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法制视频中发生了什么?我们又该如何来预防和处理这种情况的发生呢?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法制1、没有诊疗护理内容和形式的事故,不能称为医疗事故。2、在遵守各项法律规章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良后果,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实行责任豁免。3、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4、患者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良后果,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概念强化概念强化医疗事故处理法制案例1某卫生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某卫生
2、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葡萄糖”液瓶,以为是那瓶已事液瓶,以为是那瓶已事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继续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继续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续给病人滴注。大约续给病人滴注。大约10分钟后,病人突然大声
3、惊叫,继之分钟后,病人突然大声惊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再仔细检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抽搐,迅速死亡。再仔细检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分 析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因为该学生没有得到任何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因为该学生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批准和认可,不属于医务人员。但由于是部门的批准和认可,不属于医务人员。但由于是因学生的过失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根据刑法因学生的过失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根据刑法的规定,该学生应承担刑事责任。而正是由于值的规定,该学生应承担刑事责任。而正是由于值班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如班医生的严重
4、不负责任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如果值班医生不让学生顶替自己值班或该学生稍加果值班医生不让学生顶替自己值班或该学生稍加查对,这起严重的事故就不会发生了。查对,这起严重的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务人员定义医务人员定义医疗事故责任主体中的医务人员也应包括取医疗事故责任主体中的医务人员也应包括取得了相应资格、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并得了相应资格、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并直接造成医疗事故的人员直接造成医疗事故的人员 医疗事故处理法制案例2某疟疾疫区,一男性青年因高热、全身酸痛两天到当地卫生所某疟疾疫区,一男性青年因高热、全身酸痛两天到当地卫生所就诊,以就诊,以“重感冒重感冒”、“劳力感寒劳力感
5、寒”收住观察,并给予抗感染、收住观察,并给予抗感染、解热镇痛药物输液治疗。第三天上午,患者上厕所时晕倒,搬解热镇痛药物输液治疗。第三天上午,患者上厕所时晕倒,搬回观察室不久即进入昏迷状态,经多方抢救无效,于下午回观察室不久即进入昏迷状态,经多方抢救无效,于下午3时时20分死亡。后经当地防疫部门血检,确定为分死亡。后经当地防疫部门血检,确定为“恶性疟恶性疟”。经首。经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服,请卫,患方不服,请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再次鉴定。生行政部门移交再次鉴定。经查实,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明文规定经查实,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明文规定“在高疟区
6、,凡不明原在高疟区,凡不明原因发热病人,须作血检,并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因发热病人,须作血检,并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因而鉴定,因而鉴定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承担次要责任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承担次要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分 析本例患者,如医生能按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血检,及时确诊、本例患者,如医生能按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血检,及时确诊、对症治疗,年轻的生命就不至于过早地失去。虽不是医生直对症治疗,年轻的生命就不至于过早地失去。虽不是医生直接造成病人的死亡,但其却是违规过失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接造成病人的死亡,但其却是违规过失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构成了事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绝大多数
7、医务人员的过失构成了事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绝大多数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是因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产生的。行为是因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产生的。医疗事故处理法制案例3一位老人因感冒去某医院一位老人因感冒去某医院看病,在挂号处因故换了看病,在挂号处因故换了三次科室,挂号员不耐烦三次科室,挂号员不耐烦了,就在挂号单上写了三了,就在挂号单上写了三个字:老混蛋。老人候诊个字:老混蛋。老人候诊时看到这三个字,气得当时看到这三个字,气得当场心脏病发作,最后因抢场心脏病发作,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救无效死亡。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分析本案中,老人是在候诊时死亡的,按现行的有关规定,老人本案中,老人是在候诊时死亡的,按
8、现行的有关规定,老人还未进入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还未进入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本案中,挂号本案中,挂号员不但没有协助病员,反而出言辱骂,是典型的违约行为,员不但没有协助病员,反而出言辱骂,是典型的违约行为,医院和挂号员应承担对老人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承医院和挂号员应承担对老人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担医疗事故的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法制案例4某县一小学教师因难产导致内阴严重破裂,接生医生为其做了缝合某县一小学教师因难产导致内阴严重破裂,接生医生为其做了缝合手术。术后一个星期,她由家人接回学校。回家后,其阴部一直疼手术。术后一个星期,她由家人接回学校
9、。回家后,其阴部一直疼痛不止,像针扎一般难受,尤其是夫妻两人偶尔过性生活时更是像痛不止,像针扎一般难受,尤其是夫妻两人偶尔过性生活时更是像触电一样,疼痛难忍。无奈,她只好求助于医院治疗,先后在多家触电一样,疼痛难忍。无奈,她只好求助于医院治疗,先后在多家医院求治均未能治愈,但长期用药却使肠胃严重受损。无休止的疼医院求治均未能治愈,但长期用药却使肠胃严重受损。无休止的疼痛使得王某经常请假,晚上睡不好,白天精神恍惚,情绪也越来越痛使得王某经常请假,晚上睡不好,白天精神恍惚,情绪也越来越差。更严重的是,夫妻正常的性生活根本无法过,造成两人感情不差。更严重的是,夫妻正常的性生活根本无法过,造成两人感情
10、不和,夫妻感情破裂,几近离婚。和,夫妻感情破裂,几近离婚。10 年后,王某再次到县人民医院,年后,王某再次到县人民医院,经检查,发现其内阴左侧黏膜下隐约可见半弧形异物,触及质硬。经检查,发现其内阴左侧黏膜下隐约可见半弧形异物,触及质硬。经处理,竟取出了菱形中号缝合断针一枚。经鉴定,认定为经处理,竟取出了菱形中号缝合断针一枚。经鉴定,认定为10年前年前接生医生为其缝合撕裂伤时所留。接生医生为其缝合撕裂伤时所留。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分析本案中,医生的过失行为对患者的肉体伤害不是主要的,通本案中,医生的过失行为对患者的肉体伤害不是主要的,通过一个简单的手术即可以使其恢复正常。但过一个简单的手术即可以使其
11、恢复正常。但10年的折磨,年的折磨,10 年的精神痛苦却几乎要毁掉她一生的幸福,难道这种精年的精神痛苦却几乎要毁掉她一生的幸福,难道这种精神的严重伤害不算是严重的危害吗?因此,医疗事故中的损神的严重伤害不算是严重的危害吗?因此,医疗事故中的损害事实不仅限于人身伤害,还包括精神损害。害事实不仅限于人身伤害,还包括精神损害。医疗事故处理法制案例5某病员因低热在亲属陪同下去卫生院就诊,接诊医师通过检某病员因低热在亲属陪同下去卫生院就诊,接诊医师通过检查后,认为其发热需要静脉输液,即开处方给予输液处理。查后,认为其发热需要静脉输液,即开处方给予输液处理。2小时后,发现病员气喘、抽搐,病员家属大声呼叫医
12、生、小时后,发现病员气喘、抽搐,病员家属大声呼叫医生、护士,但该医生已不在位(不到下班时间),另一位医生叫护士,但该医生已不在位(不到下班时间),另一位医生叫护士拿强心药和急救药品,但药房没人,护士拿强心药和急救药品,但药房没人,10分钟以后,病员分钟以后,病员死亡。死亡。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分 析本案中,接诊医生误开处方和擅离职守、药房人员擅离岗位是造成病本案中,接诊医生误开处方和擅离职守、药房人员擅离岗位是造成病员死亡的直接原因。若没有医生的误开处方,则药房人员的擅离岗位员死亡的直接原因。若没有医生的误开处方,则药房人员的擅离岗位并不能造成该病员的死亡,因为没有输液反应也无所谓急救。但若医并不
13、能造成该病员的死亡,因为没有输液反应也无所谓急救。但若医生误开处方以后,药房人员不擅离岗位,在病员出现输液反应以后,生误开处方以后,药房人员不擅离岗位,在病员出现输液反应以后,医生组织急救,也有可能挽救病员的生命。由于上述两人同时的过失医生组织急救,也有可能挽救病员的生命。由于上述两人同时的过失行为造成了客观上病人的不救而亡,因此,两人均应对此事故承担责行为造成了客观上病人的不救而亡,因此,两人均应对此事故承担责任,当然医生要负主要责任。任,当然医生要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法制过失分为两种:过失分为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的发生中,行为人应当预
14、见自己的故的发生中,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未能与见到。疏忽大意而未能与见到。医疗事故处理法制 (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员出现危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员出现危害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害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因而导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或行为上的过失,致使对病致了判断上或行为上的过失,致使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发生。员的危害结果发生。医疗事故处理法制 医疗事故法典医疗事故法典1987年6月2
15、9日国务院颁布第一部医疗事故处理法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事故的分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一级是最严重的!医疗事故处理法制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
16、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医学科技的局限性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事故的预防守法习法督医制定预案知情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过失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7、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务人员科室负责人质量监控部门机构负责人调查、核实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患者报告流程:报告流程: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凡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尸检。尸检必须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但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客观性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 是指对某一
18、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任者和其他责任者。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一、鉴定组织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19、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法制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法制三、专家库的建立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于专家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法制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1.鉴定的提起鉴定的提起2.鉴定的受理和收费鉴定的受理和收费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专家鉴定组的组成4.医学会调查取证医学会调查取证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6.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7.鉴定结论的审核鉴定结论的审核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医疗事故处理法制习法治国大赦天下学医疗伤拯救苍生医法一家医疗事故处理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