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规和规章讲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连州市人民医院护理部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
2、计划生育法 6、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题的解释 7、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8、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9、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10、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 11、北京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北京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12、中华
3、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3、关于参照关于参照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审理医疗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 16、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1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规定
4、20、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 21、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办法 2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2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25、关于做好实施关于做好实施医
5、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有关工作的通知知 2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7、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28、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29、消毒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 30、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 3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3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4、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制
6、度 35、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3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7、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8、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39、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条例 40、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4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4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7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 43、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办法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44、艾滋病监测管
7、理若干规定艾滋病监测管理若干规定 4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53、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
8、8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医疗卫生法律、医疗卫生法律 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9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卫生行政法规,截至目前共35件。如: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0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9、 3、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 指由卫生部制定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如: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4、诊疗技术规范、诊疗技术规范 诊疗技术规范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指各部门、机构制定的各种标准、规程、制度的总称,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全国性行业协(学)会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的诊疗护理
10、规范、常规,医疗机构制定的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检验、医技诊断治疗及医用物品供应等各项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法、步骤等。如:临床护理技术规范、护理管理规范 临床护理文书规范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2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护士条例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护士条例从护士的执业资格、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等多方面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从立法上了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执业规则,保障了护士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3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护士条例共分六章35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第二条 护士
11、的定义第三条 保护和尊重护士第四条 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责第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第六条 表彰、奖励第二章 执业注册第七条 执业条件第八条 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第九条 变更执业地点第十条 延续注册第十一条 良好与不良执业记录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 1.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对优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以此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护理知识,从事护
12、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5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 2.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6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 3.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通过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在本机构执业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
13、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士护理行为,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7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二条、护士的定义 护士的法律属性-护士是一种职业,法律意义上的护士,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刖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8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护士任职资格特征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
14、为能力人。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19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经执业注册后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未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医疗机构不得聘用未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护士执业注册
15、的 申请者,应当自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且考试成绩合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0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中断注册怎么办?第八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如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1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
16、、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护士执业场所变更,必须变更执业注册内容。如护士从甲医院调到乙医院,或者增加丙医院为执业地点等。护士从本院外科调到内科不需要进行执业注册变更。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2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医疗
17、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3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四)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关于护士的合法权利 条例作了以下规定: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
18、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5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医疗卫生管理法
19、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6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7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关于护士的义务 护士的工作内容是依据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
20、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8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护士任职工作特征 第十七条,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 紧急救护。憋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29-关于紧急救护关于紧急救护 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 执业准则。在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下,护士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实际工作中,当急危患者处于病情紧急状态,必须即刻采取紧急
21、抢救,而医师不能及时马上赶到时,护士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如:实施吸氧、吸痰、心肺复苏。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0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十七条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1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输液致死构成医疗事故罪 女,3岁,因“O”形腿住院做矫正术。术中被告陈医师嫌护士输液速度慢,指示护士加快输液速度,在陈医师的指令下,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竟输入盐
22、水、葡萄糖液1700ml,造成患儿急性肺水肿和急性心衰。当发现患儿发生病情变化时,医生仍指令护士继续输液,护士明知该医嘱可能给患儿造成损害仍执行错误医嘱,终因在短时间内患儿接受液体超量死于手术台上,使一个健康的儿童为矫正“O”形腿而丧失生命。法院判决: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护士取消其执业资格。护士与医师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头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2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 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对医嘱进行必要的监督 紧急情况下的急救 口头医嘱的正确处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3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正确执行
23、医嘱的理解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 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 时间、对象、剂量、途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反应。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一丝不苟地执业医嘱,随意擅改或者无故不执行医嘱属于违规行为。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4 对医嘱进行必要的监督对医嘱进行必要的监督-拒绝执行错误、有问题的医嘱-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质疑-怀疑存在错误医嘱仍要求强制执行时,报告制度的落实-上级护士(护理组长)-护士长-主任-护理部。注意以下情形:-夜晚床边口头医嘱-无处分医嘱(熟人、朋友、亲属)-执行医嘱后医生取消医嘱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5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正确执行
24、医嘱的理解 口头医嘱的正确处理口头医嘱的正确处理-限于紧急情况下的急救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6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 必须体现护士的职业性和专业性,而不是单纯的执行者。正确执行医嘱的先决条件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且对患者病情有足够的了解。护士不是仅机械执行医嘱,应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完成基础护理等工作,注重与病人的沟通、交流,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7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十八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男女混住-进行有关检查和操作时,如灌肠、导尿、会阴清洁、备皮、擦浴更衣
25、等涉及到暴露隐私部位的护理操作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不要在公众场合(交接班、查房)讨论病情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8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案例:侵犯隐私权案 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做人工流产。教学医院内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梁某认为未经本人同意,医院组织学生对其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侵犯隐私权,因与医院未达成和解,最后以医院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审理过程中,医院提供手术医生和教学带队教师的证言,证明手术前已得到患者口头同意
26、,且以教学医院组织学生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患者否认了同意观摩的说法,查病历记录亦无患者同意的记载或协议,为此院方“患者已同意”的主张没有被法院采信。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并为此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39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十九条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共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四川地震-本院07年收治疑似“非典”患者医疗卫生管
27、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0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三十三条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1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2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章法律责任(
28、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三)泄露患者隐私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3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
29、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何时起施行?于何时起施行?-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了本条例。于的发展,制定了本条例。于2002年年2月月20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于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2年年9月月1日起公布施行。共计七章六十三条。日起公布施行
30、。共计七章六十三条。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4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明确两个概念,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是因为患者及其亲属对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与医疗机构发生的争执。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广泛,有患者方面的无理取闹,有对医疗行为中的方法和措施后果不理解、沟通欠缺所导致。医疗机构可能有过错,也可能没有过错,该争执仅仅是一个行为,不代表任何结论
31、。而医疗事故在条例中有明确的概念,是有合法主体有违法行为,有过失并且造成了患者损害后果的状态。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医疗事故分几个等级,分别是什么?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
32、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如何处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
33、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方提出异议应当如何处理?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
34、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主观病历资料应如何处理?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资料的封存和启封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
35、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应如何处理以及注意事项?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经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哪些病历内容患者可以复印和复印的注意事项?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
36、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7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哪些人员或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要求?(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受理申请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有哪些?(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
37、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5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受理申请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有哪些?(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
38、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
39、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别在病历上栽了跟头别在病历上栽了跟头据资料表明,自据资料表明,自2002年新的年新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条例施行以来,在已经进行医疗事施行以来,在已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纠纷中,有故技术鉴定的纠纷中,有70-80和病和病历有关,或是因为病历遭涂改,或是记录历有关,或是因为病历遭涂改,或是记录不详实,还有的干脆丢失从而造成举证难、不详实,还有的干脆丢失从而造成举证难、鉴定难。鉴定
40、难。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别在病历上栽了跟头别在病历上栽了跟头 无意识行为:错漏字、病句无意识行为:错漏字、病句 有意识行为:如篡改、伪造、隐匿、销毁有意识行为:如篡改、伪造、隐匿、销毁等都导致护理记录缺乏真实性等都导致护理记录缺乏真实性 提前书写护理记录提前书写护理记录 编造数据编造数据 与医嘱不符与医嘱不符 封存后不要对病历有任何修改或者完善行封存后不要对病历有任何修改或者完善行为为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解读 篡改病历导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篡改病历导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 家属获陪家属获
41、陪17万万 因自身诊疗不当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后,有的医因自身诊疗不当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后,有的医院为逃避责任,涂改、篡改病历。张某于院为逃避责任,涂改、篡改病历。张某于2005年年9月月28日进入宝坻区某医院分娩,产前检查正日进入宝坻区某医院分娩,产前检查正常,因医院护理不当导致她在生产过程中大出常,因医院护理不当导致她在生产过程中大出血,又因备血、取血不及时,没有采取恰当的血,又因备血、取血不及时,没有采取恰当的抢救措施,导致产妇失血过多于当晚死亡。经抢救措施,导致产妇失血过多于当晚死亡。经尸检,死因是失血性休克。家属发现医院在事尸检,死因是失血性休克。家属发现医院在事后后“添加、伪造添加、伪造
42、”了病程记录和部分化验单,了病程记录和部分化验单,2008-1-12,宝坻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判决,宝坻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判决,认定该医院在关键项目上篡改病历的行为导致认定该医院在关键项目上篡改病历的行为导致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无法进行,应当对该后果承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无法进行,应当对该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据此,依法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担全部责任。据此,依法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全部经济损失共计属全部经济损失共计17万元。万元。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6锅碗瓢盆搬进医院锅碗瓢盆搬进医院 医患纠纷扯皮一年医患纠纷扯皮一年 2009
43、年年2月月13日,记者在东西湖区人民医院采访日,记者在东西湖区人民医院采访时发现,该院住院部二楼一间医生办公室内,竟时发现,该院住院部二楼一间医生办公室内,竟然搬来了一张病床,一位老者躺在病床上无法动然搬来了一张病床,一位老者躺在病床上无法动弹,家人在一旁照料。而办公室内锅碗瓢盆等生弹,家人在一旁照料。而办公室内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一应俱全,墙上还挂了些腌鱼腊肉(见活用具一应俱全,墙上还挂了些腌鱼腊肉(见图)。从凌乱的环境可以看出,该患者已经在办图)。从凌乱的环境可以看出,该患者已经在办公室居住了很长时间。据记者了解,躺在病床上公室居住了很长时间。据记者了解,躺在病床上的沈其敬老人今年的沈其敬老
44、人今年81岁,是东西湖区桥头中学的岁,是东西湖区桥头中学的一名退休教师。去年一名退休教师。去年1月月28日,老人在家不慎摔日,老人在家不慎摔伤右腿来该院治疗,后经检查发现是伤右腿来该院治疗,后经检查发现是“右股骨转右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子间粉碎性骨折”。经过一个月的牵引治疗后,。经过一个月的牵引治疗后,院方决定对其实施院方决定对其实施“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手术。在固定材料的选择上,沈师傅的家人要求用更昂在固定材料的选择上,沈师傅的家人要求用更昂贵效果更好的钛合金,征得病人家属同意后,医贵效果更好的钛合金,征得病人家属同意后,医院还邀请来外院专家联合手术。院还邀请来外院专
45、家联合手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7锅碗瓢盆搬进医院锅碗瓢盆搬进医院 医患纠纷扯皮一年医患纠纷扯皮一年 手术完毕后,沈师傅的儿子从这位外院专家那里手术完毕后,沈师傅的儿子从这位外院专家那里意外获悉,父亲手术中所采用的固定材料,不是意外获悉,父亲手术中所采用的固定材料,不是此前口头约定的钛合金,而是不锈钢。感觉受到此前口头约定的钛合金,而是不锈钢。感觉受到欺骗的家属随后找到主治医生质问,但没有得到欺骗的家属随后找到主治医生质问,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而术后沈师傅的右腿股骨部分是好满意的答复。而术后沈师傅的右腿股骨部分是好了,但是膝关节和踝关节出现僵直肿胀,无法下了,但是膝关节和踝关节出
46、现僵直肿胀,无法下地行走,更让家属认为是医院更换了固定材料才地行走,更让家属认为是医院更换了固定材料才导致的结果。当初给沈其敬做手术前,医生确实导致的结果。当初给沈其敬做手术前,医生确实与患者家属口头约定使用钛合金固定材料,不过与患者家属口头约定使用钛合金固定材料,不过临到做手术时,医院的供货商送来的是不锈钢材临到做手术时,医院的供货商送来的是不锈钢材料,主持手术的外院教授也未提出异议,就给患料,主持手术的外院教授也未提出异议,就给患者做了手术。医生未与患者及家属及时沟通,存者做了手术。医生未与患者及家属及时沟通,存在失误。在失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
47、理条例 做到有效沟通做到有效沟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69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70侵权责任法解读 从医疗损害到交通事故,从高空坠物到产品质量损害,从网络诽谤到环境污染面对发生在身边的侵权行为,人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2010年7月1日起
48、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使许多曾经为之困惑的人们有了一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动指南”,可以从中寻找答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71侵权责任法解读p第一部分:侵权责任法概况 p第二部分:侵权责任法重点条文解读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72侵权责任法解读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概况概况 实施日期:实施日期:20102010年年7 7月月1 1日日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继承和创新11986年民法通则21988年民通意见32001年最高院精神损害赔偿42003年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5其他部门法的具体规定如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
49、义73 侵权责任法解读 亮点一:只要有过错,有损害,医疗亮点一:只要有过错,有损害,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轻松的将因果关系予以排除。而作为普通的百姓,要证实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却比较困难。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74 侵权责任法解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的规定,使我国
50、民事赔偿责任原则重新得到了统一,“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成为医疗诉讼中法律考量的核心和重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新法规定,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处于相对弱势的患者来说,是一个福音。对于医院来说,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讲义75 侵权责任法解读 亮点二: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成为必备的法定证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