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一、生育政策一、生育政策 二、奖惩政策二、奖惩政策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一、生育政策生育政策(一)、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一)、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序(四)、再生育审批条件及程序(四)、再生育审批条件及程序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一)、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规定要求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的,原则上由双
2、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的,原则上由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级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手续,领乡镇级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手续,领取生育服务证,方可生取生育服务证,方可生育。育。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所需资料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所需资料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夫妻双方、近期夫妻双方2寸免冠照片寸免冠照片2张;张;、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籍在异地的,需、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籍在异地的,需出具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婚育情况证明。出具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婚育情况证明。、填写生育服务证办理申请表一张,、填写生育服
3、务证办理申请表一张,由所在村(社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由所在村(社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办理程序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且只针对流动的育龄在地计生部门办理,且只针对流动的育龄妇女。妇女。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申请办理婚育证明需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婚育证明需提交资料:1、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份;、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
4、育情、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况证明;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已生育子女的,还应提交施术单位或计生部门已生育子女的,还应提交施术单位或计生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应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办理程序 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村(居)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签字盖章后,连同生育服务证、出民委员会核实签字盖章后,连同生育服务证、出
5、生医学证明、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报所在地乡(镇)生医学证明、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父母光荣证。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条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条件 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周岁的子女,己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岁的子女,己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周岁的子女,己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子女,己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6、的;育的;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周岁的子女,己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女,己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各持一份。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奖励和优待:1、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10元,从取得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独生子女父母
7、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周岁止;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5%的退休金(但加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发养老金。4、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
8、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四)、再生育审批条件及程序(四)、再生育审批条件及程序 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条件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条件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的,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再生育审批表,提交夫妻双方近期再生育审批表,提交夫妻双方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出具相关证明,所在寸免冠照片两张,出具相关证明,所在村(居)委会核实签字盖章,经乡镇人村(居)委会核实签字盖章,经乡镇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审查后报县计生部门审民政府计生部门审查后报县计生部门审批。批。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
9、改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子女:生育第二子女: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人,不能成长为正常、第一个子女为病残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伤残军人的;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
10、残,相当于、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能力的;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子女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生女户;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
11、、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口中的独生子女户;11、婚后患有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后患有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1、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2、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前述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前述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
12、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少数民族可以申请再生育。少数民族可以申请再生育。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特别注意事项一 将户籍由其他地区迁入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14条第9项、第10项规定地区居住时间不满两年的,不得依据条例第9项、第10项规定申请再生育。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特别注意事项二特别注意事项二 女方户籍在条例第女方户籍在条例第14条第条第9项、第项、第10项规定的地区,因婚姻关系在其他项规定的地区,因婚姻关系在其他地区居住两年以上的,不得依据本条地区居住两年以上的,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例第14条第条第9项、第项、第10项规定申请再生项规定申
13、请再生育。符合第育。符合第14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年的间隔时间。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动力的独生女户;(十)盆周山区县的边
14、远高寒大山区的农(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上述条例第十四条上述条例第十四条第九、十项第九、十项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奖惩政策二、奖惩政策(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及(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及标准标准(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及(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及标准标准 (三)申报程序(三)申报程序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程序(四)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程序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
15、、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后再无子女的;后再无子女的;4、1933年年1月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周岁。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 由政府按人年均由政府按人年均960元的标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
16、亡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故为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 1、1933年年1月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按人年均按人年均1620元的标准发放特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别
17、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申报程序(三)、申报程序 1、本人常年均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本人常年均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布;5、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助对象进行年审。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四)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程序(四)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程序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
18、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规生育行为上一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规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倍至2倍征收。倍征收。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违规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违规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人均
19、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民政府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定。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
20、有困难的,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抚养费加收欠缴抚养费2%的滞纳金;仍不缴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不符合法律和省条例规定生育子不符合法律和省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
21、抚养费:1、不符合本条例第、不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条、第15条规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的6倍至倍至8倍征收;倍征收;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倍至4倍征收;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养费;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倍至10倍征收;倍征收;4、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时间间隔、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时间间隔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倍征收;收;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5、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谢谢大家!