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责任目标教师责任目标安排安排 为全面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各任课教师和班主 任要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和教育好学生,真正做到“安 全管理,人人参与”。任课教师应履行如下安全责任: 1、任课教师是当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体育 教师、实验课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在活动场地组织、监 护学生活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不得让学 生无组织的自由活动。 2、接受新班时,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任课教师 全面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体育 教师组织练习时应认真实行保护,预防伤害事故。对 一时不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 不急于求成。 一旦学生发生意外, 必须立即组织救治, 同时报班主任、政教处
2、、校长室处理。 3、按时上下课,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发现缺席, 应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 4、带学生到室外或专用教室上课时,应注意来 回路途和课内安全; 对身体素质较差或有疾病的学生, 应尽量减少其运动量或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5、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如,地理课 教师应讲授一些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 受灾时的自救、 互救常识,以及上实验课的实验规则和一些简单实验 事故的处理方法;劳动课教师,应讲授在劳动中的操 作安全,注意的事项等;体育课教师,要经常利用体 育课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行自救 自护的常识教育,检查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认真做好 运动前准备工作,并适时讲授运动损伤的应急处理方 法等;物理课、化学课教师,应讲授防触电、防雷击 和防食物中毒等知识。 6、上课教师在上课前 3 至 4 分钟,必须到教室 周围维持学生纪律。 7、发现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 8、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9、如因任课教师履行责任不力而出现不安全事 故,任课教师应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