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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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缪 春春 生生2014年年3月月2022-11-31目 录一、背景资料二、修订原则三、主要变化四、条文释义五、附件说明六、展 望2022-11-32一、背景资料1.压力容器的高参数、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和安全监察理念的变化,对压力容器的本质安全要求提高了,项目表的形式难以体现监检内容。高强度材料使用对安全性能的影响;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3.监检现状与责任追究的双重压力,取消过于刚性的要求,明确监检内容的呼声。监检方式的讨论,驻厂吗?人员能力要求提高 现象分析,如

2、假的材料质量证明书的讨论 2.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修改,对监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安全技术规范对安全要求的提高(如安全系数降低带来的变化)固容规要求对焊接工艺评定过程进行监检落地拨高落地拨高2022-11-33二、修订原则二、修订原则 1.适应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原则 2.坚持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原则3.强调企业是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者原则4.基于产品质量计划(或检验计划)确定监检项目的原则5.提高监督检验有效性、可操作性原则6.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监控常态化原则8.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则7.方便企业、服务企业发展的原则2022-11-34 分为两个层次,即:正文和附件。第

3、一章:总则 第二章:通用要求 第三章:制造监检基本要求 第四章:安装、改造和修理监检基本要求 第五章:附则 附件包括了非金属容器、医用氧舱、储气井、进口容器、批量制造、质量体系评价要求和表格。(简要说明为什么列这些附件)三、主要变化三、主要变化 1.总体结构变化2022-11-35质量体系实施情况抽查方式的变化三、主要变化三、主要变化 引入符合性验证(评定)的理念,监检是符合性验证过程,职责讨论:交警与代驾“A类、B类”两种监检方式修改为“A类、B类、C类”三种方式 采用在质量计划中确定监督检验项目的方法替代项目表 2.理念变化2022-11-36增加了现场热处理的监检要求 (第三十九条)三、

4、主要变化三、主要变化 增加: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监督检验;增加了“材料标记移植、组对与装配、焊接过程”等现场监督检验项目(B类)增加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监督检验要求;(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3.适用范围及相应内容的增加增加:地下储气井、进口压力容器、批量制造监督检验;2022-11-37修改“安全附件”的监督检验项目修改为“安全泄放装置”三、主要变化三、主要变化 修订将“设计图样的审查”修改为“设计文件的审查”,并明确设计文件审查的监检内容;修改了无损检测的监检要求 4.调整或者细化明确部分监检要求修改了焊接产品试件、热处理试件的监督检验要求,强调了对试件的现场检查;修改焊接

5、、外观及几何尺寸、耐压试验、泄漏试验和出厂资料审查的监检要求。删除了过于刚性的监检要求,如直线度测量、超声波探伤的现场2022-11-38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一条本规则第一条 为为规范规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工作,根据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原监检规条款原监检规条款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以下简称监检)工作,保证监检工作质量,根据工作,保证监检工作

6、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一条释义:第一条释义:本条是本规则的目的和法律依据。较原监检规的变化是:本条是本规则的目的和法律依据。较原监检规的变化是:u1.1.将监检依据由将监检依据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修改为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条例条例)。u2.2.本规则仅适用于压力容器监检。删除了原监检规中的

7、锅炉监检。本规则仅适用于压力容器监检。删除了原监检规中的锅炉监检。u3.3.本规则的目的是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监检行为规范监检行为”。2022-11-39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规定了以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的监督检验工作(以下简称监检)。u(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u(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u(三)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u(四)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u(五)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8、规程(TSG R0002);u(六)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原监检规第二条原监检规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规则适用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所列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及其部件的安全性能监检。所列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及其部件的安全性能监检。原监检规第五条原监检规第五条监检工作的依据是监检工作的依据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液

9、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现行的相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文件等。和现行的相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文件等。原监检规第十一条原监检规第十一条对实施监检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必须逐台进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对实施监检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必须逐台进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2022-11-310第二条释义:第二条释义:本条为本规则的适用范围。主要变化是:本条为本规则的适用范围。主要变化是:1.1.修订或者增加了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修订或者增加了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2.2.本规则是针对压力容器的监检,取消了有

10、关锅炉的安全技术规范本规则是针对压力容器的监检,取消了有关锅炉的安全技术规范(如如蒸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等)。3.3.气瓶使用面大量广,安全性能的影响因素复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气瓶使用面大量广,安全性能的影响因素复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颁布了设计、型式试验等一系列气瓶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已颁布局已颁布了设计、型式试验等一系列气瓶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已颁布气瓶监气瓶监督检验规则督检验规则。故本规则不包括气瓶的监督检验,因此取消了。故本规则不包括气瓶的监

11、督检验,因此取消了气瓶安全监察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4.4.本条既是适用的监检范围,也是监检依据。本条既是适用的监检范围,也是监检依据。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2022-11-311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第三条 制造监检适用于以下产品的制造:制造监检适用于以下产品的制造:u(一一)整体或者分段整体或者分段(片片)出厂的压力容器;出厂的压力容器;u(二二)现场组焊现场组焊(粘接粘接)或者现场制造的压力容器;或者现场制造的压力容器;u(三三)压力容器封头;压力容器封头;u(四四)单独出厂并

12、且采用焊接方法相连的压力容器承压部件。单独出厂并且采用焊接方法相连的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第三条释义:第三条释义:本条是新增条款,为压力容器制造监检的适用范围。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本条是新增条款,为压力容器制造监检的适用范围。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1.制造监检不仅仅适用于整体或者分段制造监检不仅仅适用于整体或者分段(片片)出厂的压力容器,也适用于现场组焊出厂的压力容器,也适用于现场组焊(粘接粘接)、现场制造的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压力容器。(现场组焊(现场组焊(粘接粘接)、现场制造的内涵)、现场制造的内涵)2.2.保留了原监检规的封头监检要求。保留了原监检规的封头监检要求。(取消制造许可,为什么保留

13、?)(取消制造许可,为什么保留?)3.3.单独出厂并且采用焊接方法相连接的压力容器承压部件也必须监检单独出厂并且采用焊接方法相连接的压力容器承压部件也必须监检。(说明)。(说明)2022-11-312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四条本规则第四条 安装监检仅适用于医用氧舱的安装。安装监检仅适用于医用氧舱的安装。第四条释义:第四条释义: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安装监检适用范围。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安装监检适用范围。根据根据条例条例的要求,对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必须经监检合的要求,对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必须经监检合格方可使用,本规则中增加了压力容器

14、安装监检。格方可使用,本规则中增加了压力容器安装监检。传统意义上的安装变化为现场组焊了!传统意义上的安装变化为现场组焊了!由于医用氧舱制造工序的特点,对于一些大型氧舱由于医用氧舱制造工序的特点,对于一些大型氧舱(如多人氧舱如多人氧舱)的部分工序的部分工序需要在使用单位安装现场完成,医用氧舱的监检分为制造过程监检和安装过程监需要在使用单位安装现场完成,医用氧舱的监检分为制造过程监检和安装过程监检,医用氧舱的制造和安装过程监检的被监检对象为医用氧舱的制造企业。检,医用氧舱的制造和安装过程监检的被监检对象为医用氧舱的制造企业。本规则规定安装监检仅限定于医用氧舱的安装。本规则规定安装监检仅限定于医用氧

15、舱的安装。2022-11-313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五条 改造与重大修理监检适用于以下情况:u(一)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结构或者改变使用条件(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并且需要进行耐压试验的改造;u(二)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壳体对接接头的补焊,并且需要重新进行焊后热处理或者耐压试验的重大修理。第五条释义:第五条释义: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改造与重大维修监检的适用范围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改造与重大维修监检的适用范围 。固容规固容规和和移动规移动规规定了改造与重大维修含义,明确要求压力容器改规定了改造与重大维修含义,明确要求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的施

16、工过程,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造、重大修理的施工过程,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特种设备法特种设备法第二十第二十五条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本条款据此要求而提出。五条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本条款据此要求而提出。本条款第一条是改造,第二条为修理。本条款第一条是改造,第二条为修理。(1 1)适用监检条件的说明,重温何时需要耐压试验和热处理;()适用监检条件的说明,重温何时需要耐压试验和热处理;(2 2)与)与固容固容规规、移动规移动规的差异。的差异。2022-1

17、1-314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 第六条释义:第六条释义: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地下储气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地下储气井、进口压力容器、批量制造压力容器的监检特殊要求。并说明本规则第一章、井、进口压力容器、批量制造压力容器的监检特殊要求。并说明本规则第一章、第二章与附件第二章与附件A A、附件、附件B B、附件、附件C C、附件、附件D D和附件和附件E E的关系。的关系。(说明进口压力容器的相关法规现状、检验现状)(说明进口压力容器的相关法规现状、检验现状)本规则第六条本规则第六条 非金属及非金

18、属衬里压力容器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A A;医用氧舱的监检按;医用氧舱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照本规则附件B B;地下储气井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地下储气井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C C;进口压力容器的监检按照;进口压力容器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本规则附件D D;批量制造的压力容器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批量制造的压力容器的监检按照本规则附件E E。本规则第一章、第二章的规定适用于前款压力容器的监检工作,附件中另有本规则第一章、第二章的规定适用于前款压力容器的监检工作,附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的,从其规定。2022-11-315三、条文释义三、条文释义第

19、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七条本规则第七条 压力容器的监检应当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过压力容器的监检应当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中进行。程中进行。监检是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检是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的质量检验、检查与试验的质量检验、检查与试验(以下简称自检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监检工作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监检工作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原监检规原监检规 第四条第四条 接受监检的锅炉压力容

20、器制造企业接受监检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受检企业以下简称受检企业),必须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者,必须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者经过省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对试制产品的批准。经过省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对试制产品的批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监检工作应当在锅炉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监检工作应当在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现场,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监检是在受检企业质量检验现场,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监检是在受检企业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合格的基础上,对锅炉压力容器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验证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验证。监检不能代替受检企业的自检,。

21、监检不能代替受检企业的自检,监检单位应当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监检单位应当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负责。负责。境外企业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如未安排或因故不宜进行制造过程监检的,在设备到岸后,必境外企业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如未安排或因故不宜进行制造过程监检的,在设备到岸后,必须进行产品安全性能检验。须进行产品安全性能检验。2022-11-316第七条释义:第七条释义:本条说明了监检性质、目的。由原监检规第四条修订而成。本条说明了监检性质、目的。由原监检规第四条修订而成。1.1.全世界范围内对承压设备监检的原因全世界范围内对承压设备监检的原因安全可靠性要求高与重要工序实施过程的不确定性的综合

22、要求。安全可靠性要求高与重要工序实施过程的不确定性的综合要求。2.2.质量是制造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质量是制造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企业的主体质量责任企业的主体质量责任3.3.引入了引入了“符合性验证符合性验证”的理念,认为监检是符合性验证活动。的理念,认为监检是符合性验证活动。压力容器监检的性质是法定检验。属于压力容器监检的性质是法定检验。属于“符合性验证符合性验证”范畴,符合性验证范畴,符合性验证已为发达国家广泛接受。根据已为发达国家广泛接受。根据“符合性验证符合性验证”的叙述方式,将监检性质和目的的叙述方式,将监检性质和目的表述为: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质量检验

23、、检查与试验合表述为: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质量检验、检查与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上述表达较原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上述表达较原监检规中监检规中“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验证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验证”更全面和严谨,理更全面和严谨,理清了法律责任。清了法律责任。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2022-11-317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八条本规则第八条 压力容器监检包括以下内容:压力容器监检包括以下内容:u(一一)通过相关技术资料和影响基

24、本安全要求工序的通过相关技术资料和影响基本安全要求工序的审查、检查与见证审查、检查与见证,对受检,对受检单位进行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单位进行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及其结果过程及其结果是否是否满足安全技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术规范要求进行符合性验证;进行符合性验证;u(二二)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检查与评价检查与评价。原监检规原监检规 第六条第六条 监检内容包括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涉及监检内容包括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检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受检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体系和对受检企业锅炉

25、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2022-11-318(1 1)监检的目的:验证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及其结果)监检的目的:验证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及其结果与安全技术规范的符合性;与安全技术规范的符合性;(2 2)验证的时机: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中;)验证的时机:在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中;(3 3)监检方法:审查、检查与见证。)监检方法:审查、检查与见证。本规则的审查指对与产品相关的技术资本规则的审查指对与产品相关的技术资料、检验与试验报告所进行的规定项目的核查,检查是在现场对实物进行的目料、检验

26、与试验报告所进行的规定项目的核查,检查是在现场对实物进行的目视检验,或者对某个项目进行的核对或者要求受检单位对其进行的复核(又称视检验,或者对某个项目进行的核对或者要求受检单位对其进行的复核(又称事中检查、事后检查),见证是在现场监督其工序的实施;事中检查、事后检查),见证是在现场监督其工序的实施;(4 4)监检内容:包括了影响安全质量的工序及其相关技术资料的审查,结果)监检内容:包括了影响安全质量的工序及其相关技术资料的审查,结果及对结果有影响的过程的确认;及对结果有影响的过程的确认;(5 5)合格评定准则是: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合格评定准则是: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安全技术

27、规范与标准关系的讨论:(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关系的讨论:(1 1)基本要求与实施途径;()基本要求与实施途径;(2 2)符合性)符合性声明,声明,GB150-2011GB150-2011。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释义:释义:本条说明了监检基本内容。由原监检规第六条修订而成。本次修订的监检本条说明了监检基本内容。由原监检规第六条修订而成。本次修订的监检内容的叙述更全面、更严谨。其内涵是:内容的叙述更全面、更严谨。其内涵是:2022-11-319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九条本规则第九条 承担压力容器监检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压力容器监检工作的特

28、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以下简称监检机构构)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相应资质;核准的相应资质;承担压力容器监检工作的检验人员承担压力容器监检工作的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应当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应当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的相应资格证书。第九条释义:第九条释义:本条是新增条款。规定了监检单位资质与监检人员资格要求。本条是新增条款。规定了监检单位资质与监检人员资格要求。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42004年颁布了年颁布了TSG Z7001TSG Z7

29、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规则提出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的分类,并且要求从事特种设备检提出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的分类,并且要求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验检测机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条规定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规定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工作。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工作。据此,将原监检规中据此,将原监检规中“监检单位所监检的产品,应监检单位所监检的产品,应

30、当符合其资格认可批准的范围当符合其资格认可批准的范围”按上述要求进行了修改。按上述要求进行了修改。TSG Z80022013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规定了检验人员资格,并规定了检验人员资格,并且要求承担监检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且要求承担监检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条规定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当经过考核,取得检验人规定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当经过考核,取得检验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工作。据此,按上述要求规定了检验人员的资格要求。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工

31、作。据此,按上述要求规定了检验人员的资格要求。2022-11-320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十条本规则第十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以下简称施工以下简称施工)的监检由压力容器的监检由压力容器使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现场制造使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现场制造(含分片出厂现场组装含分片出厂现场组装)压力容器的监检,由压压力容器的监检,由压力容器使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已在工厂内完成大部分制造过程,采用分段运输力容器使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已在工厂内完成大部分制造过程,采用分段运输到使用地完成最终制造过程的压力容器到使用地完成最终制造过程的压力容

32、器(现场组焊、粘接现场组焊、粘接)的监检,由压力容器原的监检,由压力容器原制造地的监检机构或者使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制造地的监检机构或者使用地的监检机构承担。对应原监检规对应原监检规 第三条第三条 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工作,由企业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授权有相应资格授权有相应资格的检验单位的检验单位(以下简称监检单位以下简称监检单位)承担;承担;境外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

33、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境外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性能监检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授权有相应资格的检验单位承担。授权有相应资格的检验单位承担。监检单位监检单位所监检的产品,应当符合其资格认可批准的范围。所监检的产品,应当符合其资格认可批准的范围。2022-11-321第十条释义:第十条释义:本条由原监检规第三条修订。原监检规没有明确现场组焊本条由原监检规第三条修订。原监

34、检规没有明确现场组焊(粘接粘接)或现场制或现场制造压力容器的监检机构。造压力容器的监检机构。1.1.关于原监检规中监检机构的授权问题。关于原监检规中监检机构的授权问题。2.2.增加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的监检机构的要求。增加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的监检机构的要求。3.3.现场制造压力容器的监检机构。现场制造压力容器的监检机构。4.4.现场组焊现场组焊(粘接粘接)压力容器的监检机构压力容器的监检机构。(说明目前的问题,原意?)。(说明目前的问题,原意?)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2022-11-322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 本规则第十一条

35、受检单位应当持有相应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者其许可申请已被受理),在监检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u(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对压力容器的制造、施工质量负责;u(二)在压力容器的制造、施工前,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并且签订监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u(三)向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与受检产品有关的真实、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技术资料、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等;u(四)确定监检联络人员,需要监检员现场确认或者现场抽查的项目,提前通知监检员,使监检员能够按时到场;u(五)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以下简称监检联络单,见附件H)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监

36、检意见书,见附件J),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且书面回复,如受检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且书面回复,监检机构应当暂停对其监检;u(六)应当监检但未经监检的压力容器及其部件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2022-11-323三、条文释义三、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应原监检规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及二十三条应原监检规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及二十三条原监检规第十九条:原监检规第十九条:受检企业应当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转。未经受检企业应当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转。未经监检单位出具监检单位出具监检证书监检证书并打监检钢印的

37、锅炉压力容器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大型锅炉可采并打监检钢印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大型锅炉可采取按部件、组件经监检合格,取得监检证书,并打监检钢印的方式出厂。取按部件、组件经监检合格,取得监检证书,并打监检钢印的方式出厂。受检企业在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前,应当向监检单位报检。境内制造企业向当地省级安全监察机受检企业在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前,应当向监检单位报检。境内制造企业向当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监检单位报检;境外制造企业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监检单位报检,监检单位应当通知设构授权的监检单位报检;境外制造企业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监检单位报检,监检单位应当通知设备

38、使用地的或进口口岸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备使用地的或进口口岸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原监检规第二十条:原监检规第二十条:受检企业应当向监检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与监检工作有关的下列文件、资料:受检企业应当向监检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与监检工作有关的下列文件、资料:(一一)质量体系文件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u(二二)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的持证焊工名单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的持证焊工名单(列出持证项目、有效期、钢印代号等列出持证项目、有效期、钢印代号等)一

39、览表。一览表。u(三三)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的人员名单一览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的人员名单一览表。u(四四)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名单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级别、有效期等列出持证项目、级别、有效期等)一览表。一览表。u(五五)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料,工艺文件和检验资料,以及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料,工艺文件和检验资料,以及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u(六六)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月生产计划。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月生产计划。上述文件、资料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监检单位。上述文件、资料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监检单位。原监检规第二十一条原监检规第二十一条受检企业对监检员发出的

40、受检企业对监检员发出的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工作联络单或监检单位发出的或监检单位发出的监检意见通知监检意见通知书书,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原监检规第二十二条原监检规第二十二条受检企业应当确定监检联络人员。需要监检员到场监检的项目,受检企业应当提受检企业应当确定监检联络人员。需要监检员到场监检的项目,受检企业应当提前通知监检员,使监检员能按时到场。前通知监检员,使监检员能按时到场。原监检规第二十三条原监检规第二十三条受检企业发现监检单位或者监检员在监检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失职行为时,可向受检企业发现监检单位或者监检员在监检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失职行为时,可

41、向相应的安全监察机构反映。安全监察机构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相应的安全监察机构反映。安全监察机构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2022-11-324第十一条释义:第十一条释义:本条按照权力和义务同等原则,规定了受检单位的职责。将原监检规第十九条至第二本条按照权力和义务同等原则,规定了受检单位的职责。将原监检规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合并修改而成,调整了第十九条的文字,使其更加精炼,将进口压力容器的报检十三条合并修改而成,调整了第十九条的文字,使其更加精炼,将进口压力容器的报检要求移至附件要求移至附件D D中;保留了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对第二十三条中中;保留了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对第二十三条中“可向相应

42、安全监察机构可向相应安全监察机构反映反映”修改成修改成“具有向相应安全监察机构反映的权利具有向相应安全监察机构反映的权利”,取消,取消“安全监察机构对反映的安全监察机构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因为上述规定超出了本规则的范围。,因为上述规定超出了本规则的范围。对原监检规第二十条中关于受检单位应当提供的资料进行较大的修改,主要是:对原监检规第二十条中关于受检单位应当提供的资料进行较大的修改,主要是:1.1.取消了原监检规中关于监检所需的文件清单。取消了原监检规中关于监检所需的文件清单。2.2.要求受检单位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受检单位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

43、实性和有效性负责。3.3.强调监检的实施需要受检单位的配合。强调监检的实施需要受检单位的配合。4.4.增加受检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增加受检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监检意见书监检意见书,监检机构应当暂停,监检机构应当暂停对其监检的要求。对其监检的要求。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2022-11-325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本规则第十二条 监检机构应当持有相应的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资质,在监检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u(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对压力容器监检工作质量负责;u(二)向受检单位告知监检工作程序以及监检员资格情况;u(三)定

44、期组织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u(四)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者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注1)时,发出监检意见书,同时报告所在地的质监部门;u(五)对监检员加强管理,定期对监检员进行培训、考核,防止和及时纠正监检失当行为;u(六)按照信息化工作和统计年报的要求,及时汇总、统计有关监检的数据。注注1 1:严重问题是指:监检项目不合格并且不能纠正;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严重问题是指:监检项目不合格并且不能纠正;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严重失控;对严重失控;对监检联络单监检联络单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已不再具备制造或施工的许可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已不再具备制造或施工的

45、许可条件;严重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条件;严重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如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特种设备许可如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证的,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发生重大;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质量事故等问题。2022-11-326三、条文释义三、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原监检规第十二条原监检规第十二条监检单位应当向受检企业公告监检大纲、监检工作程序以及承担监检工作的监检人监检单位应当向受检企业公告监检大纲、监检工作程序以及承担监检工作的监检人员员(以下简称监检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及

46、其资格项目。及其资格项目。原监检规第十三条原监检规第十三条监检单位应当对监检员加强管理,定期对监检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检查监检工作情监检单位应当对监检员加强管理,定期对监检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检查监检工作情况,防止和及时纠正监检失职行为。况,防止和及时纠正监检失职行为。原监检规第十六条原监检规第十六条受检企业发生质量体系运转和产品安全性能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问题时,监检员应受检企业发生质量体系运转和产品安全性能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问题时,监检员应当向受检企业发出当向受检企业发出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附附3,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监检工作联络监

47、检工作联络单单);发生违反有关规定的严重问题时,监检单位应当向受检企业签发;发生违反有关规定的严重问题时,监检单位应当向受检企业签发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督检验意见通知书(附附4,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监检意见通知书监检意见通知书)。对境内受检企业发出。对境内受检企业发出监检意见通知书监检意见通知书时,时,监检单位应当报告所在地的地市级监检单位应当报告所在地的地市级(或以上或以上)安全监察机构;对境外受检企业发出安全监察机构;对境外受检企业发出监检意见通知书监检意见通知书时,时,监检单位应当报告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受检企业对提出的监检意见拒不接受的,监检

48、单位应当及时向上监检单位应当报告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受检企业对提出的监检意见拒不接受的,监检单位应当及时向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反映级安全监察机构反映。释义:释义:本条按照权力和义务同等原则,规定了监检机构的职责。本次修订将监检本条按照权力和义务同等原则,规定了监检机构的职责。本次修订将监检单位与监检人员的职责分开描述,由原监检规第十二条、十三条和第十六条合并单位与监检人员的职责分开描述,由原监检规第十二条、十三条和第十六条合并修改而成。修订后进一步明确监检机构的责任。主要变化是:修改而成。修订后进一步明确监检机构的责任。主要变化是:2022-11-327四、条文释义四、条文释义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1

49、.1.增加了监检机构应当持有相应的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资质的要求。增加了监检机构应当持有相应的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资质的要求。2.2.增加了定期组织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的要求。增加了定期组织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的要求。3.3.增加了及时汇总、统计有关监检的数据的要求。增加了及时汇总、统计有关监检的数据的要求。4.4.保留向受检单位发出保留向受检单位发出监检意见通知书监检意见通知书并同时报告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的并同时报告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的要求。要求。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检验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第五十三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50、在检验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向受检单位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向受检单位签发签发监检意见通知书监检意见通知书并同时报告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的做法已经实施了很多年,事实证明这并同时报告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的做法已经实施了很多年,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修订保留了这种做法。种做法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修订保留了这种做法。5.5.保留定期对监检员进行培训、考核,防止和及时纠正监检失当行为的责任。保留定期对监检员进行培训、考核,防止和及时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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