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到有效地执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热电厂及其子公司、附属公司。3 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市热电厂厂区内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查工作。3.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工作。负责本单位(部门)责任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3.工作负责人的职责3.3.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3.3.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3.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
2、业。3.3.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3.3.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3.4 监护人员的职责3.4.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3.4.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3.4.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3.4.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避免盲目施救。3.5 作业人员的职责3.5.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
3、、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3.5.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3.5.3 遵守电力安规及相关专业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3.5.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3.5.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3.5.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3.6 审批人员的职责3.6.1 审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3.6.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3.6.3 督促检查各项
4、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 内容与要求4.1 受限空间的定义及范围4.1.1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锅炉、管道、风道、烟道、罐、仓、槽车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下水道、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总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4.1.2物理条件符合以下的称之为受限空间(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
5、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4.1.3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a) 存在或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4.2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对单一设备的单一部件或部位,许可证可替代本工作范围内的工作票。4.2.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申请应至少提前一天提出。4.2.3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市热电厂厂区受限空间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审核(安监人员签字);其他单位(部
6、门)受限空间作业由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无分管安全负责人的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安全审核(安监人员签字)。分管厂领导批准。4.2.4当作业中断2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2.5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工作票签发人负责编号,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值长或值班长做好登记。登记时可合并登记于本单位工作票登记本。4.2.6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运行班组收执。4.3培训4.3.1各生产部门在作业前应对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7、。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4.3.2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4.4作业要求4.4.1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气体危害b)窒息危害c)有毒有害气体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e)被淹没/埋没f)机械危害g)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必须采取以下危害
8、预防行动:a)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c)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d)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 。4.4.2作业部门当按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4.4.4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当将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4.4.5 在作业的过程中涉及到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4
9、.4.6 4.4.7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特种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4.4.8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含量19.5%-23.5%, 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ppm,一氧化碳低于35ppm。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4.4.9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4.4.10受限空间内
10、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4.4.1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彻底隔断,并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封堵。4.4.12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4.4.13在作业过程中要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受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受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
11、离作业现场。4.4.14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对于有毒环境,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4.4.15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等于12伏。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4.4.16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4.4.17打开地下维护室的人孔进行工作时,应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拦,夜间还应在遮拦上悬挂红灯。在人孔盖下面应装有上下用的脚蹬(间距3040
12、cm)或固定的铁梯。4.4.1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禁止向内部输送氧气。4.4.19在盛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部或外部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按照动火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4.4.20凡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应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的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它工作。4.4.21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
13、通风。工作场所应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禁止明火。对这项工作有过敏的人员不准参加。4.4.22 其他要求:(一)保持受限空间出入口畅通;(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4.4.23受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4.4.24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14、办理终结手续。4.5 监督管理4.5.1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受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要建立有相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4.5.2 安全环保部要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受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4.5.3 各部门要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培训,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定期检查检测设备和劳保用品的完好性。4.5.4 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作业的,对当事人、所在班组和部门领导处以500-1000
15、元的罚款。对发生事故的,按照安全事件调查制度进行处理。5 相关记录5.1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1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号: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申请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A所要进行的工作(本部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 工作所需时间由: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24小时以内)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相关设备:工作班成员签字:统计人数(不含工作负责人及现场监护人): 人 (必须本人签字)现场监护人: (必须本人签字)相关工作票编号:B安全防范、控制措施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1、作业前对受限空间已进行危险点分析。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路等进行
16、隔离、断开,相关电气设备要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列出清单: 3、设备打开通风口孔自然通风,温度适应人员作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隔离式防毒面罩,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采用通氧的方法补氧。4、带旋转的设备要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监护。5、盛装过易燃易爆及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检测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6、指出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积料、被淹没/埋没、机械危害,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妨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8、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9、个人防护用品
17、齐备、状况良好。眼睛保护设备 听力保护设备 呼吸防护 防火服 安全带/绳 面罩 手套 其他10、其它补充安全措施:安监人员签名:年 月 日 时 分签发人(部门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时 分批准人(分管厂领导)签名:年 月 日 时 分C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D作业结束,办理终结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负责人: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1、作业结束,现场的工具和设备已经收好且恢复正常(工完场清)2、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恢复正常3、所有作业人员已清点,锁具全部解锁4、所设置的临时安全防护装置已全部拆除工作监护人:年 月 日 时 分 运行班长:年 月 日 时 分施工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 时 分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