,易造成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对于那些关系简单、涉及金额小、能即时履行的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是不错的选择。但是,旅游合同通常关系复杂、涉及金额较大、不能即时履行,因此旅游合同一般不使用口头形式的合同。(三)其他形式(三)其他形式合同的其他形式,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通常,合同的其他形式主要指推定形式(又被称为默示形式),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不通过文字和语言,而以一定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形式。三、旅游合同的内容三、旅游合同的内容(一)合同的主要条款(一)合同的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3.数量数量

38、4.质量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包价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二)包价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1)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2)旅游行程安排;(3)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6)自由活动时间安排;(7)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8)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9)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三)合同的格式条款(三)合同的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的含义格式条款的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

39、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或定式合同、标准合同)。2.格式条款的优点和缺点格式条款的优点和缺点格式条款的好处很多,主要体现在:(1)格式条款将一些普遍问题用相同的标准固定下来,而不必与每一个订约者进行协商,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2)能对合同条款进行一定的监督;(3)有利于事先分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但是,格式条款也有负面影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很可能会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3.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对格式条款的限制(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得利用格式

40、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2)格式条款中若有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的条款,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按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作出说明。(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意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4)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四)合同示范文本(四)合同示范文本四、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四、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一)要约1.要约的含义要约的含义2.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3.要约邀请

41、要约邀请4.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与失效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与失效(二)承诺(二)承诺1.什么是承诺什么是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3.承诺的生效条件承诺的生效条件4.承诺的生效和撤回承诺的生效和撤回5.电子商务中的承诺电子商务中的承诺第三节第三节 旅游合同的履行旅游合同的履行一、旅游合同的效力一、旅游合同的效力(一)旅游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旅游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

42、限制(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限制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三)旅游合同的无效(三)旅游合同的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旅游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四)旅游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是无效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五)旅游合同的撤销(五)旅游合同的撤销 1.撤销的法定情形撤销的法定情形对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4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的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外,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自然消灭。(六)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六)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三种情况:一是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

44、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二是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追缴财产。二、旅游合同的履行二、旅游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含义(一)合同履行的含义(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一是全面履行原则二是诚实信用原则三是协作履行原则。(三)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三)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1.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处理规则(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

45、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迟延履行后遇价格变动时的处理规则在推迟履行期间如果出现旅游服务产品价格变动,应按有利于非过错方的规则履行合同:旅游服务产品价格上涨的,按原来的价格履行;旅游服务产品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履行。3.非关键性的变化不

46、应对合同的履行带来影响第四节第四节 旅游合同的变更、转让旅游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与终止一、旅游合同的变更一、旅游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是应明确约定变更的内容,如果双方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就推定为未变更。二、旅游合同的转让二、旅游合同的转让(一)债权转让(一)债权转让(二)债务转移(二)债务转移(三)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三)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三、旅游合同的终止三、旅游合同的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二)合同解除1.协议解除协议解除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3.法定解除法定解除(三)债务相互抵消(三)债务相互抵消(四)其他情况(四)其

47、他情况第五节第五节 违违 约约 责责 任任一、构成违约责任的要素一、构成违约责任的要素构成违约责任有两大要素:一是当事人有违约行为(无论违约的原因);二是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继续履行(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三)赔偿损失(四)支付违约金(四)支付违约金(五)适用定金罚则(五)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

48、金,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三、合同履行中的免责事由三、合同履行中的免责事由(一)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将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责任:(1)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免除违约方的责任;(2)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部分合同无法履行,则应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责任;(3)如果不可抗力只是造成债务人暂时履约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免除其迟延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债务人就因自身的原因迟延履行合同,这时债务人不能因不可抗力免除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一方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49、。发生不可抗力后,费用承担情况可这样处理:(1)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二)对方存在过错(二)对方存在过错(三)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三)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四)法律的特别规定(四)法律的特别规定第六章第六章 旅游交通管理法规旅

50、游交通管理法规学习重点学习重点 航空旅客运输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航空旅客运输承运人的法律责任 铁路旅客运输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公路旅客运输承运人的权利义务第一节第一节 民航运输管理法规民航运输管理法规一、民用航空运输的含义和分类一、民用航空运输的含义和分类(一)民用航空运输的含义(一)民用航空运输的含义民用航空运输指的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使用民用航空器经营的旅客、行李或者货物的运输,包括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使用民用航空器办理的免费运输。(二)民用航空运输的分类(二)民用航空运输的分类民用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种。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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