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住宅小区公共安全,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安委办发202*21号)要求,决定自202*年6月开始至202*年9月在全县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消除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为目的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住宅小区内乱停乱放、私拉乱接充电行为,规范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及充电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通
2、过专项治理,实现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彻底杜绝。二、治理范围本次专项治理在全县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所涉及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三、治理重点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门口、消防通道口、建筑首层门厅、建筑首层窗户外、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飞线充电”行为。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住宅小区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四、职责分工(一)由物业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位置进行规划,对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同步设置集
3、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有条件的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二)由物业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配合县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非保障性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配合县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对保障性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县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对全县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进行专项治理。(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4、各自服务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并在小区内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动员住户群众懂法守法,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五、工作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一)部署发动阶段(202*年6月1日至6月5日前)。物业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在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前部署,
5、广泛动员住户群众自觉行动起来。(二)全面整治阶段(202*年6月至202*年8月)。物业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将协调县公安局等部门,组织辖区内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内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三)建章立制阶段(202*年8月至202*年9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总结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针对各自服务小区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规定,不断提高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
6、平。(四)检查总结阶段(202*年9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于9月15日前完成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总结工作。县住建局将协调县公安局等部门将对各住宅小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专项治理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住宅小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以及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各物业服务企业要
7、加强与消防部门和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方式,全方位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强化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建设,从源头上消除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使用维护的安全常识。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四)强化督导,做好报送。物业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配合县公安局等部门将不定期对各住宅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小区进行通报批
8、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请局属有关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从6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1)进展情况、突出问题和取得成效,9月15日前报送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附件: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1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202*年 月 日至202*年 月 日 单 位推动新建电动车库(棚)数(个)推动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数(个)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份)备注合计备注:各项数据累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