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配套课件:人身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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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人身风险与风险管理【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1掌握人身风险主要种类;2掌握人身风险管理步骤;3熟悉确定寿险保额的方法;4了解个人/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下的寿险需求规律第1节 人身风险 一、人身风险分析(一)死亡风险(二)健康风险(三)退休养老风险 (四)生育风险 二、人身风险的特性(一)人身风险必须是偶然的、不可预料的(二)人身风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三)人身风险的变动性和稳定性第2节 人身风险管理 一、个人/家庭风险管理(一)个人/家庭风险管理目标 个人/家庭风险管理目标是满足个人和家庭的效用最大化,即以较小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安全保障。个人/家庭的风险管理目标可以分为

2、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二)个人/家庭风险管理流程 1、个人/家庭风险识别 2、个人/家庭风险评估 3、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4、实施、监控和修订风险管理计划家庭可选用的风险管理工具(1)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风险回避 损失预防 损失抑制家庭可选用的风险管理工具(2)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风险自留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 保险家庭可选用的风险管理工具个人/家庭的保险保障一般包括三个层面:社会保险计划 团体福利计划 个人保险 二、人身保险规划(一)生命周期理论下的人寿保险需求分析 影响购买人寿保险的因素包括:现在和将来的收入来源、储蓄与其他收入保障措施、单位提供的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或其他种类的退休

3、金计划)以及社会保障等。1、人们在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人寿保险需求 (1)单身期单身阶段 (2)家庭形成期新婚阶段或“满巢”阶段(3)家庭成长期“满巢”阶段(4)家庭成熟期“空巢”阶段(5)退休期丧偶独居阶段(二)估算人寿保险需求 1、生命价值理论下的年收入资本化法生命价值理论是一种在扣除人的自我生存成本(例如食品、衣物和居住等费用)之后,人的未来净收益的资本化的价值。案例:案例:生命价值理论方法估算个人寿险保额生命价值理论方法估算个人寿险保额 小王今年30岁,预计工作至60岁退休,当前年薪为5万元,个人消费支出为1.5万元,预计未来工作期间年收入和个人消费支出均按每年5%递增。假定年贴现率

4、也为5%,计算小王的生命价值,并据此确定他所需的寿险保额。2、收入置换法(1)寿险保额换算表 (2)“双十定律”(3)7-7法 3、家庭需求法 家庭需求法是根据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者死亡后,家庭为恢复或维持原有的经济生活水平而产生的各种财务需求来确定保额。第2章 人身保险概述【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1掌握人身保险的内涵;2掌握人身保险的特征;3掌握人身保险的种类;4熟悉人身保险的职能和作用;第1节 人身保险概念及特征 一、人身保险的内涵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

5、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二、人身保险的特征(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金额确定方法的特殊性 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支付属于约定给付 3、人身保险业务经营中多采用长期业务(二)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上的特征 1、人身保险业务通常采取均衡费率制度 2、寿险保单具有储蓄性和投资性 3、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方式不同 4、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因素不同 三、人身保险的分类(一)按保障范围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二)按投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个人人身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 联合人身保

6、险 (三)按保障的风险程度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标准体保险 次健体保险 (四)按人身保险的作用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保障型人身保险 储蓄型人身保险 投资型人身保险 第2节 人身保险的发展历史 一、人身保险的发展简史(一)古代人身保险的萌芽(二)现代人身保险业的形成 二、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一)中国古代人身保险思想及萌芽(二)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三)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人身保险业发展历程 (四)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人身保险业第3节 人身保险的作用 一、对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和投资理财渠道 二、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 三、发展商业性的人身保险可以大力支持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

7、革 四、人身保险基金实现融资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第3章人身保险的数理基础【本章学习目标】1、了解人寿保险的费率厘定原理2、理解精算假设对人寿保险的费率厘定的重要性3、了解意外险和健康险的费率厘定原理4、了解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准备金估计的方法和它们之间的区别5、体会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承保的风险特性对费率厘定的决定作用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虽然同属人身保险范畴,但人寿保险的费率厘定采用的是寿险精算方法,而意外险和健康保险的费率厘定则使用非寿险精算方法。第1节 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人寿保险的费率厘定以三种精算假设来构架:投资收益率:解决的是保费的收取与保险

8、金的支付不在同一时间的问题 死亡率:解决的是支付保险给付金的概率的问题 费用率:解决有关经营费用与销售费用的问题一、利息理论的基础知识1.掌握如何用复利方式计算现值和终值 *(1)nFVPVi=+(1)nFVPVi=+2、此外年金是经常用到的计算工具,年金现值的计算也必须掌握 期初年金现值:期末年金现值:连续年金现值:1ninvai-=1nn ivad鬃-=1nnvad-=二、生命表1、生命表的概念 生命表又称寿命表或死亡表,是基于对一个足够大的人口群体的寿命的历史数据的统计,而获得的有代表性的人口寿命的概率分布。生命表是关于人在每个年龄上生死的概率统计结果。寿险精算就是用历史统计数据来作为死

9、亡率的假设来进行费率厘定的。2、生命表的要素(1)X 为被观察人口的年龄(2)为年初的生存人数,也是生存至x岁的人数。(3)为在x岁死亡的人数。(4)为死亡率(5)为生存人年数(6)累积生存人年数(7)是平均余命 (8)为生存率 xlxdxqxLxTxexp(9)表明在x岁的人数 在x与x+n之间死亡人数(10)是x岁的人在x与x+n岁之间的死亡概率。(11)是x岁的人在x与x+n岁之间的生存概率(12)是x岁的人在x+n与x+n+1岁之间的死亡概率 nxdxlnxqnxpxnq三、寿险费率厘定原理(一)纯保费 纯保费是尚未考虑保险公司营业费用和销售费用,而只承担保险给付业务的保费。1、趸缴纯

10、保费 趸缴纯保费就是一次缴清的保费。各险种趸缴纯保费的计算 n年定期寿险:11111:00nnkkxkxkx nkkxdvqvlA-+=SS1:0ntxtx nxvdttpAm+=终身寿险 10kxkxAvkqw+=S0txxtxAvdttpwm+=生存保险 两合保险 1:nnxnnxx nxlAvpvl+=11:0nknxnxkX nkAvqvp-+=+S2.分期均衡缴付保费分期均衡缴付保费是每期等额支付的保费。要讨论分期均衡保费,要先理解生存年金。生存年金是一种以生存为条件发放的年金。(期初)终身生存年金的精算现值的计算公式 0kxkxkavpw鬃=S 定期生存年金:连续型生存年金 终身生

11、存年金:定期生存年金:1:0nkx nkxkavp鬃-=S:1nkkxx nkavp=S0txtxavp dt=:0ntx ntxavp dt=分期均衡缴付的每期保费的计算可以用用趸缴保费的精算现值除以年金为1元的生存年金的精算现值来求。一个终身寿险以终身分期的方式支付保费,每期的分期均衡缴付保费为:xxxApa鬃=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为n年,保费分期缴付h年,每期的分期均衡缴付保费为:终身寿险保单规定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即可支付保险金,保费为每年年初支付缴费期为h年,则每期的分期均衡缴付保费为::x nhx nx hApa鬃=:()xxhx hAp Aa鬃=(二)毛保费 毛保费则是理论上的最终费率

12、,它是在纯保费基础上加上各项费用和支出并考虑了合理利润之后得出的总费率。如果设纯保费为P,附加费率占毛保费的比例为k,则毛保费的计算公式为 :如果费用的一部分是固定的,设这部分费用为 则毛保费的计算公式为 :,1pPK=-a,1pPKa+=-,P,P四、责任准备金和现金价值1、责任准备金 分期均衡缴付保费每期支付的是等额保费,因此在保险期限的前期保费支出也是大于保险成本的。这多于的金额并不是保险公司已经赚得的保费,而应该看成的预收的资金,它将被用作将来对保险金的支付,因而构成保险公司的一种负债,即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原则上等于未来可能支付的保险金减去未来可能收取的保费和以往收取保费扣除保险成

13、本后用于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精确计算责任准备金的方法主要有过去法和未来法两种。以过去法计算的责任准备金,以支付期为h年的终身寿险在签单后k年末的责任准备金为例说明:1:()x hhhxx kkkhkkhxhkxAP sVhkvpvp鬃-+=-1:()hx kx kkhxkkxAVP shkvp鬃=-以未来法计算的责任准备金,同样以支付期为h年的终身寿险在签单后k年末的责任准备金为例说明::()hxk h kkxkkxVAp ahk鬃+-+=-()hkxkVAhk+=2、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用来确定退保时保险公司应退回投保人的价值。理论上确定现金价值的方法与确定准备金的方法很相似,它是将来给付

14、的保险金的精算现值减去将来“经过调整的”保险费精算现值的结果。第2节 意外险与健康保险的数理基础 意外和健康险虽然和寿险同属人身保险范畴,但是在费率厘定方面却更接近于财险。意外和健康险的定价采用的是非寿险精算的方法。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厘定 意外险的全称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用其简称“意外险”),其保险责任有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两种。当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全额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如果因意外事故致残则是按残疾程度比例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比例可以是100%、75%、50%、30%和10%等。意外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一般的保险期限是一年,也有更短期的意外保险,

15、主要是以被保险人从事的某种活动如:乘坐飞机、火车,旅游等的时间为保险期限的意外险。1、意外险纯费率的计算原理 意外险纯费率的厘定以损失率为基础。根据连续型概率分布模型,期望损失率:根据离散型概率分布模型,期望损失率:0()()()uuE Xx f x dxu f x dx=+蝌()iiE Xx p=2、意外险附加费率的计算 附加费率包含了业务费用、预期利润、安全边际和税收四个因素。附加费率k=每张保单的附加费用总额 毛保费。而毛保费:,其中p为纯保费。,1pPK=-二、健康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1、四种健康保险费率 (1)统一费率。以大的年龄跨度对被保险人进行划分,根据这一年龄组的平均年净赔付成本

16、确定一个统一费率;50岁以上为一组,适当增加费率。平均年净赔付成本=年赔付频数 平均赔付金额(2)阶梯费率。与统一费率相比,它对年龄组的划分更加细致。同一组内使用一样的费率。费率随年龄组的升级而增加。(3)一年期费率。就像寿险中的自然保费,医疗费用保险适用这种费率。(4)分期支付均衡保费。它类似于寿险的分期均衡保费,多年期健康保单适用这种费率,需要提存准备金。2、健康保险费率厘定的原理 在健康保险的费率厘定中,关键是要确定每份保单的预期年净赔付额。分期支付均衡纯保费=保险期限内各年预期年净赔付额的现值/保费缴付期年金为1元的年金的现值 一年期保费=该年的预期净赔付成本 3、总保费 健康保险的总

17、保费是在纯费率的基础上加上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各项费用和支出以及意外准备金,其中意外准备金是作为赔付与费用、开支高于预计情况下的备抵。三、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准备金 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准备金的提存方法和寿险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更接近于产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准备金主要有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两大类。(一)责任准备金 也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会计结算时,对于保险期限未满、在下一年度仍然有限的保险合同,按尚未到期的时间提取的准备金。常用的估算方法有:年平均法、季平均法、月平均法等。(二)未决赔款准备金。是对已发生尚未赔付损失提取的准备金。目前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方法主要有链梯法、平均赔付额法和准备金

18、进展法。第4章 人身保险合同【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1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2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各方主体;3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4了解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1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人身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二)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三)人身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四)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五)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六)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七)人身保险合同大多是为第三者利益而订立的合同第2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

19、主体(一)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只有两类: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对寿险公司的特殊规定 我国保险法第85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第88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管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管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投保人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

20、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相关问题: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权的特性及其丧失(三)人身保险合同的中介人 1、保险代理人 2、保险经纪人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所具有的合法的利益关系,即保险利益,也叫可保利益 三、人身保险

21、合同的内容(一)基本条款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与住所 3、保险金额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 6、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 7、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法 8、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二)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为满足特殊需要,在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增加补充内容的条款。(三)保证条款 保证条款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的条款,即保证某种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的条款。第3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一、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及成立1、要约2、承诺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 1、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 人身保险合同

22、多约定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通常各家寿险公司在人身保险合同条款中都约定以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投保人缴纳了首期保险费为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2、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是指人身保险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3、人身保险合同的无效 无效保险合同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按照无效的程度,保险合同的无效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三)人身保险合同订立的形式 1、投保单 2、体检报告书 3、保险单 4、保费收缴凭证或营业发票 5、保险凭证 6、暂保单 7、批单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变

23、更(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 1、投保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 2、投保人根据客观情况提出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终止(一)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1、法定解除 2、协议解除(二)人身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三)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非保险事故原因死亡而终止(四)人身保险合同因完全履行而终止第第5章章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常用条款和常用条款【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1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原则特性 2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第1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

24、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和隐瞒。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如实告知、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如实告知、保证、如实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保证、如实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 1、如实告知义务 2、保证 3、如实说明义务 4、弃权与禁止反言(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1、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 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

25、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保证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 在保险活动中,无论是明示保证还是默示保证,保证的事项均为重要事实,因而被保险人一旦违反保证的事项,保险合同即告失效,或者保险人拒绝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而且除寿险外,保险人一般不退还保险费 3、违反如实说明义务的后果 保险人违反条款的如实说明义务的,根

26、据我国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未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我国法律承认的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员有以下几类:1、本人 2、配偶、父母、子女 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三)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的变动与适用时限 由于人身保险期限长并具有储蓄性,因而强调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索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 三、损失赔偿原则三、损失赔偿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损失赔偿原则作为仅适用于补偿性合

27、同的基本原则,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绝大多数都属于定额给付性合同,因而一般该原则是不适用的。但医疗保险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规定为补偿性的合同。(一)损失赔偿原则的含义(二)损失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1、代位求偿原则 2、重复保险的比例分摊原则 四、四、近因原则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若引起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即只有当承保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二)近因原则的运用 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2、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2)多种原因连续发生(3)多

28、种原因间断发生第2节 人身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一、不可争条款 不可争条款也称为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通常是: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一定时限(通常为一年或二年)之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如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不可争条款也用于保单失效后的复效 二、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是处理被保险人年龄申报错误而订立了人身保险合同的依据。(我国保险法第54条)三、宽限期条款 四、中止、复效条款 五、自杀条款 自杀条款一般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年或2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六、不

29、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投保人不继续交费时,有权根据保单中规定的不丧失权益选择权条款规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保单的现金价值。条款中规定的常见选择权包括:1、办理退保,领取退保金 2、申请办理减额缴清保险 3、申请办理展期定期保险 七、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贷款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是1年或2年)后,投保人可以以保单为质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以该保单的现金价值为限。八、保单质押转让条款 人寿保险单的投保人可以将保单的某些权益转让给银行或其他债权人为贷款或借款提供担保,称之为保单质押转让 九、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通

30、常是2年后),如果投保人过了宽限期仍没有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保费 十、保证加保选择权条款 十一、保费豁免条款第第6 6章章 人寿保险产品人寿保险产品【本章学习目标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1明确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和业务种类;明确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和业务种类;2掌握传统人寿保险的种类和内容;掌握传统人寿保险的种类和内容;3明确年金保险的特殊性;明确年金保险的特殊性;4把握新型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和承保范把握新型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和承保范围。围。第第1节节 传统人寿保险产品传统人寿保险产品 一、死亡保险一、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

31、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条件的保险。(一)定期寿险(一)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提供特定期间的死亡保障。按特定期寿险提供特定期间的死亡保障。按特定期间表示不同分为以特定的年数表示定期间表示不同分为以特定的年数表示(如(如5年期)和以特定的年龄表示(如保至年期)和以特定的年龄表示(如保至50岁)。岁)。(二)终身寿险(二)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单签发后除非应缴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单签发后除非应缴的保险费不缴,否则被保险人在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给的保险费不缴,否则被保险人在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由于人固有

32、一死,因此终身寿险的给付必然会发付保险金。由于人固有一死,因此终身寿险的给付必然会发生,受益人始终会得到一笔保险金。终身寿险的保险单都具生,受益人始终会得到一笔保险金。终身寿险的保险单都具有现金价值,带有储蓄性。有现金价值,带有储蓄性。二、生存保险二、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如果被保险人中途死亡,则保险人既不给付保一种人寿保险。如果被保险人中途死亡,则保险人既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已缴的保费。这种纯粹的生存保险在现实业务险金,也不退还已缴的保费。这种纯粹的生存保险在现实业务中一般不作为单独

33、的保险形式推行,而是附加在死亡保险或其中一般不作为单独的保险形式推行,而是附加在死亡保险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上投保。他人身保险合同上投保。三、两全保险三、两全保险两全保险是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至保险期满,两全保险是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一)两全保险的特点(一)两全保险的特点1.责任全面责任全面2.费率高费率高3.保险金额分两部分保险金额分两部分(二)两全保险的主要形态(二)两全保险的主要形态1.1.普通两全保险普通两全保险2.2.期满双倍两全保险期满双倍两全保险这种保险的被保险人如果生存至

34、期满,保险人这种保险的被保险人如果生存至期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两倍,如果在保险期内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两倍,如果在保险期内死亡,则只给付保险金额。则只给付保险金额。3.3.两全保险附加定期寿险两全保险附加定期寿险4.4.联合两全保险联合两全保险第第2节节 年金保险年金保险 一、年金保险的概念一、年金保险的概念(一)年金(一)年金 年金是有规则地定期收付一定款项的方法。即年金是有规则地定期收付一定款项的方法。即每隔一定的时间(如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每隔一定的时间(如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等)间隔,有规则地收付款项。等)间隔,有规则地收付款项。(二)年金保险(二)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按年金的

35、方法支付保险金的一种生年金保险是按年金的方法支付保险金的一种生存保险,即按合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生存期存保险,即按合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每隔一定的周期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给被保间,每隔一定的周期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给被保险人。险人。二、年金保险的特征二、年金保险的特征 (一)年金保险的特点(一)年金保险的特点1.年金保险是生存保险的特殊形态,表现在保险金的年金保险是生存保险的特殊形态,表现在保险金的给付采取年金方式,而非一次性给付。给付采取年金方式,而非一次性给付。2.年金保险保单上有现金价值,其现金价值随保险单年金保险保单上有现金价值,其现金价值随保险单年度的增加而增加,至缴费期结束时,现

36、金价值为最年度的增加而增加,至缴费期结束时,现金价值为最高。高。3.年金保险有积累期(或缴费期)和清偿期(或给付年金保险有积累期(或缴费期)和清偿期(或给付期)的规定,有的年金保险还有等待期规定。期)的规定,有的年金保险还有等待期规定。(二)年金保险与普通人寿保险的区别(二)年金保险与普通人寿保险的区别1.保险金给付条件不同保险金给付条件不同2.保险保障的功能不同保险保障的功能不同3.承保方式不同承保方式不同4.承保的风险性质不同承保的风险性质不同5.保险期限的内涵不同保险期限的内涵不同三、年金保险的分类三、年金保险的分类(一)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的期限分类(一)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的期限分类1、

37、定期年金保险、定期年金保险2、终身年金保险、终身年金保险(二)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是否有保证分类(二)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是否有保证分类1、有保证年金保险、有保证年金保险2、无保证年金保险、无保证年金保险(三)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开始期的不同分类(三)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开始期的不同分类1、即期年金保险、即期年金保险2、延期年金保险、延期年金保险(四)年金保险按被保险人的人数分类(四)年金保险按被保险人的人数分类1、个人年金保险、个人年金保险2、联合生存者年金保险、联合生存者年金保险3、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保险、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保险(五)年金保险按年金金额是否变动分类(五)年金保险按年金金额是否变动分

38、类1、定额年金保险、定额年金保险2、变额年金保险、变额年金保险第第3节节 特种人寿保险特种人寿保险 一、简易人寿保险一、简易人寿保险(一)简易人寿保险的含义(一)简易人寿保险的含义 简易人寿保险是为低收入阶层获得保险保障简易人寿保险是为低收入阶层获得保险保障而开办的险种。它是一种小额的、免验体的而开办的险种。它是一种小额的、免验体的两全性质的人寿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储蓄性两全性质的人寿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储蓄性双重作用。双重作用。(二)简易人寿保险的特点(二)简易人寿保险的特点1.被保险人免于体检被保险人免于体检2.低保额低保额3.内容简单,容易为投保人所接受内容简单,容易为投保人所接受4.保险费

39、率高于定期寿险保险费率高于定期寿险5.采取标准化格式采取标准化格式6.交费次数频繁交费次数频繁(三)目前我国实行的小额人身保险(三)目前我国实行的小额人身保险1.小额人身保险的含义小额人身保险的含义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2.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一是保险金额在一是保险

40、金额在10000元至元至50000元;元;二是价格低廉;二是价格低廉;三是保险期间在三是保险期间在1到到5年之间;年之间;四是条款简单明了,除外责任尽量少;四是条款简单明了,除外责任尽量少;五是核保理赔手续简便;五是核保理赔手续简便;六是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销售。六是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销售。二、儿童保险二、儿童保险(一)儿童保险的含义(一)儿童保险的含义儿童保险是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扶儿童保险是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扶养人作为投保人的人寿保险。养人作为投保人的人寿保险。(二)儿童保险的特征(二)儿童保险的特征1.保险责任以生存给付为主保险责任以生存给付为主2.控制保险金

41、额控制保险金额3.保费豁免条款保费豁免条款4.保险期限有两种规定保险期限有两种规定第第4节节 新型人寿保险新型人寿保险 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人身保险市场竞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人身保险市场竞争的需要,人身保险的产品在不断创新,品种在不争的需要,人身保险的产品在不断创新,品种在不断增多,人寿保险产品已经开始由传统的保障性、断增多,人寿保险产品已经开始由传统的保障性、储蓄性向分红型、投资型方向发展,客户可以与保储蓄性向分红型、投资型方向发展,客户可以与保险公司共同分享保险经营成果,或者保险公司为客险公司共同分享保险经营成果,或者保险公司为客户设立专门账户进行投资理财。因此,现代人寿保户设

42、立专门账户进行投资理财。因此,现代人寿保险不仅具有储蓄性,而且具有分红性和投资性。险不仅具有储蓄性,而且具有分红性和投资性。一、分红保险一、分红保险(一)分红保险的含义(一)分红保险的含义 分红保险又称利益分配保险,是指签订保险合分红保险又称利益分配保险,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当投保人所购险种的经同的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当投保人所购险种的经营出现盈利时,保单所有人享有红利的分配权。这营出现盈利时,保单所有人享有红利的分配权。这是一种保险人约定将每期盈利的一部分分配给投保是一种保险人约定将每期盈利的一部分分配给投保人的人身保险产品。人的人身保险产品。(二)分红保险的特点(二)分红

43、保险的特点1.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同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同2.保险金额不同保险金额不同3.投资运作的透明度不同投资运作的透明度不同4.灵活性不同灵活性不同(三)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三)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1.利差益利差益(实际资金运用收益(实际资金运用收益-预定利率)预定利率)责任责任准备金准备金2.死差益死差益(预定死亡率(预定死亡率 实际死亡率)实际死亡率)风险保风险保额额3.费差益(预定费用率费差益(预定费用率 实际费用率)实际费用率)保险金保险金额额(四)分红保险红利的分配方式(四)分红保险红利的分配方式保单的所有人领取红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保单的所有人领取红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现金

44、领取现金领取2.累计生息累计生息3.抵缴保险费抵缴保险费4.缴清增值保险缴清增值保险 二、投资连结保险二、投资连结保险(一)投资连结保险的含义(一)投资连结保险的含义 投资连结保险是保险费固定、保险金额可以变动投资连结保险是保险费固定、保险金额可以变动的长期性人寿保险,即死亡保险金额随着投资账户中的长期性人寿保险,即死亡保险金额随着投资账户中投资结果变动不断调整的保险产品。投资结果变动不断调整的保险产品。(二)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二)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投资连结保险与传统人寿保险的主要区别如下投资连结保险与传统人寿保险的主要区别如下:1.保险的功能不同保险的功能不同2.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保险金额

45、的确定不同3.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同4.透明度不同透明度不同5.账户设置及管理不同账户设置及管理不同6.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三、万能寿险三、万能寿险(一)万能人寿保险的概念(一)万能人寿保险的概念万能人寿保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调整、非万能人寿保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约束性的寿险。(二)万能寿险的特点(二)万能寿险的特点1.缴费方式灵活缴费方式灵活2.保险金额可以按约定调整保险金额可以按约定调整3.保险单运作透明保险单运作透明4.设立独立投资账户、有固定的保证利率设立独立投资账户、有固定的保证利率5.有两种死亡给付方式有两种死

46、亡给付方式(三)万能寿险的经营(三)万能寿险的经营第第7 7章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本章学习目标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1.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特点和种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特点和种类;类;2.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判定、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判定、保险金给付及其具体规定;保险金给付及其具体规定;3.了解我国目前意外伤害保险常见品种的基了解我国目前意外伤害保险常见品种的基本内容。本内容。第第1节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一)人身意

47、外伤害保险的概念(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为内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二)人身意外伤害的界定(二)人身意外伤害的界定意外伤害包含意外伤害包含“意外意外”和和“伤害伤害”两个两个必要条件。必要条件。“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1.1.意外意外对对“意外意外”的具体理解:的具体理解:(1

48、1)外来性。所谓)外来性。所谓“外来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人身体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2 2)突发性。所谓)突发性。所谓“突发突发”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3 3)非本意。)非本意。2.2.伤害伤害 “伤害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外来致害物侵害的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外来致害物侵害的客观事实。客观事实。(1 1)致害物。是指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没)致害物。是指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没有致害物,就不可能构成伤害。有致害物,就不可能构成伤害。(2 2)侵害对象。是指致害物侵

49、害的客体。)侵害对象。是指致害物侵害的客体。(3 3)侵害事实。是指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侵害事实。是指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比较(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比较1.1.承保条件不同承保条件不同2.2.保险期限不同保险期限不同3.3.保险金给付方式不同保险金给付方式不同4.4.保险费计算和责任准备金计算不同保险费计算和责任准备金计算不同5.5.业务性质不同业务性质不同(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比(二)人身

50、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比较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中的一种,而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中的一种,而人身伤害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中责任保险的一种。身伤害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中责任保险的一种。1.1.保险标的不同保险标的不同2.2.保障范围不同保障范围不同3.3.适用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适用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4.4.合同主体不同合同主体不同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对象不同分类(一)按照保险对象不同分类1.1.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二)按保险承保风险不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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