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落实制度一、分管校级领导责任分解考核指标,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二、党政办公室汇总责任分解情况,报校长审阅、印发,责任部门责任人签收;三、责任人解读相关指标,写出自评纪实、核算自评得分提交档案材料;对该指标中需其他部门协助提交材料的,报请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该责任人负责整理、汇总、组装、解释和说明该指标所有档案材料;四、自评纪实、自评得分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党政办公室汇总、完成学校汇报材料等;五、提交档案材料按要求进行归类整理,要有完整的、体现推进具体工作的过程性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片音像资料和课件等),要有统一、规范的格(版)式,归档材料与提交目录按照一定顺
2、序逐一对应,且名称相符;六、责任人对提交档案材料在内容与形式上进行双重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教育督导室按照学校档案归档规范对档案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需要整合、整理、汇总;七、党政办公室组织校内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反馈给分管校级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需要整改的,由分管校级领导协调责任人整改;根据自查工作需要,党政办公室随时协调分管校级领导现场办公,自查自纠;八、检查过程中,各责任人负责做好陪检和解释说明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调配培训参加座谈问卷的师生;九、责任人参加评估反馈会议,结合反馈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并书面总结整改成效,报分管校级领导审阅;党政办公室整合、整理、汇总,完成学校整改工作报告,报校长审阅后,按要求上报;十、检查工作结束后,所有档案整体移交档案室登记造册;-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