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水务局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市水务局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2.2 指挥部工作职责3 灾情报告4 应急响应4.1 平时应急准备4.2 震后应急响应5 响应结束6 保障措施7 应急通讯联络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地震应急体制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抢险、河道疏浚、次生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核报水利系统地震灾情损失情况。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省地震应
2、急预案、市地震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地震灾害造成水利工程损毁及与水利有关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1.4 预案启动 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启动预案。 2、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 市水务局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抗旱防汛办。各县(区)水利部门依据本预案制订本行政区地震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抗震救灾工作。 组织机构如下: 指挥:由水务局局长担任,负责水务局抢险救灾的全面领
3、导和指挥工作。副指挥:由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震时状态下的抢险物资、抗灾宣传的指挥工作。副指挥: 由水务局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担任,负责震时状态下的水工程抢险救灾、堰塞湖处置的指挥工作。 副指挥:由水务局总工程师担任,负责抢险救灾中的技术管理、水库运行调度的指挥工作。处理险情技术方面的审定工作。 指挥部成员:由市抗旱防汛办,局办公室、建设管理科、水管站、财务科、发展计划科、水政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科、水保站,市水政监察支队的负责同志担任。 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市水务局局长 副指挥: 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市水务局副局长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成 员: 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
4、室副主任 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科 市水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科 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抗旱科科长 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科科长 市水务局水保站站长 市水务局水管站站长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水库调度组、工程抢险组。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 职责:负责办公区内一些重要设施的转移、抢修,保障通讯设施畅通,抢险救灾物资的调配、发放工作。负责宣传报道,灾情的汇总上报。 2、水库调度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水库防洪调度。 3、工程抢险组(分两组) 第一组长: 成员:、。 第二组长: 成员:、。
5、 职责:负责重要水库、水闸、堤防等重要水利工程的抢险工作,以及堰塞湖的处置。 2.2 指挥部工作职责 2.2.1 具体负责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中的组织领导、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设施抢修、救灾物资和抢险器材的运输调度。 2.2.2贯彻执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配合上级部门在重灾区开设现场指挥部。 2.2.3掌握本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和重要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汇总上报。 3、预防行动 (1)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全市水利部门抗震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各区水利部门制定本行政区的抗震应急预案。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增强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防
6、震减灾意识,提高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3)做好水库、水闸、主要堤防工程的抗震能力普查工作,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水工建筑物和重要设施进行抗震加固。 (4)各级水利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在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适当储备地震应急救援物资,以保证抢险的需要。落实海事卫星等应急通讯设备,保证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通讯畅通。4、应急响应4.1 平时应急准备 (1)在地震发生后,为能使系统内各级水利部门尽快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抗震抢险方案能够快速有效的制订,并迅速得以实施,工程管理单位可按照制订的水库、堤防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作为地震应急行动预案予以执行。执行本预案必须同时执行市处置水利工程突发公共事
7、件应急预案 (2)各部门和个人的通讯工具(电话、手机、传真机等)应处于24小时畅通状态。 (3)各级水利部门应加强对水库、水闸、堤防等关键部位进行严密监控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预报区内水库、水闸应在确保下游安全的条件下尽量降低水位运行,并实施24小时巡查、监视。 (5)组织并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险物资的准备,以及应急救助装备的准备。 (6)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本系统的抗震救灾准备情况,并请上级部门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4.2 震后应急响应 (1)突发地震后,全局干部职工迅速到岗到位,并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
8、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3)开动全系统已建好的各项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掌握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和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工程设施受损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人员伤亡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4)根据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立即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抢险加固方案,并派出专家深入救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 (5)迅速组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对震区水利工程进行普查,及时发现隐患。对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源和易发生灾害的水利工程及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
9、施,并加强监视、巡查、控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6)根据灾害情况及出现的险情,积极组织协调抢险队伍,研究、审定和批准调度方案,及时制订并落实抢险方案。 (7)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震害调查,对水利工程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上报评估结果,根据灾情程度向市政府提出抗震救灾建议。 (8)当出现“堰塞湖”或水库、堤防渗漏、管涌、决口时: 安排至少2名专家在每一处“堰塞湖”、水库、堤防实行驻点监测,对其稳定性、危害性进行评估。 报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驻军协助专家对堰体、水库、堤防实行监测; 配备工程和水文专业人员及必要的通信设备,24小时不间断监测水情和决口变化情况,一旦有险情征兆,及时向下
10、游发布预警。 研判堰塞体、水库、水闸、堤防风险,分清灾害等级,分门别类做好预案。对存在溃决危险的“堰塞湖”、水库、水闸、堤防,配合当地政府制定和落实下游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的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并得到妥善安置。迅速研究编制处置方案,待条件具备时,采取开挖、疏通、堵塞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水头落差。 (9)全面了解和掌握抢险救灾的进程,及时处理抢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信息,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的指令,必要时请求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 5、响应结束 震毁水利工程应急抢险任务或现场施救活动结束,震毁水利工程造成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经现场指挥部会议研究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结束应急响应,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转为正常巡查和维护。 6、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分工,严格岗位责任制。 (2)加强通讯设施管理,实现震后通讯指挥全面畅通。 (3)加强物资器材储备,结合每年防汛物资储备,根据地震灾害的特点,制定物资调配方案。 (4)结合防汛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实施演练,增强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应变能力,强化抢险人员救灾意识,为应对突发地震做好思想准备。 (5)制定重点工程的技术保障措施。7、应急通讯联络市水务局联络人: 电话: 传真: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联络人: 电话: 传真: 9 / 99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