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面业务主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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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T模板下载: 法律风险及防范法律风险及防范P P T 模板下载:w w w.1 p p t.c o m/mo b a n/目 录一一.法治意识的树立法治意识的树立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三三.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四四.存单挂失后被他人支取怎么办存单挂失后被他人支取怎么办五五.银行如何同犯诈骗犯子斗争到底银行如何同犯诈骗犯子斗争到底六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义务六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义务七七.金融违法犯罪金融违法犯罪小会计失控的小会计失控的大欲望大欲望八八.劳动合同法、工商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工商保险条例九九.推荐学习书籍推荐学习书籍

2、 目 录一.法治意识的树立卖荣墩牺反酮败侈想兼坪忘襟打盹一会伤不起,误转2亿众担责打盹一会伤不起,误转2 亿众担责访扑箱君蕴飘故诛厌痞叼掷臆货镍1、法治意识的重要性、法治意识的重要性据统计据统计,2007年以来截至年以来截至2011年年4月月,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司法追究案件共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司法追究案件共25件件,涉及金额涉及金额3571万元万元,共共30名银行从业名银行从业人员被司法追究责任人员被司法追究责任.痛定思痛痛定思痛,痛何如痛何如哉哉!2、树立法治意识的障碍、树立法治意识的障碍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情面代替纪律3、做一

3、个严守法治精神的好公民好员、做一个严守法治精神的好公民好员工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职业操守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职业操守一一.法治意识的树立法治意识的树立1、法治意识的重要性一.法治意识的树立伶料逝礼撅勤龋主氖损嚷信用社从业人员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信用社从业人员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依法、客观、真实反映信用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依法、客观、真实反映信用社业务信息。社业务信息。信用社从业人员应该拒绝洗钱,遵守

4、反洗钱有关规信用社从业人员应该拒绝洗钱,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并履行信用社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保护客定,熟知并履行信用社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保护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规定要求,报告大额交易和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规定要求,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可疑交易。各级各单位应将本单位信用社从业人员遵守本职业操各级各单位应将本单位信用社从业人员遵守本职业操守的情况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合规和操作风险管理、守的情况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合规和操作风险管理、员工教育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持续员工教育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的评价和监督机制。柜面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控制第五

5、第五条条第十第十五条五条第十第十九条九条信用社从业人员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商业银商业银行法行法2、以合法方式吸收存款3、依、依法保护法保护存款人存款人合法权合法权益益1、经营银行业务特许制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

6、付存款本金和利息。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规定,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商业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还对有关损害存款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还对有关损害存款人利益的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了规人利益的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2、以合法方式吸收存款3、依法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1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被告辩称:原告

7、所持活期储蓄存款凭条上没有加盖被告公章,而只有詹某私章,且凭条非信用社正规存单或存折,故不能证明原告与被告有存款关系。另外,詹某接受原告存款后并未按照信用社业务处理程序将该款项交予被告入账。故原告只能向詹某本人主张权利,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诉称:原告于1999年1月25日将现金13500元存入被告下设的大关山信用社,该社会计詹某向原告开具了一张活期储蓄存款凭条。此后,当原告去被告处取款时,被告以存款凭条上没有加盖信用社公章,系詹某个人行为为由拒付存款思考:该案涉及哪些法律知识,如果您是法官,您会做出怎样的判思考:该案涉及哪些法律知识,如果您是法官,您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决?一起颇具代

8、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被告辩称:原告所持活期储蓄存款凭存款与存单一、存款的定义一、存款的定义存款在法律上的含义可以理解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存款人看,存款是单位和个人在存款机构开立账户存入货币资金的行为。另一方面,从存款机构看,存款是金融机构接受存款人的货币资金,承担对存款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本息义务的行为。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存款与存单一、存款的定义重菩腰格蠢桅饶竿奏撂累钮楔缮膜殷粒皋存单关系效力认定的两个要件存单关系效力认定的两个要件形式形式要件要件 实质实质要件要件 指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也就是存单持指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也就是存

9、单持有人向金融机构交付存单所记载事项有人向金融机构交付存单所记载事项的真实性的真实性银行工作人员在柜台外办理吸储业银行工作人员在柜台外办理吸储业务,或利用其他柜员临时离柜之机,务,或利用其他柜员临时离柜之机,盗用其他柜员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或盗用其他柜员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或者利用其他柜员身份违规办理业务者利用其他柜员身份违规办理业务指存单等凭证的真实性,包括存单的式指存单等凭证的真实性,包括存单的式样、版面以及签章的真实性样、版面以及签章的真实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某信用社工作人员误将存单等重空扔进垃某信用社工作人员误将存单等重空扔进垃圾筒,后被追回圾筒,后被追回存单关系效力认定的

10、两个要件G r o w t h S t a r t J u mp 形式存单的概念存单的概念存单在法律意义上是表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间存在存款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其性质属于合同凭证,用来证明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的约定的存在存款机构出具了存单,不论自己的经办人将该笔款项入账或不入账或部分入账,存款机构无权单方更改,如果单方更改,则其更改违反存款合同规定。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对存单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单的概念存单在法律意义上是表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间存在存款合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当事人以当事人以存单或进帐单、对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

11、主等凭证为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存单纠纷案件和金融机构的存单纠纷案件和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确认存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确认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或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无效的存单纠纷案同等凭证无效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件,为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当事人以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存1、2、34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帐单、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

12、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构间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持有人以上述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的,持有人以上述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的,如金融机构不能提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持有人

13、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项的义务。持有人以在样式、印鉴、记载事项上有别于真实凭证,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系伪造或变持有人以在样式、印鉴、记载事项上有别于真实凭证,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系伪造或变造的瑕疵凭证提起诉讼的,持有人应对瑕疵凭证的取得提供合理的陈述。如持有人对造的瑕疵凭证提起诉讼的,持有人应对瑕疵凭证的取得提供合理的陈述。如持有人对瑕疵凭证的取得提供了合理陈述,而金融机构否认存款关系存在的,瑕疵凭证的取得提供了合理陈述,而金融机构否认存款关系存在的,金融机构应当对金融机构应当对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是否存在存款关系负举证责任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是否存在存款关系负举证责任

14、。如金融机构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如金融机构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人未向金融机构交付上述凭证所记载的款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人未向金融机构交付上述凭证所记载的款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不存在存款关系,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间不存在存款关系,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

15、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的义务。(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存单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如有充足证据证明存存单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如有充足证据证明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系伪造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系伪造、变造,人民法院应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变造,人民法院应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确认上述凭证无效,并可驳回持上述凭,依法确认上述凭证无效,并可驳回持上述凭证起诉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或根据实际存款数额证起诉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或根据实际存款数额进行判决。如有本规定第三条中止审理情形的进行判决。如有本规定第三条中止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

16、理。,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二)处理(二)处理1、2、3 4 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存存 款款 合合 同同存款合同是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存款合同是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存款机存款机构构)与存款客户之间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与存款客户之间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存款关系是以存款合同确定的。通过存款合存款关系是以存款合同确定的。通过存款合同存款,机构与存款客户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同存款,机构与存款客户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存款合同的订立关系存款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

17、取要约、承诺方式。存款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存款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回眸一笑是要约邀请,男的说回眸一笑是要约邀请,男的说“嫁给我吧嫁给我吧”那那是要约,女的说是要约,女的说“该死的,全听你的该死的,全听你的”那是承那是承诺诺存单或进账单是存款债权的法律凭证,也是存单或进账单是存款债权的法律凭证,也是存款合同的表现形式。存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存款合同的表现形式。存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故必须是存款客户将款项交付存款机合同,故必须是存款客户将款项交付存款机构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存款合同方才构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存款合同方才成立。成立。存 款 合 同存款合同是经营存款

18、业务的金融机构(存款机构)与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由于存款业务是存款机构经特许而经营的,存取业务量巨下条款。由于存款业务是存款机构经特许而经营的,存取业务量巨大,故存款合同一般采用存款机构制定的大,故存款合同一般采用存款机构制定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存款客户名称存款客户名称币种币种利率、存期、计息方式利率、存期、计息方式金额金额地址地址14253密码密码6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存款合同的形式存款合同的形式经济合同的书面形式不再局经济合同的书面形式不再局限于纸质载体,许多

19、情况下限于纸质载体,许多情况下它表现为磁介质或其他载体它表现为磁介质或其他载体中的电子数据。因此,合中的电子数据。因此,合同法第十一条对合同的书同法第十一条对合同的书面形式作了更广泛的界定:面形式作了更广泛的界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存款合同的形式经济合同的书面形式不再局限于纸质载体,许多情存款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一、代理取款.代取存款被诈骗 银行疏忽担责任 2003年6月22日,李先生到银行存定期存款5000元。2004年5月21日,李先生之妻张某,持李先生户口本、存款人居民身份证、定期

20、存单到银行,代李先生提前提取了5000元的定期存款。银行在审查上述证件后,让张某填写定期储蓄存款单提前支取上的存款人证件号码后,便将此笔存款及其利息交付给张某。之后张某提取的5000元被他人骗走。李先生将银行告上法院,称由于银行未尽谨慎审查义务,在定期储蓄存款单,代取款人证件名称及其号码未填写的情况下,将5000元取给他人,李先生要求银行赔偿存款和利息损失。存款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一、代理取款.范诞患烬麦贞肇孽执玩懦颁中国人民银行法条司对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你行西银发(1995)第11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关于定期储蓄存款被冒名提前支取涉及问题的请示收

21、悉。现答复如下:一、储蓄管理条例第 二十九 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该条中“代储户支取”是指储户本人委托他人代为支取存款的行为。代支取人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和储户的居民身份证明、存单向储蓄机构办理支取款项的手段,储蓄机构验证存单开户人姓名与储户居民身份证明姓名一致,代支取人与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致后,即可支付该笔未到期定期存款。二、取款人没有经过储户本人的委托,假冒储户本人的名义支取存款的,属于冒领行为。若取款人未声明其代他人支取,储蓄机构验证存单开户人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明姓名一致后,即可支付

22、该笔未到期定期存款。中国人民银行法条司对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国人储蓄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储蓄机构办理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时,时,根据储户根据储户的意愿的意愿,可以,可以同时为储户办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款到期自动转自动转存存业务业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储户认为储蓄储户认为储蓄存款利息支付存款利息支付有错误时有错误时,有,有权向经办的储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申请复蓄机构申请复核;经办的储核;经办的储蓄机构应当及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复核时受理、复核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户的储蓄情

23、况负有保密保密责责任。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麻双杆驴笺陌邻妹釉鞘匹粤几捎姜殷溶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银发19937号 第三十四条储户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第三十四条储户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住证簿、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

24、住证下同)办理。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下同)办理。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人还必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它身份证明无效,特殊情况的处理,人还必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它身份证明无效,特殊情况的处理,可由储蓄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自定。可由储蓄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自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银发1 9个人存款账户实

25、名制规定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帐户实名制的通知 川信联发140号123学生证、机动车驾驶证、介绍信以及法定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不能作为实名证件使用。对个人大额现金取款,依照2000年4月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开立存款账户问题,有关金融机构可主动商请学校提供便利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在为原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在为原告之妻张某办理定期储蓄提告之妻张某办理定期储蓄提前支取业务时,未按银行相前支取业务时,未按银行相关业务规定,填写定期存款关业务规定,

26、填写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单背面代取人证件储蓄存款单背面代取人证件名称及其号码,而将名称及其号码,而将5000元元存款及其利息支付给张某,存款及其利息支付给张某,致使原告遭受损失,银行的致使原告遭受损失,银行的行为存在一定过错。行为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银行同意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银行同意赔偿原告赔偿原告2500元的损失。元的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在为原告之妻张某办理定期储蓄提前支取业务存单挂失后被他人支取怎么办?王某在建行存入现金王某在建行存入现金20万元万元,建行为其开具一张存款期限为建行为其开具一张存款期限为3年的定期存单年的定期存单,存存款未到期款未到期,王某便意外死亡王某便意外

27、死亡,存单也不幸丢失存单也不幸丢失,王某的家属托邻居李某到建行代为王某的家属托邻居李某到建行代为挂失挂失,建行审查了邻居李某的身份证建行审查了邻居李某的身份证,并要求李某填写了并要求李某填写了.建行在收建行在收取了挂失手续费后取了挂失手续费后,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了业务章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了业务章,并出具了并出具了第三第三联单给李某联单给李某.后来后来,建行的上级行审查认为建行的上级行审查认为,该笔挂失该笔挂失“缺乏储户本人身份证缺乏储户本人身份证,违反银行挂失原违反银行挂失原则则,挂失无效挂失无效,请立即予以撤销请立即予以撤销”,并向该建行发出内部整改通知并向该建行发出内部整改通知,建行随即撤

28、销该建行随即撤销该挂失申请挂失申请,但没有通知王某的家属和李某但没有通知王某的家属和李某,王某的家属也没有按照挂失支付程序王某的家属也没有按照挂失支付程序到建行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到建行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存款期限满当日存款期限满当日,建行凭取款人所持的存折支付了该笔存款的本息建行凭取款人所持的存折支付了该笔存款的本息.随后随后,王某的王某的家人委托李某持家人委托李某持向建行要求支付该笔存款的本息向建行要求支付该笔存款的本息.建行将存款已建行将存款已被他人领走的事实告知王某的家人被他人领走的事实告知王某的家人.此后此后,经双方多次协商经双方多次协商,建行均拒绝支付存款建行均拒绝支付存款本息本息.为此

29、为此,王某的家人向区法院起诉王某的家人向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建行支付该款的本息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建行支付该款的本息,并赔偿并赔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存单挂失后被他人支取怎么办?王某在建行存入现金2 0讨 论此案中柜台工作人员有哪些违规操作?此案中柜台工作人员有哪些违规操作?自学自学:四川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面业务四川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面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基本操作规程讨 论此案中柜台工作人员有哪些违规操作?自学挂失业务操作流程查询挂失申请查询挂失申请审核、客户证审核、客户证件件审核审核授权授权复核复核审核审核记录登记薄记录登记薄受理受理审核审核录入录入信息信息打印打印

30、申请申请资料资料回执回执挂失业务操作流程查询挂失申请审核、客户证件审核复核记录登记薄挂失业务授权环节控制失效,授权流与形式,未及时发现虚假挂失风险表现挂失代理人手续不全或他人使用虚假、伪造身份证件假冒客户办理挂失在办理口头挂失业务间隙,信用社经办人员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挂失人又指使他人到其他通兑网点办理存款支取,诈骗信用社资金。在客户未参与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信用社工作人员私自办理挂失解挂手续,通过重置密码、补发、销户(转帐)等手段,侵占客户资金。信用社工作人员私自或串通他人,通过挂失手段,侵占,冒领死亡人存款挂失业务授权环节控制失效,授权流与形式,未及时发现虚假挂失风防控措施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

31、能 授权、复核授权、复核身份核查身份核查审查核实审查核实止付生效止付生效办理挂失业务,应严格执行授权、复核制度严格审查挂失业务是否符合挂失条件,核实挂失前帐户状态,确认存款未被支取,审核挂失单证要素及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对挂失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真伪进行核查,防止假冒他人身份挂失,特别是严禁内部人员办理挂失业务在受理客户口头挂失业务时,信用社经办人员应对有关信息认真核实,核实无误应及时办理,确认止付生效后方可告知客户,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时间差诈骗信用社资金。防控措施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授权、复核身份核查审查核实止付防控措施密码挂失密码挂失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32、挂失期满后,经办及授权人员必须对。挂失期满后,经办及授权人员必须对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挂失申请书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挂失申请书进行核查,无误后进行密码重置,并由进行核查,无误后进行密码重置,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客户签字确认办理继承人挂失业务时办理继承人挂失业务时,须凭当地公证须凭当地公证部门开具的财产继承权证明或人民法院部门开具的财产继承权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信用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信用社经办人员要审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社经办人员要审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法性Image Info www.wizdata.co.kr -Note to customer

33、s:This image has been licensed to be used within this PowerPoint template only.You may not extract the image for any other use.防控措施密码挂失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挂失期满后,经办实践操作 是否合法合规?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当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当地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当地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同一顺位继承人多人的,出具委托授权证明同一顺位继承人多人的,出具委托授权证明。实践操作 遂宁市遂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发司法部 中国银行业监

34、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 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的通知遂宁市遂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室落绊较访堑变郸爷君仲璃蛮菏惠谎舌本案主要焦点 原告原告储户继承人储户继承人B被告被告建行市分建行市分行行 存折挂失是否有效本案主要焦点被告在原告方未能提供齐全的储户本人身份证明的情况关于存折“挂失”的效力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供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正式声明挂失止付。储蓄机构在确认该笔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挂失手续。挂失七天后,储户需与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1月12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

35、若干规定第37条因此,根据该若干规定的规定,因此,根据该若干规定的规定,“挂失挂失”既是要式的、又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既是要式的、又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挂失挂失”应当履行特定的方式,应当履行特定的方式,“挂失挂失”应当通应当通过双方的共同作为来完成过双方的共同作为来完成 关于存折“挂失”的效力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挂失”与原储蓄合同共同组成了新的合同本案中,本案中,A因交通事故去世后,因交通事故去世后,A的父亲的父亲B委托亲戚委托亲戚C以以C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挂失存折,这是不符合挂失存折,这是不符合储蓄管理条储蓄管理条例例的规定的。但被告的储蓄所仍

36、向的规定的。但被告的储蓄所仍向C签发了挂失申请书。据此,储蓄签发了挂失申请书。据此,储蓄所签发挂失申请书的行为本身说所签发挂失申请书的行为本身说明储蓄所确认明储蓄所确认A已经死亡的事实,并认已经死亡的事实,并认可了可了C的代理行为。在储蓄所与存款人的代理行为。在储蓄所与存款人之间的储蓄合同内容也就发生了变更之间的储蓄合同内容也就发生了变更,即银行不能再凭,即银行不能再凭“存折存折”支付存折上支付存折上约定的款项约定的款项。也就是说,挂失行为已导致合同变更也就是说,挂失行为已导致合同变更,“挂失挂失”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挂失挂失”与原储蓄合同共同组成了新的合同与原储蓄合同共同组

37、成了新的合同。“挂失”与原储蓄合同共同组成了新的合同本案中,A 因交通事故去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很明显,本案的“挂失”行为不符合上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挂失”自然也就无“无效”可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5 8 条规定:矮礁称艺际沟钩债的相对性当然,本案的当然,本案的“挂失挂失”不符合部门规章的规

38、定,但被告的储不符合部门规章的规定,但被告的储蓄所既然予以确认,就应当认为是有效的。被告发现蓄所既然予以确认,就应当认为是有效的。被告发现“挂挂失失”不符合条件的问题以后,应当告知不符合条件的问题以后,应当告知B或或B的委托人的委托人C前前来办理变更手续,而不能单方面撤销来办理变更手续,而不能单方面撤销“挂失挂失”,因为撤销因为撤销“挂失挂失”将导致合同的将导致合同的“再再”变更,应当告知存款人,否则撤变更,应当告知存款人,否则撤销销“挂失挂失”的行为无效。的行为无效。我们知道,在民事合同的签定、履行与变更过程当中,民我们知道,在民事合同的签定、履行与变更过程当中,民事行为的发生是有先后的。这

39、些民事行为结合在一起,构事行为的发生是有先后的。这些民事行为结合在一起,构成合同的签订、履行或变更,比如要约、承诺、交付款项成合同的签订、履行或变更,比如要约、承诺、交付款项、签发存单等等。当在先民事行为存在瑕疵,而对方当事、签发存单等等。当在先民事行为存在瑕疵,而对方当事人知道而没有抗辩,却予以确认,并随后为民事行为,从人知道而没有抗辩,却予以确认,并随后为民事行为,从而构成民事合同的签定、履行或变更时,给予确认的当事而构成民事合同的签定、履行或变更时,给予确认的当事人在合同以后的履行过程中,不得基于前述民事行为的瑕人在合同以后的履行过程中,不得基于前述民事行为的瑕疵进行抗辩。疵进行抗辩。因

40、此,被告要想撤销挂失,必须同原告共同完成。同时,因此,被告要想撤销挂失,必须同原告共同完成。同时,这也是债权的相对性决定的。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即这也是债权的相对性决定的。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即权利主体只能向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因此形成权利主体只能向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因此形成“债债”的合同的签定、变更、解除与履行不能单方面完成。的合同的签定、变更、解除与履行不能单方面完成。债的相对性当然,本案的“挂失”不符合部门规章的规定,但被告的学者意见 无论是前述民事行为瑕疵的抗辩原理,还是债的相对性原理皆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原告的代理人办完“挂失”以后,基于对储蓄所

41、的信赖,必然确信储蓄所不会再凭“存折”支付存款的本息。毫无疑问,储蓄所应当本着B对储蓄所的这种信赖行事。这也正是“挂失”的法律意义所在,也是“道德是法律支点”的体现。因此,在本案中,被告认为因此,在本案中,被告认为“挂失挂失”已已经撤销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储蓄所应经撤销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储蓄所应当向原告支付全部存款与利息(利息当向原告支付全部存款与利息(利息还应当包括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还应当包括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学者意见 无论是前述民事行为瑕疵的抗辩原理,还是债的相两审法院裁决及其理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储户A因存款与被告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其死亡后依法应由其唯一合法继承人原告B继承。被

42、告负有按存款合同约定妥善保管存款和凭存折予以支付的义务。事后被告经审查以不符合挂失原则为由,单方面内部撤销该挂失,是无效的。在原告挂失申请仍有效的前提下,存折的持有人已不是该笔存款的合法持有人。原存折也不能再作为被告履行支付义务的凭据。而被告仍仅凭第三人所持有的存折就将该笔存款本息支付给第三者,其过错是明显的,故被告的清偿是无效清偿,效力不及于原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存折遗失以后,存款没有被领取以前,原告即向被告的储蓄所提出书面挂失申请。被告在原告方未能提供齐全的储户本人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仍出具挂失申请书给原告,并且收取挂失手续费,应视为原告的挂失申请已经得到被告的认可并成立生效。原告的诉

43、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故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于1994年10月12日判决:被告应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该笔存款本息32,443.12元两审法院裁决及其理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储户A 因存款与被告建立调解结案一审判决以后,被告不服,以“原告取得挂失申请书并不意味着挂失申请已经得到最终确定,该挂失申请不符合银行有关规定,予以撤销是合法有效的行为”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上诉人主动提出调解。经法院主持,双方于1995年1月23日达成如下协议:一.上诉人赔偿给被上诉人人民币3万元 二.被上诉人自愿放弃 该款利息部分的赔偿请求权。调解结案一审判决以后,被告不服,以“原告取得挂失申请书并不意契 约

44、 意 识本案的出现也许与我们金融制度的传统有关。本案的出现也许与我们金融制度的传统有关。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谈不上什么民事合同与民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谈不上什么民事合同与民事活动。事活动。而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大多是国家机关,而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大多是国家机关,银行的存贷款行为也不是商行为,银行的存贷款行为也不是商行为,自然也就缺乏契约的意识。自然也就缺乏契约的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纽带,金融机构也主要是通过契约建立与社会各纽带,金融机构也主要是通过契约建立与社会各界的关系的,因此银行应当多一些契约上的概念界的关系的

45、,因此银行应当多一些契约上的概念,多一些法律意识,多一些法律意识否则,银行对自己义务的淡化也就是对他人权利否则,银行对自己义务的淡化也就是对他人权利的忽视,从而给契约相对人带来权利实现上的障的忽视,从而给契约相对人带来权利实现上的障碍,同时也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碍,同时也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3万元对于一个储蓄所来讲也许完全可以承受得了万元对于一个储蓄所来讲也许完全可以承受得了,但如果是,但如果是30万、万、300万、万、3000万、万、3亿、亿、30亿、亿、300亿怎么办?在现实生活当中也并非没有出现过亿怎么办?在现实生活当中也并非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事例。我们应当从本案中汲取一些东西类似的事例。

46、我们应当从本案中汲取一些东西契 约 意 识本案的出现也许与我们金融制度的传统有关。回顾开篇案例詹某一直担任武潭信用社大关山信用社会计。1999年1月25日,詹某以武潭信用社的名义揽存,周某将13500元交付给詹,詹即开具了“信用合作社活期储蓄存款凭条”一张给周某,并加盖了詹某的私章詹某以上诉人的名义向公众揽存。詹某向被上诉人开具的活期储蓄存款凭条虽不是正规存单,又未加盖公章,但该凭条是真实的。被上诉人交付了存款给詹某,詹吸收存款,开出存单。詹收款后不将储户的存款入账,其责任不在被上诉人,系上诉人内部管理制度不严造成的后果,只能由上诉人向詹某追偿。为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上诉人应当兑付被上诉人的存

47、款及利息。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Image Info www.wizdata.co.kr -Note to customers:This image has been licensed to be used within this PowerPoint template only.You may not extract the image for any other use.法院法院查明查明认为认为审审理回顾开篇案例詹某一直担任武潭信用社大关山信用社会计。1 9 9 9本案是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桃江县武潭信用社大关山信用站代办员詹某向外揽存后,出具未加盖信用社公

48、章的非正规存单,有没有使原告周某与信用社之间形成存款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的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做出正确处理。争 议 焦 点本案是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桃江在案件审理中,不能仅仅以存单为唯一在案件审理中,不能仅仅以存单为唯一依据,还要审查存款关系是否成立。因依据,还要审查存款关系是否成立。因此,本案中原告周某所持的存单虽不是此,本案中原告周某所持的存单虽不是正规存单且又未加盖武潭信用社公章,正规存单

49、且又未加盖武潭信用社公章,但应对存款人利益加以保护。瑕疵存单但应对存款人利益加以保护。瑕疵存单如不能被证明系伪造、变造的存单,法如不能被证明系伪造、变造的存单,法院应对存款关系的真实性进行查证院应对存款关系的真实性进行查证相反,被告武潭信用社举不出存相反,被告武潭信用社举不出存款人未交付凭证所记载的款项的款人未交付凭证所记载的款项的证据。至于詹某未将所揽存款入证据。至于詹某未将所揽存款入账,此系信用社内部管理不严造账,此系信用社内部管理不严造成的后果,应由信用社自己承担成的后果,应由信用社自己承担。判令武潭信用社支付存款人周。判令武潭信用社支付存款人周某存款本息是合理合法的。某存款本息是合理合

50、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二)项第三项第三目的规定:持有人对瑕疵凭证的取得应目的规定:持有人对瑕疵凭证的取得应提供合理的陈述。本案中,原告周某主提供合理的陈述。本案中,原告周某主张权利的凭证虽有瑕疵,但有充分证据张权利的凭证虽有瑕疵,但有充分证据证实该凭证非伪造或变造,且其对该瑕证实该凭证非伪造或变造,且其对该瑕疵凭证的取得提供了合理的陈述。疵凭证的取得提供了合理的陈述。在案件审理中,不能仅仅以存单为唯一依据,还要审查存款关系是否各个银行简称搞笑版各个银行简称搞笑版 轻松一刻轻松一刻中央银行(央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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