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冬季四防管理制度 为认真做好我矿冬季的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以下简称“四防”)工作,确保矿井冬季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15日为冬季“四防”工作时间。矿调度室每年必须在10月15日前起草下发本年度冬季“四防”文件,成立“四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工作目标,对“四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冬季“四防”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时间:定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参加“四防”检查的部门及人数:调度室1人;机电运输部3人;安质部3人;后勤管理部2人;综合办1人;通风部1人;机电运输队2人。 四、由调度室负责将“四防”检查人员分组,指派组长,各部门必
2、须服从安排。否则,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五、每周三上午9点,由调度中心召开“四防”检查会议,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人数按时参加,迟到对本人罚款20元,少参加1人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六、“四防”检查时,组长指定专人做好记录,所有检查人员中途不得脱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检查后,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笔录上签字,不签字视为脱岗。由组长负责将检查结果于当日15时前报调度调度室,迟报一次罚款20元。 七、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的问题负责,凡因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检查过后出现问题,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八、各部门检查人员必须固定,以便落实上次检查的问题,私自更换人员,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九、调度室负责将检查的问题汇总,按“五定”原则制定出整改计划,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有关单位必须按期整改,否则,每条问题罚款10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调度室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