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饭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的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 应急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组员:二、 应急处置程序(一) 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
2、小时内向区食药监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 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三) 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具、餐具不要急于清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四)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三、责任食物追究对事故的延保、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