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培训与资质认可)(培训与资质认可)第二十条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资质与培训第二十条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资质与培训相应的知识与能力(一般要求)相应的知识与能力(一般要求)危险物品、矿山、建筑由主管部门的考核危险物品、矿山、建筑由主管部门的考核 方可任职(特别要求)方可任职(特别要求)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上岗安全培训一般要求从业人员上岗安全培训一般要求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四新 情况下的专门培训情况下的专门培训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评
2、价)(安全评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建筑项目三同时建筑项目三同时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矿山和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应做安全条件验证和安全评价矿山和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应做安全条件验证和安全评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设计者责任建设项目设计者责任 谁设计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 矿山、危险物品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矿山、危险物品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者责任建设项目施工者责任 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按批准设计施工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按批准设计施工 矿山、危险物品矿山、危险物品 建设项目验收后使用,验收者对后果负责建设项目验收后使用,验收者对后果负责(安全设备管理)(安全
3、设备管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危险因素场所与设备的警示标志危险因素场所与设备的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管理安全设备管理 设计设计 使用使用 报废应符合标准报废应符合标准 维护、检测管理要有记录、签字维护、检测管理要有记录、签字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设备管理 专业生产、专业检测、安全准入、检测结果专业生产、专业检测、安全准入、检测结果负责高危特种设备目录负责高危特种设备目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危险生产淘汰制危险生产淘汰制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危险物品管理危险物品管理 危险物品使用和处理标准、审批和监督危险物品使用和处理标准、审批和监督 生
4、产经营单位管理与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与责任(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登记、检测、评估、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应急、上报备案应急、上报备案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危险物品单位员工宿舍与作业场所的要求危险物品单位员工宿舍与作业场所的要求 不不准三合一,安全距离,安全通道准三合一,安全距离,安全通道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爆矿、吊装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爆矿、吊装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章守制并危险告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章守制并危险告知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第三十八条
5、第三十八条 经常性安全检查、处理、报告、记录经常性安全检查、处理、报告、记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劳保用品和安全培训经费劳保用品和安全培训经费(承包、租赁安全管理)(承包、租赁安全管理)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两单位以上同地同时作业的安全职责两单位以上同地同时作业的安全职责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承包、租赁中的安全管理承包、租赁中的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事故救援,事故救援,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强制性工伤保险强制性工伤保险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共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共9条)条)(八种权利、二项义务)(八种权利、二项义务)第四十四条
6、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应包括安全,不得订立免除责任协议劳动合同应包括安全,不得订立免除责任协议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知情权,建议权知情权,建议权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批准上告权,企业不得报复批准上告权,企业不得报复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拒绝权、避险权,不得处罚拒绝权、避险权,不得处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赔偿权赔偿权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遵章守纪的义务遵章守纪的义务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受培训权受培训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不安全情况报告义务不安全情况报告义务(工会作用)(工会作用)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力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力 “三同时三同时”监督权监督权 违法、侵害权益纠正权
7、违法、侵害权益纠正权 危险作业解决建议权危险作业解决建议权 组织撤离危险作业权组织撤离危险作业权 参与事故调查权参与事故调查权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家职责(国家职责 共共15条)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政府职责政府职责 检查检查 隐患处理隐患处理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依法审查批准依法审查批准 依法取缔与处理依法取缔与处理 依法撤销批准依法撤销批准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制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制约 “两个不得两个不得”(推销、收费)(推销、收费)第五十六条 安监部门权力1、进入检查、进入检查2
8、、当时纠正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当时纠正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3、对事故隐患:责令排除,责令撤出、对事故隐患:责令排除,责令撤出 责令停产,审查同意责令停产,审查同意4、不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查封扣押、不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查封扣押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监督检查的配合生产经营单位对监督检查的配合 “两个不得两个不得”(拒绝、阻挠)(拒绝、阻挠)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监督检查人员职业守则监督检查人员职业守则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监督检查记录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管理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互相协调配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互相协调配合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行政监察对安监部门与人员的
9、监察行政监察对安监部门与人员的监察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服务机构(中介)资质与责任服务机构(中介)资质与责任 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共法律责任(共19条)条)1.未设立机构与人员未设立机构与人员 2.危险物品,矿山,建筑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未危险物品,矿山,建筑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未 经考核合格经考核合格 3.对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和未安全告知对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和未安全告知 4.特种作业人员无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资格证书上岗作业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可以并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
10、条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行为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行为1.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没有安全设计或未经审查同意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没有安全设计或未经审查同意2.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未按安全设计施工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未按安全设计施工3.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使用前未经验收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使用前未经验收4.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设施没有安全警示标志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设施没有安全警示标志5.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的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的6.安全设备未维护检测安全设备未维护检测7.未提供劳防用品未提供劳防用品8.特种设备未经专业检测合格特种设备未经专业检测合格9.使用淘汰工艺设施使用淘汰工艺设施对逾期未改正的或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对逾期未改正的或违法行为责令停产,5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