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安全管理规定人身安全纪律1 .上学、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到校,安全离校。2 .严禁在走廊上追逐疯打、互相推挤或进行其它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活动。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3 .不准从宿舍内或楼上抛掷任何物品,宿舍窗台不得放置花盆及其它重物,避免落下伤人。4 .未经学校批准,不能到学校楼顶和高一组团五楼以上部份、空置的房间以及偏僻的场所活动。5 .不得使用学校严禁携带的任何违禁物品,不得把各类恐怖及危险性玩具带入校园,不得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不得将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园,违者将予以纪律处分。6 .未经学校同意,科任教师和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
2、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后组织外出。7 .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学校。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具体请假制度如下:(1)临时请假:请假一天或在家停留一晚的,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住校生须填写出行条(一式3份)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教育处留存一份,同时各交一份给副班主任(副班主任备案登记)、门卫,学生方可出校。(2)请假2天以上,家长到班主任处请假,并出示由家长写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认可,再交与教育处主任签字。住校生须填写出行条(一式3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交一份给副班主任(副班主任备案登记)、门卫,学生方可出校。(3)因特殊情况,
3、学生在晚自习期间需请假外出,必须由家长到学校请假,并由值班教师签字后,经值班领导批准,填写出行条(一式3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时交一份给副班主任(副班主任备案登记)、门卫,学生方可出校。(4)晚自习期间,学生因病需外出治疗,经校医鉴定后,通知家长及班主任,学生不得私自外出就医。如家长不在或未及时赶到学校,由副班主任陪同外出。8 .严禁攀越围墙、护栏、窗户或铁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9 .严禁进入水池内玩耍。不得在学校内疯打、追逐,避免出现安全事故。10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开恶意玩笑,不得进行危险性游戏,不得随意开关楼道的照明灯和应急灯。11 .学生在洗漱或洗澡时不准嬉戏打闹,避免发生意外。12
4、.在临时停电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必须留在自己的寝室或座位上,并保持安静,不得故意喧闹,必须听从值班老师、副班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疏导,以免发生安全事故。12 .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增强防火、防盗意识,爱护消防设施,禁止在寝室内点蜡烛、酒精灯、蚊香、火柴等易燃物品,不许私接电源,禁止使用除台灯以外的任何电器,发现后一律没收。13 .使用热水器洗澡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后,才能使用。14 .严禁随意进入学校所有场所的配电房或动用学校所有场所配电房里的设施设备,以免发生触电事故。15.不吊篮球架,不用球或其它物品拍打体育馆墙面;不随意动体育馆内音响设备,遵守各运动场馆的安全规定,安全活动。财物
5、安全纪律1 .学习及生活用品以节约、实用为标准,反对追求高档、新潮。2 .学生到校学习不得携带手机,也不得将个人手提电脑、CD机、VCD机、MP3、MP4、游戏机等电子、电器产品带入校内(因特殊需要携带手提电脑的,须经学校批准)因学习需要的随身听等设施,以实用为主.3 .不带不健康的书刊、光碟、玩具回校。4 .住宿生不得把学校规定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宿舍。5 .不得带有腐蚀性、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影响他人的物品进入寝室;不得带有违学生身份的物品进入寝室。6 .个人所带学习、生活必须品要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重要物品要锁好,钥匙要随身携带。备用的钱应存入银行或校园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校园卡,密码要注意保密,存取钱时要防止密码泄露。7 .各班教室和宿舍锁匙要专人专管,不得让其他同学私自配制,更不能放置在所谓“隐蔽”的地方,随意可取。8 .遇到体育、音乐、实验、课间操、电脑、劳动等课需集体离开或放学,各班应该注意关好门窗、电器。9 .学生遇到失窃,应马上报告班主任,并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处。10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拿用他人物品。11 .非本寝室人员,不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离开寝室时,最后离开的同学应将门锁好。12 .洗好的衣服若晾晒在室外的指定地点晚上应收回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