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大堰垱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培训谭小平大堰垱镇中心卫生院2017年12月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依据n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n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定义n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医疗机构工作职责n遵照规范和相关诊疗规范、技术指南等,开展与职责和能力相适应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n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并按照要求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n基层医疗卫生
2、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建册孕妇进行随访管理;对产后42天内的产妇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n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应当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妊娠风险管理。工作内容-妊娠风险筛查n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详见附件2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孕产妇符合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n筛查内容:筛查项目分为“必选”和“建议”两类项目。1、必选项目:确定孕周;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庭史和遗传病史等;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注意孕
3、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2、建议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工作内容-妊娠风险筛查n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筛查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并告知筛查阳性孕妇在2周内至上级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由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落实后续随访。工作内容-妊娠风险评估分级n妊娠风险评估分
4、级原则上应当在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详见附件4),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高。孕妇年龄 40岁或BMI 28,或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一定威胁。4、红色标识:妊娠风险高。孕妇患
5、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5、紫色标识: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紫色标识孕妇可同时伴有其他颜色的风险标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在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对于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详见附件5)。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橙色应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县妇计中心、为红色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县妇计中心。工作内容-妊娠风险评估分级n动态评估 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
6、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工作内容-妊娠风险管理n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
7、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县妇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工作内容-妊娠风险管理n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n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n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工作内容-妊娠风险管理n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 医疗机构在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时,应当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再次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如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应当及时进行干预。质量控制n各级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接受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并落实整改措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