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篇)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在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镇及养老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
2、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二、做好应急资源储备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三、实施分类妥善处置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
3、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XX)136号)执行。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
4、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
5、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四、统筹调动应急资源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
6、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及全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针对近期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基础上,民政部对1月28日发布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7、作出部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做好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部署的落实工作。要在实战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疫情防控能力。要督促指导每家养老机构应知应会、逐项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属地相关防控要求。要通过建立技术指导组、防控工作交流微信群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示范性养老机构作用,采取交流借鉴、互帮互学、对口支援等针对性措施,重点帮助防控力量薄弱机构,齐心协力,共渡难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
8、开展工作。因工作需要进入养老机构的外部人员,要严格遵守养老机构内控措施,做好相应防护工作。二、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理,保障刚性服务需求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拟新入住老年人,以及返岗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5日内接触湖北疫区逗留经历人员等指南禁止进入的情形,可经医学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收住入院或上岗工作。有条件开展医学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可以自行开展拟进入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市或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入人员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省
9、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原则上暂停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对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年人等刚需群体,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安全防护前提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保障作用,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接收入住养老机构。三、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防养老机构成为群体性感染爆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0、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XX11号)要求,针对养老机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紧缺和医疗资源不充分等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精确掌握,第一时间向辖区联防联控机制反映,协调建立养老机构内感染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给予相应防控物资和防控技术支持。省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市县级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纳入本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需要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养老机构出现疫情的,辖区民政部门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
11、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提请联防联控机制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四、充分应用信息手段,助力实现精准防控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掌握辖区每个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困难、需求和总体情况,避免层层、多头上报信息。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在2月15日前及时反映相关情况、需求,发生新情况要及时更新。各地前期已经开发应用相关信息系统的,可以继续使用原系统,但要与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共享数据。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院内老年人和员工的安
12、全,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配合政府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制定原则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重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预防和有效控制。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编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XXXX养老中心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高度重视、分级负责
13、、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措施果断。2、应急组织成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XXX医疗保健组:XXX、XXX、XXX娱乐疏导组:XXX、XXX、XXX生活护理组长:XXX、XXX、XXX保障组:XXX、XXX、XXX指导医生:XXX3、处置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通过短信微信(或短信)向住院老人家属发出管控通知,并在进出口张贴管控要求,非本院工作人员谢绝入内(本院工作人员也需要测体温、看健康码和行程码)。管理机制:根据以上工作组的人员安排,以组长为负责人,安抚工作人员情绪、妥善安排工作、积极监督、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反馈机制:建立从组员组长指挥部社区/民政的多级反馈机制,层级反馈时间不超
14、过30分钟,内部反馈时间不超过80分钟;政府反馈时间不超90分钟,民政局联系人:XXX。出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边处理,边上报;24小时值班,落实巡查制度,体温监测预警制度。每日总值班:轮流24小时做好巡查工作,并作好巡查记录。防疫指导医生:XX。3.1员工管理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其他情况。3.1.3要求员工不得离开养老中心外出,跟家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叮嘱家人遵守政府防疫政策。3.1.4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宿舍勤通风、保证充足睡眠,配合中心的各项防疫检测工作。3.1.5工作
15、之余关心疫情防控的动态,但相互之间不传谣、不信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3.2入住老人管理3.2.1每日早晚做好在院老人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定时上报;发现老年人体温异常(发热高于37.3度)及时报告并就医。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全部放置于生活物资接收消杀点,经相关人员进行消杀后由护理员领取。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老人就餐一人一桌或在居室内就餐。3.2.5在院老人非因疾病严重要入院治疗外,一律不得外出,家属强烈要求接回家者,需上级主管部门发布解封通知后方可持核酸检测阴
16、性证明以及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承诺书回院。3.2.6发现老人发热而家属又不能及时送医院者,与家属沟通后由中心护理部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派专人送往医院就医。3.3消毒隔离3.3.1按指南要求进行全院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电梯、垃圾桶、洗衣机等。老人房间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每次三十分钟以上。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发现异常发热就地隔离,然后联系送医。如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按规定隔离观察。同时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3.4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
17、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4、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5、保障措施5.1技术保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
18、宣传工作。5.2后勤保障5.2.1通讯信息保障: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24小时保障通讯的畅通。5.2.2储备足够的消杀防护物品,以保障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5.2.3食堂做好老人餐,让老人营养均衡,提高免疫力。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为提高养老机构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一、总体要求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职工和老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
19、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养老机构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感染”、“零疑似”的目标。二、组织指挥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组长:汪春碧副组长:王勤成员:张敏容、何毓绿、何世军、张信刚、何路勤、韩纹霞、刘艳超、韩秀珍防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小组成员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三、监测预警(一)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
20、踪等台账登记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等制度。(二)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老人健康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三)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四)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五)密切关注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尤其是被隔离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给予专业心理疏导。四、应急处置(一)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
21、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85125821730)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二)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由家属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22、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85125821730)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五、保障措施(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院实施封闭式
23、管理,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收新入住老人。有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封闭管理期间严禁走访、慰问、探视等,家属送给老人的日常用品或订购物品需登记、消毒后转交给老人。(二)严格执行每日双检制度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2.老年人生病,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执行。(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
24、、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3.按照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1.实行“分楼层、分餐桌、”错时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
25、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30分钟以上的高温消毒。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五)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
26、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六)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入住老人及院内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
27、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二、组织领导机构1、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院防控工作的制度、措施,检查、督导院内各部门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负责全院传染病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以有效应对传染病,维护院内稳定,保护入住老人及院内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日常管理机构医护部具体负责院内日常防突发病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由院长负责病情报告、
28、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三、日常工作措施1、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对生活区、活动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房间、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食堂卫生和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不采购“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四、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
29、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1、对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等形式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老人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老人的卫生防病意识;倡导老人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3、以板报、电子显示屏、院报等载体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提高老人预防能力,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五、疫情应急响应如果我院发生疫情,根据预警情况,我院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三级响应
30、:全院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1、医护部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做好对院内人员感染控制工作。2、食堂、活动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门对管辖的区域进行定期消毒。3、严格执行出入院门管理制度。二级响应:除对密切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在坚持三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1、老人及员工外出和在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定时对房间等进行消毒,搞好楼道卫生。2、定时对房间、活动室、食堂和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3、
31、加大院门管理力度,控制院外人员进入院内。4、根据情况,及时向老人及职工通报防控工作。一级响应:在坚持二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预防措施。所有老人及职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2、实行封闭式管理,老人不离开院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院。3、传染病患者及时送医院救治。应急状态处理:1、遇有院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院长报告,院长负责向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通报。2、院办室: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
32、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医护部: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老人及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4、其他部门: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院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卫生所联系。做好保障措施。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六、保障措施1、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老人房间、食堂和活动室等处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房间卫生。定期对院内饮食、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
33、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老人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人员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3、对房间、餐厅、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房间、食堂等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加强院门管理,实行院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4、老人及职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院医护部情况严重的送外就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5、院应随时掌握院内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6、保护易感人群。在院内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