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范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七、特种设
2、备安全管理制度八、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九、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制度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十一、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十三、安全检测与测量管理制度十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十五、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十六、对安全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十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八、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第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直属单位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适合自身要求的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二章 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教育集团公司应不定期组织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教育,特别是每年年初,通过对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结,提高安全思想意识,总结安全管理经验,了解安全管理最新动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一)授课人为安全培训专家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二)授课内容为国家和各级管理机关颁布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三)组织准备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第五条 安
4、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集团公司应按照要求对涉及到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和安全基本技能的培训,包括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相关人员,经考核培训合格后,颁发相关证书。(一)授课人为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安全专业技术培训专家或讲师。(二)主要授课内容是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控制要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应急措施或急救知识等。(三)组织准备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第三章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 项目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一)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30学时;
5、(四)每年对各项目负责人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再教育。并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参加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第七条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的专业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准任职上岗;(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40学时;(四)每年组织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安全技术
6、知识、工伤保险知识、事故统计上报与调查处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再教育。并且及时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参加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第八条 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一)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技术、质量、材料、机械、行政等管理人员;(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20学时;(三)由项目部组织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求援等知识的培训。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一)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本项目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从
7、事电工、公路施工支架、脚手架搭拆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的人员;(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四)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延期复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向当地考核发证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五)每年上半年,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年度教育和继续教育。第
8、十条 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一)新工人参加施工作业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二)由各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公路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事故教训等,本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工程类别、施工阶段、作业特点等),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项目部级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三)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包括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本人及班组
9、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所遇到的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电气设备、机械、工具的性能、作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要求,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及劳防用品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功能,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后应采取的措施(紧急避险、救助抢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要求。班组级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第十一条 变更工种安全培训1、变更工种系指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2、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共同对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班组施工生产的
10、概况介绍,施工区域内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的性能、作用、安全防护要求等。变换工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有关人员包括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所有现场人员;2、劳务分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劳务分包单位共同组织组织,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开展。第十三条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教育(一)经常性安全教育包括日常(定期)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节假日加班安全教育等;(二)经常性安全教育形式:班前安全教育、各种安全教育会议、安全知识竞赛、演讲、展览、黑板报、广
11、播、播放录像等;(三)经常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四)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企业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新规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介绍,最新的典型事故教训,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最近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近期安全工作回顾、讲评,针对季节施工的特点进行专门季节性的有关安全教育,针对节假日特点进行加班前的专门安全教育。第十四条 安全交底教育(一)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劳务分包单位所有现场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二)工程开工前安全培训,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三)工程开工
12、前安全培训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主要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涉及到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及应急措施,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各种安全教育。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进行的监督、管理、考核,并制定奖惩办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教育和宣传方式,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工程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
13、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编制、使用和管理。一、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公司在年初依据公司年度管理工作目标、在建项目、从业人员人数及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项目部应在工程合同签订的同时依据工程建安工作量、施工人数、工种、作业特点及有关要求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一)计划编制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二)编制内容要求资金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名称、数额、用途、使用时间、批
14、准人等。计划分为年度、月度计划。特殊情况时,可制定临时计划,保障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具、设备设施等及时到位。公司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安全环保部协助;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由项目会计负责,预算员协助。二、安全资金的来源与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审计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取。公路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5%提取;市政公用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5%提取。实行专款专用。三、资金审批安全生产资金的报批程序:计划编制审核审批资金准备供应及验收审计监督支付资金程序。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核实,公
15、司总经理批准;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由项目财务人员核实,项目经理批准。四、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管理(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按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安全生产资金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分类使用台帐,项目部每月应将本月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下月使用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审计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分类汇总、登记建帐。(三)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提取、公司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四)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后,由公司财务审计部
16、从安全生产资金专户支付并对其资金使用监督。项目部项目经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将安全资金优先用于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质量安全部对项目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的支出。(六)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转入下一项目施工中使用,年底结余时上缴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专项账户,统一由公司调配使用。(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保障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制作CI展板(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费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
17、农民工学校、工会活动费用,其他安全培训学习费用等。(八)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等安全劳动及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九)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
18、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十)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所需各种安全技术设备、设施购买、验收、管理,其包括:1.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五芯电缆、外电防护措施等;2.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与仪器费用;3.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围挡、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标识;现场厨房、厕所、淋浴室、临边防护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4.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5.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消防器材(灭火器、消
19、火栓、消防水池)等支出费用;6.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费用;7.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支的需要。9.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10.现场防噪音、粉尘防治等费用;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拆、维护、垃圾清运等人工费用;12.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十一)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的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资金中列支,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十二)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或安全生产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的收入,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
20、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三)公司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队应明确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或专业施工队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或专业施工队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及时按比例直接支付所需费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五、监督管理(一)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阐明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二)公司财务审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项目部未按本制度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资金的,安全环保部会同财务审计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
21、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四)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的收入,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公司奖罚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地评价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22、,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目的1.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2.通过检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3.通过检查,了解安全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内容第二章 内容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主要包括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以及文明施工等。第四条 安全检查组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领导带队,会同工程管理部、项目部等共同参加。第三章 形式和方法第五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经常性、定期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
23、多种形式。1.经常性安全检查。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人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2.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旬一次,队每周一次,班组每日对施工生产进行检查。班组实行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的安全检查制度。3.专业性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4.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实施雨季防洪防汛、防雨、防雷电等方面的检查;冬季进行的消防、预防煤气中毒以及防滑防冻等检查。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第六条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主管安全的相关部
24、门及专职安全员共同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等。第七条 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带队,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做好准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第八条 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要根据本项目的生产情况,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通知施工队立即整改,并上报项目部领导。第九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班前应对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危险源标识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十条 各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劳务分
25、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请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2.每种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目的、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对大范围或数量多的类似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杆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做好记录。尤其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如果采用了安全检查评分表,则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哪些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没
26、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第十二条 对检查出隐患的处理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以便作为整改的依据。2.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应责令停工,被检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当场指出,进行纠正。4.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5.整改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派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进行销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
27、家、地方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总经理亲自召集并主持。主要议题为:1.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汇报和建议。2.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3.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分析和评价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可行性,修改或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 企业每月五日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安全环保部召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项目部、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参加。主要议题是: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情况及计划进展情况,布置当月安全工作要求和计划。第
28、四条 各项目部每旬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相关人员参加。主要议题有:1.学习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解决方案。3.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4.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安排下月工作计划。5.广泛征询意见,不断改进安全工作方法。第五条 各班组每周一召开安全工作会,总结班组安全工作,宣传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和要求,分析安全隐患,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通报。第六条 企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由总经理亲自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和成绩,按奖惩制度规定表彰安全生
29、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布置明年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第七条 每次例会,相关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纳入年终评优考核指标。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直属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先进,督促落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直属单位及个人的奖罚。第三条 公司每年对各项目部、直属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年度安全优胜单位和部门;每年由各单位上报符合本奖励规定的班组
30、及个人,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对项目部的处罚在检查期间或检查后直接下达处罚单。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奖罚确认主体,财务审计部是奖罚执行主体。第二章 奖励第六条 安全优胜项目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受控,文明施工整洁有序,在各级安全检查中评价良好,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未发生安全事故,奖励1000元。第七条 安全优胜部门奖每年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奖励1000元。第八条 安全优胜个人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1000元。第九条 安全革新成就奖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先进、
31、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1000元。第三章 处罚第十条 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必须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签订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资质不符、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第十一条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及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或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佩带胸卡,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教育上岗的,责令整改,每发现一人罚款20元。第十二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针对性不强、交底不全面、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未履行当事人签字手续的,责令整改,
32、罚款500元。第十三条 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或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第十四条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安全例会无记录,记录在册的隐患没有按时整改,事故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的,罚款500元。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违反此项规定的,罚款500元。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桩基础、挡墙基础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
33、方案,经项目总工和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违反此规定,责令立即整改,罚款1000元。第十七条 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证书过期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第十八条 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现场未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安全标志的,责令整改,罚款200元。第十九条 施工道路不畅通,无排水设施、排水不畅通,现场有积水,材料堆放混乱,易燃易爆品未分类存放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第二十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违者一经发现,每人罚款2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视为管理缺陷,罚款500元。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带,违反此规定每人罚款100元
34、。第二十二条 采购进场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钢管、扣件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违反此规定罚款500元。第二十三条 现场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漏电保护器、配电线路、外电防护等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屡次违反规范的,罚款1000元。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违反此项规定的,罚款1000元。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
35、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违反此项规定的,罚款1000元。第二十六条 大型机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无运转、检修、保养记录等,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元。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违反此规定罚款1000元。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防火制度不健全,防火责任制未落实到人,消防器材、设备、材料存放、维护、管理不当或消防措施不符合要求,责令整
36、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第二十九条 因安全不达标、施工现场混乱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5000元。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不及时反馈的,罚款1000元;整改不彻底、反馈的内容不真实,罚款2000元;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隐患整改,逾期不改的,或虚假回复,仍违规施工的,罚款5000元。第三十一条 发生重伤事故,项目部负有主要责任的,罚款5000元;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对项目部罚款100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项目部和单位,加倍处罚。第三十二条 以上各类罚款,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处罚单,三日内无陈述和
37、申辩的,或陈述和申辩的理由经主管领导裁决,不能改变处罚决定的,责任单位必须于一周内将罚款交到公司财务审计部,逾期不缴纳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 奖罚款项在公司财务审计部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罚款只能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不得挪用。第四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除进行罚款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明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责任,使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38、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分公司。三、交底职责(一)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规程的编制、审核和交底工作。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工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二)项目总工项目总工负责组织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有关部门参加。(三)专职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专业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公司级、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施工队长施工队长负责本施工队全体人员每
39、天上班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参加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五)班组长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全体人员每班开工前,每道工艺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交底内容(一)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1.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工办等相关部门根据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资料等资料对项目部进行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2.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的总体策划、安全技术管理总体规划和对该项目的特殊要求等,一般包括:(1)项目的安全目标。(2)主要安全技术措施、总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3)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主要的安全承诺和要求。(4)公司安
40、全检查、考核奖惩的实施办法、标准。(5)其他安全施工注意事项。(二)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1.在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组织项目部的有关领导、工程技术、安质、物资设备、分包单位及施工队等有关安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2.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工程概况、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总体施工顺序及工程方案; (2)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的施工方法和有关操作要求; (3)工程的重难点、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主要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
41、备、劳动力安排等; (4)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5)各工序的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注意事项;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的内容、关系、有关要求和安全措施; (6)工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和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措施、作业标准、注意事项,以及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等; (7)施工设施设备、机械机具的拆装、使用安全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施工队安全技术交底1.在本施工队施工项目开工前,施工队长或施工队安全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和上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等资料,对本施工队施工范围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和主要施工人员
42、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2.交底的内容一般包括:(1)本施工队的施工范围和主要内容,施工项目特点以及设计意图。(2)本施工队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特点、分布情况、危害性质、存在部位、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方法。(3)本施工队的施工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4)上级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全部内容及要求。(5)本施工队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6)本施工队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程序、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7)其他施工注意事项。(四)班组安全技术交底1.班组在施工作业前,由班组长根据项目部、施工队、作业指导书、施工图纸及上级安全技术
43、交底相关内容资料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2.交底内容主要是具体施工过程的内容、安全防护方法、保证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本班组施工项目的内容、工程概况。(2)施工队安全技术交底的全部内容。(3)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安全技术的操作要领,安全防护、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4)其他施工注意事项。五、交底要求(一)技术交底档案建立要求应将经过审批的各类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施工过程中实际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签字原始记录全部汇入安全技术档案中。以备检查与核对。(二)技术交底编制审批要求安全技术交底要依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根
44、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针对性的内容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各级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编制,然后由相应级别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技术交底的原则要求1.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相关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织。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安全技术负责人参加。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进行。如果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3.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制度,在施工前进行交底。4.要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和不同工程的施工方法,内容应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
45、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确定交底的具体方法和方式,针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从防护上、技术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要求。5.安全技术交底的过程也是安全技术培训的过程,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时,应组织参加人员认真讨论,消化交底内容,必要时对内容作补充修改。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措施的变动,应重新进行交底。6.建筑机械安全技术交底要向操作者交待机械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操作人员的交接班记录。7.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与接
46、底人各留一份。8.交底应由施工技术人员编写并向施工班组及责任人交底,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四)技术交底的时效性要求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或具有重大危险的施工工艺施工前进行;施工队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分项工程或每天的工程小结会上进行;班组级安全技术交底在每天、每道工艺的开工前进行。六、监督检查 (一)应加强对交底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谁交底谁负责监控交底的原则,做到及时跟踪检查,对分级交底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技术、安全交底纪要进行检查和抽查,全面做好交底工作,准确交至具体作业层面。1.公司工程、安全、物资设备部门按月、季度对项目部的安全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应对每项工程安全交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并在每项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 3.项目总工每月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向工区、班组长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此发生的伤亡事故,首先要追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经过签字的安全技术交底中各项安全措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擅自改变或不执行措施而发生伤亡事故的,擅自改变或不执行措施者,对事故应负主要责任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