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行 政 复 议 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一)行政复议的含义(一)行政复议的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主主体的上一级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主体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受理申体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请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法律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法律
2、活动。活动。1 1、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 2、行政复议是由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主体、行政复议是由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主体主持的活动。主持的活动。3 3、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二)行政复议的性质(二)行政复议的性质 行政复议实质上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政复议实质上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监督行为,是国家行政救济的重要环节。监督行为,是国家行政救济的重要环节。三、行政复议基本制度三、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是行政复议基本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3、是行政复议基本原则在行政复议程序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在行政复议程序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的具体化,并由法律加以确认。的具体化,并由法律加以确认。(一)一级复议制度(一)一级复议制度 是指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一次是指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决定之后,行政复议程序即审理并作出决定之后,行政复议程序即告终结,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告终结,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法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律制度。(二)书面审理制度二)书面审理制度 书面审理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须召书面审理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须召集申请人和申请人组成
4、复议庭进行审查,而集申请人和申请人组成复议庭进行审查,而只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只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以及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后即可作出书面答复以及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后即可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其特点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一其特点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一般不需要通知当事人、证人,不需要经过辩般不需要通知当事人、证人,不需要经过辩论和质证论和质证(三)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制度(三)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制度 这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应这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应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当初所作具体行政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当初所作具体行政行
5、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证明,否则,其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证明,否则,其行为将处于被撤销或变更的不利地位行为将处于被撤销或变更的不利地位。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机构一、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机构(一)行政复议机关(一)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有权对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有权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可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这一概念: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这一概念:1 1、行政复议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国家行
6、政机关。2 2、行政复议机关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3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独立承担其法律后果的行政机关。并独立承担其法律后果的行政机关。(二)行政复议机构(二)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机构是在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负行政复议机构是在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项的工作机构。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项的工作机构。二、行政复议参加人二、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行为有利
7、害关系而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包括申请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等。被申请人、第三人等。(一)申请人(一)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复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作出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的资格转移申请人的资格转移 1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8、的公民死亡,其近)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被申请人 一)被申请人的涵义 被申请人 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被申请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被申请人的种类二)被申请人的种类 1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
9、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2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3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4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请人;5 5、
10、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请人(三)第三人(三)第三人 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申请或行政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申请或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复议活动的申请人和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复议活动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位。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一
11、、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又称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范围又称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议的行政行为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项。(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1 1、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行为 2 2、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 3 3、行政许可的变更、中止或撤销、行政许可的变更、中止或撤销 4 4、行政确权行为、行政确权行为 5 5、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6 6、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 7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违
12、法要求履行义务 8 8、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 9 9、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 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常见的有以下两种: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常见的有以下两种:一是不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一是不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法定职责;二是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二是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障费等。1010、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还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政复议法还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在对具体行政行
13、为申请复议时,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二)可予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 1 1、可予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规章以、可予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其范围包括:国务院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其范围包括: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但不包括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规定,但不包括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民政府规章。2 2、被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
14、为只能是被申、被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且只能够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且只能够与之一并提起。与之一并提起。三、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1、行政法规和规章 2、居间行为(如调解等)3、内部行政行为辞职开除辞退任免录用考核奖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行政监察机关二、行政复议管辖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行政复议管政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行政复议管辖的确定,应符合行政主体内各层级之辖的确定,应符合行政主体内各层级之间的职能划分和权属关系,并应便利行间的职能划分和权属关系,并应便利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15、。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一)一般管辖 1 1、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 2、上级主管部门管辖。、上级主管部门管辖。申请人对海关、金申请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主体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政主
16、体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 3、上级人民政府管辖。、上级人民政府管辖。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除外。政行为除外。4 4、原行政主体管辖、原行政主体管辖。这种管理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对国务院这种管理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对省、自治区
17、、直辖市人民议案件;二是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对这两类行政复议案件所作的行政案件。对这两类行政复议案件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5、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8、二)特殊管辖 行政复议的管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行政复议的管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形:1 1、设立派出机关的行政主体管辖。、设立派出机关的行政主体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2、设立派出机构的行政部门或该部门的本、设立派出机构的行政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
19、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 3、主管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管辖。、主管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管辖。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 4、共同上一级行政主体管辖。、共同上一级行政主体管辖。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
20、政机关以共同的名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 5、承继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承继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主体管辖。主体管辖。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二)复议申请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
21、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在织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60日内提出。日内提出。如果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在如果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在6060日以上的,则从日以上的,则从其规定;如果法律规定少于其规定;如果法律规定少于6060日的,则一律日的,则一律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60日执行,日执行,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复议的,丧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复议的,丧失复议请求权。失复议请求权。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期限的,申请期限自
22、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算。(五)审理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行政复议法第3131条第条第1 1款规定:款规定:行政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60日内作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议期限少于60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限最多不超过3030日。日。(
23、5 5)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决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决定 申请人一并提出处理的:申请人一并提出处理的:有权处理的有权处理的 行政机关应在行政机关应在3030日之内作出决日之内作出决定定 无权处理的,无权处理的,7 7日之内转送给有权机关,有日之内转送给有权机关,有权处理的机关在权处理的机关在6060日之内作出处理决定日之内作出处理决定。87.当你快乐时,你要想,这快乐不是永恒的。当你痛苦时,你要想,这痛苦也不是永恒的。85.一个人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对于自己的能力永远不敢充分信任,甚至认为自己必将失败!20.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85.熊熊的热忱,凭着切实有用的知识与坚忍不拔,是最常造就成
24、功的品性。65.人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老认为有些事情你做不到,其实你只要认真去做,勤奋、努力肯定能够做到。11.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材,亦必有坚忍不拨之志。28.我似乎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年轻,没有了那些还可以挥霍的青春。现在只能求一份安稳,一份单纯。可是我努力找,努力着,但是仍旧找不到那个可以陪伴我一生的人,在寻找中,我遇到多少真真假假,可是仍旧觉得自己很幸运。2.如果你不努力,一年后的你还是原来的你,只是老了一岁。46.不忘初心,方得始终。57.人生不管有多么迷茫,或许记得,或许遗忘,我们都不能在回忆里徘徊,未来一定会有份温柔的目光锁定你。我们前进的动力,其实不在别处,全在自己。态度决定
25、一切,实力捍卫尊严!就算跌倒,也要豪迈的笑。95.如果我们投一辈子石块,即使闭着眼睛,也肯定有一次击中成功。52.人生是各种不同的变故、循环不已的痛苦和欢乐组成的。那种永远不变的蓝天只存在于心灵中间,向现实的人生去要求未免是奢望。巴尔扎克56.只有不回避痛苦和迷茫的人,才有资格去谈乐观与坚定。命运不会厚待谁,悲喜也不会单为你准备。5.你若不惜,我亦不爱。你若要走,我必不留。17.把困难举在头上,它就是灭顶石;把困难踩在脚下,它就是垫脚石。2.你是我无法抵达的地点,就似我和夕阳的距离。42.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就是是拿自己的时间,去见证别人的梦想成真;最悲哀的事情:就是自己从不敢尝试,还去嘲笑奔跑的人。60.不论你在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要轻言放弃。24.无论明日,有多落魄,至少今天,没有蹉跎。2.没有一个人的才华是与生俱来的。在成功的道路上,除了勤奋,是没有任何捷径可走的,在每个成功者的身上,都可以看到勤劳的好习惯。41.频频回头的人,自然走不了远路。人活着,就就应往前看,只留给世界一个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