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一、 目的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二、 适用对象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三、 员工工伤保险办理1、 公司办公室分批招聘的员工在岗前培训结束后,公司即为员工申报工伤保险;2、 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员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办理员工工伤保险;3、 各部门申请增补工伤保险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后3日内为员工办理申报手续。四、 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以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1、 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1 在工
2、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 患职业病的;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3.1
3、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3.2 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3.3 醉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3.4 工作期间打架斗殴、自残或自杀;3.5 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3.6 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3.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五、 工伤事故处理1、 员工发生工伤,部门人员应及时上报,通知公司行政办公室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一小时之内口头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伤事故;2、 公司行政办公室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手续;3、 部门负责人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并在3个工
4、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分管领导,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交公司行政办公室;4、 公司行政办公室按照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五天内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事故登记手续,(重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所有申报程序)5、 部门负责人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员工受伤之是起20天内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时要注意字迹工整、清晰,事故发生经过的叙述要准确、简洁、明晰,备注一栏中要填好3名以上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6、 收到部门上报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后,公司行政办公室3日内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认定;7、 公司行政办公室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工伤认定书后,由受伤员工本人签字,行政办公室收集工伤员工
5、就诊资料(就诊资料有:医院的工伤、基本医保的专用处方、结算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单、处方、发票、检查报告、病历等),70个工作日内为员工报销工伤费用。8、 工伤认定及医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并报公司领导审核。9、 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将其送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进行治疗。如未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10、 工伤员工就医时必须带上病历。处方、发票、结算单、诊断证明、各种治疗费、检查费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以及病历记录。11、 发生一次性受伤3人或3人以上的事故或者重大伤害、死亡事故,部门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因瞒报或迟报(超过12
6、小时),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12、 部门负责人应提前一星期,将工伤员工停工留薪休假到期时间报告公司行政办公室。13、 员工的工伤认定书送达后,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工伤的员工,并要求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亲笔签字;或用挂号书信的方式送达。六、 停工留薪期: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伤医疗期)。1、 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由各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的停工留薪分类规定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提报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3、 停工留薪期满须进行伤残鉴定者,不论伤残鉴定结果有无报告,应恢复上岗工作。七、 工伤事故分类1、 轻伤事故: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的事故。2、 重伤事故: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符合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3、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不含)以下的事故。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含)以上的事故。八、 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发放标准为:当确定为因工
8、负伤后,工伤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基本工资为现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现为850元/月。公司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搞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1、 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1.1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公司100%承担治疗费用,以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报销)。休工7天之内享受100%基本工资,即:(850元/当月天数)X实际休工天数X80%;休工30天以上,享受60%工伤补贴,即:(850/当月天数)X实际休工天数X60%。1.2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等,休工1-2个月,公司100%承担住院
9、费、治疗费用,以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报销),享受100%的基本工资。1.3 重伤休工2-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继续回公司上班。1.4 重伤休工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享受60%基本工资。1.5 受伤员工因情况较重,暂时不能自理,公司根据医生的鉴定考虑予以护理费。护理费月标准:人民币500元/月,实际护理费标准:月护理费/当月天数X实际护理天数。1.6 员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由公司按该员工出差膳食补助标准的70%给付住院伙食补助。1.7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10、,以劳动和保障局认定的工伤辅助器具限额为标准,工伤保险理赔差额部门由公司承担。1.8 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当地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需到异地就医的,所需之交通、食宿费用依本人出差标准由公司报支。1.9 鉴定评定工伤伤残等级者,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规范之相关规定输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的领取。1.10 因工死亡者依照省工伤保险条例办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亡工补助金的领取,上述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直系亲属。注:公司负担的医疗费、住院费用是指由保障理赔这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2、 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或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
11、、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5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公司给予50%工伤补贴。3、 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公司保留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的权利。4、 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4.1 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4.2 凡过失所致公司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4.3 部门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所属员工凡出现重大工伤安全事故,按薪酬制度扣其直接主管当月安全生产工资,并视其情节严重性对其主管予以留岗试用或降职、调岗。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特批执行。5、 工伤员式复查、换药、出院等情况不单独派车接送,公司可承担其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人事专员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及其他陪送工伤员工去医院的人员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凭发票据实报销。九、 本方案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解释权在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