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
2、、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三、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制度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3、入生产和使用。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3、费用的使用:(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
4、保养;(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
5、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二、机构与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
6、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
8、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六、检查和整改1
9、、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七、奖励与处罚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
10、,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
11、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