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六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目录Contents0102认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熟悉域名相关法律法规03熟悉电子商务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认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01一、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通过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的所有权。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知识产权概念的外延发生了扩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使用的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栏,以及计算机游戏、图片、视频等,都应当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是指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专利权、域名、著作权等内容。二、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内容 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及经销的商品上或效劳的提
2、供者在其提供的效劳上,所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效劳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1商标2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对公开的创造创造享有的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创造创造包含了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形式。3域名 域名,是为以字符形式标识的特定主机在互联网中的地址。每个域名都对应一个唯一的IP地址。4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一种基于作品的权利,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层面。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面临的挑战1管辖权难以确定知识产权纠纷通常在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的发生地进行诉讼。但由于电子商务无国界、开放性的特点,使得侵权行为的主体、受害地点都难以确定,因而对管辖权和诉讼程序形成了挑战。012证据收集困难民事
3、诉讼法及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的原件形式及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做出了规定,数据电文需在法律规定的各个方面都具有可靠性才能被纳入证据的范畴。02熟悉域名相关法律法规02一、域名概述互联网是由计算机连接而成的信息交换媒介,为了对各个计算机进行区分,每台计算机都分配有一个特定“地址,这个地址便是我们熟悉的IP地址。域名,是指互联网中用于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一种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全球各地域名注册机构中的每一个域名都是独一无二的。作为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一些知名度较高、易于记忆的域名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一域名的定义1唯一性2宣传性3财产性一、域名概述二域名的特点 一个完整的域名是由多个层级
4、构成的,各级名称间用“.进行分隔。域名中,从左到右最后一个“.的右边为顶级域名又称一级域名,左边为二级域名。顶级域名,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以下简称“ICANN进行分配和审批,通常由两到三个英文字母组成。顶级域名可以分为通用顶级域名、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根底建设顶级域名和测试顶级域名四类。一、域名概述三域名的结构1顶级域名一、域名概述三域名的结构1顶级域名p 通用顶级域名p 常见的通用顶级域名有“.net“.org“.int“.edu等。p 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p 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基于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代表国家及其子行政区名称的代码进行编写,表示该域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例如“代表中国
5、,“.uk代表英国等。p 根底建设顶级域名p 唯一的根底建设顶级域名是“.arpa,原为美国军方使用,后改为国际互联网工程任务组等国际性的技术组织保存使用,用于解决互联网技术根底设施问题。p 测试顶级域名p 测试顶级域名是ICANN在2007年建立的国际化顶级域名测试网域,用于测试包括简体中文、繁体中文、俄文、日文在内的多语种域名。2二级域名二级域名是顶级域名的子域名,命名规那么由对应的顶级域名管理机构制定,并由其进行管理。3三级域名三级域名是二级域名的子域名,由对应的二级域名所有者管理,同时也应遵循对应顶级域名的管理政策。一、域名概述三域名的结构域名注册效劳机构,是指依法获得许可、受理域名注
6、册申请并完成域名在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申请设立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一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设立1设立条件第一,在境内设置域名注册效劳系统、注册数据库和相应的域名解析系统。第二,是依法设立的法人,该法人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第三,具有与从事域名注册效劳相适应的场地、资金和专业人员及符合电信管理机构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第四,具有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能力、提供长期效劳的能力及健全的效劳退出机制。第五,具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效劳管理制度和对域名注册代理机构的监督机制。第六,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平安保障措施,包括管理
7、人员、网络与信息平安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技术、管理措施等。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一,申请单位的根本情况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诚信经营承诺书。第二,对域名效劳实施有效管理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系统及场所、效劳能力的证明材料、管理制度、与其他机构签订的协议等。第三,网络与信息平安保障制度及措施。第四,证明申请单位信誉的材料。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一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设立2申请 申请设立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应当向住所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电信管理机构应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
8、形式的,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予以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电信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3受理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一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设立p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p域名注册效劳机构拟终止相关效劳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户,提出可行的善后处理方案,并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9、4变更与终止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一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设立1域名内容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二域名的取得与注销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使用的域名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第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根本原那么的。第二,危害国家平安,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第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第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第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第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第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第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第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效劳
10、机构不得为含有上述内容的域名提供效劳。u 域名注册效劳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效劳,应当要求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供域名持有者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u 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供的域名注册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域名注册效劳机构应当要求其予以补正。2信息提供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二域名的取得与注销u 域名注册效劳机构应当公布域名注册效劳的内容、时限、费用,保证效劳质量,提供域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效劳。u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效劳机构应当依法存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3信息公开和保护4域名变更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二域名的取得与注销p域名持有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域名注
11、册效劳机构办理域名注册信息变更手续。p域名持有者将域名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遵守域名注册的相关要求。p域名持有者有权选择、变更域名注册效劳机构。变更域名注册效劳机构的,原域名注册效劳机构应当配合域名持有者转移其域名注册相关信息。u 域名注册效劳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网络与信息平安保障措施,配置必要的网络通信应急设备,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平安监测技术手段和应急制度。域名系统出现网络与信息平安事件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5应急处理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二域名的取得与注销u 已注册的域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域名注册效劳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通知域名持有者:域名持有者申请
12、注销域名的;域名持有者提交虚假域名注册信息的;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应当注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注销的其他情形。6域名注销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三域名纠纷的解决p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p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1管辖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三域名纠纷的解决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第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第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局部构成对原
13、告著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第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局部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第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2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三域名纠纷的解决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著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成心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效劳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第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
14、的。第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第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2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二、域名相关法律法规三域名纠纷的解决p人民法院在审理域名纠纷案件中,对符合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规定的情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构成侵权的,应当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以适用?民法通那么?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p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15、3法律责任熟悉电子商务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03一、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又称网络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法享有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
16、解释?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上述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以下内容: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一网络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人身权,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其他权利属于财产权。第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第二,署名权,即说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第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第五,复制权,即以
17、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一、网络著作权二著作权的内容与使用1著作权的内容第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予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第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第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第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第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第十一,播送权,即以无线方
18、式公开播送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播送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播送的作品的权利。一、网络著作权二著作权的内容与使用1著作权的内容一、网络著作权二著作权的内容与使用1著作权的内容第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第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第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第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
19、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第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一、网络著作权二著作权的内容与使用2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第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播送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防止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第四,报纸、期刊、播送电台
20、、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播送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第五,报纸、期刊、播送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一、网络著作权二著作权的内容与使用2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第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第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第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第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
21、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第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第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一、网络著作权二著作权的内容与使用3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未经他人许可可以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属于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第一,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
22、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第二,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三,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播送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及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1网络对传统形式作品的
23、侵权2传统媒体对数字化形式作品的侵权3网络对数字化形式作品的侵权网络对传统形式作品的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络上传播、下载、转载、使用数字化的传统作品的行为。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作品直接在网络上创作完成并发表。传统媒体对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传统媒体中发表、转载网络上作品的行为。网络对数字化形式作品的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络上发表、使用、转载数字化形式作品的行为。一、网络著作权三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情形有以下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抱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第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
24、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第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第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第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第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网络著作权四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解决1情节较轻的处分第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第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
25、、期刊的版式设计的。第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第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一、网络著作权四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解决1情节较轻的处分有以下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抱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送、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6、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第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网络著作权四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解决2情节较重的处分第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播送、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成心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7、第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成心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一、网络著作权四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解决2情节较重的处分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赔偿额度4保全措施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5复制品的侵权复制品的出版
28、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一、网络著作权四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解决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效劳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揭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6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一、网络著作权四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解决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定义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
29、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
30、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特殊情形010203合作开发计算机软件合作开发计算机软件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计算机软件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计算机软件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工程任务书或著
31、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工程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工程任务书或者合同中者合同规定;工程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特殊情形在职开发计算机软件在职开发计算机软件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
32、奖励: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123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第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第二,署名权,即说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第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第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第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予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第六,出租权,
33、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第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第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第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局部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五计算机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以下权利:第一,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第二,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
34、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第三,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与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许可 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0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 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
35、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02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除?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或者另有规定外,有以下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抱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第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第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第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第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第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情节较轻的处分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七计算机软件著
36、作权纠纷的解决除?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条例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以下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抱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分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复制或者局部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第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第三,成心避开或者破坏著作
37、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第四,成心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第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有上述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上述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较重的处分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解决3计算机软件复制品的法律责任计算机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计算机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途径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THANKS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