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主主 讲:讲:宋宋 儒儒 亮亮 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自律维权 讲 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广 东 省 四 五 普 法 高 级 讲 师 团 成 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医师维权的法源、路径与忠告法学副教授法学副教授医学学士医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硕士2 一、范围与数目 二、适用与取舍 三、空间与方向 四、维权与问题上篇 法源3一、范围与数目4医疗卫生法律 9部行政法规 20部(废1部)部门规章 77部(废4部)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制定中医师维权所涉及的医类法律法规5名称名称 位阶位阶 时间跨度时间跨度数量数量 医疗卫医疗卫 生法律生法律 人大及人大及 常委会常委会
2、 19861202到到20011027 (15年)年)9 9部部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国务院国务院19870401到到20030808(16年)年)2020部部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卫生部卫生部19871128到到20031027(16年)年)7777部部 诊疗护理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范、常规 规范规范 性文件性文件 制定中制定中医师维权所涉有效的医类法律法规6二、适用与取舍7告知法律规定的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
3、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
4、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取舍1、宪法及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4、其他规范性文件8三、方向与理由9(一)方向10 目前,医师维权最可有所作为的维权方向:参与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制定和利用与发挥专业学术团体的作用宋儒亮:医疗纠纷与诊疗规范的法律解读,应用抗感染药物防治外科感染的指导意见编写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暨外科专家感染研讨会,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11(二)理由(二)理由12(1 1)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成为医疗
5、事故有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成为医疗事故有无的标准的标准(2 2)参与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制定利于医师)参与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制定利于医师维权维权(3 3)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完善利于医学人共)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完善利于医学人共同体形成同体形成(4 4)法律的完善利于行业协(学)会更好地)法律的完善利于行业协(学)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发挥作用13四、维权与问题14 (一)(一)公民的权利与医师的法定权利公民的权利与医师的法定权利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
6、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15 (二)问题(二)问题 1 1、实务问题、实务问题 2 2、法理问题、法理问题 3 3、法律思考、法律思考16中篇 路径一、救济类型一、救济类型二、救济特性二、救济特性三、影响因素三、影响因素17(一)医院救济(一)医院救济(二)私力
7、救济(二)私力救济(三)公力救济(三)公力救济(四)学会救济(四)学会救济(五)协会救济(五)协会救济一、救济类型一、救济类型18二、救济特点19(一)走向与称谓:概括为(一)走向与称谓:概括为“三阶段四步曲三阶段四步曲”三阶段三阶段:争议与自行和解阶段;行政调解或民事诉讼阶段;刑事诉讼阶段 四案由四案由:医疗服务合同;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重大医疗事故罪 (二)医疗纠纷法律处理 民事途径(如民事诉讼);行政途径(如行政诉讼);刑事途径(如刑事诉讼)(三)医疗纠纷处理所涉的法规 法规繁杂 条文众多 (四)医疗纠纷处理所涉的责任种类 违约责任;一般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公平责
8、任(五)医疗纠纷处理所涉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责任;公平责任原则20三、影响因素21(一)循证医学的冲击(二)医法之间的彼此渗透(三)医学用语的法律解读(四)其它因素22下部下部 忠告忠告一、临床忠告一、临床忠告二、法理忠告二、法理忠告三、律师忠告三、律师忠告23一、临床忠告诊断类签字类医嘱类出具与执业范围相关或执业类别相符医学证明文件签比不签好,签的多比少好。签字是证明患方同意与不同意的最优选择,如尸体解剖问题上患者签字确认优于其口头承诺上级医嘱优于下级医嘱;专科医嘱优于通科医嘱;会诊医嘱优于本科医嘱对危急患者必须无条件进行诊治;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
9、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首位: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其次:无法取得患者同意时,应当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最后;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病历记录一致性,如护理记录与医生病历记录等的统一 注意:医院病案考核资料与举证责任之间的关系24诊断类签字类医嘱类诊断须真实、谨慎、准确、及时、完整等,如例出并发症或黄疸原因待查”等,防举证不能活并规范书写手术记录(如胰腺手术可记录为:既未伤到周围组织器官,也无过多出血等;并注意无涂改的记录文字)抢救急危患者
10、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病历,并加以注明非正当诊断治疗不得使用(麻、毒、精与放)药品部分患者(车祸类、刑事类、保险类等须第三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病历等慎请实习或进修大夫等书写药品应当使用(说明书)与药品实际使用(临床应用)的一致性,防对不良反应举证不能亲自诊查、调查与出具医学文书如实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告知患者,但避免不利后果(卫生部能否有所作为?)及时解答咨询;出院医嘱要全勿缺其它其它其它一、临床忠告(续)25二、法理忠告个别案例与普遍病例的冲突与协调个别案例与普遍病例的冲突与协调法律思维与医学思维的冲突与协调法律思维与医学思维的冲突与协调法律事实与医学事实的冲突与协调法律事实与医学事
11、实的冲突与协调人文关怀与医疗程序的冲突与协调人文关怀与医疗程序的冲突与协调医疗创新与法律保守的冲突与协调医疗创新与法律保守的冲突与协调法律教育与医学教育的渗透与协调法律教育与医学教育的渗透与协调 处方权是私权利还是公权力?处方权是私权利还是公权力?26三、律师忠告三、律师忠告 患者打官司;医院来应讼患者打官司;医院来应讼 讲理守法讲理守法纠纷难以避免;解决征途遥远纠纷难以避免;解决征途遥远 原告决定原告决定医方举证接轨;医方免职苛刻医方举证接轨;医方免职苛刻 国际惯例国际惯例防范关键在实体;自保核心在程序防范关键在实体;自保核心在程序 实践心得实践心得抓诊疗规范常规,减少医疗事故抓诊疗规范常规,减少医疗事故 医法结合医法结合医法分工不能取代;纠纷应托律师帮手医法分工不能取代;纠纷应托律师帮手各司其职各司其职27 现为提问与回答时间现为提问与回答时间 不妥之处不妥之处 恭请各位专家批评并指正恭请各位专家批评并指正谢谢 谢谢二二0000四年八月四年八月 广东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