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索 赔9.1 概述v一、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一、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v1、索赔的含义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要求。v2、索赔的特征 索赔是双向的。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v3、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几点区别二、索赔的起因二、索赔的起因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 三、索赔管理的特点三、索赔管理的特点1.索赔工作贯穿工程
2、项目始终2.索赔是一门融工程技术和法律于一体的综合学问和艺术3.影响索赔成功的相关因素多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4.索赔的原则v四、工程索赔的现状与作用四、工程索赔的现状与作用1、我国工程索赔的现状、我国工程索赔的现状 索赔意识薄弱,对索赔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索赔专门人才缺乏。索赔管理的理论研究还不能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2、工程索赔的作用、工程索赔的作用v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v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v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
3、v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7 5.5.索赔的分类索赔的分类索赔的分类按索赔的合同依据按索赔的合同依据按索赔的目标按索赔的目标按发生索赔的原因按发生索赔的原因按索赔的处理方式按索赔的处理方式按索赔的对象按索赔的对象 合同内索赔合同内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道义索赔工期索赔工期索赔,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索赔索赔;反索赔反索赔单项索赔单项索赔,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工程拖期索工程拖期索赔赔;加速施工索赔加速施工索赔;施工现场变施工现场变化索赔化索赔8No.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9(1)(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Claims
4、for Extension of Time)(Claims for Extension of Time)工期索赔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承包人向业主要求批准顺延合同施工工期,即是将原来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的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No.2.按索赔目标分类(2)(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Financial compensation)(Financial compensation)费用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Losses and expenses),也就
5、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Financial Compensation)。施工费用超支的原因,主要来自两种情况:施工受到干扰,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业主指令工程变更或额外工程,导致工程成本增加。10(1)(1)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2)(2)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3)(3)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索赔;(4)(4)工程范围变更引起的索工程范围变更引起的索赔;赔;(5)(5)增加增加(或减少或减少)工程量引工程量引起的索赔;起的索赔;(6)(6)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7)(7)资料文件错误引起的索资料文件错误引起的索赔;赔
6、;(8)(8)暂停施工引起的索赔;暂停施工引起的索赔;(9)(9)终止合同引起的索赔;终止合同引起的索赔;(10)(10)设计图纸拖交引起的索设计图纸拖交引起的索赔赔(11)(11)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12)(12)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13)(13)业主风险引起的索赔业主风险引起的索赔(14)(14)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15)(15)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16)(16)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17)(17)法律法规变更引起的索法律法规变更引起的索赔赔(18)(18)对合同文件的不同理解对合同文件的不同理解引起的
7、索赔引起的索赔No.3.按索赔的原因分类(1)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2)总索赔 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通常在如下情况下采用一揽子索赔:a)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或双方对合同的解释有争议,而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单项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b)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施工过程中的单项索赔得不到及时解决。c)在一些复杂的工程中,当干扰事件多,几个干扰事件同时发生,或有一定的连贯性,互相影响大,难以一一分清,则可以综合在一起提出索赔。No.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12v通常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为了取得经济补偿通常把承包商向
8、业主提出的、为了取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索赔索赔”;把业主向承;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业主经济损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业主经济损失的补偿要求,称为失的补偿要求,称为“反索赔反索赔”。这一定义已为。这一定义已为国际工程承包界所公认和普遍应用,具有特定的国际工程承包界所公认和普遍应用,具有特定的明确含义。明确含义。v牛律法律指南牛律法律指南中对反索赔的含义是这样写的;中对反索赔的含义是这样写的;“由被索赔一方发起的对该项索赔坚持进行检查由被索赔一方发起的对该项索赔坚持进行检查和处理的行动。它不仅是对该项索赔的防卫和反和处理的行动。它不
9、仅是对该项索赔的防卫和反驳,而且是对索赔者提出实质性索赔的一个独立驳,而且是对索赔者提出实质性索赔的一个独立的行动。的行动。”No.5.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按索赔当事人分类v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v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v以上两种又称施工索赔施工索赔v v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 v承包商与保险公司的索赔v以上两种又称商务索赔商务索赔六、索赔事件六、索赔事件在工程实践中,承包商可以提出的索赔事件通常有:1、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设计图纸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及行驶道路、接通水电等,造成工程拖延和费用增加。2、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3、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
10、顺序,打乱了工程施工计划。4、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的指令或提供错误的数据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或窝工等。5、工程数量变更,使实际工程量与原定工程量不同。6、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六、索赔事件六、索赔事件7、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8、业主指令工程加速。9、不可抗力因素。10、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11、合同缺陷,如条款不全、错误或前后矛盾,双方就合同理解产生争议。12、物价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上涨。13、国家政策、法令修改,如增加或提高新的税费、颁布新的外汇管制条例等。14、货币贬值,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汇率损失等。图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
11、承包商原因设计原因业主方原因外界条件加速施工业主失误改变工作范围提高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变化现场条件变化承包商建议承包商失误设计变更现场施工签证变更合同变更七、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承包人的索赔程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索赔意向通知 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2、索赔报告递交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3、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2)索赔成立条件 a)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
12、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4、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5、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出进一步要求,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业主批准。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协商双方达到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
13、,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解决7.1补充:工程师对索赔管理一、工程师对工程索赔的影响 1、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2、工程师有处理索赔问题的权力 3、作为索赔争议的调解人 4、在争执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作为见证人二、工程师索赔管理任务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2、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发生 3、公正地处理和解决索赔三、工程师索赔管理原则 1、公正原则 2、及时履行职责原则 3、协商一致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四、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1、审查索赔证据 (1)合同文件;(2)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4
14、)施工现场记录;(5)施工会议记录;(6)工程照片;(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9)检查和试验记录;(10)汇率变化表;(11)各类财务凭证;(12)其他有关资料。2、审查工期延展要求对索赔工期延展,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3)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3、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除了划清合同责任以外,还应注意索赔计算的取费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1)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2)审核索赔取费的合理性(3)审核索赔计算的正确性。主要注意的问题包括:a)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
15、价,不仅含有直接费,还包括间接费、风险费、辅助施工机械费、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等项目的摊销成本。在索赔计算中不应有重复取费。b)停工损失中,不应以计日工费计算。闲置人员不应计算在此期间的奖金、福利等报酬,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刮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c)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因工程师临时改变工作内容或作业方法的功效降低损失的区别。凡可改作其他工作的,不应按停工损失计算,但可以适当补偿降效损失。五、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工程师通常可以对承包人的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有:(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2)业
16、主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3)事实依据不足;(4)合同依据不足;(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7)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8)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9)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六、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2、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3、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4、建立和维护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威信的9.2费用索赔一、费用索赔的含义 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
17、,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二、与工期索赔相比,费用索赔有以下一些特点:v费用索赔的成功与否及其大小事关承包商的盈亏,也影响业主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因而费用索赔常常是最困难、也是双方分歧最大的索赔。v索赔费用的计算比索赔资格或权利的确认更为复杂。v在工程实践中,常常是许多干扰事件交织在一起,很难清楚、准确地划分开 v三、索赔原因v业主违约索赔。v工程变更。v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或预付款。9.2费用索赔v三、索赔原因v工程加速。v业主或工程师责任造成的可补偿费用的延误。v工程中断或终止。v工程量增加(不含业主失误)。v业主指定分包商违约。v合同缺陷。v国家
18、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9.2费用索赔三、可索赔费用的分类可索赔费用的分类 1.按可索赔费用的性质划分额外工作索赔损失索赔2.按可索赔费用的构成划分直接费 间接费按照工程惯例,承包商的索赔准备费用、索赔金额在索赔处理按照工程惯例,承包商的索赔准备费用、索赔金额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等是不能索赔的,因而期间的利息、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等是不能索赔的,因而不应将这些费用包含在索赔费用中。不应将这些费用包含在索赔费用中。四、常见索赔事件的费用构成四、常见索赔事件的费用构成索赔事件 可能的费用项目 说 明 工程延误1.人工费增加 包括工资上涨、现场停工、窝工、生产效率降低,不合理使用劳
19、动力等损失 2.材料费增加 因工期延长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 3.机械设备费 设备因延期引起的折旧费、保养费、进出场费或租赁费等 4.现场管理费增加 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等,现场办公设施,现场日常管理费支出,交通费等 5.因工期延长的通货膨胀使工程成本增加 6.相应保险费、保函费增中 7.分包商索赔 8.总部管理费分摊 9.推迟支付引起的兑换率损失 索赔事件 可能的费用项目 说 明 工程加速1.人工费增加 因业主指令工程加速造成增加劳动力投入,不经济地使用劳动力,生产效率降低等 2.材料费增加 不经济地使用材料,材料提前交货的费用补偿,材料运输费增加 3.机械设备费 增加机械投入,不经济地
20、使用机械 4.因加速增加现场管理费 也应扣除因工期缩短减少的现场管理费 5.资金成本增加 费用增加和支出提前引起负现金流量所支付的利息 索赔事件 可能的费用项目 说 明 工程量增加费用构成与合同报价相同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一定比例(如5%,10%)的工程量增加风险,超出部分才予以补偿 合同规定工程量增加超出一定比例时(如15%20%)可调整单价,否则合同单价不变 索赔事件 可能的费用项目 说 明 工程中断1.人工费增加 如留守人员工资,人员的遣返和重新招雇费,对工人的赔偿等 2.机械使用费 设备停置费,额外的进出场费,租凭机械的费用等 3.保函、保险费、银行手续费 4.贷款利息 5.总部管理
21、费 6.其他额外费用 如停工、复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工地重新整理等费用 v承包商可以提出人工费的索赔的情况承包商可以提出人工费的索赔的情况v 因业主增加额外工程,或因业主或工程师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导致承包商人工单价的上涨和工作时间的延长。v 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政策等变化而导致承包商人工费用方面的额外增加,如提高当地雇佣工人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或增加保险费用等。v若由于业主或工程师原因造成的延误或对工程的不合理干扰打乱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致使承包商劳动生产率降低,导致人工工时增加的损失,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生产率降低损失的索赔。v2、材料费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承包商可提出材料费的索赔:v由于业
22、主或工程师要求追加额外工作、变更工作性质、改变施工方法等,造成承包商的材料耗用量增加,包括使用数量的增加和材料品种或种类的改变。v在工程变更或业主延误时,可能会造成承包商材料库存时间延长、材料采购滞后或采用代用材料等,从而引起材料单位成本的增加。5、利息 利息,又称融资成本或资金成本,是企业取得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融资成本主要有两种:额外贷款的利息支出和使用自有资金引起的机会损失。只要因业主违约(如业主拖延或拒绝支付各种工程款、预付款或拖延退还扣留的保留金)或其它合法索赔事项直接引起了额外贷款,承包商有权向业主就相关的利息支出提出索赔。利息索赔额的计算方法可按复利计算法计算,利率一般按承包
23、商在正常情况下的贷款利率计算。v6、利润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承包商一般可以提出利润索赔:v因设计变更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v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索赔;v施工范围变更导致的索赔;v合同延期导致机会利润损失;v合同终止带来预期利润损失等。7、现场管理费 v直接成本的现场管理费索赔现场管理费索赔额一般可按该索赔事件直接费乘以现场管理费费率,而现场管理费费率等于合同工程的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该合同工程直接成本总额。工地管理费总额工地管理费各分项数额 工地管理费分摊率=(工地管理费总额/工程直接费)100v工程延期的现场管理费索赔用实际(或合同)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实际(或合同)工期,得到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
24、费率,然后用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费率乘以可索赔的延期时间,可得到现场管理费索赔额,对于在可索赔延误时间内发生的变更令或其它索赔中已支付的现场管理费,应从中扣除。图5-3 工程变更价格中的直接成本 工程实体消耗价格组成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工程变更价格的直接成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组成。对于措施项目的报价,承
25、包商在一般只报含有管理费和利润的总价。上述有些项目一般不会因为工程变更有所增减,比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文明施工费等。但是也有些和工程变更内容直接相关,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脚手架费等。9.3工期索赔v一、工期延误的合同一般规定工期延误的合同一般规定 v在FIDIC合同条件合同条件第44(8.4)条规定:“如果由于任何种类的额外或附加工程量,或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的拖延,或异常的恶劣气候条件,或其他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非由于承包商的违约,使得承包商有理由为完成工程而延长工期,则工程师应确定该项延长的期限,并应相应通知业主和承包商”。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6、条件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3条规定: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
27、期。二、关于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合同一般规定二、关于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合同一般规定如果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未能在原定的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延长的合同工期内竣工时,承包商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具体内容主要有二点:(1)如果承包商没有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或按合同有关条款重新确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工程时,工程师将签署一个承包商延期的证明文件。(2)根据此证明文件,承包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业主赔偿合同规定的延期损失。三、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的目的三、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的目的v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免去或推卸自己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责任。v确定新的工程竣工日期及其相应的维修期。v确定与工期延长有关的赔偿费用。四、工程延
28、误的分类和识别四、工程延误的分类和识别v按工程延误原因划分v因业主及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v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v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延误 v按工程延误的可能结果划分v可索赔延误 v不可索赔延误 v按延误事件之间的时间关联性划分v单一延误v共同延误 v交叉延误 v按延误发生的时间发布划分v关键线路延误 v非关键线路延误 五、工程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五、工程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工程延期的影响因素可以归纳为两大类:v合同双方均无过错的原因或因素而引起的延误,主要指不可抗力事件和恶劣气候条件等;v由于业主或工程师原因造成的延误。v根据工程惯例对于第一类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承包商只能要求延长工期,很难或
29、不能要求业主赔偿损失v对于第二类原因v假如业主的延误已影响了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承包商既可要求延长工期,又可要求相应的费用赔偿v如果业主的延误仅影响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且延误后的工作仍属非关键线路,而承包商能证明因此引起的损失或开支,如劳动窝工、机械停滞费用等,则承包商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但完全有可能要求费用赔偿。六、共同和交叉延误的处理原则六、共同和交叉延误的处理原则v在初始延误是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情况下,随之产生的任何非承包商原因的延误都不会对最初的延误性质产生任何影响,直到承包商的延误缘由和影响已不复存在。v如果在承包商的初始延误已解除后,业主原因的延误或双方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延误依然在起作
30、用,那么承包商可以对超出部分的时间进行索赔。v反之,如果初始延误是由于业主或工程师原因引起的,那么其后由承包商造成的延误将不会使业主摆脱(尽管有时或许可以减轻)其责任。v如果初始延误是由双方不会控制因素引起的,那么在该延误 时间内,承包商只可索赔工期,而不能索赔费用。七、工期索赔的依据七、工期索赔的依据(1)合同约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2)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如网络图、横道图等;(3)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月、季、旬进度实施计划;(4)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如会谈纪要、来往信件、确认信等;(5)施工志、气象资料;(6)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7)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31、(8)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9)其他有关工期的资料等。v八、工期索赔的程序八、工期索赔的程序v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9-0201)规定:承包人在第13条规定的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36条规定: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按照索赔条款规定的程序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v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的规定vF
32、IDIC施工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在第44条规定的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在上述通知之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它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工程师详细复查全部情况后,应在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vJCT80合同条件1、一旦承包商认识到工程延误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就应该立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建筑师,而且该延误通知书中必须指出引起延误的原因及其相关事件;2、承包商应尽可能快地详细给出延误事件的可能
33、后果;3、承包商必须尽快估算出竣工日期的推迟时间,而且必须单独说明每一个延误事件的影响,以及延误事件之间的时间相关性;4、若承包商在延误通知书中提及了任一 指定分包商,他就必须将延误通知书、延误的细节及估计后果等复印件送交该指定分包商;5、承包商必须随时向建筑师递交关于延误的最新发展状况及其对竣工日期的影响报告,并同时将复印件送交有关的指定分包商。承包商有责任在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中,随时报告延误的发生、发展及其影响,直至工程已实际完成;6、承包商必须不断地尽最大努力阻止延误发展,并尽可能减少延误对竣工日期的影响。这不是说承包商必须增加支出以挽回或弥补延误造成的时间损失,但是承包商应确信其工程进度
34、是积极、合理的;7、承包商必须完成建筑师的所有合理要求。如果业主要求并批准采用加速措施,并支付合理的费用,承包商就有责任完成工程加速。九、工期索赔的分析流程九、工期索赔的分析流程1.原因分析 2.网络计划分析 3.业主责任分析 4.索赔结果分析十、工期索赔方法十、工期索赔方法1网络分析法 2比例类推法 按工程量进行比例类推 按造价进行比例类推 3直接法9.4反索赔v一、反索赔的含义 v二、索赔与反索赔之辩证关系 完整的索赔管理应该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方面,两者密不可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通过索赔可以追索损失,获得合理经济补偿,而通过反索赔则可以防止损失发生,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利益。v三、作用
35、v减少或预防损失的发生。v一次有效的反索赔不仅会鼓舞工程管理人员的信心和勇气,有利于整个工程的施工和管理。v做好反索赔工作不仅可以使自己免于损失,而且可以从中重新发现索赔机会。v有效的反索赔有赖于企业科学、严格的基础管理;反之,正确开展反索赔工作,也会促进和提高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的水平。四、反索赔的内容v防止对方提出索赔v自己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防止自己违约 v如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干扰事件,则应立即着手研究和分析合同依据,收集证据,为提出索赔或反击对主的索赔做好两手准备。v体现积极防御策略的常用手段是先发制人,首先向对方提出索赔。v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常用的措施:抓住对方
36、的失误,直接向对方提出索赔,以对抗或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达到最终解决索赔时互作让步或互不支付的目的。五、索赔报告一般存在的问题五、索赔报告一般存在的问题1.不能清楚、客观地说明索赔事实;2.不能准确合理地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证明自己的索赔资格;3.不能准确计算和解释所要求的索赔金额(时间),往往夸大索赔值;4.希望通过索赔弥补自己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自己责任引起的损失;5.由于自己管理存在问题,不能准确评估双方应负责任范围;6.期望留有余地与对方讨价还价等。六、对对方索赔报告的反驳或反击六、对对方索赔报告的反驳或反击1.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2.索赔事件的真实性 3.干扰事件原因、责任分析 4.
37、索赔理由分析 5.索赔证据分析6.索赔值审核 7.对工期索赔值的审核 干扰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是否有重复计算;共同或交叉延期 对费用索赔值的审核七、业主或工程师可以对承包商的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七、业主或工程师可以对承包商的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v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其它第三方的责任;v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负有责任,承包商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v事实依据不足;v合同依据不足;v承包商未遵守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v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v承包商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v承包商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v承包商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v承包商的损失计算夸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