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FND17共 1 页第 1 页离 职 通 知 书 单 位 职 称姓 名 查台端业已奉准于 年 月 日离职,请依下列所载项目办理离职手续。 区 分 顺 序 应 办 事 项 经 办 单 位 经办人 签 章 扣款金额 1 经办工作交接清楚(业务人员应列册) 服 务 单 位 2 职 章 秘 书 室(限主管人员) 3 住宿人员办理退舍 总 务 科 4 缴回制服 钥匙 5 缴回个人领用文具用品 总 务 科 6 缴回员工手册 7 缴回识别证 8 办理退保退会 人 事 科 9 填写离职人员意见表 10 填写薪单送会计科 11 填人员异动记录簿 取消插条 、人员状况表、名 册 人 事 科 12 审核上列事项 人事主管 13 有无欠帐? 有无账务末清事项? 会 计 科 14 发薪审核 会计主管 1. 上列事项必须完全办理清楚,始可离职。 2. 会计科凭本单核发离职人员薪津后,转回人事科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