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与公司治理公司法与公司治理张张 忠忠 军军中央党校政法部中央党校政法部2006年年4月月19日日讨讨 论论 主主 题题 一、公司的性质一、公司的性质二、公司法观念二、公司法观念 三、股东权利保护三、股东权利保护四、债权人保护四、债权人保护五、公司治理机制五、公司治理机制 1 1公司是资本企业公司是资本企业 资本利润最大化企业资本利润最大化企业 资本有限责任企业资本有限责任企业 资本法定企业资本法定企业 资本股权化企业资本股权化企业 资本社会化企业资本社会化企业 一、一、公司的性质公司的性质2 2公司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公司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 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劳动者,金投资者
2、,劳动者,金融机构、供应商等债权人,消费者,融机构、供应商等债权人,消费者,社区,政府等。社区,政府等。公司的目标不应纯粹以股东利益公司的目标不应纯粹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导向,公司应该通过自身的最大化为导向,公司应该通过自身的发展来满足和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发展来满足和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二、公司法观念二、公司法观念 1 1股东本位与社会本位股东本位与社会本位 新公司法在强调保护股新公司法在强调保护股东利益、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东利益、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同时,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保护利益相关者。和保护利益相关者。2 2维护安全与提高效率维护安全与提高效率 新公司法维
3、护交易安全的新公司法维护交易安全的同时,更强调鼓励、支持和引导同时,更强调鼓励、支持和引导投资,促进创新、发展和繁荣。投资,促进创新、发展和繁荣。3 3政府管制与市场自治政府管制与市场自治 新公司法合理界定强制性新公司法合理界定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强调公司法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强调公司法规范的任意性,减少强制性规范的范的任意性,减少强制性规范的范围,给公司以更大的自治空间。围,给公司以更大的自治空间。4 4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 新公司法坚持两个新公司法坚持两个“毫毫不动摇不动摇”,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公司法规范下,发挥各自优势,公司法规范下,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
4、进,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资产受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资产受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选择管理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知情权;自由转让优先认股权;知情权;自由转让权;诉讼救济权。权;诉讼救济权。三、股东权利保护三、股东权利保护 1 1中小股东知情权中小股东知情权 第第3434条: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5、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15日内书面答复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 2股东特定条件下退出公司股东特定条件下退出公司 第第7575条:条:有下列情形
6、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其股权:(:(一一)公司连续公司连续5 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而公司该司该5 5年连续盈利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件的;(二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7、。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60日内日内,股东与公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3特殊情况下股东特殊情况下股东 可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可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第第183183条: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全部股东表决权10%10%以上的股
8、东以上的股东,可以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4 4股东起诉其他股东股东起诉其他股东 尤其是大股东尤其是大股东 第第2020条: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5 5股东代位之诉股东代位之诉 第第152152条: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员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监事)提起诉讼;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监事)提起诉讼;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监事)逾期拒绝起诉的,或者情况紧急、(监事)逾期拒绝起诉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会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不立即起诉将会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可以代位公司,直接以自己的害的,股东可以代位公司,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6 6股东起诉董事、高管人员股东起诉董事、高管人员 第第153153条: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10、或者公司章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7股东提起决议无效之诉股东提起决议无效之诉 第第2222条: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
11、之日起6060日内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四、债权人保护四、债权人保护 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的基本义务履行出资义务;履行出资义务;不得变相抽回出资;不得变相抽回出资;对
12、中小投资者负有诚信义务;对中小投资者负有诚信义务;履行履行“五分开五分开”义务:义务: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机构、业务独立。事事 项项9393年公司法年公司法0505年公司法年公司法最最 低低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5050、3030、1010万;股份公司万;股份公司10001000万;上市公司万;上市公司50005000万万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3 3万;一人有限公司万;一人有限公司1010万;股份公司万;股份公司500500万;上市万;上市公司公司30003000万万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工业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产权、非
13、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外。出资期限出资期限 一次缴清一次缴清 首次出资不低于首次出资不低于20%20%,其余,其余2 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 5年年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出资比例出资比例不得超过不得超过30%30%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30%对外投资对外投资 不得超净资产不得超净资产50%50%不限制不限制公司资本制度对照公司资本制度对照 1 1规范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规范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 原
14、公司法第原公司法第6060条第条第3 3款:款:“董事、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法院法释最高法院法释200044200044号:号:“董事、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60条的规定,以公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5、。”中福实业担保案中福实业担保案 20012001年工行诉中福实业借款担保案年工行诉中福实业借款担保案 一审:担保有效一审:担保有效 二审:担保无效二审:担保无效 2003 2003年建行诉中福实业借款担保案年建行诉中福实业借款担保案一审:担保无效一审:担保无效二审:担保有效二审:担保有效 新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新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 第第1616条: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支配的股东,不
16、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过。第第149149条: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2 2揭开公司面纱制
17、度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第第2020条:条: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逃避债务,严重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 3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18、担连带责任。4 4强化公司清算责任强化公司清算责任 第第181181条、第条、第184184条:条: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依法被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
19、算。5 5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赔偿责任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赔偿责任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1 1公司治理:世界性的话题公司治理:世界性的话题 公司治理是以投资者与经营者分离、分公司治理是以投资者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
20、事会、经理相互之间权利、利益、责会、监事会、经理相互之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任关系的制度安排。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求公司的治理结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科学合理,以有效配置、平衡各相关构应科学合理,以有效配置、平衡各相关利益主体的职责、权限。利益主体的职责、权限。五、公司治理机制五、公司治理机制 2 2有效公司治理五原则有效公司治理五原则 一是保护股东权利;二是确保公一是保护股东权利;二是确保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三是依法保护利平对待所有股东;三是依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四是益相关者的权利;四是披露与透明披露与透明化化;五是;五是强化强化董事会董事会职责职责。3 3高管
21、人员义务和责任高管人员义务和责任 第第2121条: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益。违反规定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第第113113条:条: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事可以免除责任。高管人员义务和责任高管人员义务和责任 第第150150条: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第153153条: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谢谢 谢谢欢欢 迎迎 指指 正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