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一般规定1安全教育2安全检查3施工方案4主要内容安全防护5应急预案6施工现场7生活区域8消防与治安管理91 一般规定 1.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2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设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合同造价以及施工面积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资格。1 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
2、管理人员的配置为:(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
3、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1 一般规定 1.3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企业三类人员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4、必须按合同要求到位,项目经理如需变更,应符合合同规定并报广州市建委批准。1 一般规定 1.4 驻地监理部必须履行监理合同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按合同要求到位,总监变更应经业主同意并报广州市建委批准。驻地监理部应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人员以及资质符合投标承诺。1.5 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在广州市建委注册备案的企业签定用工合同,并购买工伤保险。1 一般规定 1.6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有关资料报驻地监理部审核,业主备案。总承包单位必须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分包单位应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向总承包单位汇报安全工作情
5、况。1 一般规定 1.7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制定和落实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监理例会应包含安全生产工作内容。1.8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架空高压线进行调查,核实现状,留存原貌证据,落实监测措施,制定专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1 一般规定 1.9 两个或以上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各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协调。1 一般规定 1.10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驻地监理部应按广东
6、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规范建立安全管理资料。1.1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保障安全措施费的正确使用,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专款专用。施工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按计划投入使用,建立使用台帐,并留存有关单据备查。监理单位对安全措施费的使用进行审核签认。1 一般规定 1.12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规定频率进行监测,及时提交报告,遇变形超过标准时,应加密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与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驻地监理部,业主有关部门保持顺畅的联络沟通机制。第三方监测施工施工 监理业主2 安全教育 2.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变换工种工人和复工工人上岗前必须
7、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必须亲笔签字。2.2 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三三类类人人员员新进场工人变换工种工人复工工人2 安全教育 2.3 安全教育宜采用工地现场集中讲授,结合观看安全教育宣传VCD等方式进行。2.4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办理“建设工程平安卡”。领取平安卡前,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办理施工现场临时出入证。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应挂证作业。2 安全教育 2.5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应包括本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方
8、案、安全措施以及应急措施等。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管理人员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规范记录。2 安全教育 2.6 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含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压力容器操作、爆破等特种作业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建档造册管理。2 安全教育 2.7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组织经常性专项安全培训,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的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培训。新技技术术新工工艺艺新设设备备新材材料料2 安全教育 2.8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落实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9、作业前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活动,说明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岗位的危险点、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等,并规范填写班前教育活动记录表。驻地监理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作业危险因素岗位危险点注意事项安全措施2 安全教育 2.9 监理应对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培训进行旁站,并形成旁站记录。1三级安三级安全教育全教育2安全技安全技术交底术交底3专项安专项安全培训全培训监理对以下教育进行旁站3 安全检查 3.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针对工程特点组织定期安全检查。3 安全检查 3.2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
10、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巡检。月检周检日检3 安全检查 3.3 驻地监理部应单独或会同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每月、每周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巡检,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内容应作书面记录。3 安全检查 3.4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和驻地监理部应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施工环节,以及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组织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施工环节重大节日特殊时期专项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3 安全检查 3
11、.5 各类安全检查应具备书面记录,组织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3.6 整改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对整改通知单予以书面形式回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应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查,并形成复检确认记录。4 施工方案 4.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主要工序作业的施工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的专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4 施工方案 4.2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12、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4 施工方案(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4 施工方案 4.3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经审核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4.4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
1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要求论证审查的六项工程,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其中外部专家比例不得小于2/3),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4 施工方案 深基坑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 高大模板工程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4 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应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
14、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 施工方案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 安全防护 5.1 进入施工现场
15、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5.2 2m以上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5.3 密闭空间内作业必须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保证空气的流通与含氧量。5 安全防护 5.4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危险部位警示标志必须按照安全色(GB2893)和安全标志(GB2894)规定的悬挂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有车辆经过的立柱、横杆等处应设警示闪灯。5.5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宣传栏、安全警示牌、横幅宣传标语。6 应急预案 6.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开展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评价
16、,建立工程项目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制定相应的危险源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应在现场公示并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开展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建立工程项目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制定相应的危险源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应在现场公示并制定专项管理方案6 应急预案 6.2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6.3 施工现场出现应急情况或发生事故时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地铁总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排除险情。7 施工现场 7.1 施工现场应做到场
17、地平整,水通、电通、道路通,排水设施畅通。施工场地应做地面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排水系统,泥浆、污水、废水不外流,不堵塞下水道和河道;工地大门必须设置洗车槽,工地内无积水。三通一平水通场地平整电通道路通7 施工现场 7.2 施工现场应悬挂七牌一图:施工标牌、组织机构牌、安全制度牌、防火管理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危险源公示牌、民工维权公示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七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组织机构牌组织机构牌安全制度牌安全制度牌防火管理牌防火管理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危险源公示牌危险源公示牌民工维权公示牌民工维权公示牌施工标牌施工标牌7 施工现场 7.3 施工现场采取封闭管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
18、地应设置高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于1.8m的围挡,长期围蔽采用符合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标准的砖砌结构或使用镀锌钢板等新型材料,临时围档应符合市政部门有关规定。围挡材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7.4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应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8 生活区域 8.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厕所、食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8.2 施工作业区应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仓库。9 消防与治安管理 9.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火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和操作规程。9.2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编制临时设施消防方案与消防设备配置图,现场合理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消防通道,定期对消防方案进行演练。9 消防与治安管理 9.3 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9.4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设立门卫,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广州地铁安全监察部安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