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建设法规前前 言言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高等职业教育的教材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高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建设对于保证教育质量与规格,规范教育行为与过程,突出建设对于保证教育质量与规格,规范教育行为与过程,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建设法规在规范从业者行为的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建设法规在规范从业者行为的同时,也保护着从业者的利益,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素质,规范时,也保护着从业者的
2、利益,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避免工程建设人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避免工程建设人员员“有法不知、有法不依有法不知、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这也是建设法规的现象的发生,这也是建设法规的基本宗旨和基本要求。基本宗旨和基本要求。返回下一页前前 言言 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建设法规、掌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建设法规、掌握建设法规、遵守建设法规是工程建设行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握建设法规、遵守建设法规是工程建设行业及其相关领域的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法律素质。作为未来的工程建设工作者,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法律素质。作为未来的工程建设工
3、作者,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既是将来工作的需要,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既是将来工作的需要,也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为满足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的要求,提高高职院校学生为满足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的要求,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我们特组织编写了本教材。的法律素质,我们特组织编写了本教材。返回上一页 下一页前前 言言 全书以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建设
4、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我国建设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我国建设法规制度作了简洁而全面的论述,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法律术规制度作了简洁而全面的论述,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法律术语作了必要解释,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个问题所作的规语作了必要解释,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个问题所作的规定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定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岗位所涉及的工程法律法规进行了阐述,并对违造价咨询等岗位所涉及的工程法律法规进行了阐述
5、,并对违反工程建设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作了必要的介绍。反工程建设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作了必要的介绍。返回上一页目目 录录第第1章章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第第2章章 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第第3章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第第4章章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第第5章章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返回下一页目目 录录第第6章章 建设工程监理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法规第第7章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第第8章章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第第9章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建设工程合同
6、管理法规第第10章章 环境保护与建筑节能法规环境保护与建筑节能法规返回上一页绪论绪论 一、建设法规的概念一、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下一页绪论绪论二、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二、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 市
7、场经济,是指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指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正案规定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不仅是宪法。这不仅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也是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返回下一页上一
8、页绪论绪论 (二二)法制统一原则法制统一原则 建设法规的立法必须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建设法规体系是建设法规的立法必须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建设法规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法律体系与其他法律体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法律体系与其他法律体系不应冲突。组成本体系的每个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系不应冲突。组成本体系的每个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与要求,必须遵循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建设法规系统内部高与要求,必须遵循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建设法规系统内部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对低层次的法规及规章具有制约性和指导层次的法律、法规对低层次的法规及规章具有制约性和指导性的作用。地位相等的建设法规和规章在内
9、容规定上不应互性的作用。地位相等的建设法规和规章在内容规定上不应互相矛盾。相矛盾。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三三)责权利一致原则责权利一致原则 责权利一致是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在建设责权利一致是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在建设立法上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建设法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立法上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建设法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统一的。任何一个主体在享有建设法规规定的权行的义务是统一的。任何一个主体在享有建设法规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建设行政主管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利的同时也负有责任或义务
10、,权利和义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利的同时也负有责任或义务,权利和义务应彼此结合。务应彼此结合。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三、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与作用三、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与作用 (一一)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是指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状态,具体指法律地位是指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状态,具体指法律属于哪一个部门法及属于哪一个层次。确定建设法规的法律属于哪一个部门法及属于哪一个层次。确定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必须明确其法律性质,也就是确定建设法规属于法律地位,必须明确其法律性质,也就是确定建设法规属于哪一个部门法。而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就是以某一类社会关哪一个部门法。而部门法
11、的划分标准,就是以某一类社会关系为共同的调整对象。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所有法律规范的系为共同的调整对象。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同一法的部门。总和构成同一法的部门。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建设法规属于综合性法律部门,其主要部分为行政法规。建设法规属于综合性法律部门,其主要部分为行政法规。它所调整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社会关系是建设行政和管理关它所调整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社会关系是建设行政和管理关系,其特征完全符合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系,其特征完全符合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其内容是建设行政其内容是建设行政管理的内容管理的内容;其调整方式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命令、行政其调整方式是行政监督、
12、检查、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行政手段。因此,建设法规就其主要的法律规范的性处罚等行政手段。因此,建设法规就其主要的法律规范的性质来说,属行政法的范围,是行政法部门的分支部门,具体质来说,属行政法的范围,是行政法部门的分支部门,具体可称作建设行政法律部门。可称作建设行政法律部门。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当然,把建设法规作为行政法部门的分支,称作建设行政当然,把建设法规作为行政法部门的分支,称作建设行政法律部门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与其他部门法如经济法、民法法律部门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与其他部门法如经济法、民法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建设法规也调整部分经济关系和民事关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建设法规也调整部分经济关
13、系和民事关系。这表明系。这表明:建设法规是运用综合的手段对行政的、经济的、建设法规是运用综合的手段对行政的、经济的、民事的社会关系加以规范调整的法规。但就其主要的法律规民事的社会关系加以规范调整的法规。但就其主要的法律规范性质来说,多数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范性质来说,多数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二二)建设法规的作用建设法规的作用 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规范、指导建设行为 人们所进行的各种具体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进行。只人们所进行的各种具体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进行。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进行的行为才能得到国家的承认与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进行的行为才能得到国
14、家的承认与保护,也才能实现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保护,也才能实现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从事各种具体的建设活动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即建设法律从事各种具体的建设活动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即建设法律规范。建设法规对人们建设行为的规范性表现为两方面规范。建设法规对人们建设行为的规范性表现为两方面: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1)必须为一定的建设行为。如必须为一定的建设行为。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定规定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15、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此即为义务性此即为义务性的建设行为之规定。的建设行为之规定。(2)禁止为一定的建设行为。如禁止为一定的建设行为。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定规定规定:“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已发出的招标文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件。”“”“投标企业不得串通作弊,不得行贿,不得哄抬标投标企业不得串通作弊,不得行贿,不得哄抬标价。价。”这些规定均体现出建设法规对具体建设行为的规范和这些规定均体现出建设法规对具体建设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指导作用。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保护合法
16、建设行为 建设法规应对一切符合本法规的建设行为给予确认和保护。建设法规应对一切符合本法规的建设行为给予确认和保护。如如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规定:“对于维护城市燃气安全对于维护城市燃气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和门或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积极开展招标工作的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积极开展招标工作的通知知规定规定:“要把所有的承发包交易,都组织到建筑市场内公要把所有的承发包交易,都组
17、织到建筑市场内公平进行,坚决取缔私下的交易。平进行,坚决取缔私下的交易。”“”“监督承发包双方遵守招监督承发包双方遵守招投标和承发包的有关规定,使招标投标工作和工程合同管理投标和承发包的有关规定,使招标投标工作和工程合同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上述通知精神制定的根据上述通知精神制定的建筑市场管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理规定中规定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和平等竞争。平等竞争。”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处罚违
18、法建设行为 建设法规必须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罚。否则,建建设法规必须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罚。否则,建设法规的制度就会因得不到强制手段的保障,变成无实际意设法规的制度就会因得不到强制手段的保障,变成无实际意义的规范。如义的规范。如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规定规定:“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19、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设施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四、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和意义四、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和意义 (一一)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 (1)掌握建设法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基本概念及建设活掌握建设法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基本概念及建设活动的基本建筑程序。动的基本建筑程序。(2)熟悉建筑活动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所涉及
20、的法熟悉建筑活动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所涉及的法规及分类,并能在实践中逐渐加深对其理解和选用。重点是规及分类,并能在实践中逐渐加深对其理解和选用。重点是建筑活动基本法律规范。建筑活动基本法律规范。(3)明确建设法规在我国建筑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和如何实明确建设法规在我国建筑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和如何实施,并掌握我国新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施,并掌握我国新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绪论绪论 (二二)学习建设法规的意义学习建设法规的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村镇、住宅建设规模不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村镇、住宅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已逐步发展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之
21、一。断扩大,建筑业已逐步发展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因此,对于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督的工程技术因此,对于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督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以相应建设法规为准则,依法从事建设活动管理人员,必须以相应建设法规为准则,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和建设行政管理活动,这就要求必须深入学习和掌握相应的和建设行政管理活动,这就要求必须深入学习和掌握相应的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返回上一页第第1章章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节第三节 历史文化名
22、城保护与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文物保护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所谓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所谓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
23、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返回下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一、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一、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坚持城乡统筹。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体现了党的十一七大提体现了党的十一七大提出的出的“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基本形成”的目标要求。的目标要求。各地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
24、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各地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庄发展,根据各类规划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编制好相关规划。庄发展,根据各类规划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编制好相关规划。实施城乡规划时,要根据城乡特点,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实施城乡规划时,要根据城乡特点,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完善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坚持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管理,完善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坚持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2)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认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认识我国人口众多、人
25、均资源短缺和环境容量压力大的基本国情。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短缺和环境容量压力大的基本国情。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认真分析城乡建设发展的资源环境条件,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认真分析城乡建设发展的资源环境条件,明确为保护环境、资源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合理确定发展明确为保护环境、资源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建设步骤和建设标准,推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从粗放规模、建设步骤和建设标准,推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型向集约型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3)关注民生。要按照关注民生。要按
26、照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党的有关要求,落实党的十一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的十一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进一步重视社会公重要战略部署,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进一步重视社会公正和改善民生。要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正和改善民生。要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要关注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要关注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做好住房建设规划。要加强对公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做好住房建设规划。要加强对公共安全的研究,提高城乡
27、居民点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共安全的研究,提高城乡居民点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4)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规划实施的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规划实施的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充实规划内容,落实规划进规划编制方法,充实规划内容,落实规划“四线四线”等强制等强制性内容。要坚持性内容。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严格执行规划编制、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严格执行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备案的程序性要求。要按照
28、审批、修改、备案的程序性要求。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规划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制度。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规划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制度。要依法做好城乡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和总结。规划的实施要要依法做好城乡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和总结。规划的实施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要求进行,保证规划许可内容和程序的合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要求进行,保证规划许可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性。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5)先规划后建设。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编的要求,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29、划、乡和村制城乡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和村庄规划。坚持以经依法批准的上位规划为依据,编制下位规庄规划。坚持以经依法批准的上位规划为依据,编制下位规划不得违背上位规划的要求,编制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国家有划不得违背上位规划的要求,编制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各地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依据经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各地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依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事权进行规定的事权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纠正违法行
30、为。监督检查,查处、纠正违法行为。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二、实施二、实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的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在总结十几年来是在总结十几年来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和和村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的基础上,以及在总结改施行的基础上,以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制定的法律。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制定的法律。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
31、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的施行,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在城乡经济发展与建设中,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控作用,在城乡经济发展与建设中,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坚持社会的平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坚持社会的平衡发展,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衡发展,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施行,还将加的施行,还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及所属各有关部门行政行为的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及所
32、属各有关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从监督检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从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城乡规划工作做得更好。任感和使命感,把城乡规划工作做得更好。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三、村镇用地的分类三、村镇用地的分类 一般村镇用地可分为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按性质的不一般村镇用地可分为建设用地和
33、非建设用地。按性质的不同,建设用地可分为以下几类同,建设用地可分为以下几类:(1)生产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包括工厂、动力设施、仓库、工厂内的交包括工厂、动力设施、仓库、工厂内的交通运输专用线和卫生防护地带等,以及村庄中副业、畜牧业、通运输专用线和卫生防护地带等,以及村庄中副业、畜牧业、渔业、建材业等生产加工用地等。渔业、建材业等生产加工用地等。(2)生活居住用地生活居住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公共绿化包括居住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公共绿化及道路广场用地。及道路广场用地。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3)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34、包括村庄内的主、次干道,以及集镇中的包括村庄内的主、次干道,以及集镇中的车站、码头等用地。车站、码头等用地。(4)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包括自来水、变电所、电力通讯设施、防包括自来水、变电所、电力通讯设施、防洪堤坝以及各种管线工程及其构筑物用地。洪堤坝以及各种管线工程及其构筑物用地。(5)农贸市场用地农贸市场用地:集镇中专门开辟的为农贸市场而使用的独集镇中专门开辟的为农贸市场而使用的独立地段。立地段。(6)其他用地其他用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防护林带以及村镇以外单位包括卫生隔离带、防护林带以及村镇以外单位所占用地等。所占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集体耕地、农民自留地、果园、苗圃、竹非建设用地包括
35、集体耕地、农民自留地、果园、苗圃、竹园、桑林、花圃、河塘以及乡镇零星地等。园、桑林、花圃、河塘以及乡镇零星地等。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四、村镇用地的选择和布局四、村镇用地的选择和布局 村镇用地的选择和布局包括原址改建、扩建及新址的选建,村镇用地的选择和布局包括原址改建、扩建及新址的选建,是指在村镇分布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条件、是指在村镇分布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空间环境条件、农业用地等综合分析,合理工程地质条件、空间环境条件、农业用地等综合分析,合理地选择和布局各项建设用地。主要应从以下几
36、个方面进行考地选择和布局各项建设用地。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虑: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1)生活居住区。生活居住区是村镇的主要组成部分,用地生活居住区。生活居住区是村镇的主要组成部分,用地往往占乡镇总用地的往往占乡镇总用地的5000以上。生活居住区位置应当适中,以上。生活居住区位置应当适中,一般宜在生产作业区附近,但须在工副业生产区和牲畜饲养一般宜在生产作业区附近,但须在工副业生产区和牲畜饲养区的上风、上游方向。居住区应尽可能选择在荒地、薄地上,区的上风、上游方向。居住区应尽可能选择在荒地、薄地上,但应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充足,
37、水质要好但应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充足,水质要好;选择在地势高、背选择在地势高、背坡向阳、排水方便之处坡向阳、排水方便之处;交通要方便,但要与铁路和主要公路交通要方便,但要与铁路和主要公路有一定距离。有一定距离。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2)公共建筑区。公共建筑区是村镇公共建筑的主要集中地公共建筑区。公共建筑区是村镇公共建筑的主要集中地(包括集镇和中小村庄包括集镇和中小村庄),通常采用集中布置,通常采用集中布置(学校和较大的卫学校和较大的卫生院除外生院除外),设于居住区内适宜的位置,一般布置在居住区中,设于居住区内适宜的位置,一般布置在居
38、住区中心地带或乡镇主要入口处。卫生院、学校、农贸市场,可根心地带或乡镇主要入口处。卫生院、学校、农贸市场,可根据其功能要求,设在村镇边缘的适当地段。据其功能要求,设在村镇边缘的适当地段。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3)工副业生产区。工副业生产区包括工业、副业、畜牧业、工副业生产区。工副业生产区包括工业、副业、畜牧业、渔业等。为了避免对居住区的污染,工副业生产区应布置在渔业等。为了避免对居住区的污染,工副业生产区应布置在居住区和公共建筑区的下风位和侧风位,河流的下游。有害居住区和公共建筑区的下风位和侧风位,河流的下游。有害的、有危险性的生
39、产建筑要安排在村镇外的独立地段。一般的、有危险性的生产建筑要安排在村镇外的独立地段。一般生产区和居住建筑区之间最好布置必要的隔离带。工副业生生产区和居住建筑区之间最好布置必要的隔离带。工副业生产区要靠近水源、电源,交通要方便。产区要靠近水源、电源,交通要方便。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4)牲畜饲养区。牲畜饲养区主要是较大型的家畜家禽牲畜饲养区。牲畜饲养区主要是较大型的家畜家禽(猪、猪、牛、羊、鸡、鸭、兔等牛、羊、鸡、鸭、兔等)饲养房舍地区。一般布置在生活居住饲养房舍地区。一般布置在生活居住区和公共建筑区的下风、下游,工副业生产区的上风
40、位、侧区和公共建筑区的下风、下游,工副业生产区的上风位、侧风位和上游地段。对于大型的机械化养鸡场、乳牛场,还应风位和上游地段。对于大型的机械化养鸡场、乳牛场,还应在村镇外选择适当地段单独建造。在村镇外选择适当地段单独建造。(5)名胜古迹和古建筑。我国名胜古迹和古建筑众多,其建名胜古迹和古建筑。我国名胜古迹和古建筑众多,其建筑风格丰富多样。对于乡镇规划区域内部和附近的名胜古迹、筑风格丰富多样。对于乡镇规划区域内部和附近的名胜古迹、革命历史遗迹和具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在规划中要注意加革命历史遗迹和具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在规划中要注意加以保护、修缮和充分利用。以保护、修缮和充分利用。返回下一页上一页
41、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五、村镇建设规划的内容五、村镇建设规划的内容 (1)根据村镇现有条件和发展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划期根据村镇现有条件和发展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划期限内人口发展的需要,确定村镇中住宅建筑用地、公共建筑限内人口发展的需要,确定村镇中住宅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道路及绿化用地等经济技术指标和各用地、生产建筑用地、道路及绿化用地等经济技术指标和各种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种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返回下一页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法规概述述 (2)在确定的村镇用地范围内,划分村镇内部各项建设
42、的功在确定的村镇用地范围内,划分村镇内部各项建设的功能分区。能分区。(3)统一安排、合理布局村镇内部道路网,并和对外交通系统一安排、合理布局村镇内部道路网,并和对外交通系统有机连接起来。统有机连接起来。(4)结合村镇当地条件,规划各种公用设施。结合村镇当地条件,规划各种公用设施。(5)安排建设项目顺序及其规模,估算近期建设年度投资概安排建设项目顺序及其规模,估算近期建设年度投资概算,提出实施建设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算,提出实施建设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返回上一页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
43、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十届全国人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于次会议于2007年年10月月28日通过了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
44、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下一页返回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
45、体规划、镇总体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一、城乡规划的制定一、城乡规划的制定 根据根据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关于城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关于城乡规划的制定,本法作了如下规
46、定规划的制定,本法作了如下规定:(1)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的编制。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和规模
47、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3)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48、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4)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5)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审批
49、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
50、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二节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6)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